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和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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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休假制度

为规范集团公司考勤管理,严格考核员工出勤和休假情况,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员工绩效评估提供依据,营造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陕西华东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员工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营销中心与工程中心在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价值导向的基础上,参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

本制度是对考勤制度的细化,员工考勤是反映员工诚信敬业的重要依据,每一位员工均应严守公司的考勤和休假制度。任何虚报、瞒报考勤和休假的情形,均被视为违背诚信的违纪行为。

三、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制。

(二)周末如公司召开紧急会议或参加部分团队活动,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无请假单、未签到或中途无故离开一律按事假或迟到、早退对待。

(三)作息时间表

上午9:00-12 :00,下午13:30-18:00

以上出勤时间为标准出勤时间,如因季节变化或因工作性质原因需变更出勤时间的部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予以调整。

四、考勤规定

(一)员工考勤执行每天两次打卡制度。根据作息时间表,早9:00 时前为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下午18:00 时为下午下班打卡时间。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员工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擅离工作岗位或

缺勤。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或无故旷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董事会成员属决策层领导,在上下班时间上可灵活掌握。

(四)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出者须按公司规定履行外出手续,在“外出登

记表”上填写外出原因、目的地,并需经直接上级审核批准。上下班忘记打卡,经直接上级(经理以上)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3次为限,超过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行政部门将准备漏打卡签字本)

(五)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设专人负责考勤并对考勤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月月初向公司提交上月考勤报表,员工每月各类休假手续,在上报考勤时一并附假条及相关批准材料。人力资源部应妥善保管各种休假等原始凭证,考勤材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备查一年后自行销毁。

(六)员工考勤情况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和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工作,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到日有记载,月有汇总。各中心副总或总监和部门经理负

责本中心/部门员工日常考勤核准。

五、考勤计算标准

1、迟到、早退: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离岗视为迟到、早退。

1)考勤时间以考勤软件导出数据为准。

2)当月内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者,第一次扣发10元, 第二次扣发50元,三次或三次以上扣发100元。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按半天旷工处理。

3)以上罚款金额自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2、旷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经请假和请假未被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上班时间离岗或未办理外出手续者;

3)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者或假期已满未按时报到销假者;

4)经公司调整岗位后,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

5)以欺骗手段请假者。

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按日工资的2倍处罚;旷工2天除扣除相应工资外,酌情扣减年终奖金;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者,按辞退处理。

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部分公民和少数民族节日参考西安市政府的相关规定。

(三)事假:

1、员工办理私事一般应安排在规定的休息日处理,如确需请假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请事假须由本人提前24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有特殊情况者,应及时电话报告上级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请事假,假满后须立即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3、事假为无薪假。

4、员工全年请事假超过15天者酌情扣减年终奖金。

(四)病假:

1、员工申请病假须提前24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确因急诊无法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者,应及时电话报告上级领导,假满后须立即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2、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伤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2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者,发

给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90%满8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五)年休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员工工作年限分别给予年休假,具体执行办法另行通知。

(六)婚假:凭结婚证取假。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并参考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婚假相关规定如下:

1、集团公司已转正员工、登记结婚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

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应由本人提出延期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延期休假。

3、婚假为带薪假,由员工本人应提前10天提出申请,按请假审批流程报批后方可生效。

(七)产假:凭诊断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取假并办理请假手续。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和参考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产假相关规定如下: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女员工,正常生育享有产假90 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2、女员工做产前检查给予每次0.5天的带薪假,最多不超过14次。

3、休产假员工须在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重新安排上岗。

4、产假为带薪假,员工产假期间发放不低于西安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

(八)丧假:公司在册员工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时,可享受3 天带薪丧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等去世时,可享受2天带薪丧假。

1、公司主张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主张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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