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建维修规章制度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设施利用效率,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各类建筑设施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室、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各类建筑设施。
第三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实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越权维修,确保维修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基建维修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岗位职责,建立维修管理责任制度。
第二章维修管理机构第六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机构应包括基建维修主管部门、基建维修工作人员和维修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基建维修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基建设施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制定维修方案、安排维修人员、监督维修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基建维修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资质,按照规定执行维修计划,并保障维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维修管理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审议重大维修计划、监督维修工作的执行情况和评定维修工作成果。
第十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维修工作的全过程,便于事后查询和总结经验。
第三章维修管理流程第十一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流程包括维修需求申报、维修计划编制、维修实施、维修验收和维修反馈。
第十二条维修需求申报应当由使用建筑设施的单位提出,经基建维修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维修计划。
第十三条维修计划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内容、维修预算和维修周期,经维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安排维修工作人员实施。
第十四条维修实施应当按照维修计划和维修标准进行,保证维修质量和维修进度。
第十五条维修验收应当由维修工作人员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维修反馈应当对维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用于完善维修管理流程。
第四章维修管理要求第十七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当重视设施维修的前期预防工作,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隐患并加以处理。
维修管理制度
维修管理制度维修管理制度11、学校型的基建项目需报主管局立项,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
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总支员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
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
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预算及对施工方的预算审定,然后报审计部门审定。
5、常规及零星维修结算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凭正规劳务发票或工程维修发票结帐。
维修管理制度2 由于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1、每周检查与维护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1)检查卷筒和滑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2)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3)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
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4)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2、每月检查与维护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高基建工程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涵盖按照国家划算要求依法建造、改扩建、汰旧换新项目的基建工程。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组织第三条学校应设立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实施、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的总体规划;(三)组织招投标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评标委员会;(四)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五)组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六)负责对基建工程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七)负责相关基建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第五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
第六条基建工程设计的主要程序包括:(一)确定项目规模、功能和空间布局;(二)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三)组织设计审核和评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四)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以及其他设计文件;(五)组织设计文件的出版和发行。
第四章招投标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比例;(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第五章施工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工期。
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制度内容
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园工程建设的管理,保障校园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维修范围1.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包括校园内各类建筑物、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工作。
2.具体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设备、供暖设备、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电梯等。
三、维修管理1.设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校园工程建设维修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资金管理。
2.建立维修申请制度,校园内的各单位在需要进行维修时,需向维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维修项目申请表。
3.维修管理部门按照维修项目的紧急程度、重要程度和预算情况等因素,制定维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4.对于特别复杂或高风险的维修项目,维修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施工,确保维修质量。
四、维修资金1.校园工程建设维修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筹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
2.校园各单位需在预算范围内进行维修支出,严禁私自挪用维修资金。
3.维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向学校领导提出额外的维修资金申请,但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五、维修质量1.校园工程建设维修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过程和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2.维修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操作。
3.维修完工后,需进行验收,由维修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维修质量达标。
六、维修记录1.维修管理部门需建立维修档案,记录每一次维修的项目名称、施工人员、维修材料和费用等相关信息。
2.维修档案需定期备份和归档,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以备查阅。
3.维修管理部门定期对维修记录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改进。
七、维修安全1.维修施工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无事故发生。
2.维修施工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标准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遵守工地纪律,绝不私自操作违章违规。
3.维修管理部门需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基建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监督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任期为两年。
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第六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执行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报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基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设计评审、施工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环评报告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报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监督。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应采取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测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促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高效进行,提高学校对基建项目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坚持以质量为导向、安全第一、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依法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综合效益,推动学校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依法合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实施。
第二章项目立项与规划第六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经过学校审批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根据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进行,确保项目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指标达到要求。
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经过专家评审,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项目的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应选择有施工资质和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公开招标,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选择到优秀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减少噪音、污染等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验。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是学校为了保障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和维护工作正常开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学校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基建工作能够高效、安全、稳定地进行。
下面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对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制度的目标与原则制度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理规划、科学选址;严格施工、质量优先;保证资金投入、合理使用;按时启用、科学管理;定期维护、有效保养。
二、制度的内容与流程1.基础设施规划与设计:制定基础设施规划,包括校舍、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各类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建设任务。
2.投资与招投标: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规范;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确保对项目的选择公正透明。
3.施工与验收:建立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安全管理、施工质量控制等;建立验收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工作规范、客观公正。
4.设施使用与维护:建立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包括设施使用规定、设施维护责任落实等;建立设施维护制度,确保对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有效监管。
5.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基础设施使用的安全性;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执行:制度的执行是保证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各部门和人员真正理解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2.监督:监督是保证学校基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于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制度的优势与挑战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的优势在于能够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规范管理行为,提高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保障师生安全。
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制度的统一性、分工协作的困难、制度执行力度等。
综上所述,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基建处规章制度
高校基建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基建处的管理工作,提高基建工作效率,保障基建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校基建处是高校管理机构的一部分,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规划工作。
第三条高校基建处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班子、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维修管理部等。
第四条高校基建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高校领导的决策,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校基建处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基建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切实维护高校的利益。
第七条基建处应当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基建处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九条基建处应当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借鉴他校的管理经验和做法,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基建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基建处领导班子第十一条基建处领导班子由处长、副处长组成,任职期限为三年。
第十二条处长是基建处的领导人,全面负责基建处的工作。
第十三条处长应当具有高校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才能。
第十四条处长应当主持基建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副处长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事项,并负责处长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基建处领导班子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基建处领导班子应当向高校领导层报告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办公室第十八条基建处办公室是基建处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基建处的行政管理和文件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基建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处长办公;负责文件的收发和归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办公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和决定等。
学校基建制度
一、概述学校基建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及日常维修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基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基建项目的立项与审批1. 学校重大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2. 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招标与合同管理1. 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2. 招标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 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工程内容、工期、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监督与验收1. 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工程完工后,由学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施工方沟通,要求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程款支付与审计1. 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2. 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六、档案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对基建项目从立项、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等环节的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2. 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便于查阅和审计。
七、廉政建设与责任追究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建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防止不正之风。
大学基建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基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基建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大学的所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备采购、维护和保养、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大学基建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和预算等目标。
第二章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第四条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和验收合格。
第五条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编制全面的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六条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第七条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大学应定期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和修缮,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大学应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基建项目的资料完整、准确、可查。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大学设备采购应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设备的质量、性能和价格合理。
第十三条大学设备管理应建立设备档案和台账,做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维修记录等资料完备、真实。
第十四条大学设备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并按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大学设备报废应经过审批程序,制定报废方案并进行回收和处理,确保环保和资源再利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大学基建处规章制度
大学基建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基建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基建处管理的所有区域和设施。
第三条大学基建处是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工作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大学基建处应当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合理使用经费,保障工程建设和设施运行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安全规范,保障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六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定期对校园内的所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运行良好。
第七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设施台账,记录设施的建设、维修、更新等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第八条大学基建处应当组织开展设施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第九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对校园内的所有设施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设施的管理责任人。
第十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保障经费使用的透明、便捷。
第十二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审核机制,对申请经费进行严格审核,杜绝浪费现象。
第十三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经费监督机制,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第十四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提前预警,确保经费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传达安全管理政策和要求,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安全督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第五章督察检查第十九条大学基建处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督察检查,配合开展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大学基建处应当建立自查制度,定期自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基建工程维修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维修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保障学校基建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持校园环境的良好状态,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工程设施的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建筑物、设备设施、道路和绿化等。
第二章维修工作管理一、学校设立专门的工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设施的维修工作。
二、工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各项维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和预算。
三、学校设立维修工作台账,对基建工程设施的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四、维修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的维修工人进行,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维修工作流程一、设立维修工作接待窗口,接受学校内部单位和个人的维修申请。
二、维修工程师接受维修申请后,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制定维修方案和预算。
三、维修工程师提交维修方案和预算给学校领导审批,获得批准后开始维修工作。
四、维修工程师组织施工队伍进行维修工作,按照方案和预算完成维修任务。
五、维修工程师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维修情况填入台账并告知申请单位。
六、申请单位对维修情况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可提出异议,维修工程师做出答复并重新整改。
第四章维修工作内容一、基建工程设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墙壁、地面、天花板、门窗等的维修和保养。
二、设备设施的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电梯、供暖设备、给排水设备等的维修和保养。
三、道路和绿化的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的铺设和修补、树木的修剪和养护等。
四、其他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电、堵塞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五章维修工作责任一、学校的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维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申请,并配合维修工作的开展。
二、维修工程师应认真勘查和评估维修项目,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并组织施工队伍按时完成维修任务。
三、申请单位应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应及时提交意见,维修工程师应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四、维修工程师和施工队伍应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确保维修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制度
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基建维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小组成员由校长、总务主任、教研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学校基建维修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负责学校基建维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相关人员担任。
三、工作职责第六条基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范。
2. 制定学校基建维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 审批基建维修项目,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报、用地落实、设计委托等工作。
4. 监督基建维修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5. 组织基建维修项目的验收、结算审核和决算审计工作。
6. 处理基建维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第七条基建维修工作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申报、立项、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 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监控、安全监督等工作。
3. 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4. 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和决算审计工作。
5. 负责基建维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 负责基建维修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八条基建维修项目申报: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基建维修工作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基建维修项目立项: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经费情况,审批维修项目,确定项目名称、规模、投资等。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基建维修工程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维护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责任到人。
2. 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作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二、安全生产组织1.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 按照专业分工原则设置安全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
3. 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风险评估与安全控制1. 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危险源。
2. 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预防,确保工作过程安全可控。
四、安全设施与装备1. 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设施齐全,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
2. 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 强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加强现场整洁、环境保护工作。
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紧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确保建立健全紧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2. 制定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七、安全检查与事故调查处理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学校维修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学校维修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维修工程现场管理工作,保障校园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维修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维修、空调设备维修、水暖设备维修等。
三、管理责任1. 学校维修部门负责对维修工程现场进行管理,配合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 学校保卫部门负责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协助解决工程现场的安全问题。
3.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维修工程的进展,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4. 各维修工程队负责维修工程的具体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完成维修任务。
四、工程现场管理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维修工程前,需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维修现场进行勘察,了解现场情况,确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
2.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1)在施工现场设立管理牌,明确施工单位和联系方式,方便相关人员随时联系。
(2)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档案,包括维修计划、进度表、施工记录等,方便日后查阅。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4)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杜绝违规行为,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后的整理工作(1)施工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现场进行清理,保证现场整洁。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五、安全管理1. 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2. 维修现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3.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六、质量管理1. 配备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的施工人员,确保维修工程质量。
2.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杜绝次品和废品的出现。
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制度
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校园工程建设维修管理,提高学校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学习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工程建设维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和维修工作。
三、管理机构学校设立工程建设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工作。
该部门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人员等职务。
四、工程建设管理1.学校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2.工程设计应经过专业审核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3.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4.工程建设验收应按照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流程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五、工程维修管理1.学校对校园内所有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维修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3.维修工作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维修计划编制、维修材料采购、维修人员安排等。
4.维修工作中如需更换零部件等重要工作应提前报告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对于紧急情况下的维修工作,需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预案。
六、预算管理1.对于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应提前编制详细的预算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2.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方面的开支预算。
3.预算计划应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4.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超支情况,需及时上报财务部门,做好资金调整工作。
七、绩效评估1.学校对工程建设和维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
2.评估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项目进度、维修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3.评估结果作为工程建设和维修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对绩效合格者予以奖励,对绩效不合格者进行警告或处罚。
4.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做好工程建设和维修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
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小学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学的全部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循安全、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操作由专职维修人员执行。
第五条维修工程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第六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知优先的原则,加强维修工程技术研究和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校内环境和设施的安全。
第八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的经费应当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规范、透明。
第九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第十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廉洁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第二章维修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分为紧急维修、日常维修和计划性维修三类。
第十二条紧急维修是指发生突发性故障、危害人身安全和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维修处理的项目。
第十三条日常维修是指校内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维护保养的项目,需要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计划性维修是指根据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计划,提前制定好维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五条维修项目的安排和计划应当由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并由维修工程管理部门落实执行。
第十六条维修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七条维修过程中如需要更换设备、材料等,须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设备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八条维修项目结束后应当进行验收,确认维修工程的质量和达到的效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应当注重安全管理,确保维修工程过程中不损害人身和设施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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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维修规章制度
篇一:级中学文昌校区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基建维修,做到节源开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
根据《浦口区学校小型维修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基建维修预算及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向教育局安建科申报。
三、学校成立基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工会经审委员组成。
两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务处牵头,基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议标的方法确定施工单位。
参加议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家,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合理的单位,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向教育局校安科申报。
四、两万元以上伍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招标法。
全体校领导、总务主任、副主任、校办主任及工会经审委员组成招标小组。
总务处负责制定招标书(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协助)并报
校招标小组,召集投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投标书(投
标书必须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
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所有招标资料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招标过程须接受区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0000元以上的项目报教育局校安科,由教育局组织招标。
五、基建维修项目完成审批后,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监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
校方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务处负责对施工工地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
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
计划及预算,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平时定期对校舍、构筑物、水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做好
台帐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校领导,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
九、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十、学校办公用品、设备、教室课桌椅、门窗等小型维修应由使用者提出维修申请,并说明损坏原因,总务处审核后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属人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江浦高级中学文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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