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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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当前,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不是孤立的,而是对中国传统美德和中国革命道德的继承和发扬,是对世界道德文明成果的吸收借鉴。

一、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意义
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儒、墨、道、法各家伦理思想和佛教有关心性的理论,相互影响,相互吸引,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伦理传统。

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一般说来,是指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并包括墨家、道家、法家等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精华,这些思想精华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整体意识和爱国主义思想
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及其一贯思想,就是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为人民的整体思想意识。

所谓整体,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就是指整个社会、民族和国家。

在两千多年前成书的《诗经》中,就已经提出‚夙夜在公‛的道德要求,主张人要日夜为公家办事。

《书经〃周官》中,也提出‚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的要求,主张人要从事政治公职,应当以公正、公平,灭除自己的私欲,这样老百姓就可以信任而归附了。

西汉初年的政治思想家贾谊在他的《治安策》中提出‚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强调国家、民族的利益,强调一种为整体而尽忠、献身的精神。

宋代的范仲淹提出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去丹心照汗青‛;清代思想家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颜元力求‚富天下,强天下,安天下‛。

所有这些,都是强调的整体意识,强调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献身的精神。

正是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在个人与他人、与社会、与对群体的关系上,儒家传统伦理认为在‚义‛和‚利‛、即道德原则和个人私利发生矛盾时,应当‚以义为上‛,‚先义后利‛,主张‚义,然后取‛,反对‚重利轻义‛和‚见利忘义‛。

一般来说,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所说的‚义‛,主要是整体利益的原则,而‚利‛则主要是指个人的私利。

提倡‚先义后利‛和反对‚见利忘义‛的思想,不仅在中华民族的长期发展中发生着有益的作用,而且对提高我国现实的道德水平,也有积极作用。

也正是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在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关系上,中国传统道德强调先人后己,助人为乐;强调个人对社会尽责;强调自觉地为他人、为社会、为人民。

这种整体主义思想,应当说是中国伦理传统道德区别于西方伦理传统道德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和优点。

当然,我们应当看到,祖国传统道德中的整体思想意识,从本质上讲,它属于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是维护其统治阶级的一种思想武器。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总是把自己的阶级利益,甚至是把一姓王朝的利益充当为所谓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

但是,不可否认,统治阶级的利益与国家、民族的利益存在着一致性。

统治阶级在保证自己阶级的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

比如,当一个王朝的经济得到发展、政治清明、社会稳定时,社会各个阶层,当然也包括劳动人民,都能够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利益。

今天我们对待中国传统的整体意识,要抽去其剥削阶级整体利益的本质,换之以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以丰富集体主义思想意识的内涵。

2、推崇‚仁爱‛原则和人际和谐
中国传统道德强调以人为本,强调‚爱人‛的人本主义精神,注重人际的亲爱、和平与和谐。

自孔子始,中国伦理学关注的不再是虚无飘渺的‚天‛或‚神‛,也不是人死后的‚鬼‛,
而是把自己关注的焦点定位在人自身。

用人自身的原因来解释人事,以人为中心而又不妨害天地自然的运行,在入世中求得精神的超脱,在平凡中达到高妙,极高明而又中庸,可以说就是中国伦理的品格。

这样一种伦理的理念,是基于对人的本质和地位的认识而形成的。

中国伦理思想家们大都认为,人是天地之精华,五行之秀气,在宇宙中有一般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如果其良能能够充分地发挥,就能与天地同流。

以人为本的伦理观念,正是体现了对宇宙最高产物的尊重。

儒家伦理思想的创始人孔子,以‚仁‛作为自己伦理道德思想的核心。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仁‛这个概念,虽然早已存在,但孔子第一个把‚仁‛同‚爱人‛联系起来,‚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论语〃颜渊》)孟子继承和发展了仁爱思想,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可见,儒家的仁爱是由己推人,由内而外,由近及远。

墨家主张‚兼爱‛,主张‚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

‛汉代以后,儒家学者在理论上对仁爱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升华。

韩愈在《原道》中提出‚博爱之谓仁‛。

朱熹认为仁是‚爱之理,心之德‛,并以生释仁。

后代的思想家康有为、谭嗣同、孙中山等,对于仁爱思想都有所发挥。

综合历史上各家关于仁爱的论述,可以把仁爱的主要内涵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仁的首要含义是爱,即对人施爱心,尽可能地帮助别人,使别人成长发展,得到好处。

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墨子所说的‚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孟子所说的‚不忍人之心‛等,都体现为一种对人的同情和关爱。

第二,仁爱是一种出于公心的爱,而不是一种出于偏心的爱。

宋代程颢、程颐提出:‚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

‛(《二程集〃遗书》卷十五)认为公是仁之理,仁是不能出自私心的。

近代谭嗣同提出:‚仁以通为第一义‛(《仁学〃界说》),也是强调仁是一种无私之爱。

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家们看来,出自私心的爱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姑息之爱,即对自己亲爱的人放纵、偏袒或溺爱。

这种姑息之爱,实际上是不能真正地有益于被爱的对象的。

一种是厚自爱,即厚爱自己而薄待他人。

汉董仲舒曾经提出:‚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

……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

‛(《春秋繁露〃仁义法》)爱我,是出于私心而非出于公心,所以是不能称做仁的。

总之,在伦理道德思想家们看来,不是出于公心的爱,是道德上的小人的爱,而不是所谓仁爱。

第三,仁爱要体现为利人。

也就是说,爱人不仅是一种心情,而且还要有实际的效果。

墨家讲‚兼相爱,交相利‛,提出‚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很好地表达了其爱的实质内容。

第四,仁爱是一种生生之德。

这种意思是宋以后思想家们很喜欢讲的。

他们把仁爱看成是一种富有生命力性质的东西。

一人遂其生,亦要使他人、他物共遂其生,就是达到了仁。

所谓使他人、他物遂其生,就是讲要在旁边扶助他人,赞助他人、他物生长,而不是代替他们生长。

仁爱不是说替别人把一切事情包办了,应该是你所做的一切有助于其成人,有助于其道德水平的提高。

比如说,有一个人非常自私,你对他爱,并不是要满足他的一切自私的要求,而是帮助他去掉自私。

第五,仁爱还体现为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在这方面,思想家们曾经提出过许多要求。

孔子曾说:‚克己复礼为仁‛,具体的要求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论语〃颜渊》)又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

‛(《论语〃颜渊》)‚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论语〃子路》)他赞赏刚、毅、木、讷,厌恶巧言令色。

总之,就是要严格
地以礼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后来的思想家们也多有论述。

实际上,一个严于要求自己的人,总是能够诚心地爱人的人。

自我约束与仁爱他人之间,本来就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

尽管不同的伦理思想家对于如何爱人有不同的观点,但在宽以待人、与人为善方面却是一致的。

效法天的刚健之德,君子以自强不息;模仿地的广厚之像,君子以厚德载物。

这可以说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处理人我关系的一个总的精神。

孔子和孟子有关爱人的思想,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早期的一种人本主义思想,是自觉考虑到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一种人本主义。

孔子和孟子都认为,只要能发挥、扩充这种对人类的同情和慈爱,就可以使家庭和睦,使整个社会得到更加和谐的发展。

‚仁‛不但是一种处理人我关系的早期的人本主义思想理论,而且还是实行这一人本主义思想理论的方法论原则。

既然所有的人都属于同一个类,他们在最基本的方面,就必然有着共同的情感、欲望、要求和志趣,因此,只要拿自己作比喻,就能够真正实现对人的同情和爱护,就能够真正实现‚爱人‛的目的。

孔子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孟子说‚善推其所为‛,就是对这一方法论的言简意赅的概括。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这一人本主义原则,在长期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往往为剥削阶级所利用,并成为麻痹劳动人民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工具。

但是,从总的社会效果来看,这一人本主义思想,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对于协调家庭、社会的各种人际关系,应当说,仍然发生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这一人本主义原则,以特有的民族形式,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从孔子的‚仁者爱人‛,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再到宋代张载的‚民胞物与‛,发展到明清之际黄宗羲的启蒙主义思想,说明这种人本主义原则在社会发展中,既能够成为协调社会人际关系的一种思想,又能够由强调人民的利益而成为社会变革的一种力量。

仁爱是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也是对把人作为神的附属品的宗教观念和把人作为工具的奴隶主意识的否定。

它提倡人与人相爱,尊重人的价值,同情人,帮助人,体现了古代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人和人的相处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特别强调要‚推己及人‛,关心他人,也就是‚爱人‛。

孔子从各个方面对‚仁‛作了全面的阐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从积极方面立论,认为在人和人的相处中,特别是当人和人之间发生矛盾时,应当从自己的欲望、感情、意志、追求等方面,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考虑,这样,人和人之间就能够增强理解,就能够相互体贴和相互帮助,人和人之间的矛盾,也就更容易化解了。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这是从消极方面立论,认为在人和人的相处中,应当尽量不要损害别人,力求不妨碍别人的利益,凡是我不愿意别人施加于我的一切事情,我都应当自觉地不加于别人的头上,以免使别人受到伤害。

墨子从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功利原则,指出‚兼相爱,交相利‛的重要。

他认为人和人之间的一切矛盾、纠纷、祸乱,都是由于‚亏人而自利‛的利己思想所引起,即‚不相爱‛所引起的,因此,人应当‚爱人若爱其身‛。

墨子认为,爱人和被人爱,是相互联系的‚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

孟子又进一步提出‚仁‛就是‚人‛,就是‚人心‛。

他从‚良知‛、‚良能‛和‚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出发,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对他人的同情、怜悯、关心和慈爱之心。

孟子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认为在人和人的相处中,应当推己及人,推恩及人,‚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

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


中华民族素以‚贵和‛著称于世,‚亲仁善邻‛、‚讲信修睦‛、‚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冤家宜解不宜结‛等话语,体现了‚和‛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大家庭的精神纽带。

人际和谐的达成必须以讲求‚仁爱‛为前提。

讲求仁爱,保证具有不同爱好和不同利益的人们,能够按照一定的原则规范和谐地相处。

人际和谐的达成并不是无矛盾和斗争的。

中国传统道德推崇‚和‛,而不推崇‚同‛。

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叫‚和‛,完全都一样的叫‚同‛。

比如说,不同的味道,可以调和成美味的菜;不同的色彩、线条,可以协调成美丽的图画;不同的音符,可以构成动听的音乐。

因此君子‚和而不同‛。

‚和‛既然是多种因素的和谐统一,因此,在达到统一之前就不可能没有矛盾、对立和斗争,只不过这种斗争是一种为了和谐而非为了一方胜过另一方的斗争。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和是一种根本的目的,也可以说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内在精神。

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讲求‚和‛,当然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

它所谓的‚和‛,在一定的意义上是要被压迫的人民放弃自己的利益,放弃自己的斗争,来与统治阶级和。

然而也不能否认,推崇‚和‛为‚贵‛,对于维护本阶级或阶层的内部团结,维持一定的国家和社会共同体的存在,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我们今天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公式,团结——批评——团结,可以说是对‚和为贵‛思想的继承。

3、倡导人伦价值
人伦,就是做人的规矩、人之所以为人之道。

中国传统道德是特别重视社会人伦关系的。

《尚书》中就提出了‚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悌、子孝),确立了以家族为本位、以血缘为纽带的五种人伦关系的道德要求。

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认为‚君‛和‚臣‛都应当按照自己的社会地位去履行自己的义务。

墨子从‚兼爱‛出发,认为‚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对中国自西周以来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的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孟子提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认为君和臣都有其应当履行的道德义务,如果国君不能对臣下尽自己的义务,就会受到臣子的严厉的报复。

孟子还提出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夫妇有别‛的五伦关系,并提出了处理这些关系的原则,对维护封建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对于‚五伦‛关系中维护封建等级关系的糟粕,我们必须加以摒除,但对其中的合理因素,应当加以批判地吸收。

父母子女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丈夫和妻子之间、长辈与幼辈之间、朋友与朋友之间,都应该根据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建立起新的道德原则,对于五伦关系中的父子有亲、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如能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意义,对于维护和改善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人伦关系,仍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传统道德的‚五伦‛关系中,尤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人伦关系。

‚父慈子孝‛,是对‚父子有亲‛的进一步解释。

‚孝‛被作为一切道德的根本,一个人只有‚善事父母‛,才能对他人有信,对国家尽忠。

中国传统伦理中把‚善事父母‛看作是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水平的最基本的前提,把对待父母的态度作为处理一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这一思想,是有合理因素的。

‚善事父母‛,并不意味着无原则的顺从。

对父母的错误,也应当提出批评,进行谏诤。

但是,在维护等级制度的社会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孝‛,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为尊者讳‛的烙印,在尊者与卑者的关系中,总是要压制卑者的权利。

特别是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经过西汉董仲舒和宋明理学家们的扭曲,对孝更作了绝对化和片面化的解释,这是我们在今天应当加以批判的。

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在家庭伦理关系中强调父母应该关心、爱护、养育、教育自己的子女,而子女应当孝敬自己的父母,体贴自己的双亲,并在父母年老且丧失劳动能力的
情况下,要主动担负起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指出的是,‚父子有亲‛、‚父慈子孝‛的人伦规范只是家庭内部的伦理道德规范,从范围上讲有相当的局限性,它仅属于‚私德‛范围。

当然,只有具备了孝慈的品德,仁爱他人、效忠国家才有了可能。

‚君臣有义‛,是讲君臣之间应该保持的政治伦理关系。

这种君臣伦理关系是一种因政治、利益联结起来的主从关系,体现出君臣之间人格上的不平等,因此,在当今社会,君臣伦理思想可供我们继承的东西甚少。

‚夫妇有别‛,作为夫妻关系的伦理,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是作为夫权主义的伦理规范起作用的,这一规范的核心是男主女从、男尊女卑。

因此,不能将其归属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

长幼之伦是一种重要的人伦关系,它包含兄弟关系和一般长幼关系两方面。

关于兄弟伦理,中国传统道德将其概括为:‚兄爱而友,弟敬而顺。

‛兄友弟敬,亲爱和睦,是兄弟之伦的传统规范。

兄弟之间的兄爱弟悌之道,推而广之,也就是‚长幼有序‛。

人们相处时,长者应该为首,幼者应该从之;长者应该爱护、率导幼者,幼者则应尊敬、听从长者。

要把孝亲敬兄之心推广开来,施于整个天下:既善待自己的老人,又善待他人的老人;既疼爱自己的幼弟,也疼爱他人的幼弟,以实现整个人际关系的和谐。

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体现了传统伦理尊老爱幼的精神,表现了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文明,至今仍有继承的价值。

朋友,是建立在莫逆之心相交基础上的人伦关系。

在人生的旅途中,有一两个朋友,休戚相关,祸福与共,其人生际遇自与孤独无助者大不相同。

《周易〃系辞》说:‚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就是对于朋友之谊的称道。

‚朋友有信‛,是说从交朋友到朋友之间相处,都应以‚信‛字贯穿起来,从己方来说,必须实有德行,交友也必须实心实意,而不可有其他的图谋。

与朋友相处,必须诚心诚意地听从朋友的善意的规谏。

忠诚守信,肝胆相照,相扶以德,是为朋友之义。

但是,我们在继承这一伦理传统时必须与有些学生盲目地讲‚哥们义气‛区别开来。

4、追求高层次的精神境界
注重人生境界的升华,是中华民族道德的一个传统。

这一点贯彻到人生需要方面,就表现为重义轻利、重德轻位、重内求而轻外逐、重心安自得而轻身体之逸乐。

这也就是把精神和道德的需要看成是人的最高需要,把道德的价值看成是最高的价值,把精神的幸福看成是最大的幸福。

这种对心灵丰满、精神高尚的追求,指向一个目标,即提升人的素质和境界。

人生在世,各有各的利益追求。

在求利之中,有为己而忧乐者,有为他人和社会而忧乐者。

不同的忧乐观,成就和反映出不同的精神境界。

在忧乐问题上,对中国传统道德最有影响的是儒家的忧乐观。

儒家注重人生的幸福与快乐,但是,他们所理解的福乐并不是对于外在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享受,也不是因富贵权势而作威作福。

他们所说的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求之于己的自我内在精神的充实和愉悦感。

对待忧乐,孔子认为,君子求其在内者,而不求其在外者。

一个人如果做事符合义,内省不疚,也就能长期保持坦荡的心态。

他自己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他不羡慕世俗人所追求的富贵利禄,而只求自己内在德性的完满,‚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这种快乐是一种建立在对道义的认同,与道义为同一基础上的精神快乐,是一种心理充满自足、无有缺憾的快乐。

这是一种道德之乐、精神之乐。

孟子是一个性善论者,他认为,在人的本性
中具有仁、义、礼、智四德,这是天赋的‚良贵‛,尊爵高位对之不能加益,穷困贫贱对之不能加损。

能保持这种天性中所有的‚良贵‛、‚天爵‛,则自有莫大的快乐。

孟子还主张共乐。

他承认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但认为这种快乐还不是至上的快乐。

作为一个以平治天下为己任的君子,应当忧以天下,乐以天下。

他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君子应当追求一种合乎道义、合乎良心的内心快乐,而反对那种建筑在他人悲苦之上的肉欲之乐。

儒家的忧乐观,表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这样一种以天下幸福为己任的观念,被后来的仁人志士所继承和实践。

范仲淹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就是对于儒家所树立的忧乐观的概括。

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儒家的充满着人格尊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德乐论‛,凝结为中华民族的道德精神,对于民族的亲和团结与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中国传统道德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在于人有道德,因而,人们除了有物质需要外,还有精神需要,而一切精神需要中最高尚的需要,就是道德需要。

道德需要,是对自己所信仰的理想人格的追求,是对他人,对社会作贡献而不是向社会索取。

在儒家传统伦理思想中,认为‚为学的目的‛就是要‚改变气质‛,以达到‚成圣‛、‚成贤‛的目的,把道德上的‚理想人格‛,作为学习的根本要求。

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对崇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还表现为对‚人生不朽‛的推崇。

人生不朽的问题,关系到生命的终极价值、有限的生命创造的永恒意义的思考。

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推崇三种真正道德意义上的‚死而不朽‛。

第一位的不朽,是为‚立德‛。

指追求崇高的道德理想,完善自己的道德人格,完善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则,成为后世永远效法的道德榜样。

第二位的不朽,是为‚立功‛。

指为社会、为人类谋福利,尽己之能而建功立业,为后世立下伟大的功勋,使社会和人民长久地享受到好处。

第三位的不朽,是为‚立言‛。

指研究和发现自然和社会的规律,提出长久适用的真理性的至理名言,开后人之智,益后人之生。

这三者,都极有益于人民和社会,故而能昭垂永远,不因其人生命的终结、肉体的朽坏而废,所以称之为不朽。

‚三不朽‛的思想,着眼点在于整个社会和人类的贡献和长久的影响,以立德为上,认为一个人只要有了这种追求崇高道德的要求,就可以克服人生道路上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挫折。

表现了中华民族重德的优良传统。

这一思想,成为中华民族关于人生价值的基本的、核心的观念。

道家更崇尚精神境界,把无私无欲的‚真人‛、‚圣人‛作为最高的人生理想。

墨子‚尚贤‛,推崇‚圣王‛、‚贤人‛,把为大众谋利的牺牲精神,作为人生最值得的追求。

中国传统道德对这种崇高精神境界的追求,总是同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人生哲学相联系,总是同‚发奋忘食‛、‚乐以忘忧‛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共同发展。

尽管中国传统道德所提倡的这种精神境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不容易达到的,但是,人们仍然应当抱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诚挚态度,孜孜不倦地不断追求。

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

‛孟子说:‚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又说,‚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取义者也‛,表现出为追求崇高精神境界和理想人格的一种不屈不挠的坚定意志。

5、重视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
我国古代的各家各派,都十分重视修养问题。

其中儒道两家关于修养的思想最为丰富,也最具有代表性。

道家重养生,而儒家重修身。

养生,就是炼养身体生命,是从人的自然属性上进行修养;修身,就是修养道德情操,这是从人的社会属性上进行修养。

由于儒家的思想更具有社会现实意义,也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关于修养的思想成为正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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