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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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规范的决定
关于促进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规范的决定
为促进我系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规范,提高教学质量,经全体会议讨论,特作如下决定:
一、组织教师学习学校关于教学规范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认识,增强广大教师遵守教学规范的自觉性。
二、加强备课环节,提高教案质量。各教研室主任应督促写出高水平的教案,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教师授课应严格遵循有关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
四、教师应督促学生完成相应课程的课外阅读任务,把学生课外阅读状况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一个方面。
五、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教学时间安排,准时上课和下课。系领导将对此进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六、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每学期期末停课时间的安排,不得擅自提前停课。
七、教师应严格进行考试阅卷,并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将评阅后试卷和成绩册交给院办。
经济管理系教师岗位职责条例
(试行)
为了规范我系师资队伍的管理,明确各级教师的职责,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一、共同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恪守教师道德规范。
3.乐意接受院系室的各项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积极参加院系室的各项公益活动,无故不得缺席,遇特殊情况须向活动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并获批准方可离开。
二、助教岗位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任职两年后应能熟悉本门课程上述有关教学环节的工作。通过试讲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讲课工作。经过批准可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2.参加专业建设、见习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根据需要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管理工作。
3.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需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4.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讲师岗位职责
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实习见习、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实习见习、课程设计(作业)、毕业设计(论文)。
2.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参加科
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以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3.外语达到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籍水平。
4.每两年要完成:
(1)教育教学论文一篇
(2)科技论文二篇或成果二项(研究周期长的重大科研课题,应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完成年度研究计划)
(3)学科动态调研报告一篇。
5.担任纯教学任务的讲师,教学工作量要饱满。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导师,担任学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副教授岗位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系统地担任一门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或技术基础)或专业课、开设新的选修课;每年至少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根据需要,担任学术指导人或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提出学术论文或做出科研成果;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及专著;掌握本学科范围内一个或几个方向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并能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每学期作一次专题学术报告,向本专业师生介绍国内外最新科研动态和发展趋势。
4.一年内要提出:
(1)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一篇。
(2)科技论文一篇或成果一项(研究周期长的重大科研课题,应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完成年度研究计划)。
5.担任纯教学任务的副教授,教学工作量要饱满。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五、教授岗位职责
1.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领导本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负责组织指导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课题。
3.提交论文的数量、水平高于副教授,科研论文和教学论著具有创见,每年举办反映本学科前沿的学术讲座。
4.系统地担任一门基础课或一门专业、技术基础课和一门以上其他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本专业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工作。每年至少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
5.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工作,主编、主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根据需要掌握第二外语。
经济管理系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条例
(试行)
为进一步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教师职责,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既教书又育人,既关心爱护学生,又严格要求、管理学生。
3.主讲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承担科学研究任务,积极引导和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努力实现教学与科研结合。
4.坚持严谨求实的学风和教风,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吸收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改革教学内容。
5.认真研究教育科学,努力掌握教育规律,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随意调课、停课,按时上、下课,不无故缺课,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搞好团结协作。
二、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权利
1.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或参与制订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其他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经教研室同意,选定、编写符合大纲要求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2.有权提出教学改革方案,经院、系认可后,进行试验实践。
3.有权依据教材和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学生具体情况,确定课程教学进程,组织教学内容,选定教学方法,安排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