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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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万佳门店促销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对门店促销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供应商派驻公司各门店推介其商品的各类促销人员.

1.2促销员的分类、责任与义务

促销员分为长期促销和短期促销二种。

,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

,给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商品的销售为主要工作。

1.3促销人员派驻原则:

,在同类产品中销售名列前茅的品牌或商品;

,根据同类产品半年的销售排行榜,销售名列前茅的厂家;

、季节性商品、配合公司和门店各类促销活动的商品;

、节假日期间;

1.4促销人员派驻期限:

1.5促销员编制的确定及程序

门店促销员编制的由采购、营运、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

,促销员编制一律由买手确定需求,经相关商品经理和总商品经理签字确定后报采购营销促销部,明细格式由营销促销部提供。

营运部门根据门店华润万佳员工数量,营业面积、商品数、柜台情况、门店最大容纳人数等具体情况提出意见并反馈营销促销部.

,并在公司批复后执行.

具体参见下图.

1.6.

2.1促销人员收费由相关采购按以上标准开单。相关费用由华南各城市财务收取.(除

工衣押金)

,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培训的,培训费照收。

,供应商/促销员持门店促销部、HR签字确认的押金收据至城市财务办理退款手续。

第二章派驻促销申请办理程序

2.1采购根据公司已批准的促销人员编制与供应商洽谈

2.2供应商提交申请并填写一式2份的《供应商派驻促销人员确认书》.确认书与申请表由采购营销促销部提供.

2.3采购审核后开具促销通知单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相关商品经理和总商品经理审批.

2.4供应商凭促销通知单在各城市财务缴纳相关费用。

2.5供应商凭收款收据到采购营销促销部开具《供应商促销通知单》。

2.6供应商通知促销员到相关门店办理报到手续.

2.7《供应商促销通知单》、《供应商促销申请表》和《供应商派驻促销人员确认书》需经采购促销部加盖促销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2.8促销部盖章日为周1、周3、周5下午,如因特殊情况在非盖章日需盖章的,需由本部分管总商品经理签字后促销部方可盖章;

第三章人员管理

3.1报到

,发给“促销人员工牌”。

3.2促销人员基本资格要求如下:

3.2.2 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米。

,容貌端正,无身体残疾。

,和工作时间、班次安排。

3.2.6 熟悉所促销的商品,具有一定促销经验。

3.3 促销员报到时,应携带下列个人资料:

,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和公共卫生知识培训证(其中接触食品人员须有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3.4缴纳物品押金

,并由物料专员作好相应登记工作。指引促销人员到相应楼层主管处报到。

,由促销人员凭财务部开具的押金收据到门店服务台领取,服务台值班人员将促销车发出后,留下促销人员的押金收据并做好登记工作,同时指引促销人员到相应楼层(区域),由相应楼层(区域)主管根据要求安排促销地点。

3.5培训及考核

促销人员必须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及考核。(详见《人事管理规定》有关部分)3.6门店人力资源部在办理促销人员入职手续时,应做好相应登记工作,对于在通知报到后7日内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供应商应知会采购营销促销部取消其派驻资格,并按公司规定处罚。

3.7促销人员试用期和违约金的收取

,供应商和卖场共同对促销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不

符合要求的促销人员供应商和卖场可以向采购提出更换要求,在试用期内无论哪方提出更换均不收取违约金,但需在新的促销员到位后原不合格促销员方可离开,否则需收取违约

3.8不合格促销人员更换程序

,经门店区域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由门店促销部统一反馈采购营销促销部并抄送门店HR.

, 经门店区域主管、经理、HR签字确认后由门店促销部统一反馈采购营销促销部并抄送门店HR。

,原促销人员方可离职.

,采购无法满足门店换人的要求的,由相关品类与门店协商解决;

3.9促销人员请假程序

,经区域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将申请及请假条交至门店人力资源部,方可开始休假。

,由派出供应商出具证明,经区域主管、部门经理及门店副总签字同意后,将申请及请假条人力资源部,方可开始休假。

,无法当面请假的,应在休假前向部门经理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假完毕后应在门店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假手续。此类请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

,一律视为旷工。

3.10促销人员离职程序

,至门店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根据表中所示项目至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交清领用物品.

,将“员工离职(申请)表”交门店人力资源部,凭门店人力资源部签字至城市财务部领取押金。

,或由供应商办理停止派驻促销人员手续。如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开始办理有关手续或提供合适人员,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促销人员派驻资格,并按公司规定处罚。

,被本公司辞退者,不得再进入本公司属下的任何商场进行促销。

3.11促销人员门店间调动程序

,然后到调入门店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应检查身份证、健康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学历等证明。

,则需供应商填写促销人员编制调整申请表,报采购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3.12促销人员的奖惩规定

,对表现突出的促销人员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金、授予“优秀促销员”称号等奖励。

,按《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具体罚款金额如下:

,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要求供应商换人并罚款。

,并要求供应商换人。

,并要求供应商换人。

,累计两次对供应商罚款100元,并要求供应商换人。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者罚款20元.

,在开单时被处罚人栏应写为派驻促销的供应商,用括号注明具体违纪人员姓名,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确认,经分管副总签字后生效。

,由门店HR保留一联留档,另两联交所在区域,违纪人员凭“财务联”至门店财务部缴纳罚款。

,“犯规警告通知”一联交员工本人留存,一联交财务做收款凭证,一联由门店留档。财务部在开收据时交款人应写明派驻促销的供应商名称(厂编)。

,按供应商登记累计次数,按人员登记累计金额。每月报店总经理并存档.

,需报门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罚。

,由门店知会营销促销部对派驻供应商双倍进行处罚。

第四章终止派驻促销

4.1供应商申请终止派驻促销人员程序

,并填写表中第一部分内容,加盖申请公司印章。

,经商品经理级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后执行并通知相关门店.

4.2未按本条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而擅自撤出促销人员者,对派出供应商按公司规定处罚,并终止促销合作关系。

4.3因促销人员或供应商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终止其合作关系。

第五章供应商欠薪处理

5.1欠薪:是指供应商承诺员工应发而未发给促销人员的工资,包括工资、加班费、提成工资等项目。工资的发放应每月一次,如超过半月仍未发放工资,视为欠薪行为,公司将根据本规定及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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