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展台(柜)布局和调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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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更加清楚体现门店管理专业性和销售导向、降低公司的样品损耗、提高样品参与存货周转速度和管理秩序,并使样品布局合理美观。
二、范围
各直营门店大小家电、数码3C产品的展台及陈列管理。
三、定义
1、展台、展柜:用来展示相关商品的陈列
四、职责
门店:负责展台展柜的日常管理和制定调整初步方案;
直营店管理中心:负责进场品牌的细化和审批;
五、内容
1、展台布局原则
1-1 分类统一原则
1-1-1展台类别:展柜、背柜、沿墙展台、岛屿式展架、地台、围柱展台、个性化展台、独立体验间等
1-1-2要求
1-1-2-1相同产品:展台高度、色彩完全一致,厂家标识或灯箱片可以不同
1-1-2-2不同类型产品:色彩可有差别,但白小、黑小类产品必须分别采用形式、色彩一致的展台,彩电展台可有限度地突出厂家个性,试音间的
面积和隔墙外部形象要统一。
1-2 黑、白电分离原则
黑、白电分区展示,使消费者有明确的购物目标,方便集中购物。
1-3 动静分离原则
手机、电脑类商品要求购物环境相对安静,所以要与彩电、音响类音量较大的商品分离,使各个区域更符合选购商品时的特点。原则上演示时对音量要
求高的品类尽可能向里、向后排,以免声音过大破坏购物环境。
1-4 通透性原则
门店布局应该充分体现通透性,即顾客进入卖场后能很快对整体商品的分布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卖场没有明显地死角,没有展台之间的相互遮挡,使顾客
在舒畅的心情下很容易地找到希望购买的商品。
1-5 疏导客流原则
在卖场规划布局中,通道的合理分配对于分散购物人流,指导购物起着重要
的作用。在门店规划中,通道的设计应做到“顾客购物方便,客流移动顺畅”。 1-6方便随机购买原则
随机性购买的商品,应陈列在比定向性购买商品或展示力强的商品更靠前位置,或主通道途径的位置。
2、商品陈列
商品陈列要“以客为尊”,兼顾卖场内部作业的便利。结合家电类产品的特点,陈列方式主要有:分类式陈列、敞开式陈列、专题式陈列等几种。
2-1 分类式陈列
2-1-1严格按照公司经营品类划分集中摆放的原则,其中彩电、空调、冰箱、烟机、灶具、热水器尽量靠墙陈列,手机类产品、数码类产品陈列于迎门入
口处,白小、黑小、洗衣机陈列于卖场的中间位置。
2-1-2同类产品中根据公司ABC类品牌战略要求划分原则,将主推品牌放置在最前端(最显要的位置),以此类推,同一品牌中主推机型紧靠通道摆放或置
于眼睛平视位置(贴墙陈列的)。白小、黑小为综合式陈列,其中体积小的
优先靠前摆放,分层陈列的同类商品中最上层放主推机型和中档机型,依
次为高档、低档机型。彩电(三层陈列式展台)应将主推和主流机型放置在
中间层,高端放最上层,低档在最底层。
2-2敞开式陈列
除手机、数码类贵重商品和小件商品外,其它均采用敞开式陈列,营造自然、随意的购物环境,以刺激顾客购买。
2-3专题式陈列
2-3-1针对有条件的门店,可在相应的季节或紧扣公司各项活动主题,单独开辟专门的场地推出如“夏季空调特卖”、“冬季产品特卖”、“迎国庆,百
款家电齐跳水”等店内促销活动,通过专题式陈列在短期内掀起购物热潮。
2-3-2有条件的门店也可设立专门的新品展示区,新品区在装修和陈列方式上可与其它区域有所差别,装修要体现现代感和时尚气息,展台要充满个性并
能衬托出商品的科技含量;也可选择场景式陈列,首先布置一个现代家庭
的生活环境,将不同品类的家电新品溶入其中,辅之以沙发、茶几等家具
和鲜花、墙画等装饰品,使顾客真正体味科技带来的生活享受。
3、展台制作标准
3-1 油烟机、灶具、空调、热水器:要求靠墙悬挂陈列,均采用统一高度展台,展台不刻意突出厂家个性,只在顶部灯箱上体现品牌标识和厂家名称,另允许不
同品类商品的展台在色彩上可以有所变化,但同一品类的展台必须色彩一致,
白电展台适合选用柔和的单色。
3-2冰箱:尽量靠墙陈列,采用通顶式、全木质高展台,地台高度20厘米(颜色
为汇银色),进深为70厘米,颜色为柔和的纯色(地台除外),顶部体现品牌
标识和名称。样机排列顺序为:按容积从小到大,按档次从低到高。最显要的
位置放置最高档次和最高主推机型。
3-3洗衣机:全部采用地台式陈列,宽度120厘米,高度20厘米,地台边缘与地面为60度斜面。地台平面部分为灰色,斜面部分为汇银蓝色,厂家名称和标
识可体现在斜面上。
3-4碟机、白小:可采用双面陈列的岛屿式展台,高度145厘米(含灯箱),长度120--180厘米,宽度80--100厘米,陈列面提倡使用厚玻璃,分层陈列时最
多不超过三层,层间距可根据样品的大小进行调整,黑小展台宜选用略深的单
色,白小展台宜选用柔和的单色,颜色按两大类完全统一。季节性商品如电扇、
电暖器等可采用移动的台式展台(地台下部安装轮子),以便销售区域的调整
及临时性增减的需要。
3-5手机、数码产品、其它黑小产品:分三种形式:
3-5-1 靠墙式,采用背板与前柜相结合形式;
3-5-2 围柱式:采用展台围柱形式,柱子上方设灯箱,形状与下方展台相一致; 3-5-3 中岛式:采用标准柜台与高柜相结合式,高柜必须采用透明玻璃柜或者其它透明柜台,中岛采用半开放形,顶部设置灯箱,形状与下方柜台形状相
一致,构成一个厂商的形象展区(根据卖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应用标准)。标
准柜台高度90厘米,宽度60厘米,长度120厘米,柜台上半部为展示区
(玻璃结构),下半部为储物区(木质结构),以汇银的100红色和灰色为
主色调,柜台下半部可体现厂家名称和标识。
3-5-4柜台在卖场内将摆放成封闭的方形,所以要求在拐角处设计弧行柜台。柜台面向顾客的玻璃面亦应采用弧形设计(方形不美观)另同类产品的柜台
从式样到颜色必须完全一致。
3-6 彩电:统一采用通顶式高展台,尽量靠墙集中陈列,展台长度为450—500厘米,宽度为130厘米,呈阶梯式共分三(两)层(根据卖场实际情况而
定),其中最底层距地面35厘米,且与水平面呈10度仰角;第二层为75
厘米,底层立面为标准“汇银红”,背板色彩和顶部灯箱可由厂家适当
突出自身的个性。
3-7 等离子、液晶区,条件允许的门店可单独设一高端展区,要求体现科技、尽显高端魅力。但展台形象必须统一,只允许厂商在背板及灯箱处可适当突出厂商
自身的特色(结合门店的实际情况而定)
3-8电脑区:如手机、数码区相一致,分三种形式,
3-8-1 靠墙采用背板与展台相结合,展台高度为90厘米,宽度为60厘米。展柜内置键盘架。
3-8-2 围柱式采用椭圆形或圆形,柱子成圆形或方形(圆形柱子直径约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