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盘锦市大数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和调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盘锦市大数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更名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5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135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3
【实施日期】2016.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盘锦市大数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6〕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将盘锦市大数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盘锦市智慧城市建设与大数据应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郭伦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白光副市长
王永威副市长
成员:孟超市政府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