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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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数理学院素质拓展学分执行细则一、学术科技方面内容登记1.参加全国、省级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2.参加全国、省级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3.参加学校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进入决赛的;4.参加校(院)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5.参加全国、省级各类学科竞赛的;6.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进入决赛的;7.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8.参与校内外各种科学研究和学术调研、考察的;9.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的(报告会、论坛、学术交流等);10.参加科技类学生社团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11.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二、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内容登记包括内容:1.参加全国、省级和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演出活动的;2.参加全国和省级体育竞技比赛的;3.参加学校的大学生艺术团组织(如民歌队、舞蹈队等)的;4.参加学校和校(院)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并表现突出的;5.参加学校和校(院)组织的体育竞技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奖的;6.参加各类大学生素质拓展培训、讲座、报告会的;7.参加以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为目标的各类心理健康报告、讲座、咨询等活动的。

三、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方面内容登记四、技能培训及其它方面内容登记包括内容:1.参加驾驶员等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或相关有效培训经历证明。

2.参加各类计算机、外语培训等取得证书或取得相关有效培训经历证明。

3.未能被本条例包括的对大学生素质拓展起积极作用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绩。

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内容登记包括内容:1.参加学校、院在暑期集中组织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的;2.参加寒假期间学校、院组织的各种社会调查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的;3.参加其它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心得体会或图片资料的;4.参加学校创建文明校园、文明教室、文明宿舍、争做文明大学生等文明工程活动表现突出的;5.参加学校、院组织的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6.参加其它类型的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服务活动的。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课外创新实践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强化实践技能、培育团队协作精神,以及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和社会生活奠定坚实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鉴于此,为规范并优化课外创新实践的管理与评价体系,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明确适用于我校全体本科专业学生,旨在统一指导其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有效管理和公正评价。

三、学分规定1. 学分分类课外创新实践学分依据其性质划分为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两类。

必修学分强调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相关的实践活动参与;而选修学分则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及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参与各类实践活动。

2. 学分要求(1)必修学分:学生需圆满完成规定的必修学分要求,方可视为达成学分标准。

(2)选修学分: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与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与实践活动,并须在规定时限内累积达到所需的选修学分。

四、实践活动管理1. 组织架构(1)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整体组织与管理。

(2)每学期初,学校将公开发布当学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规划及具体安排,以供学生参考并选择合适的实践活动参与。

(3)实践活动组织者需详尽提供活动信息,包括内容概述、时间安排、报名流程等,以确保学生充分了解并顺利参与。

2. 实践活动认定(1)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后,需提交实践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实践活动认定工作由专业认定小组负责,依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细致评估。

(3)认定小组应及时完成审批流程,并将认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

3. 实践活动记录学校建立完备的实践活动记录体系,全面记录学生参与的每一项实践活动及其学分获取情况。

五、学分评价1. 评价模式学分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定性评价侧重于评估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能力;定量评价则侧重于衡量学生完成实践任务的质量与数量。

2. 评价标准(1)定性评价标准:依据不同实践活动的特点制定,涵盖实践目标的达成度、社会影响力等多个维度。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学校出具的证明(科技处或社科处)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
1
科研课题(横向课题)
立项任务书学校SRTP立项文件
课题组教师推荐意见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SRTP)参加
1
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
参加6次
1
主办单位证明
上限2学分
论文
作品类
核心期刊(含)以上
第一作者
2.5
出版刊物
核心期刊认定以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国家级二等奖
3.5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科技
活动类
科研项目获奖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3
证书或文件
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
市(厅)级参加
2
科研项目鉴定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成果鉴定书
学校(含)以上部门或组织的鉴定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参加
1
专利
发明专利
3
专利授权证书
社会实践(寒暑假)
国家级参加一次
3.5
学校有关文件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校团委、学生处)
省级参加一次
2.5
校级参加一次
1.5
公益活动
参加校级(含)以上累计满20小时
1
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
校艺术团、勤工助学,经考核合格
参加一次(满一年)
1
提供学校相关单位考核意见
志愿者服务
累计满20小时
1
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证明
第二作者
2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要求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属于非课堂教学,由团委牵头,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科技处协助。

包括由学院、系部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活动的组织,必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由活动组织单位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由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报团委备案,并正式纳入培养计划后实施。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均可纳入学生课外学分管理范畴。

二、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办公室审核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计算、认定相应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生每学年所获素质拓展的学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学生奖励评定中G3相联系。

同时,学生在校期间所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与“教学学分管理”中的选修课学分挂钩。

三、项目与学分评定标准(一)、思想品质与道德修养学生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人好事等情况均按有关规定加分;1、做好人好事,视情况加0.5—2分;2、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3、参加学院党校和系部业余党校组织的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1分;4、参加学院或系部组织的团校培训、学生干部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0.5分;5、参加系部或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者,加0.5分(二)、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活动1、进行寒假社会调查并完成任务者,获得1学分;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实践或调研任务者,获得2学分;获系部表彰或奖励者加1学分,获学院、市、省级表彰或奖励者,加2--3学分。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完成规定的任务者,每8小时得1学分,(志愿者服务活动一天计8小时)。

课外学分管理条例

课外学分管理条例

课外学分管理条例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学校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逐步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课外学分的申请、认定与要求第一条凡在学校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开拓进取、做出一定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均可提出课外学分的申请。

第二条校内课外学分相关内容的活动必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组织实施。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均可纳入学生课外学分管理范畴。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课外学分必须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超过规定的课外学分可经学生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冲抵对应选修课学分,但冲抵选修课总学分不超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课外学分的注册、汇总、归档等相应的管理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每学年末学生按照课外学分项目与评定标准将申请课外学分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各班级辅导员初审后,辅导员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本班级课外学分录入,由各学院分团委将本院学生实际所得课外学分情况汇总后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确认备案。

第五条学生所修课外学分不参与每学年结束及毕业前的学籍异动记分。

第二章课外学分项目与评定标准第六条科技活动1.在校内科技制作、科技创作、科技比赛和各类学科竞赛中,经选定参加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者,每人给予0.5学分。

在学院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2.0、1.5、1.0学分;在学校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2.5、2.0、1.5学分;集体奖获得者在相应层级标准中每人减去0.5记分;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奖项记分,不得重复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只记最高奖项所得学分。

2.凡由学校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制作、科技创作、科技比赛和各类学科竞赛(如全国“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等)的选定参赛者,完成集训任务并代表学校参赛者给予1.0学分;在省级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3.5、3.0、2.5学分;在全国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4.0、3.5、3.0学分;集体奖获得者在相应层级标准中每人减去0.5记分;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奖项记分,不得重复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只记最高奖项所得学分。

课外学分认定

课外学分认定

工学院政[2005]22号工学院课外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工学院课外学分认定内容,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经院课外学分认定委员会讨论,现对《工学院学生课外学分实施细则(试行)》(工学院政[2005]07号)进行修订。

一、学分评定标准1、参加校级及以上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CAI课件制作、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结构设计、机械设计、程序设计等竞赛。

其中国家级记3学分,省市级记1—2学分,校级记1学分;获国家级奖记4—6学分,获省市级奖记2—4学分,获校级记1—3学分。

2、在一级期刊或国外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记8学分或按作者排名分别记4、2、1和0.5学分;在核心期刊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记5学分或按作者排名分别记3、1.5和0.5学分;在一般公开发行期刊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每篇记3学分或按作者排名分别记2、1和0.5学分;在校或院内部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记1.5学分或按作者排名分别记1和0.5学分;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报告,记2学分;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报告,记1学分。

3、通过市级及以上的鉴定成果,每项记8学分或按1—5排名,分别记6、3、2、1和0.5学分;发明专利每项记8学分,其他专利每项记4学分。

4、取得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按计划完成,记6学分;取得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并按计划完成,记2学分,一般科研项目,记1学分;取得院系级科研项目并按计划完成,记0.5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等成果另按本细则记分。

5、通过全国或浙江省计算机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记4学分;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学生),记4学分。

6、完成“开放项目”实验任务,记1—2个学分。

其中综合设计型4-8个学时,完成后得0.5—1学分;科研创新型16—32学时,完成后得1—2个学分,累计不超过4学分。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营造重视实践创新的氛围,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要求,为做好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学生课外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指导和协调全校课外素质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负责日常工作。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类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审核、认定和成绩录入工作。

二、认定时间完全学分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有两次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的机会。

第一次申报、认定的时间为在校期间第七学期的**月份,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经认定达到4个学分,则录入成绩。

经审核,未达到者,可以在在校期间第八学期的**月份进行第二次申报、认定。

经第二次申报、认定,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仍未达到4个学分的学生,由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负责管理。

每次认定由教务处负责下发通知。

三、认定流程1.申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认定材料。

2.审核。

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对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2),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给予审核、认定。

认定依据包括文件、证书、证明等。

3.公示。

经学院认定后,学院需向学生进行公示一周。

4.记载。

经认定、公示后,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安排专人为成绩合格学生录入成绩,同时提交一份本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3)到教务处素质教育科备案。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并详细说明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具体实施规定,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能力培养。

本细则提供了具体的课外创新实践项目要求和评定方法,并对学分的认定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二、课外创新实践项目要求为获得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学生需完成以下项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 科技创新项目学生可以参与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等科技创新活动。

需提交项目计划、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 社会实践项目学生可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需提交实践记录、实践报告、机构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可以参与创业项目,如公司创立、产品开发、商业计划书等。

需提交创业项目报告、商业计划书、注册证明等相关材料。

4. 文化艺术项目学生可以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如文学创作、音乐演出、艺术展览等。

需提交作品或演出证明、创作经历、评定机构证明等相关材料。

5. 体育运动项目学生可以参与体育运动活动,如校队训练、比赛参与、体育培训等。

需提交训练记录、比赛成绩、教练证明等相关材料。

6. 综合实践项目学生可以参与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如学科竞赛、书法绘画、外语演讲等。

需提交相关活动证明、成绩或奖项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和管理1. 学生需在校外完成课外创新实践项目,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递交材料后,学院或院系将对其进行审核,并评定相应的学分。

3. 学分将被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并计入学业成绩。

4. 学生可在每学期结束后申请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5. 学分认定结果将由学院或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通知学生。

四、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评定方法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评定方法如下:1. 科技创新项目根据项目的深度、难度、创新性等因素进行评定,可结合项目的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 社会实践项目根据实践活动的时长、内容、成果等因素进行评定,可结合实践记录和实践报告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河科大双学位教育培养方案

河科大双学位教育培养方案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双学位教育培养方案Double-Undergraduate Program for Specialty in Machinery Design Manufacturing and Automation一、培养目标ⅠEducational Objectives本专业第二学位针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面向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The second degree of the specialty for excellent students spare aims at training application-oriented high-level specialized talents with initiative spirit and practical ability, who gain a full development at morality, intelligence physique and aesthetic. Students of our specialty will master some basic knowledge and application abilities of mechanical design, manufacturing, mechatronics and computer so that they are able to undertake various jobs as mechanical design, manufactur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pplication research and operational management in industrial enterprise.二、培养要求ⅡEducational Requirements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设计、制造和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基础理论,接受现代机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机械设计、制造、机电产品研发、设备控制和生产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科技大学文件河科大教〔2014〕24号签发人:宋书中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已经2014年3月13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大学2014年4月2日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营造重视实践创新的氛围,根据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规范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考核和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条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最低学分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规定的课内(指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环节)学分外,还必须取得4学分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方准予毕业。

学校将学生课外素质教育的4个学分按课程进行管理。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课外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校课外素质教育工作,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组织落实各类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抓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教务员、年级辅导员组成。

第四条学校提倡并鼓励相关部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课外素质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艺术修养和身心素养,为大学生获取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创造适宜的条件和途径。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类课外素质教育学习和活动。

根据课外素质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实施的具体情况,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学生处负责思想道德、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和体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课外素质教育活动。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AB
宿舍管理效果(1分)
宿舍整洁,无使用、存放违章物品现象。
B






18分
3.1制度建设工作
(2分)
学风建设制度完善情况(1分)
学风建设有良好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
A
学习成绩运用情况(1分)
在各种评奖、评优中有明确的成绩要求;在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和学生党员发展中有明确的成绩要求。
A
3.2宣传教育工作
B
5.2课外学术科技活动(6分)
日常科研与学术交流开展情况(1分)
每学年举办学术讲座和开展学术讨论交流2次以上;SRTP项目成绩突出。
AB
“挑战杯”竞赛开展情况(4分)
积极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活动,成绩突出。
B
学科竞赛与学术成果情况(1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或结合学院和专业实际,积极开展各类学生学术活动;有学生参与发表论文或科技发明专利或获得科研奖励等。
制定有详细的辅导员管理办法;根据辅导员管理办法,每学年对辅导员有考核意见;辅导员要有重要工作日志。
A
学院领导重视情况(2分)
学院领导班子每学年至少集体研究学生工作或听取学生工作汇报一次,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学院主要领导(院长书记)每学年每人至少参加一次重大学生活动。
A






24分
2.1学生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工作
B
及时准确报送情况(2分)
各种评选推优上报的资料,报送及时准确。
B
2.3校纪校规教育与管理工作(6分)
教育教学考勤情况(2分)
严格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生请假制度和集体外出申报制度,做到手续完备、记录完整。

关于学生综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的补充说明

关于学生综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的补充说明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的补充说明为了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贯彻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的文件精神,作如下补充说明:一、学分认定的补充说明1.文件中第三章第六条的第2条,需补充:具体评分标准参见《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大纲》,每年九月份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年底统一录入成绩。

2.文件中第三章第六条的第3条,需明确:参加由学校、学院或有关单位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系列讲座4次,可取得1个学分。

3.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的第1条,需明确:凡在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学科类竞赛认定范围见附件)、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个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每人分别获得8、6、4、3、2个学分;凡在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个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每人分别获得6、5、3、2、个学分。

4.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的第2条,需明确:获国家级前六名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6、5、4、3、2、1个学分记,获省级前三名的,第一排名者分别按5、4、3个学分记。

对于无第一负责人的项目,参与者均可获得相应学分。

5.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的第3条,需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以金陵科技学院署名公开发表论文,被SCI收录,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可获得8个学分;被ISTP、EI收录,第一作者可获得6个学分;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第一作者获得4个学分;其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获得2个学分;收入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的,第一作者获得1个学分;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获得个学分。

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各类期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6.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的第4条,需明确:学生取得发明专利可获得6个学分,取得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可获得4个学分,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经科研处处长批准,可获得2个学分。

河南科技大学本专科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河南科技大学本专科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河南科技大学本专科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河科大教〔2005〕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学生日常学籍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河科大学〔2005〕1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专科、专升本、医学类本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开学前2天内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最迟在开课第一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手续。

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课前,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然后持缴费凭证报到注册。

不能如期注册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当事先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注册时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注册的学生若说明情况要求注册,符合其它注册条件的允许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经学校调查,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第七条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

课堂教学每16学时折算为1学分,实验课每32学时为1学分,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西建大(2009)159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鼓励开展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的第二课堂活动,增强实践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在200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课外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现代教育理念,更新教育观念,从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努力培养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高层次综合性人才。

开展课外教育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坚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并与社会、文化、经济、科技发展相协调;坚持大学生自愿参加与要求获得相应的学分相结合;坚持学校统筹组织与大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相结合;坚持课外教育活动的开展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

二、课外教育的内容及目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施本科生课外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活动、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等六个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和灵魂,通过实施相关课外教育活动,使我校大学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伟大祖国,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具有社会主义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荣辱观念等。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是大学生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回报社会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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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职能管理厅局认证
体育活动类
体育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4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1.学校有关学科竞赛奖励文件
2.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体育学院)
国家级二等奖
3.5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校级一等奖
1
学生体能综合素质
1
可采用《河南科技大学学生早操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标准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CN级刊物
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
1
第三及以后作者
0.5
省级(含)以上报刊
第一作者
1.5
出版报纸、杂志
地市级报刊
第一作者
1
作品
第一作者
2
正式出版
第二作者
1.5
第三及以后作者
0.5
会议收录论文
第一作者
2.5
主办单位提供的会议论文集及收录证明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校园
文化类
(限定2.5
国家级二等奖
3.5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科技
活动类
科研项目获奖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3
证书或文件
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
市(厅)级参加
2
科研项目鉴定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成果鉴定书
学校(含)以上部门或组织的鉴定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参加
1
专利
发明专利
3
专利授权证书
学分内)
1.主题思想教育
2.文艺演出
3.读书活动
4.社团活动
5.论坛沙龙
6.征文活动
7、歌咏比赛
8、其它活动
国家级参加一次
3
组织单位提供的证明或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学生处、校团委)
省级参加一次
2
地厅级参加一次
1.5
校级参加一次
1
社会
实践类
见义勇为
主要参加
3
提供荣誉证书
证明材料学校(学生处、校团委)认定
技能训练类
大学英语考试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1
证书/成绩单
非英语专业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70分及以上)
1
英语专业
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
通过日语二级考试
1
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
合格证书
1
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
合格证书
1
证书
省语委颁发
职业资格类证书
合格证书
1
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委颁发的各类证书)
社会实践(寒暑假)
国家级参加一次
3.5
学校有关文件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校团委、学生处)
省级参加一次
2.5
校级参加一次
1.5
公益活动
参加校级(含)以上累计满20小时
1
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
校艺术团、勤工助学,经考核合格
参加一次(满一年)
1
提供学校相关单位考核意见
志愿者服务
累计满20小时
1
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证明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类别
项目
认定内容
学分
认证材料
备注
学科
竞赛类
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大学生专项学科竞赛(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外语竞赛等)及“挑战杯”
国家级一等奖
4
1.获奖文件
2.获奖证书
3.其它材料
学校有关学科竞赛
奖励文件;
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时采用两项认定的最高学分;国际级一、二等奖记4学分、国际级三等奖记3.5学分、国际级优秀奖记3学分;国家级优秀奖记2.5学分;
学校出具的证明(科技处或社科处)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
1
科研课题(横向课题)立项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立项任务书学校SRTP立项文件
课题组教师推荐意见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SRTP)参加
1
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
参加6次
1
主办单位证明
上限2学分
论文
作品类
核心期刊(含)以上
第一作者
2.5
出版刊物
核心期刊认定以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学生处)
注:以上获证不重复记分。即如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分二级、一级,所获同一种类证书不同级别,均记1学分,不重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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