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时效问题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及 维护 交易 安全 , 大 陆法 系 国家 都 在 立 法 或 司 法
第三 , 以遗 产 占有 人 主观 善 意 与 否适 用 不 同
的消灭时效期间。《 瑞士 民法典》 规定在遗产 回 复之诉 中, 对善意占有人 , 真正继承人 自知悉 占有
事 实或 享有 优先 权 之 时 起 经 过 1年 , 或 自继 承 开 始 之 时起经 过 1 0年不 行使 而 消灭 ; 对 恶 意 占有 人 适用 3 O年 的消灭 时效 。 第 四, 对 确认 身 份 之 诉 和遗 产 返 还 之 诉 作 出 不 同 的规 定 。《 意 大利 民 法 典 》 和 我 国澳 门地 区 的民法典 规 定承认 继 承人 资格 的诉讼 不 因时效 而 消灭 , 但 遗产 受 时效效 力之 约束 。
的基 础 之上 的 , 而 继 承权 等遭 受 侵 害后 受 法 律 保
保有继承权 , 而遗产 占有人仅取得拒绝返还所 占
遗产 的 时效抗辩 权 。如果 遗产 占有人 在 时效经 过 后, 主动 向继 承人返 还其 所 占遗 产 时 , 继 承人仍 可 以其 继 承权享 有 对 返还 遗 产 的 所有 权 , 遗 产 占有 人 不得 以时效 抗辩 要求继 承人 返还 之 。意大 利和 我 国澳 门 民法 典 直接 在 民法 典 中规 定 , 继 承 回复 请求 权 中 的确认 之诉 可 随时提 出 , 不受 时效 限制 。 由此可见 , 真 正继 承 人 的 身份 确 认 是 法律 对 事 实
判例 中对继承回复请求权做出时效上的规定 。 继承 回复请 求权 的 时效立 法模 式


第一 , 适用一般 消灭时效 的规定。《 德 国民 法典》 规定 亲属法 和继承法 上 的请 求权经 过 3 0 年完成消灭 时效 。《 法 国 民法典》 规定继承 回复
请 求权 自表见 继 承 人 为 继 承人 而行 动 之 时 起 , 因 3 Biblioteka Baidu年 间不行 使而 消灭 。 …n
的消灭 时效 期 间 。
法解 释 和司法 实践 存在 差异 。依 日本 和我 国 台湾 地 区的解 释 , 继 承 回复请 求权 因时效 消灭 时 , 继 承
人 的继承 地位 也 随之 消灭 。表见 继承 人或共 同继
承人 溯及 地取 得继 承权 。依 德 国和瑞 士 的民法 解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0 4—1 0
作者简 介 : 危薇 , 女, 汉族 , 湖北 洪湖人 , 武汉科技 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讲 师。
2 0 1 3午第 3期
贵州 I 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o n i h a l o f Gu i z h o u Mi n z u u r ] i v e r s i t y( P h i : l o s o p l l y a l l d S o c i a l S c i e l I t )
No . 3
( 总第 1 3 9期)
J u n . 2 0 1 3
继 承 回复 请 求 权 的 时效 问题 研 究
危 薇
( 武 汉科技 大 学 文法 与经 济 学院 , 湖北 武汉 4 3 0 0 6 5 )
摘 要: 梳理大陆法系有关继承回复请求权之 时效立法例 , 分析我 国《 继承法》 第八条 中 的 2年 和 2 0年期 限均 是诉 讼 时效期 间。继 承 回复请 求权 经 过诉 讼 时效后 会 产 生抗辩 权 发 生
继承 回复请求权是大陆法系继承法律制度 中 赋 予真 正继 承人 或 其 法 定 代 理 人 , 在 其 继 承 权 受 到侵害时 , 请求确认其继承人地位及 回复遗产至 继承开始之状态的权利。为保 障合法继承人的权 利 实现 、 有序 调 整 由 遗产 引发 的各 种 法 律 关 系 以
先 在性 的承认 , 不 因时 间 的经 过 而 改 变 即成 无 疑
No . 3
( 总第 1 3 9期 )
J u n . 2 0 1 3
释, 继 承 回复请 求权 的消灭 时效 完成后 , 继 承人仍
或延 长 。故 2 O年期 限为 除斥期 间 的观 点不 足取 。 认为2 0年 是第 三类期 间 、 是 保护继 承 回复请 求权 的最 长期 限 的 观点 不 能 反 映该 2 0年 的法律 实质, 反 而可 如此 类 推 出保 护 人 身权 之 请 求 权 的 第 四类 期 间 、 保 护 物权之 请求权 的第 五类 期 间等 。 2年 或 2 0年 的保 护 期 限是 建 立 在 权 利 遭 受 侵 害
以上立法模式说明继承回复请求权受消灭时
效规 制 , 至 于经过 消灭 时效 , 真正 继承 人是 否丧 失
继 承权抑 或对 遗 产 的 一 切权 利 , 各 国或 地 区的 立
第二 , 适 用特别消灭 时效 的规定 。《1 3 本民 法典》 、 《 韩 国民法典》 和我 国台湾地区的 民法典 均有相似规定 , 即继承回复请求权适用单独 、 较短
2 0 : 1 3年 第 3期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 哲 学社 会科 学版 )
J o u r n a l o f G u i z h o u Mi n z u u n i v e r s i t y( P h : i l o s o p t l y a n : d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
的 法律 效果 。共 同共 有人 请 求分 割遗 产之 权利 性质 是形 成权 , 不属 于诉讼 时效之 客体 范畴 。
关键 词 : 继承 回复请 求权 ; 诉讼 时效 ; 取 得 时效 ; 遗产 分割请 求权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0 . 4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3—6 6 4 4 ( 2 0 1 3 ) 0 3— 0 0 5 3— 0 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