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环境状况公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岭市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
铁岭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五日
目录
环境状况 (1)
环境空气质量 (1)
地表水环境质量 (3)
声环境质量 (4)
生态环境 (4)
污染物排放状况 (5)
环境保护工作 (6)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6)
辽河治理 (7)
大气污染防治 (7)
机动车污染防治 (7)
环境准入 (7)
环境执法 (8)
生态环境建设 (8)
固体废物管理 (9)
环境安全管理 (10)
环境科技 (11)
环境监测 (12)
环境宣传教育 (12)
环境信息化建设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发布《2015年铁岭市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状况
2015年,环境空气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51天,达标天数249天,达标率为70.9%,其中一级天数62天。

辽河铁岭段三个干流断面水质为Ⅳ类;辽河支流柴河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清河、凡河、寇河、王河水质符合Ⅳ类标准,长沟河、马仲河水质为Ⅴ类,招苏台河、亮子河、万泉河水质为劣Ⅴ类。

柴河水库和清河水库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总氮不参与评价)。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环境空气质量
2015年,环境空气污染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除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按季节评价,冬季污染较重。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96微克/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4倍。

细颗粒物(PM2.5)
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6倍。

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年均值为0.9毫克/立方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臭氧
臭氧年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降尘
降尘年均值为5.8吨/平方公里•月,符合省定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比2014年下降1.7个百分点。

城市降水
铁岭市全年对城市降水进行了监测,pH值波动范围为6.09~7.68,未出现酸性降水过程。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辽河干流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辽河干流水质符合Ⅳ类标准。

2015年辽河铁岭段水质持续保持良好。

辽河支流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柴河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清河、凡河、寇河、王河水质符合Ⅳ类标准;长沟河、马仲河水质为Ⅴ类;招苏台河、亮子河、万泉河水质为劣Ⅴ类。

水库
2015年5~11月,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柴河水库和清河水库水质进行了监测。

柴河水库、清河水库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总氮不参与评价)。

水源地
铁岭市地表水水源地为柴河水厂,供水水源为柴河水库。

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柴河水厂的水质进行了月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总氮不参与评价)。

铁岭市地下水水源地为双安水厂、新区净水厂。

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双安水厂、新区净水厂水质进行了月监测。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声环境质量
2015年,铁岭市开展了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及区域环境噪声普查监测。

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
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

其中,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比2014年下降0.3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7.8分贝,比2014年上升0.5分贝。

道路交通噪声
2015年,铁岭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噪声质量等级为好。

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铁岭市区域环境噪声有效监测点位229个,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9分贝,各类标准适用区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较好。

生态环境
森林
2015年,铁岭市有林地面积44.9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4.6%。

自然保护区
2015年,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07767.3公顷。

省级自然保护区2
个,即铁岭凡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原黄旗寨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自然保护区3处,即西丰县辽宁省冰砬山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西丰县寇河湿地与水源林自然保护区、铁岭县榛子岭自然保护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153433公顷,即清河市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

污染物排放状况
全市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5年,全市废气排放量为1072.88亿立方米。

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01万吨。

其中,工业源为3.67万吨;城镇生活源为0.34万吨。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62万吨。

其中,工业源为4.37万吨;生活源为0.22万吨;机动车为1.03万吨。

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为 4.80万吨。

其中,工业源为3.94万吨;生活源为0.77万吨;机动车为0.09万吨。

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量为10591.41万吨。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393.47万吨;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为9197.94万吨。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26万吨。

其中,工业源为0.14万吨;农业源为13.00万吨;生活源为1.12万吨。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0.74万吨。

其中,工业源为0.01万吨;农业源为0.48万吨;生活源为0.25万吨。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16.0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504.99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主要是粉煤灰、煤矸石、炉渣、脱硫石膏、尾矿和其它废物。

粉煤灰产生量为326.95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45.66%;煤矸石产生量为196.96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27.50%;炉渣产生量为107.42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15.00%;脱硫石膏产生量为24.84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47%;尾矿产生量为 5.66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0.79%;其它废物产生量为54.26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7.58%。

环境保护工作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比例分别为15.95%、20.48%、8.86%、11.95%,均超额完成2015年度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和“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辽河治理
201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达标排放,重点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完成率86.8%,全部涉水国控重点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
2015年,淘汰中心城区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69台,共计157.35蒸吨。

清河区实现由清河电厂集中供热。

全市所有燃煤火电企业完成除尘、脱硫、脱硝升级改造,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机动车污染防治
2015年,全市共淘汰各类型老旧车和黄标车7909辆。

银州区(包括铁岭经济开发区)和凡河新区环保绿标区正式启用,分时段限行黄标车。

建成市机动车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实时上传。

环境准入
2015年,全市通过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146个,总投资1266605万元,环保投资39193.82万元。

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95个,总投资474786.57万元,环保投资21219.50万元。

环境执法
2015年,积极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针对雾霾天气,多次组织开展了国道“102”沿线大气污染源及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主要开展了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生产及取暖锅炉的排查整治,重点查处“冒黑烟”问题;对铁煤、电厂和集中供暖企业煤场、灰场堆存情况开展集中整治。

开展了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置及废水排放去向专项检查。

加强对废水排放未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企业、排放废水含有重金属的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建立排查台帐。

重点检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对所有企业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建设
生态示范创建
生态市、生态县创建工作全面展开,西丰县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

截止2015年末,全市共有11个乡镇97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村;有13个乡镇12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村。

水土流失治理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51.58公顷。

其中,坡耕地治理54.67公顷,坡面治理1574.91公顷,生态修复2422公顷。

植树造林
植树3000万株,完成造林面积19167公顷,封山育林面积182667公顷,三北防护林造林面积4400公顷。

固体废物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强对全市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做好固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按时完成全市11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危险废物管理
积极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落实我市在《辽宁省“十二五”再生资源产业园及危险废物重点处置项目建设规划》中承担的建设任务。

调兵山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已完成五通一平建设并已投入使用,规划区域配套污染集中治理设施配套建成泵站一座,集中收集并通过管线将污水转移至调兵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主要根据各涉危废企业危险废物申报情况、实际产生类别、数量等确定重点检查对象,针对全市化工、机械制造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经营、处置等13家危险废物重点源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企业危险废物贮存、标志
识别、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处置台账和转移联单对应情况、应急预案备案、经营许可证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全年共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066次,其中纸质版联单办理227次,网络办理839次。

强化医疗废物的申报、安全处置及监管,全市县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基本全部实现安全处置,社区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工作全面推进,所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均按要求填写医疗废物专用转移联单,统一委托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置。

环境安全管理
环境应急管理
2015年,我市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强调防控在前、预警在先,坚持事前预防、事中响应与事后管理相结合,以全过程应急管理为主线,以风险防控为目标导向,认真开展全市环境安全应急工作。

强化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意识,对我市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区实施目录化管理。

逐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环发〔2015〕4号)文件规定要求企事事业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
作。

开展环境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了春节两会、汛期以及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我市的环境安全。

及时、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不断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015年成功处置了管道沈阳输油气分公司垂杨至铁岭段突发“4·28”一般环境事件。

环境信访
2015年,全市环保系统通过开展矛盾隐患排查、领导定期接访包案、全国两会期间信访排查等一系列措施,发挥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接听投诉和咨询电话1500余次,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196件,比去年有所增多,处理率100%,结案率100%,进省访相对减少。

对群众信访件都进行跟踪回访并尽量达到群众满意,对群众不满意的退回重新处理,深入扎实开展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在不断提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环境科技
2015年,承担的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辽河流域典型水生态功能区生态管理综合示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立了辽北首个小流域水生物标本室,出版了《辽
宁铁岭莲花湖湿地野生维管束植物图谱》,该图谱共收录莲花湖湿地水生、湿生、中生及旱生植物81科、269属、405种、24变种、5变型。

出版了《辽宁铁岭清河流域水生生物图鉴》,该图鉴共编辑物种315种;其中藻类8门9纲21目37科80属152种;底栖动物3门6纲15目95属117种;鱼类7目12科38属46种。

环境监测
按照《2015年辽宁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完成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本底监测、其它委托监测以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共获监测数据34595个。

编报了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及报表。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进一步更新完善;新进标准气体配气装置、臭氧校准仪、射线杀菌箱等仪器设备填补了监测站空白。

环境宣传教育
2015年,共收集、编辑政务信息300余条,报送市委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省厅办公室共60余条。

“构建大宣传格局”工作,全年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刊发新闻40余条。

全年编辑刊发环保内刊《铁岭环境》共4期。

2015年“6 5”世界环境日,铁岭市环保局通过铁岭电视台
《铁岭新闻》、《新闻观察》,铁岭电台交通广播、乡村广播、新闻广播等热点栏目,结合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在不同时段对新《环境保护法》向广大市民朋友进行解读,让市民知晓和了解新《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内容。

同时,在《铁岭日报》刊发2014年铁岭市环境状况公报,让全市人民了解铁岭市的环境质量状况。

在铁岭凡河新区钻石广场举办以宣传新环保法为主题的文艺晚会,通过形式多样的表演向百姓普及新环保法知识。

2015年,环境教育工作中,创建了第三批铁岭市环境友好学校和第五批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共有8所学校被命名为铁岭市环境友好学校,4个社区被命名为绿色社区,7个家庭被命名为绿色家庭。

环境信息化建设
2015年,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将国家专网带宽扩到10M,加快专网应用数据交换速度,在省环保厅的支持下增添了视频会议录播终端。

根据新环保法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2015年,全市共有33家企业安装了163套在线设备。

利用国发“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软件”和“辽宁省重点污染源企业”和“辽宁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软件”形成的两级平台对污染源企业进行实时在线监控,每天安
排专人对平台的数据进行巡检并对缺失的数据修约补遗,经过努力,在2015年铁岭市数据传输有效率在全省排名第四,数据有效率高达93.08%。

为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