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四员”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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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四员"培训资料
一、“四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居)、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四员”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食品安全宣传员、村级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村(居)、各部门食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负责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定期向镇政府和区食安办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基层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计上报本村(居)、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食品安全宣传员
食品安全宣传员负责本村(居)、各部门、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及《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知识的宣传。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村(居)、各部门政府、村级组织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对所辖村食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参与村(居)、各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村(居)、各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员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
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
1、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宣传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安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经营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5、在当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信息员
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本村民小组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每月对本村民小组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本村民小组50人或5桌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
4、负责收集本村民小组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食品安全宣传员或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
二、乡镇食品安全严峻形式
一是,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生产掺假造假、食品运输不规范、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众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企业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
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较弱。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守法经营意识较差,道德诚信缺失,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为追求经济利益,存在掺假使假、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狭小,卫生条件差,人员流动性大,潜在风险突出。
三是,种植养殖环节存在风险隐患。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时有发生,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违法用药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沿产业链条传导,进而影响到餐桌上的安全。
四是,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一些设立在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监管执法条件比较差,执法车辆、食品快检设备以及工作经费都比较缺乏.基层监管部门存在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相对老化等问题,影响了执法的效果和权威性。
五是,部门之间配合有待统筹协调。在实际监管中,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进入市场销售环节由食药监部门负责,但对从农田到市场之间的运输流通环节如何监管就不够明确。在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认定、违法犯罪行为查办过程中的案件移交衔接方面,往往是监管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存在日常执法信息常态交流不畅等问题。三、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职责:
1。协管员和信息员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 协管员和信息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 协管员和信息员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 协管员和信息员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 协管员和信息员在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6、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协管员和信息员要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①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②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