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和三类人员
“三类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编制记录格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
四、工作制度
1.“三类人员”管理
①“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的职务。
②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六、制定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企业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七、特种设备作恶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八、企业对特种人员管理需要建立台账,复印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备查,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要确保人证相符。
XXXXXXXX有限公司三类人员、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XXXXXXXX有限公司安环科
2020年07月11日
XXXXXXXX有限公司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目的
XXXXXXXX有限公司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第二点第6条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2017】第二点第10条规定,为保证安全生产组织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安环科
2020年07月11日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三类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三、术语及定义
1.“三类人员”是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表
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表
摘要:
一、通知背景
二、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与职责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性
四、登记表的要求与使用
五、总结
正文:
一、通知背景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对于施工单位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有着严格的管理要求。
近日,一份关于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表的通知下发,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与职责
三类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则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的必备证件,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建筑施工活动。
四、登记表的要求与使用
根据通知,施工单位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表。
登记表需要详细记录人员的基本信息、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技能等。
同时,登记表也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五、总结
总的来说,施工单位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环境监测人员、行政执法人员。
二、制度目的1. 规范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 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工作质量;3. 减少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适用范围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施工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工、桩机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割工等;2. 环境监测人员:从事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3. 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定职责直接对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的专职人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授权或委托行政执法的人员。
四、制度内容1. 持证上岗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操作,上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交底。
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得独立开展工作。
(2)环境监测人员:必须参加持证上岗考核,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关监测工作。
未取得合格证者,不能独立开展工作,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并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 培训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环境监测人员:定期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
(3)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 考核与评估(1)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
(2)环境监测人员:考核内容包括监测技术、数据分析、报告撰写等方面。
(3)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执法能力等方面。
4. 监督检查(1)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特定类型的人员的制度。
这些人员根据其职责和特殊要求分为三类,并且需要遵守特定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第一类人员是指担任特定岗位和职责的人员,例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等。
对这些人员,管理制度通常包括对其职责、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对其管理和监督的要求。
此外,还可能包括对人员选拔、任用和晋升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这些人员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类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例如高空作业、危险品操作等。
对这些人员,管理制度通常包括对其资格和培训要求的规定,以及对其工作环境和安全措施的要求。
此外,还可能包括对其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的要求,以确保他们的工作安全和有效。
第三类人员是指从事特定专业工作的人员,例如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等。
对这些人员,管理制度通常包括对其资格和能力要求的规定,以及对其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的规定。
此外,还可能包括对其专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要求,以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专业标准。
总的来说,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这些人员的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并保证其安全和
效益。
这种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并提高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2023年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23年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群体也在不断壮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2023年将实施针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三类人员管理制度1. 三类人员范围确定根据各行各业的具体情况,将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三类,分别为高风险类、中风险类和低风险类。
高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高风险职业的人员,如建筑、矿产、化工等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中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中风险职业的人员,如电力、交通、航空等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低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低风险职业的人员,如服务业、教育等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
2. 三类人员登记与管理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高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中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和低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登记后的三类人员将建立个人档案,详细记录其从业经历、培训情况、考核成绩等信息。
个人档案将作为人员评价、岗位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3. 三类人员的权益与责任三类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福利。
高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将享受更高的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中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和低风险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则根据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确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保证自己的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岗前培训和岗前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并通过岗前考核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2. 定期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能的提升、新技术、新规程的学习等,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实操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数量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数量标准一、引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施工,我国颁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类人员数量标准。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解读。
二、三类人员的定义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分别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1.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指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经验,担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员。
技术负责人不仅要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和问题,还需熟悉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能够制定应对措施,并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具备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标准,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并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3.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殊施工工种的人员,例如高处作业、电焊、爆破等。
由于特种作业的风险较大,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前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认证。
三、三类人员数量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施工企业有足够的人员资源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 技术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数量不得低于项目总人数的5%。
例如,如果一个施工项目有100人,那么该企业至少需要1名技术负责人。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项目总人数的15%。
以上述例子为例,该企业至少需要15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由具体施工项目的特殊工种和施工规模决定。
在进行特种作业之前,施工企业需要根据项目的需要,确定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
四、人员资质要求除了数量标准,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还需要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三类人员(以下简称“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有序、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二、人员分类1. 三类人员的分类1.1 临时工:指临时被本单位聘用的劳动者。
聘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1.2 合同工:指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聘用期限超过三个月。
1.3 外包人员:指由外包公司经过合法程序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2.1 危险作业人员:指从事具有危险性的特殊工作的人员,包括高处作业、爆破作业、挖掘作业等。
2.2 对特殊设备操作的人员:指从事特殊设备操作的人员,如起重机械操作员、电梯维保人员等。
2.3 特殊工种人员:指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如焊工、电工、救生员等。
三、人员管理1. 招聘和录用1.1 招聘和录用程序(1) 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面试、考核等程序。
(2) 经过面试和考核合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
(3) 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背景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录用该人员。
2. 岗位安排及工作时间2.1 人员岗位安排(1) 根据实际需要和人员的专业背景,确定岗位分配。
(2) 职位调动需经过申请、评估和批准程序。
2.2 工作时间(1)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表。
(2) 人员应按照工作时间表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培训和考核1.1 培训(1) 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经过批准的特种作业培训。
(2) 培训完毕后,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相关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 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和相关知识考核。
2. 安全措施和制度2.1 安全用具(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用具。
安全员三类人员新政策
安全员三类人员新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
为了提高社会整体的安全水平,我国政府近期推出了一项新的政策——“安全员三类人员新政策”。
这项政策旨在通过明确安全员的职责、提高安全员的素质以及加强安全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安全。
一、理解新政策的内容“安全员三类人员新政策”主要包含以下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新政策对这三类人员的职责、资格认证、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企业主要负责人:他们是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他们需要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具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知识,并能够制定和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新政策强调了对这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知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他们是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新政策要求这类人员具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特种作业人员:他们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例如电工、焊工等。
新政策强调了对这类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认证,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
二、新政策的实施意义“安全员三类人员新政策”的实施,对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它提高了社会整体的安全水平。
通过明确安全员的职责和提高他们的素质,新政策能够有效地减少企业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个安全管理得当的企业,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新政策有助于提高社会的公信力。
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三、如何应对新政策面对“安全员三类人员新政策”,企业和个人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1、企业需要加强对安全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同时,企业需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员的职责和权利。
2、个人需要认真学习和理解新政策的内容,了解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如何区分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
如何区分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30号)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而实施的一种管理制度。
该证件是对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的依据,分为三个类别。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三类人员。
第一类人员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最高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具备高风险行业从业资格。
他要负责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他必须参加过国家或地方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第二类人员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他们是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骨干,直接参与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通过专业考试获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他们要负责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协助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第三类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特殊环境中从事特定操作工作的人员,例如高处作业、起重吊装、烟花爆竹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专门的技能和操作经验,并通过专业考试获得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
他们要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靠。
总之,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类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
他们不仅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有效地维护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三类人员属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三类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安全三类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
三、安全三类人员定义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电工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人员。
3.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物资保管、出入库管理等。
四、属地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人员(1)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操作。
(4)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 特种作业人员(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4)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仓库管理人员(1)仓库管理员应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内物资,确保物资安全。
(3)仓库管理员应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4)仓库管理员应做好仓库出入库登记,确保物资进出库准确无误。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定期对安全三类人员属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六、奖惩1.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安全三类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安全三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因工作条件特殊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工种人员。
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质量,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模板,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电焊切割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特种作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主动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切实履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之前,应该进行安全交底,了解作业现场的风险点和安全措施,并全面掌握作业规程和操作流程。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熟悉和使用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其自身的安全和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方法和操作顺序。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危险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保管好自己的工作证件和操作证书,不得私自出借或转让。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过程的安全。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一、综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三类人员(以下简称“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凡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三类人员管理1. 定义三类人员指在公司工作期间直接从事危险性较高、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的人员,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焊切割、冒险作业等。
2. 资格要求(1)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证书;(2)通过公司安全培训,并且熟悉公司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管理措施(1)三类人员入职时必须经过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并签订三类人员岗位服务承诺书;(2)三类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始终遵守公司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工作;(3)三类人员的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主管人员监督,并在操作前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三类人员每月参加公司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接受安全知识更新。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指在公司工作期间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起重机械操作员、叉车司机等。
2. 资格要求(1)持有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2)通过公司安全培训,并且熟悉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 管理措施(1)特种作业人员入职时必须经过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并签订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服务承诺书;(2)特种作业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始终遵守公司安全制度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工作;(3)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主管人员监督,并在操作前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特种作业人员每月参加公司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接受安全知识更新。
四、管理责任1. 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直接主管负有下列责任:(1)确保所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2)对所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监督并检查所管理人员的工作过程,确保操作符合要求,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4)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安全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作业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生产、施工、操作等工作的三类人员,包括:1. 生产操作人员;2. 施工人员;3. 特种作业人员。
三、安全三类人员管理职责1. 生产操作人员:(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4)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
2. 施工人员:(1)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2)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5)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
3. 特种作业人员:(1)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按照规定进行作业;(2)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
四、安全三类人员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等;3. 培训结束后,公司应组织考核,确保培训效果;4. 三类人员应通过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施工设施、作业环境等;3. 三类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 对安全隐患,公司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三类人员,给予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忽视安全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三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不同的需求和职能,可以将人员分为以下三类:
1. 常设人员:指公司员工和日常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这类人员通常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并且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常设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晋升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招聘和培训,确保人员具备所需的知识和技能;通过绩效考核,评估人员的工作表现,并进行奖励和惩罚;通过晋升制度,激励人员的发展和进步。
2. 临时人员:指在特定时间段内或特定项目中临时聘用的人员,包括兼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这类人员通常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但不是公司的固定员工。
临时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招聘、合同管理、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招聘,确保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员;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工作安排,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效率。
3. 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特殊工种或工作的人员,包括高空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这类人员需要具备专门的技能和资质,并且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安全培训、岗位操作规范、资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培训,确保特种作
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操作规范,确保工作操作符合安全要求;通过资质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书和资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的一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工作职责的不同,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核心管理人员,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他们需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和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资质证件和工作经历,通过安全文明考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作业人员是企业中参与生产作业的员工,他们需要经过岗位培训和考试,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作业人员需要了解本岗位的工作环境和安全风险,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
他们需要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对岗位设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在发生事故时提供紧急救援。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专业人员,如高处作业、焊接、爆破、起重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证书,通过特种作业培训和考试,才能获得特种作业许可证。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殊作业时,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具,使用专业设备和工具,确保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工伤和事故的发生。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设立,是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只有通过安全文明考试和资质审核,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人员,才能从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类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每一类人员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都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试。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三项岗位"人员含义“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这三类人员。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例如:企业中设置的安环科、安环部的负责人就是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可分为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20 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82 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6 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一三类人员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努力提高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理条例》,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建设能力,加强安全管理,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责任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及企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 (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人、在本企业任职的三类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 (二取得安全生产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试考核,考核合格证后方可在本单位担任相应的职务。
本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三) (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在三 () 四类人员岗位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五 (三类人员每年学习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号文要求,[1997]83.专职安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于以下规定: 1.30学时; 2. 学时。
全管理人员40安全生产方学习教育培训内容: 1. (六)三类人员的建筑施工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生针、政策、法规; 2. 产相关知识。
三类安全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本单位(七)人员的管理台帐。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包括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电(氧)焊工、机械汽车驾驶员、吊装工、爆破工等。
特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项岗位”人员含义“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这三类人员。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例如:企业中设置的安环科、安环部的负责人就是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可分为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0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考核不得收费。
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82 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6 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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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
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
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十四)采掘(剥)作业。
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十五)矿山救护作业;
(十六)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