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税种和谋划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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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税种和谋划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如何依据最新的税收法规以及会计的准则进行正确高效的税前税后会计处理已成为当务之急。作为纳税义务的人的企业,如何中运用高效正确的税务会计处理规范和处理技术,调整、计算应税收益或应税收入,进而确定应纳税款,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降低制裁成本;如何通过各种处理技术和方法,以合法减少税款支出,降低税收负担,更是当前每个企业必须掌握学习的任务。我国目前物流企业税金成本比较高,对于物流业这样的微利行业来说较重的税负无疑会严重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物流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制定有效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降低物流企业税金成本,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关键词:物流企业、纳税筹划、具体方法、分析
由于体制和经济环境的原因,我国物流企业由原来的国有物资企业发展到现在的初步整合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环节并进行一体化经营的新兴产业,经历了一个较为缓慢的发展过程,并且现阶段的物流企业距离真正的现代物流业还很远。造成目前物流企业发展缓慢的原因除了物流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因素以外,政府对于物流业的支持力度也不够充分,在税收政策上扶持物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也很少,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税金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物流企业自身有必要对于物流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制定有效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以降低税金成本,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一、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税种
(一)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基本技术及基本步骤
1基本概念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内容等,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财务目标实现的谋划与对策。[1]
2基本技术
针对税制要素的书屋筹划技术有:减免税技术、分割技术、扣除技术、税率差技术、抵免技术、退税技术和延期纳税技术。在此不作详解。还要根据会计政策选择技术,也就是说企业在发生某项经济业务时,应该从允许选择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中,选择合适本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政策,采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可以达到减轻税负或延缓纳税的目的。例如,在费用列支上,企业应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列支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这样才能缩小税基,减少说得税。
3基本步骤
①收集信息:收集内部信息,如税收法规、其它政策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观点;收集内部信息,如纳税人身份、组织形式、所从事产业、财务情况和税务情况等等。
②目标分析:目标分析工作确定税务筹划的方向和范围,也就是税务筹划的空间,在分筹划目标时,要综合考虑纳税人要求、纳税成本与经济效益的选择及税种的限定等多方面因素。
③方案设计与选择:分为风险筹划方案设计与选择和组合筹划设计与选择。
④实施与反馈:企业各方面按照筹划方案执行,然后将实施情况反馈给筹划人,便于及时调整和修正。
以上介绍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基本技术及基本步骤有助于物流企业确定其目标税种。(二)目标税种的确定
企业一般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性质和经营业务来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和税率。对于现代物流业,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2004年8月,为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迎接入世
机遇和挑战,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业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的界定,物流企业是指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至少具有从事运输(或运输代理)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能够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根据上述界定,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主要涉及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和增值税,少数物流企业还涉及一些其他税种。而物流企业筹划的主要税种就集中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上,还涉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筹划。
需要注意的是,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税种可以根据其提供服务手段不同,确定企业主要在哪个税种方面需要进行有侧重点纳税筹划。
1以主要提供物资储存服务的物流企业
这类企业目前在物流企业中占主导地位。这部分企业以提供仓储服务为主要服务手段经营,兼以提供运输、配送、简单包装等次要服务辅助经营。这类企业除了所得税以外,所涉及的流转税主要是按照服务业税目所征收的营业税,税率为5%,以及营业税的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营业税率较高。仓储行业目前经营管理水平低,租赁经营成本高,仓库空置率高,企业毛利率一般在4%~5%左右,扣除5%的营业税,再加上33%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净利不到1%,企业的总体税负相当沉重,不利于物流企业发展;其次存在着营业税重复征收问题。第三方物流提供综合、全程的服务比较多,非试点企业外包业务不能差价征税必然导致重复征税的问题,虽然按照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的规定,仓储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但该政策仅限于列入试点企业名单的几十家大型物流企业,大多数物流企业外包的仓储业务重复征税的问题还无法解决;再次,这类物流企业房产等大额的固定资产支出比重较大,在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占主体的税制下,购建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7%的增值税最终是由物流企业负担,因此比其他行业税负更重。这样的企业就应该侧重营业税及增值税方面的纳税筹划。
2以提供物资的运输载体为主要业务来源的物流企业
此类企业主要提供铁路、航空、公路、海运、内河运输等服务。这类企业同仓储企业一样,税金成本涉及所得税、营业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物流业务如果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的,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税率3%;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税率为5%。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5%。这类物流企业的营业税率较低,但这类物流企业往往要购置车辆,同样要负担17%的增值税进项税,以及车辆购置税(常见征收比例为新车价格的10%),税收负担也较重。这类企业也应该侧重增值税方面的纳税筹划。
3从事营销活动为主的物流企业
此类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物资销售给消费者,在这个流通过程中从事各种流通活动,主要从事一手购进、一手销售的营销活动。这类企业所涉及的税金成本包括所得税和流转税。流转税方面主要是针对货物销售所征收的增值税,以及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需要注意的是此类企业以货物销售为主,但也配合销售实施运输、储存、装卸、包装和信息等服务,但企业往往把这些服务作为从属于销售的辅助经营,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在会计核算上没有和货物销售分别核算,按照现行增值税条例属于混合销售,和货物一道征收较高的增值税。由此可见增值税方面的纳税筹划也应非常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