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益性公墓行政许可证核发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民政局收到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其发送《受理情况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其发送《补正材料通知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六、申请材料
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份数
1
申请报告;
原件
纸质
1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安葬区域、建设资金、用地和规模等内容
原件
纸质
1
3
建设公墓征(租)用土地的证明或协议书
原件
纸质
4
政府部门同意兴建公墓的相关资料
原件
纸质
5
公墓建设的规划平面图
原件
纸质
6
规划设计方案
申请人可通过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2.云南《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编制。规划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公墓的设置、数量、规模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来确定,规划方案须经当地民簇、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3.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全部条款。
建设公益性公墓行政许可证核发
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民政局
2017年7月21日发布
建设公益性公墓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火化的地区的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
二、办理依据
1.关于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发展的建议(250号)
我州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的重视力度不够,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墓管理缺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州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现状严重滞后,以富宁县为例,全县的情况是:全县13个乡镇141个村4个社区(居委会)2567个村民小组当中,只有花甲乡那耶村小组于2013年启动建设公益性公墓;归朝镇于2014年规划新建公益性公墓,其余乡镇和村寨均未规划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
原件
纸质
1
7
相关管理制度
原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新办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1.组织: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2.考核:受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3.审核:西畴县民政局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现在,非常有必要在全州范围内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和建设,原由是:一是乡村墓地吞食和占用林地、耕地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全州各县死人(墓地)与活人争地的现象日渐显现,对城市(集镇)的规划和建设带来影响。三是鉴于部分城区居民觉得在城市安葬费用高等原因,城市居民到农村投亲靠友购置墓地现象增多;四是居民相互攀比,建豪华墓地的现象日益增多。这些现象,只能通过规划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才能更好地解决。
9、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祥实或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五楼殡葬管理服务股。
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
交通方式:可乘座下新民—县委、塘房丫口—新县一中电动公交车到民政局门口下车即可。
6、有一定的环境优势、范围和规模,整体规划科学合理,绿化面积达到百分之60以上;
7、建立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8、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
四、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
2、符合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3、建设单位应具有墓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4、有专门从事墓地管理的人员;
5、由县民政局、县发改、建设、环保、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同意后予以批准,并报州民政局备案;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五楼殡葬管理服务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
(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
(三)考核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审批发证
西畴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建设公益性公墓行政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2633
3.网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民政局收到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其发送《受理情况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其发送《补正材料通知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六、申请材料
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份数
1
申请报告;
原件
纸质
1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安葬区域、建设资金、用地和规模等内容
原件
纸质
1
3
建设公墓征(租)用土地的证明或协议书
原件
纸质
4
政府部门同意兴建公墓的相关资料
原件
纸质
5
公墓建设的规划平面图
原件
纸质
6
规划设计方案
申请人可通过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2.云南《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编制。规划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公墓的设置、数量、规模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来确定,规划方案须经当地民簇、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3.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全部条款。
建设公益性公墓行政许可证核发
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民政局
2017年7月21日发布
建设公益性公墓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火化的地区的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
二、办理依据
1.关于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发展的建议(250号)
我州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的重视力度不够,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墓管理缺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州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现状严重滞后,以富宁县为例,全县的情况是:全县13个乡镇141个村4个社区(居委会)2567个村民小组当中,只有花甲乡那耶村小组于2013年启动建设公益性公墓;归朝镇于2014年规划新建公益性公墓,其余乡镇和村寨均未规划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
原件
纸质
1
7
相关管理制度
原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新办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1.组织: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2.考核:受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3.审核:西畴县民政局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现在,非常有必要在全州范围内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和建设,原由是:一是乡村墓地吞食和占用林地、耕地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全州各县死人(墓地)与活人争地的现象日渐显现,对城市(集镇)的规划和建设带来影响。三是鉴于部分城区居民觉得在城市安葬费用高等原因,城市居民到农村投亲靠友购置墓地现象增多;四是居民相互攀比,建豪华墓地的现象日益增多。这些现象,只能通过规划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才能更好地解决。
9、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祥实或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五楼殡葬管理服务股。
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
交通方式:可乘座下新民—县委、塘房丫口—新县一中电动公交车到民政局门口下车即可。
6、有一定的环境优势、范围和规模,整体规划科学合理,绿化面积达到百分之60以上;
7、建立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8、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
四、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
2、符合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3、建设单位应具有墓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4、有专门从事墓地管理的人员;
5、由县民政局、县发改、建设、环保、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同意后予以批准,并报州民政局备案;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五楼殡葬管理服务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
(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
(三)考核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审批发证
西畴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建设公益性公墓行政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2633
3.网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