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进修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个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申请个人进修,使公司人员学习专业技术技能和管理知识,提升个人能力和素养。
第三条个人进修定义
个人进修是指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或某一领域的管理能力,由员工个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参加的由外部培训机构或院校组织的课程,一般学习周期较长(超过一周)或所需费用较大,课程完成后会获得相应证书。
第四条个人进修的内容
个人进修学习分为以下四个类别,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章申请资助的条件及程序
第一条申请资助条件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外部进修学习,提升自身视野、工作技能和个人综合素质。如需申请公司的个人进修资助,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正式员工。
(二)在公司服务两年以上。
(三)上一年度绩效成绩为B级或以上。
(四)申请EMBA进修的人员需任职总监级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申请MBA进修的人员需任职部门经理级职务三年以上。
(五)所申请进修的学习项目需与本人现岗位工作有直接联系,学习内容需高度匹配岗位职责及能力要求。
第二条申请资助次数
根据员工上年度个人绩效成绩,审核确定本年度员工申请个人进修可获公司资助的次数,具体规定如下:
(一)上年度绩效为C级,本年度不能获得个人进修资助;
(二)上年度绩效为B级,本年度申请个人进修资助次数不得超过1次;
(三)上年度绩效为A级,本年度申请个人进修资助次数不得超过2次;
第三条进修申请程序
通过OA系统进行申请,详细流程如下:
(一)通过“OA系统-培训申请流程”提出申请。
(二)根据进修学习项目费用总额的不同,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第三章个人进修考核及管理
第一条个人进修管理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应按时参与进修学习,认真完成进修项目并通过相应的考核或提交相应的总结资料。公司将对员工的个人进修学习进行统一管理,相关要求如下:(一)进修人员应合理安排进修学习时间,保证工作不受影响;须提前将进修学习安排报给人事行政部备案;在进修学习期间,应做到认真、投入、用心和学
有所成。
(二)参加外出考察、学习、专项培训后,须将相关的课件、素材等学习资料报人事行政部存档,并形成高质量的学习总结或进行内部分享。
(三)参加学历学位研修学习结束后,须及时持资质证书、毕业证、考试成绩、其他证明材料或学习总结到人事行政部备案登记。
(四)参加任职资格、专业考证类等取证培训后,须及时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专业资质证书等到人事行政部备案登记。
(五)进修人员未能获得毕业证书、资质证书(专业考证类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跨年度的继续教育)或未能及时提交高质量的学习总结,将不能报销培
训费用。
(六)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获得的学历资格,均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并更新个人人事档案,未经认
可的不予承认。
第二条个人进修时间
(一)员工个人进修,原则上利用个人业余时间进行。
(二)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进修的,时间累计在一周以内,可向公司申请带薪脱产学习;如时间累计超过一周,超出部分员工需通过申请个人假期(如年假、
事假等)完成进修。
第四章费用报销与服务期限
第一条费用报销范围
公司可报销的个人进修费用范围如下:
第二条费用报销标准
公司将按以下标准,对个人进修费用进行资助。
个人申请进修所需费用较低的,根据员工职务级别不同,分别设定公司可给予全额报销的费用额度,具体标准如下:
第三条费用报销流程
(一)进修申请人按照以下的流程进行费用报销:
(二)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进修学习结束后一个月内需提供相应凭证至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及报销。依据进修项目类型的不同,需提供的凭证要求如下:
第四条服务期限约定
(一)凡公司出资外出个人进修(包括自主申请获批准外出培训)的员工,须签订并遵守《培训承诺书》,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该要求对已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者例外)。服务期限按实际报销额为准进行核算。
(二)员工受公司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0元的,其服务年限为:自公司出资日起计,为公司服务不低于2年。
(三)员工受公司资助额度为20000元—50000元的,其服务年限为:自公司出资日起计,为公司服务不低于4年。
(四)员工受公司资助额度为50000元以上的,其服务年限为:自公司出资日起计,为公司服务不低于6年。
(五)获得公司多次培训资助的,分别累加计算费用。
第五条培训费用补偿
(二)员工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需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3、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五)费用补偿计算方法为:受资助培训费用×未服务期限(月)/应服务期限(月)。
服务期限自公司出资日起按月计算,满30日为一个月,未满30日不计在内。(六)上述补偿费用回收后仍列支在公司培训费用科目下,用于员工教育培训。
培训承诺书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及后续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