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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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目标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自查得分

考评得分

1

组织领导

乡镇须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亲自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10分)。

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10分)。

20

查阅相关文件,未成立组织的扣10分;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查阅乡镇长办公会的会议纪要或记录,少一次扣5分。

2

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所属各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5分)。

坚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0分)

15

查阅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分工、建立责任制的文件,无相关文件的,扣2分;未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扣2分;

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未受到责任追究的,扣5分;没有实行“一票否决”的,扣5分。

3

机构建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办公场所。各乡镇配备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协管员),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配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0分)。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部署任务。(5分)15

没按规定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和协管员的扣2分;未提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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