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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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制度
为适应行业改革的形势要求,确保上级局及县局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和目标考核工作,逐步实现督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上级局有关文件精神,对照省、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局督查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县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督查考核范围
对全局所属各部门及市局(公司)驻含部门的营销二部、烟草便利店、财务委派室等部门工作进行督查。
三、督查模式
督查方式实行“三级”督查具体为:
1、一级督查由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督查主体含所队)和卷烟营销部所属各部门组织实施。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组织人员对所属员工工作任务达成、工作质量、等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月查辖区零售户数的10%,第二个月不重复,月度为所属员工考核打分。
2、综合办公室及各部门进行二级督查:
综合办公室每旬对中队进行一次督查,每月三次,每次市场抽查零售户不少于20户,每月组织各部门对市场进行一次督查。综合管理办公室按月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规督查;不定期进行全方位督查;并根据县局总体部署和领导指示,适时对某项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每次督查按月总结,报县局领导。
3、领导层进行三级督查:班子成员每月督查两次,督查40个零售户,月底对分管部门月度工作进行打分。
四、督查内容
1、卷烟市场监督管理情况;
2、车辆、人员等安全管理情况;
3、依法行政、规范办案、文明服务履行情况;
4、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保值增值;
5、干部职工队伍贯彻执行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管理制度情况;
6、营销部门规范经营情况和工业企业驻含代表的工作行为;
7、省市县局下发的重要文件中有具体任务和时间要求的重大事项;
8、县局局长办公会议、月季度管理经营调度会及县局专项工作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9、县局领导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10、县局领导批示或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为月度和年度考核。
2、月度考核结果与当月工资、奖金挂钩,年终奖及评先创优挂钩。
3、考核内容
(1)、各中队月度考核内容:月初计划完成情况、市场综合抽查率、摧毁假烟销售网络、工作质量、安全管理、依法行政、文明办案等关健性考核指标。
(2)、机关科室月度考核内容:月初计划完成情况、内部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廉政建设、工作质量、贯标及县局下达的关键性指标等。
六、督查考核要求:
1、各部门每月月底前将分管领导同意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上报综合办督查。
2、各部门每月1日要将督查考核情况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存档。
3、综合办公室要积极主动的收集整理督查考核资料。
4、综合办公室据督查考核情况造发工资、奖金。
5、综合办公室每月对督查情况通报一次,奖惩并举、弘扬正气,遏制不正之风。
6、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反馈被查部门,被查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进行再反馈。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考核方案如果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