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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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案例

企管

潘星华

W1175119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一.东航返航事件经过

2008年3月31号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共14个航班返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都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更多的航班延误,上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大家聚集的柜台前要求退票或改签。东航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因天气原因”,而同一天飞往上述地区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则正常降落。

二.原因分析

税收问题成为导火线

飞行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的提高,正是这次返航事件的导火线。

东航云南分公司党委在4月1日给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递交了第一份报告,其中提及:从2003年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对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按8%的税率核定计算缴纳个人税。

2005年,中国开始实施“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的管理办法。虽然东航云南分公司几次试图沟通,但税务部门坚持:自2006年起必须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将飞行小时费并入工资薪金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云南分公司显然没有严格执行税务部门的规定,为此,税务部门于2007年12月19日、2008年1月3日和2008年2月15日三次下达整改通知,并提出要求:1、2007年空勤人员小时费在2008年3月31日前申报,4月7日前补缴2007年的税款(经协调,2006年可不再补税)。2、2008年1月起,将飞行小时费并入工资薪金中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经测算,2007年,云南分公司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的空勤人员有456人,补缴金额共计1224万元,与此同时,东方航空公司上海总部则通过合理避税,使得个人上缴的各项税费只占收入的5%。云南分公司一位飞行员称,当分公司员工向领导反映后,得不到解决,“由此可见东航领导只知给自己逃税。这就是这次集体返航事件的导火线。”

待遇问题

自云南航空公司并入东方航空公司以来,飞行员对公司的管理十分不满,“缺乏人文关怀”、“没有企业文化”、“重用小人”等等。

员工认为最主要的问题是,工资待遇低。2002年,中国云南航空公司并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2005年成立东航云南分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旗下,还有山东、山西、安徽、江西、江苏、河北、甘肃等分公司。其中,云南民航业发展较好,东航云南分公司也成为东航各

下属分公司中主要盈利公司。但在薪酬分配中,云南分公司飞行员所得薪酬并不高。

合并前,云南航空公司飞行员的收入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上,现在,在全国偏低。这种待遇的落差给东航云南分公司的员工一个巨大的心理打击。

与其他航空公司相比,待遇相差很大。同为机长,同样飞云南省内的机场,一个月同样飞行90小时,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税后收入只是祥鹏航空公司的一半,祥鹏约为5.3万元到5.5万元,而东航最多3万元。

在待遇原本偏低的情况下,增加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是影响飞行员情绪的根本原因。

飞行员对待遇偏低、节油奖发放不合理不透明、跟机无小时费、正常返航或者备降无小时费等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而管理层与一线员工缺乏沟通、工作环境不够和谐、公司凝聚力不强等问题,都引起飞行员的强烈不满。

东航云南分公司飞5000小时和1000小时的节油奖是一样的,计算不透明。这让众多员工表示不满。

在所有航空公司中,只有东航云南分公司跟机无小时费、正常返航或者备降无小时费。另外,自两三年前开始,东航云南分公司对于小时费的计算,有一个令飞行员不解的规定,即飞行员每月的小时费不能全额发放,都被扣留几千元,年终时才全部退还。因为集中一次返还,所以税收标准相应提高到30%。

由于云南省内的机场都是三流机场,跑道短,气流大,山区净空条件非常差,飞行员要克服很多预想不到的问题,风险很大。尽管从事的是风险高的任务,但员工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风险补偿。

公司和员工缺乏向心力,云南航空公司并入东方航空公司合并后,没有看到企业的发展。另外,员工关心的利益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缺乏上下级沟通,分公司缺少一定的自主权,解决不了问题。

公司总部高层的贪污受贿丑闻,造成员工对管理层的不信任。管理制度的低效率,高成本,引起员工的强烈不满。员工对公司的利益诉求,得不到管理层的重视,也没有真正解决过。

由于对飞行员的培训费用巨大,员工的辞职难度大,员工的辞职将会遭到航空公司的天价索赔,员工的工作环境不能改善,公司不重视对员工的关怀。

三、建议

“返航”事件的教训是沉痛的。相关航空公司和飞行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不仅败坏了企业声誉,还对旅客生命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走出以往就事论事的窠臼,从根源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管理体制是化解航空公司劳动纠纷的根本途径

1.理顺飞行员合理流动机制。据民航总局预测,到2010年,我国航空运输机将达1250架,需补充6500名飞行员,而我国目前每年培养飞行员的总数只有600到800名。随着民营航空业的快速发展,国有航空公司和民营航空公司之间对飞行员的争夺会越来越激烈。人员无法实现合理流动,不仅达不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也会导致劳资矛盾尖锐,严重影响安全生产。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飞行员流动的成本问题,因此,必须以立法为手段,以规范人员流动、促进再就业为目的,以调整飞行员培养经费的担负机制为切入点,建立培养经费的多方担负机制。还可以考虑在飞行员进人培养阶段之后合理缴纳小部分培养经费,在飞行员跳槽之前再由目标公司缴纳其余部分,以解决人员流动造成的公司之间的成本不均衡问题。

2.建立平等对话机制。不同层次的人才有不同的需要。根据组织行为学理论,员工的高层次需要包括情感、健康、发展、成就和自我实现等,这些需要大都属于精神需要。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再加上不近人情的管理方式、过高的工作压力、紧张的工作时间和不和谐的人际关系等问题都会造成高离职率。企业必须充分考虑满足员工各个方面的精神需求,而不是仅仅限于高薪酬的物质吸引。因此,必须建立劳资双方平等对话机制,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和了解,及时化解矛盾,规避纠纷的发生。

(二)营造以人为本、和谐稳定的企业文化和用人机制

企业文化的理论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尊重人、信任人、挖掘人、塑造人。人力资源与普通生产资料的最大不同在于源源不断的维护可以带来永不衰竭的效益。传统的人事管理侧重作业取向,侧重规章管理,只把人当作决策的执行工具和运营成本;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则是策略取向,侧重变革管理与人性管理,把对员工的投入当作可以带来高回报的投资。企业文化在注重传统文化的精华和先进管理思想的基础上,为企业树立明确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将企业目标与个人愿望有机融合在一起。从而达成企业内部物质、精神、制度最优组合的动态平衡。缺人才不可怕,留不住员工最危险。任何组织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只能是人。关系企业生死的是如何才能留住人才,以及怎样才能发挥员工的积极性。高知识员工和稀缺人才不仅要求较高的工资,还要有公平合理的薪资调节机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融洽的员工关系等。航空企业要避免再发生类似“罢飞”的事件,保持安全生产记录,就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人力资源投资力度,建立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营造丰富健康的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使员工与企业同心协力,才能实现企业的持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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