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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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衡政办函[2016]24号【发布部门】衡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7.27【实施日期】2016.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衡政办函〔2016〕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7日衡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认真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覆盖面(一)推进“三清单”公开。

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各级党政门户网公开、公示并及时更新;及时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做好审核转报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

(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人社局落实)。

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

(市发改委、市商粮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依法公开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市工商局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0•【字号】衡政办发〔2021〕25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指导意见和推动数字经济的系列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和有效利用,推进部门协同,提高行政效率,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63号)等文件精神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各政务部门及依据职能采集政务数据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机构组织(以下统称政务部门)。

本办法所指政务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图片、视频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各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数据权属归政府所有,衡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数据归口的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在依法依规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运营。

侨务工作办公室职责

侨务工作办公室职责

侨务工作办公室职责
侨务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处理与侨民、归侨、侨眷相关事务的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侨务政策制定和宣传,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和宣传侨务政策,包括侨民权益保护、侨务资源整合利用、侨务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政策。

2. 侨务协调和服务,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级政府部门、侨团组织和侨民之间的关系,提供侨务服务,解决侨民在生活、工作、创业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促进侨务资源的合理利用。

3. 侨务项目管理,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执行侨务项目,包括资金的筹集、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4. 侨务信息收集和研究,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侨务信息,包括侨民在海外的生活状况、侨务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等,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 侨务交流与合作,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开展侨务交流
与合作活动,包括邀请海外侨胞回国访问、举办侨务论坛、促进侨务资源与国内资源的对接等。

总之,侨务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围绕侨务工作展开,包括政策制定、协调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多方面工作。

这些职责的履行对于促进侨务事业的发展和维护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1.19
•【字号】衡政办发〔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的
通知
衡政办发〔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衡阳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1•【字号】衡政办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衡政办发〔2010〕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 [2010]4号),设立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加挂衡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衡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职责。

(三)加强全市外事侨务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职责。

(四)加强涉港澳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和指导其在全市的落实情况;审核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拟订的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涉外涉侨涉港澳的各类报告。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情况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制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充分挖掘外事侨务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2•【字号】衡政发[2005]1号•【施行日期】2005.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衡政发[200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1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一月十二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

三、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市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局局长、各委员会主任。

六、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

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九、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正文:----------------------------------------------------------------------------------------------------------------------------------------------------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将改革后的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市政府工作部门(30个)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科学技术局衡阳市公安局衡阳市监察局衡阳市民政局衡阳市司法局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衡阳市水利局衡阳市农业局衡阳市林业局衡阳市商务局(挂衡阳市招商合作局牌子)衡阳市文化局衡阳市卫生局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衡阳市审计局衡阳市环境保护局衡阳市统计局衡阳市粮食局衡阳市物价局衡阳市城乡规划局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衡阳市民防局牌子)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衡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市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编制列入市委机构序列。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既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三、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12个)衡阳市体育局衡阳市房产管理局衡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衡阳市畜牧水产局衡阳市旅游局衡阳市供销社衡阳市接待处衡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衡阳市新闻出版局(挂衡阳市版权局牌子)衡阳市移民开发局衡阳市知识产权局(副处级)五、部门管理机构(2个)衡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0•【字号】衡政发〔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15〕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0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职权实施机关)行使行政职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职权事项由行政职权实施机关提出,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纳入本级权力清单进行统一管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垂直管理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职权,在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改办)备案。

行政职权的实施、监督和公开等应当以权力清单为依据,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第四条编办(审改办)是本级权力清单的管理机构。

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需增加、取消、下放或变更要素的,由实施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单位向本级编办(审改办)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

政府法制办负责本级权力清单所列行政职权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监察局负责本级权力清单所列行政职权事项实施情况的行政监察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本级权力清单纳入集中审批的行政职权事项的规范实施,并承担相应配套服务事务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

行政职权实施机关根据本级权力清单行使本单位行政职权。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函〔2016〕34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函〔2016〕34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函〔2016〕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3日衡阳市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提高政务督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市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两区一园”、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市属国有公司。

二、考核内容(一)年度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责任状》落实情况;(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三)市长批示件及国、省领导批示件办理落实情况;(四)省、市政府组织的各项督查活动落实情况;(五)其他市政府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计分标准(一)每个考核对象基准分为100分。

(二)扣分办法。

1.纳入考核的事项以市政府督查室分解、立项、交办为准。

交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有效落实的(交办时无具体时限的,原则上以当年12月31日为办结时限),每项扣0.1分;发函督办后(含直接督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有效落实的,每项扣0.2分;至年终考核时,无正当理由仍未有效落实的,每项扣0.5分。

同一事项取最高值扣分;2.交办事项被市政府约谈的,每次每项扣0.5分;被市政府问责的,每次每项扣1分。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5〕6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5〕6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9日衡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3 现场应急指挥部2.4 专家组3.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警级别3.3 预警预防行动3.4 预警解除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级4.2 应急响应行动4.3 应急处置4.4 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5.善后工作5.1 善后处理5.2 分析评估6.应急保障6.1 通信保障6.2 装备保障6.3 资金保障7.监督管理7.1 宣传、培训和演练7.2 奖励与责任8.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衡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旅游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协同应对,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属地为主、就近处置,依法规范、快速反应等原则。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衡政办发[2006]9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衡政办发[2006]9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衡政办发[2006]9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3•【字号】衡政办发[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衡政办发[200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现将《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供内部阅知。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市长彭崇谷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监察、审计、机构编制工作。

常务副市长王宏协助市长管理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物价、统计、信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工程、国企改制、人事、信访、市志、法制、无线电管理和市政府办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副市长陈新文协助分管粮食、银监局、银行业、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供销、烟草专卖、保险业、证券业、医药、流通、工商行政管理和科技工作。

副市长丛培模协助分管工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电信、邮政、通讯、电业、乡镇企业工作;负责松木工业园和白沙洲工业园的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副市长雷良玉协助分管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划、环保、国土测绘、人防、房产、建工、城建开发、宗教、民族事务和公安、交警、消防、司法、国家安全工作。

副市长谢宏治协助分管外事、商务、招商引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旅游、侨务、石油、盐务、物资、台湾事务、贸促会、协作办工作;协助分管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联系共青团工作。

副市长蒋勋功协助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文、农机、畜牧水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开发、民政、移民、饲料、残疾人事业、人口和计划生育、老龄委、国防工作;联系妇联工作。

副市长许满意协助分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爱国卫生工作。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衡政办发[2015]31号【发布部门】衡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9.21【实施日期】2015.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衡政办发〔2015〕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1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衡发〔2015〕4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5〕5号),设立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牌子),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增加职能衡阳南岳机场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协调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

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2.05
•【字号】衡政办发〔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
标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衡政办发〔2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衡阳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28•【字号】衡政办发〔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衡政办发〔2022〕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精神,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衔接的行政许可清单制度,现将《衡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衡阳市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以《衡阳市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因深化改革或法律规章立改废释后新设、调整行政许可的,适时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

二、严格依法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同步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场所进行更新替换,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三、加强行政许可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重点和监管主体,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8日衡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湖南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50项)。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衡政办发[2017]18号【发布部门】衡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19【实施日期】2017.07.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7〕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 号)精神,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实施方案》,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紧密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衡阳营商环境,为建设经济繁荣、百姓富裕、生态优美、社会和谐、政治清明的“五个新衡阳”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2017年1月31 日前,衡阳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两级所有行政执法部门(驻衡国省属行政执法部门除外),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衡政办发〔2017〕33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衡政办发〔2017〕33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衡政办发〔2017〕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现将《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供阅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5日衡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郑建新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廖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政务服务、政府融资、统计、法制、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地方志编纂、民营经济、人民武装及国防动员、援疆项目管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信访维稳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档案局、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工商联。

联系衡阳警备区、空八师、联勤十九分部、衡阳预备役后勤保障旅、41集团军防空旅、空军气象训练基地、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煤监衡阳分局。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7〕21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7〕21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7〕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日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行政执法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依申请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的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执法公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将行政执法公示作为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行组织协调、统筹推进。

市、县两级电子政务部门负责为本级行政执法公示提供平台建设维护、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具体实施,进驻本级政府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的执法公示,由本级政务中心负责。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5•【字号】衡发[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号)市直机关各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2010年2月25日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湘发〔2009〕1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委〔2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基本原则1.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2. 坚持因地制宜。

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考虑当前各方面的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和可承受程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努力在一些重要领域有所突破。

3. 坚持积极稳妥。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迈出较大步伐,又要在保持政府机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震动,平稳推进机构改革,以利于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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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发[2010]29号
【发布部门】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21
【实施日期】2010.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衡政办发〔2010〕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
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 [2010]4号),设立衡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加挂衡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衡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职责。

(三)加强全市外事侨务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职责。

(四)加强涉港澳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和指导其在全市的落实情况;审核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拟订的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涉外涉侨涉港澳的各类报告。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情况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制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充分挖掘外事侨务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及会见华侨华人、港澳
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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