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评选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之星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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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评选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之星方案模板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评选“文明服务
示范窗口”、“文明服务之星”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铁路系统创立办、绵广高速公路收费处:交通运输局联合市精神文明办已经在全系统内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我为创立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主题活动,当前活动已近尾声,为了将这该项活动推向高潮,为的巩固提升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口内开展评选“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文明建设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加大创立力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展示交通行业文明创立成果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我市创立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经过开展评选“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之星”的活动,推动绵阳市交通行业完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规范,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交通行业良好的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市局决定成立交通系统评选“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之星”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晓彬同志任组长,市文明办副主任赵方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和平、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兰宏同志、市文明办创立科长凌开元为副组长,交通及铁路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口创立办,由市交通局党委办主任洪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对象
“文明示范窗口”评选对象:凡全市交通系统面对社会、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车、船、港、站、客运线路、运管、海事、公路、路政管理、通行费征收站、服务办证大厅等基层经营管理部门和单位,均属“文明示范窗口”评选范围。
“服务之星”评选对象:上述单位中服务的工作人员。
四、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条件
1、文明示范窗口的基本标准
(1) 重视创立工作,创先争优意识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把创立文明行业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在一起,一同安排部署,一同监督
检查,一同考核评比,形成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立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文明班组、文明服务明星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立活动,有浓厚的创立氛围和稳固的阵地,创立成效显著,在同行业中有典型的示范作用。
(2) 制度健全。建立了创立文明示范窗口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保证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文明示范窗口”创立活动列入本单位年初工作计划,有创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创立工作实施方案,有活动经费,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记录,有检查情况。
(3) 环境优美。环境整洁优美,硬件设施齐全、绿化、美化、净化,营造人性化的温馨生活、服务环境。
(4) 秩序优良。工作秩序井然,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服务设施完备,设置意见箱(薄),无不规则广告、无不规则商业摊点,无脏、乱、差现象。
(5) 服务优质。窗口工作人员上岗着装整齐,仪表举止文明,用于文明礼貌、服务主动、热情、快捷、方便。工作人员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效率快捷、服务质量好,形成服务特色。
(6) 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遵纪守法,严格执法,严格管理,严格考核,资料齐全、规范,基础工作好。
(7) 坚持政务公开。窗口服务流程图示清晰,全程信息化受理各类材料录入、核准及建档。窗口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设有投诉电话,及时解决服务对象反映的相关问题。
(8) 活动丰富。重视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阵地完备,经常开展各类活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9) 廉洁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发生。
(10) 综合治理好。窗口单位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违反社会道德风尚的“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发生,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发生,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文明服务之星的基本标准
(1)平时刻苦钻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
(2)着装整洁,仪态大方,对客户主动热情,微笑服务,语言亲切,无投诉现象。
(3)对受理的各项业务按规范的流程和服务承诺,高效率办理,不推诿扯皮,不刁难客户。
(4)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能起到较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5)与本岗位员工相处融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为创造和谐、文明、健康的交通工作环境尽心尽力。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