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Incoterms 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中文版)简介目标与范围Incoterms主要用于规范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交货方式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它明确了买卖双方在货物的运输、保险和报关等方面的责任及分担情况,有助于减少因交货方式不明确而引起的纠纷和误解。
Incoterms适用于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
术语解释EXW(离岸价)EXW(Ex Works)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卖方的责任仅限于将货物准备好并使其在指定的地点可供买方提取。
买方负责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货物的装载、运输和出口报关。
FCA(装运港交货)FCA(Free Carrier)表示卖方将货物交由指定的地点(装运港或其他指定地点)的运输工具接收,卖方完成货物交货后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买方负责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货物的装载、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
CPT(运费付至)CPT(Carriage Pd To)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工具,卖方承担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包括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CIP(运费与保险费付至)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d to)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工具,卖方承担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包括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以及货物的保险费用,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DAT(到达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指定的终点(如港口、仓库等),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DAP(到达指定地点)DAP(Delivered At Place)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引言本文旨在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
这些术语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对于各方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这些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并给出实际应用中的例子和注意事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
术语解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及其解释:1.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这个术语指明了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为止。
2. 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
这个术语指明了卖方必须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口,并且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过船舷为止。
3. EXW(Ex Works):工厂交货价。
这个术语指明了买方必须在卖方指定的地点接收货物,并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4. DDP(Delivered Duty Pd):完税后交货价。
这个术语指明了卖方必须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包括进口关税和税费。
5. FCA(Free Carrier):指定承运人。
这个术语指明了卖方必须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承运人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
实际应用在实际贸易中,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是非常关键的。
以下是一些运用这些术语的实际案例:1. 买方和卖方签订了一个CIF合同,货物将从中国运往美国。
根据合同,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直到货物到达美国港口。
2. 一家中国公司向一家美国公司销售商品。
根据合同,货物将以FOB价格出口到美国。
这意味着卖方将负责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口,并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过船舷。
3. 一家德国公司和一家法国公司签订了一个EXW合同。
根据合同,法国公司必须在德国公司指定的地点接收货物,并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4. 一家公司向一家巴西公司销售商品。
根据合同,货物将以DDP价格运送到巴西。
这意味着公司必须把货物运送到巴西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包括进口关税和税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概要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 2010一、INCOTERMS 2010概览1. INCOTER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共有11个贸易术语(比2000版本减少2个)。
2. 贸易术语的分类:INCOTERMS 2010将11个术语分为两类⑴适用于任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规则EWX、FCA、CPT、CIP、DA T、DAP和DDP可以适用于特定的运输方式,亦可适用于一种或同时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甚至可适用于非海事运输的情形。
EWX工厂交货(……指定交货地点)FCA货交承运人(……指定交货地点)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CIP 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 T 指定终端交货(……目的地)DAP 所在地交货(……目的地)DDP 完税后交货(……目的地)⑵只适用与海运及内河运输的规则交货点和把货物送达买方的地点都是港口,所以只适用于“海上或内陆水上运输”。
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3. 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⑴DAT与DAP取代了INCOTERMS 2000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在DA T术语下,买方处置运达并卸载的货物所在地(这与以前的DEQ规定的相同);在DAP术语下,同样是指买方处置,但需做好卸货的准备(这与以前的DAF、DES 和DDU规定的相同)。
DA T术语下的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并且DA T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Q所适用的情形。
同样地,DAP术语下的到达的“运输工具”可以是指船舶,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因此,DAP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S所适用的情形。
与其前任规则相同,新规则也是“到货交付式”的由买方承担所有费用,即买方承担全部费用(除了与进口清算有关的费用)以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前所包含的全部风险。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目录前言.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主要术语
1990年,为了便于理解,将所有的术语分为4个基本不同的类型。
第一组为“E”组,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发货)。
EXW(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主要运费未付)。
FCA (Free 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主要运费已付)。
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国际贸易术语2010版
国际贸易术语2010版第一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CPT -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DAP -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DP -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EXW - Ex Works工厂交货;FCA -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第二类: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FR -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 -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FOB - 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信息来源:香港国际采购网。
十三种术语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一)工厂交货( EXW)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三)船边交货(FAS)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全球化的经济大舞台上,国际贸易如同一场盛大的交响乐,而《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则是这场交响乐的重要乐谱,为各国贸易参与者提供了统一的规则和语言。
国际贸易术语,简单来说,就是在国际贸易中用于划分买卖双方责任、费用和风险的简短术语或缩写。
它们就像是一套标准化的密码,让全球各地的商人在进行交易时能够清晰地理解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Incoterms 2010 包含了11 种贸易术语,分别是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DDP(完税后交货)、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EXW 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买方承担自卖方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FCA 则要求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这种术语对于卖方来说,责任相对较轻,只要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其任务就算完成。
CPT 和 CIP 都涉及到运费的支付,不同的是 CIP 还包括了保险费。
在这两种术语下,卖方要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至指定目的地,但风险在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DAT 和 DAP 是 Incoterms 2010 中新增的术语。
DAT 要求卖方在指定的运输终端将货物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而 DAP 则是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
DDP 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大的术语,卖方要在进口国指定地点完成交货,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和缴纳相关税费。
FAS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就算完成交货。
FOB 是常用的海运术语之一,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时完成交货,卖方需要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引言Incoterms2010,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贸易术语标准。
这一标准的目的是为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提供一套共同理解的贸易术语,以便在交货、运输和分担风险等方面达成一致。
术语分类Incoterms2010将贸易术语分为四大类:1. E类术语(Departure):货物离开卖方处时,卖方完成了他的责任;2. F类术语(Mn carriage not pd by seller):卖方将货物交给运输人员后,卖方完成了他的责任;3. C类术语(Mn carriage pd by seller):卖方负责预付运费,但风险转移给买方的时间是在货物交给第一运输人员之前;4. D类术语(Arrival):卖方负责交货并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主要术语解释以下是几个Incoterms2010中的主要术语解释:EXW(卖方工厂交货)EXW即“ex works”的缩写,意为卖方工厂交货。
在EXW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好并交于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负责所有的运输和保险手续。
FOB(装运港价格)FOB即“free on board”的缩写,意为装运港价格。
在FOB术语下,卖方将货物交于指定的装运港口,并承担货物装载到船上的费用和风险。
一旦货物装上船,责任就转移给买方。
CIF(到岸价、保险费付至目的港)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意为到岸价、保险费付至目的港。
在CIF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目的港口,并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直到目的港口。
DDP(交货完税价)DDP即“delivered duty pd”的缩写,意为交货完税价。
在DDP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货物在目的地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包括关税和税费。
国际贸易术语表(INCOTERMS2010)总结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或内河水运
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CFR价=FOB价+F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指定的装运港口
货物交到船上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海运或内河水运
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CIF价=FOB价+I保险费+F运费,俗称"到岸价"
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1)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
(2)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
(3)使用范围的扩大至国内贸易合同;
(4)电子通信方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出口国的地点或港口
承运人或运输代理人处置货物后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
指定的装运港口
货物交到船上时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或内河水运
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加。
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Incoterms 2010)作为国际贸易中重要的规则和标准,对于规范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贸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 是国际商会(ICC)为了统一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一套规则。
它规定了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货物交付、运输、保险、风险转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Incoterms 2010 中的一些常见术语。
比如,EXW(Ex Works),工厂交货。
这意味着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厂、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买方需要承担自卖方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再比如,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卖方不仅要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还要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但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
这些术语的应用,可以帮助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发生。
例如,在确定价格时,双方可以根据所选择的贸易术语来合理计算成本和利润。
在安排运输和保险时,也能够清楚知道由哪一方负责。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 与之前的版本相比,也有一些重要的变化和调整。
比如,新增了两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和 DAP(Delivered at Place),以适应现代贸易中货物运输和交付方式的多样化。
2010的贸易术语
2010的贸易术语
摘要:
1.2010 年贸易术语的概述
2.2010 年贸易术语的主要内容
3.2010 年贸易术语的影响和应用
正文:
【1.2010 年贸易术语的概述】
2010 年贸易术语,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用于描述货物买卖双方责任、权益和风险划分的一系列规范性词语。
2010 年,国际商会(ICC)对原有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这是国际贸易领域的一次重要更新。
【2.2010 年贸易术语的主要内容】
2010 年贸易术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物的交付:包括货交承运人(FCA)、货交指定地点(DAP)、货交目的地(DDP)等。
(2)运输方式:包括海运、陆运、空运等多种运输方式,以及相关的保险条款。
(3)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电汇支付(T/T)、信汇支付(M/T)、承兑交单(D/A)等。
(4)争议解决:包括仲裁、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
【3.2010 年贸易术语的影响和应用】
2010 年贸易术语的发布,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深远影响。
它为贸易双方提供了更加明确、规范的指导,降低了交易风险,提高了贸易效率。
同时,新版贸易术语的实施,也对我国国际贸易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于两类:适⽤于各种运输⽅式和⽔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通则2010》的分类新版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将11种术语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组:适⽤于任何运输⽅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的地或⽬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组:适⽤于⽔上运输⽅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国际贸易术语(2010年新版)
国际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贸易术语(Trade Term)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
使用贸易术语,既可节省交易磋商的时间和费用,又可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和贸易的发展。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三、贸易术语分类:E组(DEPARTURE起运)1个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MAIN CARRIAGE UNPAID 主运费未付)3个✧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MAIN CARRIAGE PAID主要运费已付)4个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ARRIV AL到达)5个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四、贸易术语的选择和使用(一)承运人风险控制一般来说,出口业务中,尽量选择使用,CIF或CFR,进口业务中选择FOB或FCA。
以免出现承运人与客户联手欺诈。
(二)货物特性及运输条件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品种繁多,不同类别的货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对运输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运费开支的大小也有差异。
国际贸易术语2010
F组(主运费未付main ferry unpaid)FAS, FOB, FCA-由买方自负费
用订立运输合同并指定承运人,卖方负责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或运输工
具。
C组(主运费已付)CFR, CIF, CPT, CIP-特点是风险和费用划分分离。
由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到达合同规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
三、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惯例名称
制定者
时间
贸易术语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 美国商业 1919年
定义修正本》
团体
Ex Point of Origin
FOB, FA《1932年华沙—
牛津规则》
CIF
国际法协 1928年
会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商会 1936年
【技能掌握】
能正确地选用贸易术语,准确地进行价格核算,合理地订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价格条款。
一、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
术语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交货
条件、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
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
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
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CPT Carriage Paid To
CIP 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
成本加运费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运费付至
运费保险费付至
DAF
DES
DEQ
DDU
DDP
边境交货
目的港船上交货
目的港码头交货
未完税交货
完税后交货
E组
发货(启运)
D组
到货(到达)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本)
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实践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国际商会于2007年发起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Incoterms 2000)进行修订的动议,并组建了修订小组。
为了将中国商界的利益和要求反映到Incoterms®的最新版本中,中国国际商会于2009 年牵头组建了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带领国内商界多次向国际商会提交中方针对Incoterms®2010修订稿的意见,其中大部分意见被采纳到新通则中。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商界在世界经贸舞台上的地位得到迅速提高,中国的参与已经成为世界商业规则制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Incoterms®2010的修订工作历时3年,征集了全球商界大量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最终版本于2010年9月正式面世,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为帮助国内经贸界尽快学习和熟练掌握新的规则,并将规则及早应用于贸易实践,中国国际商会在第一时间组织了中文版本的翻译工作。
同时,作为被国际商会授权唯一可以举办Incoterms@2010培训的中国机构,中国国际商会举办了一系列培训,帮助中国企业深入理解和正确应用Incoterms®20 1 0各种条款。
在此,我要感谢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的专家对每一次的修订稿件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使中国商界的声音得以准确及时地反馈给国际商会。
我还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Incoterms 2000译审专家魏家驹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严思忆教授在百忙之中对中文版本进行的细致严谨的审校工作,从而保证了本书译本的权威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ICC China的专家们此次还对Incoterms的译名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他们一致认为,Incoterms字面和实际内容并无“解释”之意,贴切的译名应为国际贸易术语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4.新增了2个术语: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 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 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 –Carriage Paid ToDAP –Delivered At Place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DDP –Delivered Duty PaidEXW –Ex WorksFCA –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 –Cost and Freight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 –Free Alongside ShipFOB –Free On Board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目录1.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1. 引言2. EXW3. FCA4. CPT5. CIP6. DAT7. DAP8. DDP9. FAS10. FOB11. CFR12. CIF《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引言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EXW(EX Works工厂交货)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
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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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年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发布生效。
与《2000年通则》相比,《2010年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一、《2010年通则》的实质性的主要修改《2010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六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1.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
《2010年通则》删掉了4个D组术语:DAF、DES、DEQ和DDU,新增2个D 组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 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2010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
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 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
《2010年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4. “船舷”的变化。
《2010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此次修订最终删除了“船舷”的规定,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而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5. 关于连环贸易的补充。
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即“String Sales”(连环贸易)。
着眼于贸易术语在这种贸易中的应用,《2010年通则》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做了细分,在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弥补了以前版本中在此问题上未能反映的不足。
6. 术语的内外贸适用的兼容性。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如欧洲单一市场而言,国与国之间的边界手续已不那么重要了,《2010年通则》首次正式明确这些术语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具体到具体义务时《2010年通则》在几处明确进出口商仅在需要时才办理出口/进口报关手续和支付相应费用,如A2/B2,A6/B6处。
除了以上几点重要变化之外,同时也增加了“Guidance Note”(指导性说明),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充分考虑了保险同款的变动,在各种术语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对码头装卸费费用的分配做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国际商会此次还将Incoterms注册成商标,并提出了使用该商标的要求。
二、如何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针对两大类共11种不同贸易术语,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术语是进出口商需要研究和学习的内容。
虽然《2010年通则》对商业界来说不是一次根本性变革,但它的实施可以让贸易双方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实践领域的新变化,保持交易文件更新换代。
当然,提单、货物保单及其他各种文件可以继续参考使用旧版的通则,也可以继续采用即将淘汰的DAF、DES、DEQ 和DDU术语,但是建议企业对新通则采取积极的态度,利用好用电子通讯改善现状的机会。
贸易术语的选择需从以下思路考虑选择:(一)多式联运带来的变化由于集装箱在国际物流中越发充当主流角色,很多货物即便使用海洋运输方式也往往在集装箱堆场进行交接,甚至进行“门到门”的交接。
因此,《2010年通则》删除DEQ,DES,而增加了DAT和DAP。
对于进出口商来说,尤其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进出口货物贸易,可多采用D组的术语以便更加明晰风险和费用,毕竟在C组的术语中始终存在两个临界点,即风险和费用的临界点分别在装运地和目的地。
国际商会也多次强调FOB、CFR和CIF术语越发不如FCA、CPT和CIP等术语更加实用,尤其是在集装箱带来的多式联运条件下,后三种术语更加方便当事人对货物的交接。
我国很多进出口企业,无论是沿海地区,还是内陆地区,长期固有的习惯使用FOB、CFR以及CIF三种传统的贸易术语,而对FCA、CPT、CIP等属于不习惯采用,随着运输业技术的不断革新,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迅速发展,传统贸易术语FOB、CFR和CIF的弊端显现,特别是我国一些内地省份外贸也非常发达,如采用FOB、CFR、CIF等,直接导致卖方的交货的风险扩大,费用负担增加,影响收汇时间,增大了收汇风险。
例如:我国新疆乌鲁木齐某出口公司于2010年9月向日本出口30吨红花,每吨50箱,共1500箱,每吨售价为20,000美元。
FOB新港,共600,000美元,即其信用证,装运期为9月28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9月上旬便将货物运至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
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着火,抢救不及,1500箱全部烧毁。
办事处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公司因货源不足,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有效期和装运期延长。
由以上案例我们知道,如果本案当初采用FCA Urumqi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500箱货物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重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凭当地承运人(亦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遗憾的是,该公司死抱着过去习惯的术语不放,反而舍近求远,自担风险将货运运到天津,再装集装箱出口,这不仅加大了自身的风险,而且推迟了结汇,教训深刻。
随着国内外集装箱运输越来越发达、货运量越大,内地省市的出口单位应尽量和设在当地的一些集装箱网点提供的货运服务,改变过去传统的做法,即在沿海港口设办事处,然后再通过办事处办理货物出口。
这种做法不仅增加自身风险,而且费用较大,增加出口商品的成本,减少公司的效益。
(二)D组术语带来的风险从《2010年通则》的描述中不难发现,新增DAT和DAP的差异并不明显,即:如卖方欲在目的地指定地点交货,且愿意承担货物运送到该地点的费用(卸货费除外)和风险时,可考虑选择DAP。
如卖方除承担DAP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愿意承担货物运送到该地点从运输工具上卸货产生的费用时,可考虑选择DAT。
除了在指定目的地的卸货费用的分担不同外。
因此,不禁要质疑,有必要添加DAT吗?从我国的外贸实践看,D组术语的条件实际业务中很少使用,而DAT中也明确表示“Terminal”可以是任何一个地方,也就是说,与DAP中在指定地点交货实在没有太多差异。
如果仅因为卸货费的负担不同而设置DAT,笔者认为大可不必。
当事人完全可以将有关装卸货费的分摊问题以更具体的形式写进合同条款。
例如: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DAP术语成交,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2月20日交货。
1月下旬,A公司的货物装船驶向目的港。
此时买方要求货装船后卖方将全套提单空邮卖方,以便买方及时凭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我方即以照办。
由于海上风浪过大,船舶迟到几天才到达目的港,遭到买方降价要挟,经过争取对方才未予以追究。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对卸货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双方发生了争议。
最后,由我方负担卸货费用,但我方却蒙上了不小的损失。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对于出口方来说,D组术语存在许多可预测的以及不可预测的因素,D组术语的费用、风险、责任最大,业务环节最多,贸易情况最为复杂,交货时间难以掌控;进口方的不合作以及失去货物控制的可能,可能出现进口方的信誉不良或支付能力不强,承运人的信誉不佳;不同的国际贸易惯例和贸易做法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可能出现个别商人滥用国际贸易惯例,合同或信用证存在软条款。
因此,如果要选用D组术语,就必须充分了解这组术语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此案中,尽管采用了DAP,卖方不用承担卸货费用,但合同中最好明确规定卸货费用由谁承担。
虽然按照按《2010年通则》的规定,应该由买方承担卸货费用,但最终却由我方承担。
主要是该进口国的习惯做法是由出口方承担卸货费用,这与《2010年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太一致。
所以,买卖双方在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或目的港后的卸货费用由谁承担,这样会避免买卖双方产生争议和纠纷。
三、使用《2010年通则》的注意事项尽管IncotermsRrules2010在多个方面有了明显改进,其具体效果现在难以判断,这些在实践中难以避免的会存在一些具体问题,目前,还很难一一做出预见。
尽管修订组成员力求使《2010年通则》更加完善和具有实际指导性,其中的部分问题仍值得商榷,其最终效果也有待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检验。
笔者认为在使用新版本后,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第一,不存在新版本替代旧版本。
ICC的Incoterms属于国际惯例,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对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在新旧版本交替之际,交易双方应就所使用的Incoterms版本在合同或信用证中给予明确,以免责任不清,产生纠纷影响合同的履行;同时由于业务员不必担忧,因为熟悉和掌握《2010年通则》需要时间,未来的两三年《2000年通则》仍然会是贸易合同的主角,特别是新术语从陌生到熟悉需要一定的时间;法律界的法官、律师们更无须担忧,《2010年通则》纠纷两三年之后才会大量出现。
第二,风险临界点仍需确定。
此次修订删除了FOB,CFR和CIF项下的船舷界限,但在装运港作业时的意外风险仍可能存在,那么风险如何划分的所谓临界点的问题仍不可避免。
尽管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但在装运港作业时的意外风险仍可能存在,那么风险如何划分的所谓临界点的问题仍不可避免,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到该问题;新版本意图将具体问题留待当事人自行解决,这就需要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到该问题,必要时可在商定的基础上另行规定双方认可的风险临界点。
第三,电子文件取代纸文件。
通则的早期版本对所需单据进行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
应国际贸易市场的电子货运趋势,在《2010通则》赋予了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电子文件可取代纸张文件。
在《2010通则》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单证的演变发展。
第四,重视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的使用。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变化,即集装箱、多式联运和滚装船运输的广泛发展,以及很多处于内陆的国家或者地区、省份对外贸易的增多,常用贸易术语FCA、CPT、CIP将有取代FOB、CFR、CIF,成为一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