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目的论_与_信达雅_中西方两种译论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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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8期(总第199期)学术论坛

ACADE M I C F ORUM

NO.8,2007

(Cu mulatively NO.199)

“目的论”与“信达雅”

———中西方两种译论的比较

周锰珍

[摘 要]“目的论”和“信达雅”分别是中西翻译史上最重要的翻译理论之一。文章通过对这两种翻译理论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来讨论它们各自的特点。“目的论”是以目的法则为主导的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而严复的“信达雅”是更倾向抽象的、模糊的、带有一定主观性的理论。这两种理论在追求忠实性、译文的连贯性和遵守读者适应性等方面有相似性,但在理论系统性、翻译标准和译者地位等方面却有较大差异。

[关键词]“目的论”;“信达雅”;异同

[作者简介]周锰珍,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 南宁 530006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7)08-0154-05

一、引 言

20世纪70年代西方出现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目的论”(skopos theory),把翻译放在行为理论和跨文化交际理论的框架中,摆脱了等值翻译或对等翻译的束缚,强调译者的目标、翻译的目的以及译文对读者的影响,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含义。

中国“信达雅”翻译理论是我国启蒙思想家严复根据翻译实践,于1898年在《天演论・译例言》里提出的。他认为:“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这三字标准简明扼要,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他认为“信”就是“译文意义不倍(背)原文”;“达”是不拘泥于原文形式,尽译文语言之能事以求原意明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二者是统一的。“信,达”做到以后还要讲究语言文字的文学艺术价值。在严复看来,“信”、“达”、“雅”三者关系密切,缺一不可。“达”是为了“信”,“雅”是为了“达”。严复“信达雅”翻译思想对中国翻译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一直影响和指引着一代代人的翻译实践。

德国功能派的“目的论”和中国“信达雅”的翻译理论在翻译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不懈的研究,从译介、翻译标准以及应用等方面做了许多研究工作,但未涉及两者间的比较。本文通过比较这两种在中西历史上具有代表意义的翻译理论,对比它们的相似性和相异性来讨论这两种翻译理论的特点,以期为促进翻译理论研究和指导翻译实践提供依据。

二、两者的翻译思想

(一)德国功能派的“目的论”

“目的论”是德国学者费米尔(Hans J.Ver2 meer)于1978年在他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首次提出的。目的论者根据行为学的理论指出,翻译是人类一种有目的的行为。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是目的法则(skopos rule):“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1](P27)翻译目的来自翻译活动的发起者(initiat or)规定的翻译要求(translati on brief),包括需要译文的目的、原文、译文、收受者、使用译文的时间、地点、情形、交际媒介及译文应有的功能等。费米尔把翻译定义为“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1](P11)。强调翻译是在两种不同文化之间进行转换的一种交际行为,而不是纯语言之间的文字转换。“目的论”的另外两个法则是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p rinci p le)。连贯性法则是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即译文必须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目标文本与原文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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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语际连贯”(intertextual cohernce),二者相同或相似的程度由翻译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决定。“语际连贯”从属于“语内连贯”,它们都从属于目的原则。第二代目的论者诺德(Christiane Nord)对“目的论”进行修正,提出了“功能+忠诚(l oyalty)”的原则。“忠诚”指的是目的语必须与原作者的意图一致,属于“一种人际范畴,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1](P125)。忠诚原则限制了某一原文的译文功能范围,增加了译者与客户之间对翻译任务的商议,纠正了激进功能主义的倾向,进一步完善了“目的论”。

(二)严复的“信达雅”翻译思想

“信达雅”是1898年严复在其译作《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的“译事三难”。在严复的心目中,“信”是核心,“达”和“雅”都是手段。“信”有两个方面,对原作的信和对译文读者的信,严复似乎更侧重于后者;“达”是通过运用翻译技巧来表达原作的思想;而“雅”,则是要再现政论文的书面书卷语的语体特征。现在对严复的“信达雅”翻译思想再作具体的了解。首先,“信”是翻译的前提和基础。所谓“信”是指要忠实于原文。翻译的过程是正确理解原文和创造性地用另一种语言再现原文的过程,而译者正是沟通原作与译作之间的桥梁。基于对原作忠实的原则,翻译有从属性的一面,即在翻译时译文无论是思想内容、感情色彩还是风格韵味都必须忠实于原作,这是翻译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译作在思想内容、表达方式、感情色彩与原作相去甚远,那就是不“信”了。其次,“达”是翻译之目的。严复所说的“达”,不是指我们在翻译中的表达清楚,语言通畅,是“达旨”(达意)的“达”,也就是表达原文的宗旨,即表达原文的思想、内容。严复认为,中西语言文化有较大差别,“西文句中名物字,多随举随释,如中文之旁支,后乃遥接前文,足意成句。故西文句法,少者二三字,多者数百十言”[2](P1321)。所以,在翻译过程中要对原文形式作一些必要的调整,否则就会出现一些令人费解的词语。只有对一些词句或句法进行处理,才能做到语言通顺。最后,“雅”是翻译之语体选择。“雅”就是要注意修辞,富有文采。严复认为,“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如果用方言而不用雅言,由于其受地域制约,则会“行之不远”。他认为要做到“雅”,对语体选择是汉以前的字法句法。“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2]1322严复认为“雅”是在信和达的基础上尽可能追求译文语言本身的古朴典雅,以求传达原文的“精理微言”。严复提出的“信达雅”理论引起了几代译学家长期不懈的思考和探索,理论不仅对我国翻译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价值,同时也为我国翻译理论的深入探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目的论”和“信达雅”的异同及其影响

(一)“目的论”和“信达雅”的相似性

虽然“目的论”与“信达雅”起源于两个不同的国家和文化环境,它们产生的时代也相差近百年,但是两者还是有颇多相似之处。

1.“目的论”中的忠实法则与“信达雅”中的“信”。综观这两种翻译理论,我们发现两者都存在以原文为依归的批评准则,追求忠实性原则,只在用词上略有区别而已。“目的论”的忠实法则强调的是翻译要忠实于原文,这种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翻译目的的要求。诺德“忠诚原则”中,一方面,它赋予译者根据翻译目的对包括权威文本在内的原文进行改动的权力,显示出开放、宽容、动态的翻译观;另一方面,它要求译者对翻译行为参与各方负起应有的责任,对自己的翻译策略进行说明或解释,以达成翻译各方的理解和共识,显示出翻译理论在指导翻译实践时应有的规定性。

而严复提出的“信”是翻译的前提和基础,是忠实于原文翻译的过程,是正确理解原文和创造性地用另一种语言再现原文的过程,而译者正是沟通原作与译作之间的桥梁。如果译作在思想内容、表达方式、感情色彩与原作相去甚远,那就是不“信”了。可见,追求忠实性原则是这两种翻译理论的相似之处。

2.“目的论”的连贯法则与“信达雅”中的“达”。“目的论”的连贯规则(coherence rule or in2 tra-textual coherence)指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达到语际连贯,与译语接受者的交际情境连贯一致,让译语接受者理解。诺德(Christiane Nord)在连贯法则里强调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联贯”的标准,即“文本只有被接受者理解并且要让他们理解才有意义”[1](P32)。可见,“目的论”强调读者的作用,强调译文的“可懂性”。

同样,严复“信达雅”中的“达”或“达旨”就是指采用符合译入语习惯的语言结构形式来传达原文的意义,它强调的是译文的易懂性,即读者对原文的理解。严复的“达”强调译文不拘泥于原文字句的排列次序,而着重在揭示原文的理论精髓,把原文的意义要旨传达出来,让读者看懂。从严复对“达”的进一步阐释,可以看出“达”的必要性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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