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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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对《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保证本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外资管理科;
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富民大厦14楼1415室;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2019年11月19日
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夜间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消费增长,推动夜间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发展夜间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肇商务字〔2019〕15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原则,着力发展彰显大旺特色、商旅文体融合发展、优质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打造具有湾区知名度的夜大旺品牌,助力集群化产业区、创新型科技城、高品质新都市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培育形成1个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到2022年底,夜间经济活跃区域由中心城区向各商圈、居住区辐射,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大旺地标、商圈和生活圈,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便利居民夜间消费。
二、组织架构
夜间区长:王哲(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成员单位: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区交警三大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区人才服务中心、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区供电局、区电信、区广播电视中心、区采编中心
三、主要措施与分工
(一)培育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
1.出台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指引及试点实施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和城市管理规定,结合本区商业发展实际,坚持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发展思路,高水平编制我区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指引及试点实施规划,合理设置夜间经济集聚区,明确空间规模、业态布局、服务规范、配套设施等建设改造标准与认定程序,指导全区范围内近期实施、远期规划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打造1个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结合本区商业发展实际,确定1至2处发展基础好、管理水平高的夜生活集聚区,作为本区发展夜间经济的试点区域,试点实施繁荣夜间消费相关举措。各部门建立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引导试点区域夜间消费的有序发展。指导运营管理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夜间特定时段,试点放宽外摆位管制。(牵头单位: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加强对试点区域实施夜间经济的企业主体的标识、时段、卫生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牵头单位: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
(2)在外摆区域打造环境友好、放心安全、繁荣有序的夜间消费市场环境并加强督促督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
(3)组织试点区域开展深夜食街美食节、灯光节、旅游实景演出等夜间消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做好试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和疏导,在夜间特定时段采取增加夜班公交线路、增设限时街边停车位等措施,优化试点区域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和管理。(牵头单位: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区交警三大队)
(二)完善配套设施。
3.点亮夜间消费场景。支持夜大旺地标、商圈、生活圈夜景亮化、美化工程升级改造提升,完善夜间标识体系、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环卫设施、公共WiFi及5G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夜间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区供电局、区电信、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4.鼓励夜间商业延时经营。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鼓励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等晚间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开发夜间旅游消费打卡地。认真组织实施《肇庆市实施旅游振兴三年(2019-2021年)十大行动计划》《肇庆市促进旅游振兴扶持办法》,加快北部片区开发建设步伐,高水平打造保利科创小镇、金嘉创意谷和建设好龙湖休闲观光区;加快麒麟湖周边片区综合建设,打造麒麟湖观光休闲带;加速建设将军山体育公园,提升优化市民广场、大旺公园、将军山公园总体布局;加快滨江经济带建设,推进北江大堤升级美化,提升绿道景观,做好滨江亮化工程,打造步行空间、滨水空间,塑造慢行休闲景观带,开设美食农庄,主打北江河鲜、酒吧、咖啡、书吧、文艺吧等,集休闲、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形成看夜景,吃喝玩,到北江的品牌效应和消费惯性;支持推出健康、规范的夜间精品娱乐节目和驻场演出项目;推出最美大旺餐桌、最火深夜食堂等旅游美食打卡地。(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引导夜间体育消费新风尚。在广场、公园等增设体育设施和运动场地,支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至23时,不断丰富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满足年轻人体育消费需求;依托区文体中心等场馆设施,积极争取申办更多的重大体育活动,引进国内外知名夜间体育赛事项目,打造体育经济产业链。(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
7.培育提升夜文化消费。建设大型演艺大厅、三馆一宫,鼓励和扶持民间经营手作空间、驻场秀、书吧(音乐书吧、主题书吧)、大型书店、沉浸式实景推理馆等;高新区人才机构牵头设立大旺西江汇等人才交流交友沟通平台等;着力培育高新区艺术人才,为夜间经济集聚区提供文化艺术服务,提升夜间经济档次和水平。(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区人才服务中心)
8.编制《夜大旺消费指南》。依托本地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夜大旺地标、商圈和生活圈的商业、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娱乐休闲、大型体育活动以及交通设施运营保障等信息,编制《夜大旺消费指南》,通过抖音、小红书、肇庆高新发布及政府部门官网等多渠道发布宣传,形成线上线下联动,便利夜间消费。(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广播电视中心、区采编中心、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三)强化保障措施。
9.加强夜间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区夜间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