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施工界面划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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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施工界面划分指导意见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2010年03月
目录
一、总则 (3)
二、术语 (4)
三、设计界面 (5)
3.1 交通工程与主体工程之间的设计界面 (5)
3.1.1与桥梁专业之间的界面 (5)
3.1.2与道路专业之间的界面 (6)
3.2 交通工程专业内部设计界面 (7)
3.2.1房建工程与交通工程内其他专业之间的界面 (7)
3.2.2安全设施的相关设计界面 (9)
3.2.3三大系统的相关设计界面 (10)
3.2.4供配电工程的相关设计界面 (12)
3.2.5照明工程的相关设计界面 (13)
3.2.6电力监控的相关设计界面 (13)
四、施工界面 (16)
4.1 交通工程与主体工程之间的施工界面 (16)
4.1.1与路基单位的相关施工界面 (16)
4.1.2与路面单位的相关施工界面 (16)
4.2 交通工程专业内部施工界面 (17)
4.2.1房建工程与交通工程内其他专业之间的施工界面 (17)
4.2.2三大系统的相关施工界面 (18)
4.2.3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和电力监控的相关施工界面 (20)
五、附录 (23)
5.1 主体设计需提交交通工程的技术接口资料 (23)
5.2 交通工程各专业需提交的技术接口资料 (24)
5.3 交通工程需提交主体设计会签的资料 (26)
5.4 交通工程需提交的设计图纸及其提交时机 (27)
一、总则
1.为了合理设计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和施工,防止和减少专业间的交
接矛盾,规范各专业的设计内容,特制定《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施工界面划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其他道路可参
照本指导意见进行设计。
3.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
术先进、经济合理。
4.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交通工
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指导意见》(2005年版)和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照本指导意见参照执行。
5.房建工程内部的详细界面和内容划分应按照《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导意
见》中的相关内容参照执行。
6.本指导意见中所指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包含安全设施、三大系统、供
配电工程、道路照明、电力监控、房建工程(以下简称交通工程项目)。
二、术语
1.安全设施――包含高速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防眩设施、轮廓标、隔离栅、
防落网、界碑等交通安全设施。
2.机电设施――包含高速公路三大系统、供配电工程、道路照明、电力监控等
机电设施。
3.三大系统――包含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监控系统。
4.供配电工程--包含变电站变配电设备、安装工艺、供配电一次系统。
5.照明工程――包含高速公路互通枢纽、收费广场、主线道路桥梁照明。
6.电力监控――包含变电站内变配电设备智能化控制、运行环境控制设备智能
化控制、变电站保安设备的智能化控制。
7.房建工程――包含高速公路沿线的房建工程物,包括其内部的照明、空调、
电话、电视、网络、防雷接地,室外照明、建筑单体间的管线连接等内容。
8.服务设施――包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
9.主体工程――包含高速公路主线、互通、枢纽和桥梁等土建工程的统称。
三、设计界面
3.1 交通工程与主体工程之间的设计界面
3.1.1 与桥梁专业之间的界面
1.交通工程预留预埋:有关交通工程需要在桥梁范围内进行预留孔洞、预埋件的设计,交通工程设计专业应事先与桥梁设计专业协商,并提供开孔位置、开孔尺寸、预埋件的安装方式图等技术资料。由桥梁设计专业在桥梁工程构造物设计中一并完成开孔及预埋件的设计并计列工程(材料)数量。
2.桥梁护栏:当半刚性或柔性护栏设于桥梁上时,交通工程设计专业提供设置桩号、防撞等级、结构重力、受力条件等;桥梁设计专业负责桥梁结构设计及预留、预埋设计,并计列工程量。半刚性或柔性护栏设计及安装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设计,并计列工程量。刚性护栏设于桥梁上时,交通工程设计专业提供设置桩号、防撞等级、结构重力、受力条件、刚性护栏几何尺寸与结构设计、以及桥梁端部刚柔过渡段设计等;桥梁设计专业负责桥梁结构设计及刚性护栏设计,并计列工程量。桥上护栏及其桥梁端部刚柔过渡段的桥上部分工程计入桥梁工程设计范围,路上部分列入交通工程设计范围。
3.设施基础:在桥梁构造物上设置各类设施的基础(如标志、标牌、紧急电话平台、可变情报板、遥控摄像机、路灯、中压变压器等各类设备基础),交通工程设计专业应事先与桥梁设计专业协商,并提供基础位置、受力条件、预埋件的安装方式图等技术资料。桥梁工程设计专业在桥梁构造物设计中一并完成基础及预埋件的设计并计列工程(材料)数量。
4.防落物网:防落物网设于桥梁构造物上时,交通工程设计专业提供设置桩号、预留孔尺寸、结构重力、受力条件等;桥梁工程设计专业负责构造物结构设计及预留、预埋设计,并计列工程量。上述设施及安装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设计,并计列工程量。
5.电缆、光缆桥架:在桥梁结构物上的的通信、供配电、照明等专业电缆、光缆桥架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根据桥梁设计专业设计的桥
梁一般构造图,编制电力、通信桥架预埋件安装方式以及预留孔洞工艺图等技术资料,由桥梁工程设计专业在桥梁工程构造物设计中一并完成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设计并计列工程(材料)数量。
3.1.2 与道路专业之间的界面
1.收费广场:收费广场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排水)由道路设计专业完成,交通工程设计专业向道路设计专业提供车道数、收费岛尺寸、收费车道宽等技术资料。收费广场地下通道以及收费广场路面以上的收费岛、收费亭、收费天棚及预埋管道设计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完成。
2.路基横断面内的预埋管道: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与道路设计专业商定,并确定管道设置位置。预埋管道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设计,并在相关图纸中标示预留管道、人井、管箱尺寸、位置等。
3.中央分隔带开口:尺寸、位置和紧急出口设计方案、位置、连接道等,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与道路设计专业商定,其中土建部分由道路设计专业设计,并计列工程量;中央分隔带开口处两端护栏端头的处理、活动护栏、紧急出口护栏及安装等由交通工程设计专业设计,并计列工程量。
4.服务区、停车区出入口的加(减)速车道和贯穿车道:由道路设计专业随主线一并进行设计,并计列工程量。
5.服务区、停车区平整场地、土方工程、防护工程、征地:由道路设计专业进行设计,并计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