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级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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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级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日前,无锡市出台市级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办法对资金安排、使用原则、职责分工、支出范围、支出标准、预算编制、
资金拨付、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21个方面明确了规范要求.
专项资金将主要支持8个方面的领域.分别是引才工作补贴、人
才薪酬补贴、人才安家补贴、人才津补贴奖励、人才项目资助、人
才培养补贴、人才培育引进相关工作经费及专家体检疗养、产学研
合作等支出和经政府同意的其他支出.
专项资金设定8个方面的分类分档标准.引才工作补贴、人才薪
酬补贴、人才安家补贴(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在锡购房,经认定的,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人才津补贴奖励(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
才在锡创业,经审核确认的,根据机构业绩分别按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三个等次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才项目资助(根据新兴产业
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创业项目规模和运行情况,给予10万元-300
万元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领军人才所创办企业的投入资
金总额,特别优秀的创业团队及其重大项目的资助资金,实行“一事
一议”)、人才培养补贴、人才培育引进相关工作经费及专家体检
疗养、产学研合作等支出和其他支出.
将对专项资金支出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获得人才资金扶持的企业、单位或个人,要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市级业务主管部门
每年将对上一年度所支持项目进行资金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将组织或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抽查和评价.绩效评价和监督检
查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无锡市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切实落实“坚持政策引导、注重公开公平,坚持聚焦重点、注重项目绩效,坚持事责统一、形成市区合力”的原则,为促进产业强市、人才
兴市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