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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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改两拆”、“无转有”等项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分类处置,“堵疏结合”,充分实现履行工商监管职责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我市的区域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和取缔影响“三改两拆”的各类无照经营,全市范围内的无照经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建立引导“无转有”工作机制,确保年度“无转有”目标任务完成。

进一步健全无照经营社会化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部门监管信息抄告制度,推进工商系统无照经营监管数据库建设。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三区”:市区和各镇镇区;省级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经编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盐官百里钱塘观潮景
区和各镇工业园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线”:城镇及开发区进出口道路沿线、铁路及主要公路沿线、镇级以上河道沿线。

“三带”:百里钱塘休闲观光长廊、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两侧地带、小区和居民院落及周边地带。

“三边”:校园周边、市场周边、景点周边。

(二)重点对象。

1.以违章建筑为经营场所,妨碍城镇和市政建设、重大建设工程推进、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征地拆迁等的无照经营。

2.重要路段沿线,特别是硖许公路、崇长公路等已列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议程的路段沿线的无照经营。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

4.严重破坏市容环境、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城市创建的无照经营。

5.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品收购、网吧、食品和餐饮等特定行业的无照经营。

6.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无照经营。

各工商所(分局)可以结合实际,针对管辖区内突出存在的无照经营现象另行增加整治重点。

四、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从5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排查摸底阶段(5月10旬至5月20日)。

集中力量,会同各镇、街道、平台“三改两拆”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的工商联络员,对重点区块、重点路段、重点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准确、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无照经营重点整治对象的情况,建立相关数据库。

根据排查结果和辖区实际,各工商所(分局)研究制定进一步细化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5月21至6月20日)。

贯彻分类处置原则,对情节轻微的无照经营,先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行政告诫书,限期整改,对超过期限仍未整改的予以取缔;对情节严重的无照经营,直接予以立案查处;对应由其他职能部门牵头查处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及时抄告,积极配合,共同取缔。

会同镇、街道、平台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无照经营“钉子户”进行取缔,形成浓烈整治氛围和强大整治合力。

第三阶段为总结推进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得失,总结经验,查漏补缺。

完善无照经营监管数据库,探索“痕迹”管理和动态监管的有效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无照经营社会化监管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有力。

要从促进海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各工商所(分局)要充分重视、高效组织、勇于担当、敢于破难,切实把此次整治行动作为对自身履责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不“走过场”,不“捣糨糊”。

各职能科室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指导、配合工作。

要对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先期进行研究,制定对策方案。

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讲求方法,分类处置。

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对轻微的无照经营行为主要通过教育引导、督促办照的方式予以规范;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涉及“三改两拆”(特别是开设在违章建筑内)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或取缔。

对于废旧物资收购的无照经营行为,要根据《XX市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分工,开展查处取缔工作。

对于按规定暂时可以不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村家庭工业户,要积极引导其在合法经营、合规用地的基础上逐步走上“有照”发展、持续致富之路,通过“无转有”为海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加强协调,共同推进。

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与当地
党委政府的沟通,主动汇报,争取支持。

要保持与当地村、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联系和协作配合,动态掌握“三改两拆”等项工作的进程,并将无照经营整治与这些工作配套推进,形成齐抓共管、“互补互动”的有利工作格局。

对于以违章建筑为经营场所、存在抗拒执法倾向的无照“钉子户”,要注重依靠镇、街道、开发区的力量,合力拔除,妥善处理好执法与稳定的关系。

在处理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过程中,既要落实好信息抄告制度,又要守土有责,积极协调,主动作为。

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鼓励社会群众参与,适时披露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震慑无照违法分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创新举措,完善方法。

要以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为契机,在各工商所(分局)全面开展无照经营“痕迹化”监管的探索和实践,努力做到日常工作有章可循、监管环节有迹可查、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对通过此次整治发现的无照经营,特别是涉及“三改两拆”的无照经营,必须按“一户一档”要求建立监管台账,录入数据库,并实施动态跟踪监管,保持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信息畅通。

各工商所(分局)要充分挖掘、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产生的典型事例和有效做法,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

整治期间,各工商所(分局)应于每周一(遇法定假日顺延)将无照经营规范
和查处数据报送市局企业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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