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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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水工程”——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操作手册
山东锋士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2
目录
1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操作说明 (1)
1.1 信用平台访问地址 (1)
1.2 系统概述 (1)
1.3 用户登录 (1)
1.4 市场主体信息报送 (3)
1.4.1 首次申报(流程如下) (4)
1.4.1.1 基本信息 (4)
1.4.1.2 企业资质 (7)
1.4.1.3 人力资源 (8)
1.4.1.4 资产情况 (9)
1.4.1.5 工程业绩 (13)
1.4.1.6 良好行为记录 (14)
1.4.1.7 不良行为记录 (16)
1.4.1.8 驻外省备案 (17)
1.4.1.9 提交信息 (19)
1.4.2 更新申报 (20)
1.4.3 更新申请 (22)
1.4.4 修改密码 (22)
1.5 管理机构后台管理平台 (23)
1.5.1 管理机构审核 (23)
1.5.1.1 核对企业报送档案 (23)
1.5.1.2 档案审核 (25)
1.5.2 地市报送不良行为 (27)
1.5.3 省级报送不良档案 (29)
1.5.4 省级审核不良行为 (31)
1.5.5 省级审核不良档案 (31)
1.5.6 企业档案公布(省级管理员) (32)
1.5.7 不良行为汇总(省级) (33)
1.5.8 人员重复查询(地市/省级) (33)
1.5.9 打印记录(省级) (34)
1.5.10 投诉建议(省级) (34)
1.5.11 申报管理(地市/省级管理员) (34)
1.5.11.1 变更申请审核 (34)
1.6 信用档案打印(招标代理单位) (35)
1.6.1 打印申请 (36)
1.6.2 人员参与工程查询与打印 (37)
1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操作说明
1.1信用平台访问地址
信用平台访问地址:/
1.2系统概述
“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主要分三级管理—市场主体信息报送、地市管理机构初审、省级管理机构审核公示,其中省级管理机构分三岗审核。
市场主体报送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资产状况、工程业绩、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驻外省备案共8类档案信息。
地市管理员的初审主要包括:市场主体信息的核对、不良行为记录的填写以及网络、纸质信用信息的初审。
省级对地市管理机构报送的网络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发布。
1.3用户登录
系统用户分为市场主体用户和主管部门用户,各级用户的登录入口都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平台地址:/)(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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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右上角【申报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类型选择页面(如下图)。
信用信息填报登录选择左侧【信用档案填报】菜单,点击此菜单右侧显示用户的登录入口。
登录类型分为市场主体登录和主管部门登录两种类型。
提示:
(1)市场主体登录:单位首次申报或更新申报信用信息,请点击此按钮进入系统。
单位登录的用户名和初始登录密码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例: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12345678-9,则用户名和初始登录密码均为12345678-9),市场主体登陆系统后请立即更改密码。
(市场主体可以申请加入技术支持群:62974521)
(2)主管部门登录:主管部门(地市管理机构和省级管理机构)对单位上报的信用档案进行初审请点击此按钮进入系统。
主管部门的登录名和初始密码请相关负责人致电省管理机构。
(3)注册:单位初次报送信用信息且尚未获取用户名密码,请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在市场主体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建立帐号,次日即可开通登陆。
如图:
1.4市场主体信息报送
市场主体登录后,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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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录后,请认真阅读温馨提示中的提示说明,及时查看申报状态,便于进行下一步操作。
1.4.1 首次申报(流程如下)
信用信息填写并保存→提交档案→打印各类表格
市场主体填写的信息主要有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资产状况、工程业绩、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驻外省备案共8类。
1.4.1.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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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填写信息后,点击顶部 “保存信息”,系统会自动提示“保存成功”。
提示:
(1)企业名称:系统根据企业的注册信息自动获取。
(2)企业所属:所属省份系统根据注册信息自动获取,所属地市选择注册所在的地市。
(3)上传各类证件扫描件时,格式为jpg ,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 。
(4)日期内容:日期内容为必填项,可选择。
(5)营业期限:营业执照如无有效期或者长期,直接录入无或者长期。
(6)税务登记证号:主要填写地税证书信息,如果没有地税证书请填写国税证书信息。
(7)统计证:全称为《统计登记证》,是由省统计登记管理机关统一印制,各级统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颁发的,确认统计登记单位统计关系的法定凭证。
如果没有统计证,请填写“无”。
(8)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单位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和发证机关请填写“无”,有效期至可空白不填。
(9)在职员工总数:此处自动调取人力资源中数据。
(10)中英文填写部分: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请简要填写内容,字数限制500字以内。
(11)主要产品:施工类市场主体请简要填写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产品,例如:电站、桥梁;设备制造类市场主体请简要填写主营产品,例如:启闭机、闸门;其他类市场主体填“服务”。
英文请对应翻译。
(12)单位历史沿革:是单位的历次重大变化的信息,点击“新增”按钮,弹出对话框(如下图),逐项填写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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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企业基本情况表中所有带“*”内容为必填项,个别填写项如无内容,请填写“无”(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如果没有请空白不填)。
1.4.1.2 企业资质
点击左侧菜单“企业资质”,进下如下页面(如下图)。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添加企业资质窗口,选择并填写企业对应资质信息,通过“选择文件”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后点击“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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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资质类别: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十类市场主体所对应的资质类别填写。
(2)专业类别与级别:下拉框设计,将每个资质类别所对应的专业和级别信息列入其中,便于选择添加。
(3)证书编号:资质证书所对应的证书编号,请输入全称,如果没有编号请填写“无”。
(4)资质证书扫描:文件需为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
(5)取得资质时间与有效期至:可选择。
如果资质证书没有有效期,“有效期至”可空白不填写。
(6)发证机关:请填写发证机关全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7)备注:此项主要针对施工企业,下拉菜单选择资质类别是否是主项资质或者是增项资质。
其他资质不选择。
(8)如企业有多个资质,可逐个填加。
1.4.1.3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档案填写分为人工填写和数据库自动调取两部分。
企业逐一填写人力资源信息后,点击底部“保存信息”,系统会自动提示保存成功。
提示:
(1)行政与技术负责人:法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为必填项。
(2)在职员工总数请填写近三年人员数据。
(3)系统中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岗位五大员7类人员信息分别根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自动调取相关注册数据库信息,企业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如果企业有上述7类执(从)业人员,系统却无调取内容,请查看相关注册系统中,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填写是否和本次基本信息中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填写一致。
此处务必确认成功调取人员数据。
(4)其他执(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可根据单位资质情况选择添加。
1.4.1.4资产情况
资产状况填写主要包括财务状况、设备状况两类信息(如下图)。
1.4.1.4.1增加资产负债表
点击“新增”弹出对话框(如下图)。
选择相应年度,填写报表数据信息后点击“确定”即可。
提示:
(1)报表内各类数据均为必填项。
(2)年度:请逐一添加近三年报表数据。
(2)上传报表:请确保上传为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图片需预览清晰。
1.4.1.4.2增加利润表
操作步骤和填写要求同“增加资产负债表”,此处略。
提示:企业所得税金额应与年度报表中金额一致。
1.4.1.4.3增加现金流量表
操作步骤和填写要求同“增加资产负债表”,此处略。
提示:如果企业未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不添加。
1.4.1.4.4增加大型设备
点击“新增”弹出对话框(如下图)。
填写本单位设备信息后点击“确定”即可。
如添加多个大型设备,则按上述操作逐一添加。
1.4.1.4.5增加中型设备
操作步骤和填写要求同“增加大型设备”,此处略。
1.4.1.4.6增加小型设备
操作步骤和填写要求同“增加大型设备”,此处略。
提示:大型、中型、小型设备的界定,请根据本单位财务相关规定划分。
1.4.1.5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填写内容和企业资质类别相对应,即具备哪类资质对应填写哪类工程业绩(以建设单位业绩为例,如下图)。
选择企业对应的业绩类别,逐一填写业绩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信息”。
此时页面将自动保存一条业绩(如下图)。
点击编辑或删除可对已经添加成功的业绩进行操作,编辑后请保存。
每添加
一项业绩需要按上述操作步骤重复进行。
提示:
(1)工程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相关业绩请选择“咨询单位”逐一添加。
(2)项目名称:是指该项目立项审批文件中的项目全称,请填写中文全名。
(3)项目编码:是指该项目审批文件中的项目代码,无需填写,从项目公开中同步。
(4)合同名称:是指签订合同的全称,请填写中文全名。
(5)合同复印件:上传合同的扫描件。
(6)验收签定书:工程状态为“完工已验收”等工程结束的业绩,必须上传验收签定书。
(7)开工日期:填写工程的正确开工日期。
(8)竣工日期:工程结束的业绩,必须填写竣工日期,进行中或者未开始的工程可以不填。
(9)主要参加人员:此栏目填写参与项目管理的重要人员。
(10)工程获奖:是指企业添加的业绩所获奖项,包括大禹奖、科技进步奖、勘测设计奖、质量奖、文明工地奖等,此处添加的奖项将自动显示到良好行为记录中的工程获奖栏目。
(11)工程业绩汇总表:是指企业添加的所有业绩汇总,可供企业核对。
(12)工程业绩表中信息全部为必填项,如果内容为空,则填“无”。
(13)请各市场主体填写5年内主要工程业绩,优先填写已竣工工程。
(14)业绩核对无误后请逐项点击保存后,再逐项点击提交,业绩将提交至项目所在地审核。
(15)如单位无业绩,请点击“工程业绩汇总表“空白提交。
1.4.1.6良好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主要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相关专业部门、有关社会团体的奖励和表彰以及单位的社会贡献、专利、工法、信用等方面的记录(如下图)。
以单位获奖为例,点击“新增”弹出对话框(如下图),填写信息后点击
“确认”即可。
提示:
(1)良好行为记录页面中信息不作为必填项,如无内容添加可直接点击顶部“保存信息”。
(2)单位获奖:主要是对本单位实体表彰的填写,如“省部级先进单位”等文明称号。
(3)工程获奖:主要是对承建工程所获殊荣的填写,如“大禹奖”等。
此处不用添加,系统自动调取工程业绩处工程获奖信息。
(4)个人获奖应填写个人获得的表彰和奖励,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等,身份证号和颁奖时间必须填写,并确保填写有“颁奖文号”的荣誉。
(5)单位社会贡献:企业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等内容,例如:救灾、捐款、捐助等。
(6)信用评价记录:企业获得工商、税务、银行或社会团体授予的信用等
级证书信息。
(7)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纳税和还贷履诺情况。
1.4.1.7不良行为记录
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相关专业部门的行政处理或者受到行政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不良行为记录主要包括:单位行政处理决定、单位违法、欠薪及欠缴社保金、个人违法、个人行政处理决定、公众投诉等六部分。
以行政处理决定为例,点击“增加行政处理决定”弹出对话框,填写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1.4.1.8驻外省备案
是指公司下设子/分公司驻外地的信息(如下图)。
提示:
(1)填写驻外省企业备案表前,请确认基本信息信息和人力资源信息已经保存。
(2)驻省机构名称:填写子/分公司的单位名称。
(3)营业注册号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子/分公司的营业注册号和组织机构代码号。
(4)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点击“增加专职委托代理人”按钮,弹出对话框(如下图),若有多个委托代理人,请逐项添加。
(5)各类人员信息不用填写,系统自动调取人力资源人员列表,单位只需勾选驻外省人员即可。
(6)保存信息后,系统则显示一条驻外省备案信息(如下图)。
若单位有多个子/分公司信息,请逐个添加,点击“保存信息”按钮后,则在列表中显示一条信息。
(7)内容核对无误后可点击提交,系统自动报送至水利部,由相应驻外省级审核。
(8)如果单位没有驻外省机构或者单位的子/分公司在本省的此表可不填写、不提交。
1.4.1.9提交信息
市场主体对于所保存的各类表格逐一核对后逐一点击“提交信息”,保证每一项都是“已提交”状态。
最终确认无误后,在导航页面,点击“总体提交”,此时档案被正式提交到上级管理机构,且不可再进行修改。
注:在各类档案分别提交之后总体提交之前,可以通过每一项档案的“撤销”功能将档案撤回,进行修改。
提交档案后,点击各类表格上方的打印按钮,即可实现各类档案预览并打印。
(以资质信息为例)如下图。
提示:
(1)打印的各类表格大小不同,可点击页面左上角“文件”选择“页面设置”对左右页边距进行设置,使表格纵向或横向打印在A4纸上。
(2)打印工程业绩记录,需逐个选择工程业绩记录分别打印。
纸质业绩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机构审核。
(3)在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可打印封面(山东省企业请打印山东省专用封面)。
(4)在提交驻外省备案信息后,可选中该条记录并打印驻外省备案信息。
1.4.2更新申报
流程:
更新信息并保存→提交更新信息→打印更新信息
市场主体可更新的信息主要有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资产状况、工程业绩、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驻外省备案共8类,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所属市、单位性质、营业执照信息、开户银行信息、证券代码、股权结构、子/分公司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税务登记证发证日期、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注册地址、经营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信息、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可修改项;单位历史沿革只可增加不能修改;其他灰色部分为不可修改项。
2、资质信息:表格内所有内容为可修改项,注意具体的资质记录中资质类型不可修改。
3、人力资源信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岗位五大员7类信息为不可修改项;在职员工总数栏目信息只可增加不可修改;其他各项为可修改项。
4、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只可添加不可修改。
设备状况为可修改项。
5、工程业绩:工程状态为开工在建和完工待验收的业绩表中工程状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结算金额、竣工日期(或报告提交日期)、主要参加人员、工程获奖为可修改项。
工程状态为完工已验收的业绩基本内容为不可修改项,可以增加工程获奖。
6、良好行为记录:专利、工法的有效期为可修改项,信用记录全部可修改,其他各项只可增加不可修改。
7、不良行为记录:所有内容只可添加不能修改。
8、驻外省备案:所有内容为可修改项。
提示:
(1)表格内容为灰色的是不可修改项。
(2)单位需要把所有档案记录分别重新提交。
工程业绩无修改的,在工程业绩汇总中统一提交即可。
1.4.3更新申请
提交更新申请→管理员开通→进行更新申报
点击更新申请,出现申请页面,输入申请理由,确认后点击提交(如下图)。
提示:
(1)更新申请是指企业申请再次开通更新申报的功能。
(2)更新申请提交后需管理员审核开通。
(3)更新申请批准后,请单位注意查看更新申报状态,并及时完成申报过程中未审批的业务。
1.4.4修改密码
企业用户登录后可以更改本企业的登录密码,在“原密码”栏中输入现有密码,在“新密码”栏中输入用户要使用的新密码,再在“确认密码”栏中重新输入一遍新密码,最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
新密码生效,旧密码失效。
1.5管理机构后台管理平台
1.5.1管理机构审核
审核环节:地市审核→省管理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核
管理机构审核分为首次申报审核和变更申报审核,其流程相同。
●地市管理机构审核流程:核对企业报送档案→档案审核→报送不良行为
记录
●省管理员审核流程:核对地市报送的企业档案→档案审核→报送不良档
案记录
●分管领导审核流程:核对管理员报送的企业档案→档案审核
●领导审核流程:核对分管领导报送的企业档案→档案审核→档案发布
注意:省直单位的档案审核,直接由省级进行审核,不经过地市审核。
1.5.1.1核对企业报送档案
地市管理机构登录后,出现地市级页面(如下图)。
审核档案主要分对省内企业的审核和对外省驻本省机构的审核。
其中:对省内企业审核主要涉及单位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财务资产信息、工程业绩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对外省驻本省机构审核主要涉及外省单位在本省工程业绩、单位驻本省机构备案信息。
点击“首次申报审核” “本省企业”,查找申报单位,如下图:
打开“分项审核”,弹出企业报送的各类报表,如下图。
进行网络和纸质材料的核对。
提示:
●地市级管理机构只能审核档案状态为“申报已提交”的单位。
未提交的
档案各级管理机构只能查看。
●省级管理机构只能审核地市管理机构审核通过的企业档案信息。
1.5.1.2档案审核
各类档案审核操作包括“审核通过”和“审核不通过”两个按钮
当地市对企业报送的各类表格的纸质和网络信息核对一致,初审意见为同意时,可逐项点击“审核通过”,网络档案信息会自动报送至省级级管理机构,纸质档案信息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报送至省级管理机构。
当地市或者省级对企业报送的各类表格的纸质和网络信息核对不一致,或管理机构认为企业报送的信息有误时,管理机构可逐项点击“审核不通过”,打回到原始状态,责令企业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
提示:
(1)地市管理机构只能审核首次或更新档案状态为“申报已提交”的单位。
未提交的只能查看,不能进行审核。
(2)对本省或外省驻本省机构备案中人力资源的审核时,如果审核通过,请注意首先勾选同意的具体人员,然后再点击“审核通过”按钮,否则,提交到上一级管理机构时的人力资源为空。
(3)省级针对工程业绩的审核,不同资质的工程业绩由相关该资质管理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审核退回:一级一级退回。
退回顺序为:省领导→分管领导→省管理员→地市管理员→企业
(5)省直企业的档案由省级进行审核。
(6)针对变更审核申报审核,系统对变更过的内容进行标识,如下图
EDIT: 代表数据已修改过,点击输入框可以查看上一次的数据。
如登记注册类型修改之前的数据是“国有控股”,当前数据是“港澳台商投资”
NEW: 代表新增加的数据,之前是没有这项数据的。
DEL: 代表此次提交将此数据删除掉了。
1.5.2地市报送不良行为
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不良行为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并应同时抄报水利部。
点击“不良行为记录”→“报送不良行为”,弹出不良行为投诉报送页面(如下图)。
逐项添加数据,添加完成后,点击顶部的“保存信息”按钮,系统将自动保存不良投诉信息。
点击“查询不良行为”,弹出不良行为情况查询页面(如下图),可以查询不良行为的状态,审核结果及处理意见。
提示:
●必须正确填写投诉单位名称,系统将投诉信息自动匹配到所填写的单位
名称上。
●地市管理机构将投诉信息保存以后自动为提交状态,省级机构随时可以
进行审核。
●市级在不良行为查询功能中查看审核结果和不通过的原因。
●地市管理机构上报的不良投诉信息在企业端的不良行为记录中的“单位
行政处理决定”表中进行显示,且只显示审核通过的。
●地市管理机构上报的不良投诉信息经省级审核通过后,将同企业档案一
同公示。
1.5.3省级报送不良档案
企业的不良档案,由省级管理员直接填写,填写完成后由分管领导和省领导进行审核,全部审核通过,企业的不良档案随企业填报的档案一同进行公示。
点击“不良行为记录”→“不良档案填写”, 进入企业不良档案目录页面(如下图)。
选择要填加不良档案的企业,点击编辑按钮,弹出不良记录填写页面,如下图:每一项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自动保存不良投诉信息。
如:添加“单位行政处理决定”,点击“新增”,弹出单位行政处理决定添加页面,见下图:每一项数据添加完成后进行保存。
不良记录分别依次添加,添加完成后,统一提交至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提示:
●省级管理机构上报的不良行为处理决定经省领导审核入库后,将只能查
看,不能修改。
●省管理机构上报的不良投诉信息在企业端的不良行为记录中进行显示,
企业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省管理机构上报的不良投诉信息经省级领导审核通过后,将同企业档案
一同公示。
1.5.4省级审核不良行为
地市提交的不良投诉记录,由省管理员、分管领导、省领导分别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式网站的失信曝光栏目显示公告期内的最新不良记录。
点击“不良行为记录”→“审核不良行为”,进入到不良行为审核页面,审核操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审核不通过需要的录入不通过理由。
1.5.5省级审核不良档案
企业的不良档案,省级管理机构有权限进行添加上报操作。
省级上报的企业不良档案必须通过省领导审核通过后公示。
点击“不良行为记录”→“不良档案审核”,进入到不良档案审核页面。
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