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行政执法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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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行
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法制[2016]116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9.18
【实施日期】2016.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深法制〔2016〕116号)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