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本审批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设置

.适用范围:本审批表适用于税务机关内部审批税收执法为时使用。各级税务稽查局在拟采取税收执法行为时,依照规定审批程序和权限由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执法行为时使用审批表。本审批表不能直接作为税收执法行为的法律文书

.本审批表中的“税务执法行为”是指拟采取的具体税务法行为,如调取帐簿、检查存款帐户、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行措施等需要由税务局长审批的执法行为

.本审批表“申请理由”是指拟采取税务执法行为的原因依据,由提出申请的单位或部门经办人填写

.本审批表需逐级分别填写及审批。“申请单位”填写查案件部门或下级税务机关名称;“承办部门意见”填写稽查局或其他主管部门意见;“局长意见”填写有审批权限的同级税务(分局)局长意见

.本审批表a竖式,一式一份,装入卷宗

附:税收执法文书标

为规范、简化税收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有利于信息化理,促进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如下

一、文书名

统一对外文书的税务机关名称,除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部门之间对等原则外,均采用“××税务局”,与现行文书发文头保持一致,税务局和稽查局都使用的文书,文头采用“××税局(稽查局)”二、文书字

文书字号统一为号”,年份应使用公元称,去掉“年”字,例如“2004”不得写成“04”,并用六角“〕”括起;年份和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序号前一律加“第”字和虚位“0”。稽查局使用文书时,应在字轨中增“稽”字,以区别于本级税务局。如《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缴税收款项适用,税务局使用时,字轨为税强税稽强号”;稽查局使用时,字轨为〔号”

三、引用条

文书引用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时,应尽量直接标明具体的条款,并引用原文

四、文书的受理和审

文书的受理和审批栏,统一使用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章。在使用中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和序使用,例如《税收征管法》明确为税务局局长批准的,签字的责人应为局长

五、告知事

文书中有告知事项的,统一将告知事项作为文书的内容,放文书正文的尾部。复议事项中应写明具体的复议税务机关名称,要先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在告知事项中标明

六、技术规

.文书尺寸。除有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a幅面纸(210mm×297mm)印制

.字体字号。税务机关名称使号宋体;文书名称使号宋体;文书字轨文号、字号和正文使号仿宋;表格内文字用号仿宋。使用说明使号仿宋

.文书一般每2行,每2个字

.文书页数页或页以上的,需在页码处标注“共页第×页”

.取消一式两栏或多栏文书,统一采用一式多份文书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一、单选题(共20题): 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不属于证据的法律特征。 A.关联性 B.合法性 C.公正性 D.真实性 2.按照证据的来源进行划分,证据可分为()。 A.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B.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D.本证和反证 3.()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诉讼双方提供的证据或者法官自行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确认其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的活动。 A.认证 B.质证 C.辩证 D.实证 4.税务机关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属于以下哪一种证明对象: A.实体性事实 B.程序性事实 C.免证事实 D.合法性事实 5.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6.下列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的是()。 A.物证、书证 B.实物证据 C.言词证据 D.传来证据 7.按照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分为()。 A.本证与反证 B.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稽查证据的法定种类。 A.视听资料 B.证人证言 C.当事人的陈述 D.被告人的供述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书证的是()。 A.账簿 B.合同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发票鉴定结论 10.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是()。 A.物证 B.书证 C.勘验笔录 D.检查笔录 11.下列哪种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运用()。 A.用座谈会形式收集的证言 B.用威胁的方式取得的证言 C.询问笔录没有被询问人的签名 D.在法庭上经过质证后的证人证言 1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下列物品,错误的是() A.证明该物证的照片 B.证明该物证的录像 C.根据原物制作的复制品 D.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13.下面关于证明效力错误的是() A.国家机关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B.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C.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D.视听资料优于鉴定材料 14.根据证据的()要求,在税务违法案件检查过程中,调取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A.关联性 B.合法性 C.真实性 D.准确性 15.伪造、变造的发票属于()。 A.物证 B.书证 C.鉴定结论 D.勘验笔录 16.在缺乏完整的书证、物证、当事人又拒不合作的情形下,()能够帮助税务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 A.鉴定结论 B.证人证言 C.视听材料 D.现场检查笔录

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证据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意见。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在实践中,行政执法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了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申戒等,并且在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因为执法的类型有所不同,所以具体执行的内容也会有所差别。但是,无论是怎样的执法类型或执法内容,都需要证据予以证明,需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那么,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行政执法的含义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 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二、行政执法证据种类 因为行政执法仍然属于行政法律的范畴,需要遵循行政法的规定,所以,行政执法的证据种类与行政法律的规定一致。下面,就来看一看有哪些行政执法证据种类。 1、书证。 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 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 3、视听材料。 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 4、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 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意见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意见 一、案卷封面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 (正卷) 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询问通知书; 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九、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当事人陈述; 7、证人证言; 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税务稽查内部总结

税局稽查后的内部总结 不管是被查过的企业,还是没有此经历的企业,择其善者而从之,不对的地方引以为戒!一、被税务稽查的几种原因 (一)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发现疑点,经税务约谈后,仍旧存疑的,会移交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先基于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通过同行业的各项指标与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案头分析对比,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是否异常。 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是:采用税务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做深入的调查、了解,并将评估情况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交由纳税评估委员会审理,并做出处理意见。对处理意见是无异常和继续监控的转评估部门存档,对纳税人由于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提出管理处罚的审理意见,由税收管理员、征收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改正,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审理认为纳税人有偷嫌疑的,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查实后,对需要查补税款的,按照稽查规程处理,并转税收征管部门组织税款入库,同时定期将处理结果向评估部门反馈。 信息采集阶段---案头审核阶段----筛选纳税评估对象----税务约谈与实地调查---评估委员会审核及评估结果处理(如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稽查 纳税评估纲目的是强化管理,提高税源,着重于纠错,调整,由管理机关执行,而稽查目的是打击,一般会罚款等,由稽查局执行 (二)按税务稽查计划安排的专项检查。一般会叫企业先自查,对自查阶段我们须注意的问题:稽查的另一目的也是收税,自查阶段先交多少会适应,没有标准,但一般不少于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如果公司是当地纳税大户或行业中做的较大的,很可能会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切不可轻视。同时,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应自查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使用、保存情况,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涉税情况,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另外,公司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企业应该多与稽查局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如果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自查结果满意,企业就可以顺利过关。如果不满意,税务部门则会进行全面调查或者继续自查。通过自查查深查透,以避免被税务机关稽查。 如国税稽查局《2013年专项检查自查事项告知书》中对处理处罚原则是:对此次能积极自查的企业,由其自查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对于不进行自查和或自查不彻底,或情节特别恶劣隐瞒漏缴税款的,下一步将立案查处,从严处罚。 (三)税务机关根据举报、上级税务机关的安排及配合其他税务机关协查的,应当立案检查。(四)随机抽样而被稽查。 二、稽查接待及应对 1、平常须准备的基础工作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主讲老师:王越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57号下发了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税务稽查的“宪法”,作为纳税人,如果不了解该规程,显然成不了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二、税务稽查内部机构设置 规程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实践当中各地稽查局也并不一定严格实行“四分离”,但选案、检查、审理必须分离。 三、稽查分类 1.日常稽查要事先通知被查对象。 2.专项稽查是对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别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专门税务检查。 3.专案稽查是指税务稽查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包括对举报、转办、交办等案件的稽查。 四、选案环节 1.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2.举报案件的选案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1)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2)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3)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4)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对举报案件分门别类做出处理,杜绝有举报必稽查的传统作法。 3.规程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在管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一、单选题 1、在缺乏完整的书证、物证、当事人又拒不合作的情形下,()能够帮助税务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 A、鉴定结论 B、证人证言 C、视听材料 D、现场检查笔录 2、下列()不属于稽查证据的法定种类。 A、视听资料 B、证人证言 C、当事人的陈述 D、被告人的供述 3、根据证据的()要求,在税务违法案件检查过程中,调取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A、关联性 B、合法性 C、真实性 D、准确性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书证的是()。 A、账簿 B、合同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发票鉴定结论

5、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是()。 A、物证 B、书证 C、勘验笔录 D、检查笔录 6、伪造、变造的发票属于()。 A、物证 B、书证 C、鉴定结论 D、非证据 7、《调查(询问)笔录》正文部分采用()形式。 A、问答 B、设问 C、自述 D、自问 8、税务稽查中调取被查对象以前年度帐簿及有关资料时应经()批准,填写《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调取帐簿资料清单》进行调取,并在()内完整退还被查对象。 A.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3个月 B.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或地州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长;3个月 C.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6个月;

D.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或地州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长;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6个月; 二、多选题 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具有()三个特征。 A、关联性 B、合法性 C、公正性 D、真实性 2、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的审查主要有()方面。 A、动机与目的 B、内容 C、与其它证据的关系 D、重证据不轻信 3、稽查人员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可以依法采用()方法,取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A、记录 B、录音 C、照相 D、询问 4.税务检查人员收集证据时,可以()。 A.记录 B.录音 C.录像 D.复制 5、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 办案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 一、案源登记 1、依监督检职权查处的初步调查。或者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进行核查。制作现场笔录等等,在此期间经报批准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二、立案 1、根据初步掌握违法行为的证据,填写立案审批表; 2、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建议立案并指定两人以上承办;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立案。 三、调查取证 (一)调查取证 1、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行为证据; 2、依法检查违法行为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证据提取单; 3、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到场和拒绝签名应在笔录注明)。

(二)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措施) 1、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经机关负责人同意或口头批准24小时后补办; 2、填写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制作清单,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盖章。 (三)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 1、询问被询问人,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应核实并签名盖章); 2、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四、案件调查终结 1、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书(尾部承办人签名署时间,办案机构负责人也要签名);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即:填写(行政处罚建议)的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或者填写统一格式的《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

2、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五、送核审与行政处罚建议审批 (一)、法制机构核审,填写案件核审表; (二)机关负责人审批行政处罚建议书。 根据案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强制措施 (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机关负责人审批); (2)填写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当事人在清单注明取回有关物品并签名。 六、告知当事人(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 (1)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或者(1)、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2、制作陈述、申辩或听证笔录。

(国税发[2009]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答案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证据的来源来划分,证据可分为()。 A、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B、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 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D、本证和反证 答案:C 2、下列当事人()的陈述可作为证据使用。 A、关于案件事实 B、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C、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D、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案:A 3、鉴定结论属于()。 A、言词证据 B、实物证据 C、证人证言 D、书证 答案:A 4、税务稽查底稿属于()。 A、言词证据 B、实物证据 C、证人证言 D、书证 答案:D

5、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A、纳税人承认违法行为的陈述 B、证人听到法定代表人与会计商议如何做假账的证言 C、销售清单的复印件 D、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答案:B 6、行政诉讼中的书证,由()提供。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原告 D、被告 答案:D 7、从查处税务案件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诸如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等书证,属于可()。 A、证明税务案件当事人主体身份、资格的书证 B、证明税务案件当事人违法事实的书证 C、证明税务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的书证 D、证明税务机关内部行政行为合法的书证 答案:C 8、税务机关在提取物证时,应同时制作()等加以佐证。 A、《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B、《现场笔录》 C、《勘验笔录》 D、《询问笔录》 答案:B 9、下列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是()。

A、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B、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C、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附有说明材料的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 答案:D 10、()是鉴定发票真伪的法定鉴定机关。 A、税务机关 B、财政机关 C、公安机关 D、人民法院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1、能够做为定案证据的事实材料应该具备证据的以下特性()。 A、真实性 B、关联性 C、合法性 D、排他性答案:ABC 2、对证据的审查通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取得的主体是否合法 B、证据的取得程序和手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C、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 D、是否属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第一节证据与证据规则概述 一、证据概述 (一)证据的涵义 证据是指能够依照法定规则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标准) 1、合法性(法律性) 是指证据的主体,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以及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真实性(客观性、真实客观性) 是指证据是否具有能够客观反映案件事实真相的属性或者说是否具有客观存在性。 3、关联性(相关性) 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关联程度。 (三)证据的法律地位 1、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 2、是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必要条件 3、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五)证据与证明 证明是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或当事人运用证据阐明或确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二、证据的分类 (一)立法分类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含计算机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二)学理分类 1、按证据的来源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来源于原始出处的证据,即直接来源于案件的事实,俗称第一手资料。 传来证据是指从原始证据中衍生出来的证据,俗称第二手资料。 例:行为人辩解、受害人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文本原件等为原始证据;书证的复制件、物证的照片、根据他人所说的案件事实所作的证人证言等为传来证据。 2、按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或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但能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例:结婚证、房产证是直接证据,夫妻相称、房门钥匙是间接证据。

3、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形式所表现的各种证据,又称人证。 实物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件作为证据表现形式的各证证据,又称物证。 例:行为人辩解、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询问笔录等为言词证据;行政为人的工具、涉案物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为实物证据。 4、按证据的证明作用分为本证与反证。 本证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张某种事实,并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 反证是指当事人为推翻他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而证明与他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相反的事实的证据。 注意点:(1)反证不同与反驳。 (2)反证通常在本证提出后提出,但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并无必然联系。 例:在债务纠纷中,原告出示的借据为本证,被告认为借据上借款人并非其本人签名为反驳;被告认为借款不属实,并出示合伙协议的为反证;被告认为借款属实,但已还款,并出示的还款收条为本证。 5、按证据是否存在弱点分为主要证据与补强证据。 主要证据是指没有弱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补强证据是指存在弱点,须与其他证据合并才能证明案件的事实。 注意点:补强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补强证据虽有独立存在的形式,但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它只服务于主要证据;间接证据既可服务于直接证据,也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独立存在,并证明案件事实。 例:书证原件、无利害关系的成年人的证言等为主要证据;未成年人的证言、利害关系人的证言,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等为补强证据。 三、证据规则概述 (一)证据规则概念与特征 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律制度的集中体现。 证据规则的法律特征: 1、强制性。证据规则是行政执法机关证明案件事实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此规则,否则所收集的证据无效。 2、指导性。证据规则是具体的操作规程,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证据规则的指引,收集证据。 3、程序性。证据规则属于程序法的范围。 (二)证据规则的分类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可分为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

税务稽查工作证据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415082075.html, 税务稽查工作证据标准(2017年最新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通过对稽查工作的证据标准问题的探讨,提出了建立多元化的证据证明标准的观点。 税务稽查工作中因取证不规范、具有随意性、同类违法事实取证标准不统一,造成证据不充分确凿,导致违法事实不清、稽查结论错误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证据标准问题成为稽查工作长期面临的一个难题,这种状况也使纳税人在税务执法中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使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形象打了折扣,同时也增加了税务执法的风险和隐患。因此,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通过对证据标准问题的探讨,为准确认定税务违法事实,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建立多元化的税务稽查证据标准。 一、税务稽查证据的概述:

税务稽查证据是税务稽查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专案检查当中依照法定的程序搜集到的事实根据,它是用以认定税案事实的基础和依据。 1、税务稽查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概念:税务稽查证据是指依据法定的程序搜集,并通过审查核实的用以证明纳税人税务违法事实真实情况的根据。 (2)基本特征:税务稽查案件用以定案的证据应当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①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材料必须与违法事实具有客观联系,对其具有证明作用。关联性不是一个法律或者政策问题,而是一个逻辑的或者经验的问题,即关联性是按照逻辑或者经验进行判断的。它反映的是证据材料对待证事实存在与否的实际影响,即如果有某项证据材料,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就越大,否则,待证事实的可能性越小,那么该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就存在关联性;如果证据材料的存在与否与待证事实是否清楚之间没有关系,那么两者之间就不存在关联性。 ②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和取得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及其收集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及其收集 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行政执法证据作出统一规定。由于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缺位,证据收集一直是困扰行政执法的一大问题,也是税务行政执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本文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关于证据的有关规定,从税务行政执法的角度,主要对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进行梳理和探讨,希望对税收行政执法实践有所助益。 一、充分认识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重要性 证据是指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并且具有法定形式和来源、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事实。“证据为王”是当代世界法治国家一切行政执法直至司法活动的公理。证据是税务行政执法的核心内容,税务行政执法程序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证据的调查收集、审查认定而展开的。税务行政执法证据是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措施和手段时所依据的事实和材料;税务行政执法证据收集则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调取、判别、保存可以证明税务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活动,即通常所说的取证。证据收集往往事关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成败。 国家税务总局近几年对外发布的调查统计信息显示,税务行政案件数总体呈上升趋势。2000年以后6年间的税务行政案件总数比此前7年的2倍还要多。从结案情况看,税务机关胜诉与败诉的比例为55%∶45%。相关分析指出,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绝大多数是由于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充分或者取证程序不当。1在税务行政执法实践中,部分执法人员对应当收集什么证据、如何取证、取证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不甚明了,同时加上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取证权限受到限制,造成取证活动不规范。在现阶段缺乏专门、统一的证据法律规范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只有主动有所作为,运用好法理和有关法律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证据收集工作,改善目前的税务行政执法取证现状,才能有效提高税务行政执法质量。这也是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意。 二、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特征和一般种类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特征与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一致的,即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关联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是税务人员在取证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证据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证据取得的手段和程序是否合法。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程度,这是证据最本质的属性。在实践中一般从证据形成的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以及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等方面来考量证据的真实性。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文示范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陈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范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稽查业务基础题库 稽查证据要求和相关政策专题

税务稽查业务基础题库 稽查证据要求和相关政策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市稽查局检查甲公司2019年度纳税情况后发现该公司隐瞒收入少缴税款,检查人员提供了证明该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和设立账簿问题上曾受过行政处罚的证据,认为该公司一贯不遵守税法,故认定该行为是偷税。检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违反的最基本的要求是()。 A.合法性 B.真实性 C.关联性 D.可比性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设立账簿时的违法行为与是否虚假申报进行偷税没有实质关联性。 2.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收集的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是()。 A.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B.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C.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附有说明材料的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证据提取的一般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取证途径和程序;不得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 3.某市稽查局审理部门在审核案卷资料时,以下各项中符合

合法性要求的是()。 A.关联企业提供的同类货物售价 B.一名检查人员收集的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C.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后补充收集的证据 D.审理回退后补正调查取得的证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取证的主体不合法;选项B,取证的人员权限不符合法定要求;选项C,取证期限不符合法定要求。 4.某市稽查局检查人员在检查某公司纳税情况时取得的下列资料中不属于书证的是()。 A.账簿 B.合同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伪造的完税凭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税务稽查中的书证包括证明税收违法行为的凭证、账簿、发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选项D属于物证。 5.检查人员在税务检查中提取证据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提取证据明细表》,由当事人核对后签章确认 B.对需要归还的证据材料,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归还 C.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向被查验的单位或个人开具《调验空白发票收据》 D.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向被查验的单位或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经查无问题的,应及时退还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应当向被查对象岀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选项B,需要退还的账簿资料、证据材料原件或者经查无问题的发票,应当及时退还。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岀查验的,应当向被查对象开具《发票换票证》;

办理工商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要求

办理工商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要求 第一节产品质量常见案件证据要求 一、销售不符合健康、安全标准产品案件的主要证据: ㈠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批次等以及库存产品的数量等。 ㈡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及库存情况等。 ㈢抽样取证记录、鉴定委托书及法定机构的检验鉴定报告、产品应执行的标准等。 ㈣依法送达检验鉴定报告并告知复检权利的回证。 ㈤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经营涉案产品的总体情况(起止时间,涉案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批次及执行的标准等,涉案产品的来源、数量、进销价格、销售情况、违法所得、库存情况等)、是否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是否纳税、是否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等。 ㈥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重点同上)。 ㈦与涉案产品有关的合同、票据、帐册以及经当事人确认的产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货值、违法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 ㈧其他相关材料。 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案件的主要证据: ㈠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批次等、库存产品的数量等。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的,还应当记录现场发现的实际情况。 ㈡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及库存情况等。 ㈢标注涉案产品执行标准的合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等。 ㈣抽样取证记录、鉴定委托书及法定机构的检验鉴定报告。

㈤依法送达检验鉴定报告并告知复检权利的回证。 ㈥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经营涉案产品的总体情况(起止时间,涉案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批次及执行的标准等,涉案产品的来源、数量、进销价格、销售情况、违法所得、库存情况等)、是否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违法的方式手段,是否纳税、是否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等。 ㈦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重点同上)。 ㈧与涉案产品有关的票据、帐册以及经当事人确认的产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货值、违法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 ㈨其他相关材料。 三、销售国家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案件的主要证据: ㈠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及库存产品的数量等。 ㈡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及库存情况等。 ㈢明令规定涉案产品已被淘汰并停止销售的规范性文件。 ㈣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经营涉案产品的总体情况(起讫时间,涉案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等,涉案产品的来源、数量、进销价格、销售情况、库存情况、违法所得等)、是否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是否纳税、是否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等。 ㈤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重点同上)。 ㈥与涉案产品有关的合同、票据、帐册及经当事人确认的产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货值、违法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 ㈦其他相关材料。 四、销售失效、变质产品案件的主要证据: ㈠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批次、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等以及库存产品的数量等。 ㈡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外观及标识内容、库存情况等。 ㈢抽样取证记录、鉴定委托书及法定机构的检验鉴定报告。 ㈣依法送达检验鉴定报告并告知复检权利的回证。

税务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税务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一、税务检查方法: 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 二、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 1、税收负担测算: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 出口企业税收负担率: 影响税负率的重要因素: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3、毛利率分析: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是否存在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问题 4、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5、应出产量=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测定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 如当月实际耗用量10000吨,单位产品耗用0.2吨,则应出产量=10000吨÷0.2吨/件=50000件 检查“产成品”科目借方入库数量=40000件,可能存在的问题: (1)、领用材料未全部用于生产(2)、完工产品未入库即销售 以某一行业的生产加工企业为例,选取“原材料”作为控制物件,推算“应税销售额控制数”,

进行比对分析。假设该企业某期采集的信息资料:原材料消耗1000吨,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平均单价1500元/吨,产销比例为80%,申报销售收入8万元。 本期产品产量=本期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00吨/10=100吨。 本期销售数量=产量×产销比例=100吨×80%=80吨。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本期销售数量×平均单价=80元×1500元/吨=120000元。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120000元>申报销售收入80000元,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帐外经营、瞒报销售收入问题。 三、税务稽查流程与稽查各阶段企业注意的事项 (一)稽查对象的确定(选案) 1、计算机选案指标: 增值税有关选案指标: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0连续超过三个月 销售税金负担率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低于同行业最低税负控制线) 销售税金与销售收入变化幅度不同步 销项税金与进项税金变化幅度不同步 企业所得税选案指标: 销售利润率(纵向比较大幅下降、横向比较明显偏低) 销售毛利率、销售成本利润率、投资收益率 人均工资额(=工资总额÷平均职工人数)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本期折旧额÷平均固定资产原值) 综合指标:销售收入变化幅度>30% 六个月内累计三次零负申报

稽查证据要点

第一章税务稽查证据 一、知识点归集 1*.证据的特征: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2.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主体,收集程序和证据形式合法。 3**.我国《行政诉讼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将稽查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七类证据。 4.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是最重要的证据,也是数量最多的证据。 5.物证是指用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 6.视听材料主要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等。 7.常见的证人证言有询问笔录、证人提供的口头或书面证词等。 8.常见的当事人的陈述有询问笔录,当事人自述材料,陈述、申辩笔录等。 9.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稽查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进行勘察、测量、检验和拍照、询问等制作的实况记录。其形式可以是文字记录、图片、照片等。 10*.按照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11*.按照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12*.按照证据的来源方式,可以将其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13.原始证据,即第一手的真实材料,如当事人提供或知情人提供的证言、外调取得的证据资料等。 14***.证据规则是指关于证据取得和证据效力方面的规则,包括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15***.最佳证据规则,在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中,应当优先按照最具证明效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如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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