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退休人员缴医保政策实施利弊解读]天津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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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退休人员缴医保政策实施利弊解读]天津

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几天前去医院看病,赶上两位返聘大夫抱怨退休人员缴医保费:“你们不知道,我们这代人有多苦。年轻时上山下乡没攒到钱,现

在老了,还要让我们这些老人缴医保费。”不难理解,要求退休人

员缴医保费,会增加而不是免除老人们的后顾之忧,损害老有所养

基本理念。2014年,我国在职职工人均缴费3718元,同比增长

9.9%;2015年可能达到4000元。经过连续十多年的调待,2015年

全国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到2270元。目前,在职职工医保缴费水平

相当于退休人员两个月的养老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笔

者认为,这两句话不是简单的递进关系,而是有更深层面的制度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的含义。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官方与社会解读退

休人员缴医保费,多从基金收支平衡、基金开源、个人责任等角度

分析,如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五中全会之后解读社保改革时提到,

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体现精算平衡原则,基金财务可持续性较差。应

该合理强化医保个人缴费责任,研究实行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

缴费制度。他在2016年第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进一步提出,要

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

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从网民

跟帖和街头坊间谈论看,百姓多认为不应该把眼睛盯到老人们紧巴

巴的口袋上,如果医保基金不够,可以从节流渠道下工夫。例如,

加强管理,把目前大检查、大处方等费用减下来,把基层诊疗水平

提上来。因此,我们有必要冷静下来,多问一句:“退休人员缴医

保费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确定,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的重点是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如果在

现有政策基础上单纯增加退休人员缴医保费,无疑会增加基金收入,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回想5年前笔者参加起草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时的纠结。当时,我们梳理了若干重大问题,其中最难的就是缴费

年限。到现在,缴费年限仍将众多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就业人员、

异地居住人员、农民工挡在制度外的最大障碍。在这些人群中,绝

大多数是农民工,由于不能缴够缴费年限而不能正常享受职工医保

退休待遇,一些人缴了10年甚至20多年的医保费,回家时只能一

笔勾销,不得不再终身缴费,享受低水平的居民医保待遇。2014年,我国参加职工医保的农民工达5229万人。我们在起草基本医疗保险

条例时试图统一缴费年龄,但由于各地老龄化程度相差太大而难以

实现。如2014年,广东省在职退休比为7.66∶1,黑龙江省仅

1.69∶1。由于退休人员不缴医保费,还要定期划入资金到其个人账户,总体上所花医疗费用较多。为控制医保基金支出,一些地方普

遍提高退休人员在本地享受医保待遇门槛,一般都规定有3个缴费

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实际缴费年限,一般不少

于15年;退休前在本地缴费年限,一般不少于10年。可想而知,

上述人员同时满足这3个缴费年限,谈何容易。笔者认为,设置缴

费年限最大的问题是不能适应流动性,由此导致亿万名农民工等群

体长期缴费、但不能如期享受退休待遇,损害公平性。我们之所以

要求高的缴费年限,又与退休人员不缴费政策有直接关联。因此,

如果像居民医保一样,退休人员继续缴费,则不会有高的、不同的

缴费年限限制,可以方便农民工及流动人员参保缴费、享受待遇。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退休人员缴医保费这一热议政策的弊和利,可以采取适宜的政策设计,在不损害退休人员福利的情况下,

尽快解决不缴费政策导致的不适应流动性和损害公平性的突出问题。

退休人员缴医保费之弊,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增加退休人员负担。退休人员普遍缺乏收入来源,仅靠不多的养老金维持生活,缴

费无疑是沉重负担。二是违反《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其第二十

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改变

退休人员不缴费政策需先修改《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三是制度

转轨成本。从退休人员不缴费转向缴费,涉及职工医保政策重大调整,需进行精心设计和长期过渡。如按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中人过渡办法,则政策设计与执行、解释将十分复杂。退休人员缴

医保费之利,体现在4个方面:首先,适应流动性。它能保证大量

体制外人员退休后能顺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消除流动人员的后顾

之忧,解决目前异地居住人员医保关系转接难的大问题。其次,简

化医保政策。这不难理解。再其次,降低在职人员缴费水平。基本

医保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财政补助职工医保

基金58亿元,仅占基金收入的0.7%。退休人员不缴费,要维持收

支平衡,必然要提高在职职工的缴费水平。退休人员继续缴费,则

可以降低在职职工缴费水平。可以在缴费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

制度设计,将目前职工的在职缴费分摊至退休以后。最后,有利于

打通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通道,为实现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合一

奠定基础,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增强公平性。因此,退休人员缴

医保费根本点不在开源、更不能增加退休人员负担,而是要从根本

上解决不适应流动性和损害公平性的问题。目前看,不是没有可能。比如,设置过渡期,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过渡办法;建立补偿机制,对新人、中人设置相应的补偿政策,保证其负担不

增加。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从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转型而来,在设置

过渡期和分类施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

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中就有不少经验可以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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