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枣强县人民医院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1.各卫生院和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

和填报工作。

2.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明确职能科室负

责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

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枣强县妇幼保健机构。

3.认真填报妇幼卫生相关信息。对妇幼卫生年报主要指标进行全

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资料

(1)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记录登记、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

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新生儿疾

病筛查登记、听力筛查登记、乙肝免疫球蛋白使用登记、妇女病普

查普治登记、婚前保健登记、叶酸发放登记等相关登记花名册。

(2)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

陷儿报告卡,死胎死产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孕产妇死

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乙肝免疫

球蛋白月报,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等信息实行月报制。三网监测项目

实行季报制。听力筛查,艾滋病报表以及妇幼卫生信息年报等实行半

年报制度。

5.明确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职责

(1)妇幼信息报送人员要提高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各乡镇卫生院完成本辖区

范围内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上报各类妇幼卫生信息。

(2)信息上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专人负责,完善制度,按规定时限将信息材料报送枣强县妇幼保健院。

6.做好妇幼卫生台帐管理做好信息资料保管。

7.加强信息质量控制,枣强县妇幼保健院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

8.信息上报时限要求:孕产妇死亡于孕产妇死亡后24小时内报告区妇幼保健院,3个工作日内完成死亡报告;围产儿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死胎死产、乙肝免疫球蛋白使用情况报表按自然月份统计,要求于每月10号前上报上月报表;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统计时限为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于每月28日前上报;三网监测项目实行季报制,每年1.4.7.10月1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信息。听力筛查,艾滋病报表以及妇幼卫生信息年报等实行半年报制度,每年4.10月上报半年及全年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