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挡浪墙编制说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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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项目名称:长岛县慢行道海边砼挡浪墙改造工程
一、工程概况
1、长岛县慢行道挡浪墙,位于长岛县长园宾馆至礓头海边原海参池,海岸边受海浪影响,沿岸利用原有海参池挡浪墙阻挡海浪冲刷回填土石方,对原有海参池进行改造加固。
二、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提供的资料范围内的工程。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1年)》。
2,设计图纸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编制的。
3,招标文件。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
四、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时按实调整。
2、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费为一次性报价,工程结算时均不因施工方案、工程量的变更而调整。
3、投标人应按山东省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工程项目总价表”、“单价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4、清单未列入的工程项目发生时执行《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和其它相关规定:定额没有的子目,根据施工工艺或市场成熟价格及甲方签证材料单价,由施工单位做补充定额报甲方及财政批准;材料价格执行同期《长岛县建筑材料价格取定表》,钢材、木材、水泥价格自询报价;人工费按综合工日61元∕工日,执行作为结算造价。
5、暂列金:伍万元,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如现场的地形地貌特征、海潮、水文和气候条件、地材的采
购、现场道路和水、电供应条件等。
7、投标人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本工程原有海参池挡浪墙保留,损坏倒塌的挡浪墙进行恢复建设,水下部分拆除和凿毛建设根据现场定,施工应该考虑水下砼施工方法,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