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权利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的见解 ,认为经济法 权利包括劳动力权 、财产 权、经济 自由
权 、市场规制权 以及宏观调控权 。 除此之 外 ,潘静 成、刘 文华、岳 巾彩 、陈友根 、陈 云 良 等 多位学者也对经济法权利 问题提 出了各 自不 同的见解 。 之所 以对 经济法权利产生这 么多不 同的看法 ,我认 为除 了各个 学者思考方式和 角度存有差异外 ,还有 两个原 因也是 值得关注 的:其一 ,从立 法的角度来看 ,关于 经济法权利 的
国家 的经 济分西 权 ,主要 是基于 国家 的特殊地 位 ,由l 己 { 】 央与地方政 府通 过公权力来 对社会分配进行直接或 问接 的干 预 。具 体包 括了预算 、税 收、财政转移 、最低 生活保障 、社 会福利等一系列干预手段 。 组织 的经 济分配权 ,是指经 济组织依法 自主地 对其发 展 中所获得 的利益 进行分配 。其中包括 了三个方面 :其一 、对 组 织 内部成 员问的利益分配 ;其 二 ,对组织整 体利 益与其 内 部成员 问的利益 分配 ;其三 ,对 组织利益与社 会整体利益 的 分配 ,这里 主要强调 的是组 织在获取 自身利益最 大化的 同时
一
、
经济法权利 的不 同观 点以及产 生的原因
那么 ,现 在的重点就集 中在 对这种经济关 系进 行更进一 步 的分析 。纵观这些 山经 济法所调整 的经济关 系,我认 为大
致 上 可 以将 它 们 纳 入 三 个 范 畴 : 分 配 、发 展 、 安 全 。李 昌 麒
目前 ,学术界对经济法权利的研究可谓是 “ 百家争鸣 ” , 存在不 同的观点 :邱本副教授 在其 《 论经济法权利 》一文 中, 根据经济法 调整对象 的特 点将 经济法权利大致 上分为计划权 和反垄 断权 两个部分 。杨 紫炬 教授在经济法权利 的 问题上提 出 自己的观 点 ,认 为经济法权 利可 以分为 四种 具体的权利 ,
21 0 2年
法商论坛
第二卷
论经济法权利
陈宇南 ( 南民族 大学法 学院,云 南 昆明 ,6 0 3 ) 云 5 0 1
摘 要 :经济法是一 iv “ ' / 权利 为本位 ’的部 门法 ,有其独立 的权利 体系 ,由经济发展权、经济分配权和经济安全权组 成。  ̄ ’
在经济法权利 中,经 济发 展权 、经济分配权 和经济安全权是相辅相 成的。在 经济发展权 的整 体把握 下,经济分配权和经济安全
所 提 出 的观 点 。
即经济职权 、财产所有权 、经营管理权 以及请求权 。吕忠梅 、
刘 大洪 两位 教授根据 主体在法律关系 中所处 的不同地位认 为 经济法权利 有 以下两 个部分:调控主体权利和 受控主体 的权 利 。程 信和 教授从经 济法 基本范畴出发 ,认 为经济法权利有 三个组 成部分,分别 为经 济安全权、经济发 展权 以及经 济分 配权 。陈乃新教授 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经济法 权利作 出 自己
研 究 经 济法 的 核 心 问题 之 一 。
说 ” 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 ” 、“ 。撇开各位学者在各 自学说 中
对 国家作用力 的不 同认识 ,我们 还可 以从 中提炼 出共 同 的一
点:经济法所 调整的埘象是一种 经济关系 。而这种经 济关系
必须是一种特定的且不宜交 由其他部 门法进行调整的关系 。
所取得 的利益进行协调配置 的权利 ( ) 力 。它大致上 可以 由国
家 的经济 分配权、组织 的经 济分配权 以及个人 的经济分配权
三部分组成 。
相关规定较 为分散 ,尚未形成类似于 民法那样 的统一权利 范 畴 ,这就 为统一经济法权利 形成了一定阻碍 。其 二 ,从调整
领域来看 ,经济法在很 多调整 领域 与其他部 门法 呈现 出一种
三 、经济法权利 的具体分析
( )经济 分配权 一 在经济 活动 中,一个 很重要的环节 就是分配。分配 的合 理与公平 不仅有利于人 们的生 产劳动 的积 极性 ,也有助 于社 会 的稳 定与 发展。而经 济分配权正是在 “ 公正合理 ”的理 念 上展开 的,成为 了经济法权利 中应有的组成部分 。 所谓经 济分配权 ,主要 是经济活动主 体对社会经济 发展
交叉的局面 。故在确定经济法权利 的时候 ,往往 H 现与其他 j
部 门法 的权利难 以区分的模糊界限 。
二 、经济法权利的确立依据
为 了打破这 种僵局使经济法权 利得到统一 ~,我 认为应该 从经济法权利 的确立依据入手 。具体来说 ,可 以从经济法 的 调整埘象入手 。因为经济法所 设立的各种权利是 为了满足其
权尽可 能的发挥 各 自作用 ,从而缩小两极分化 ,让我 国经 济沿着健康稳 定的道 路前进 。 关键字 :经济法权利 ;经济分配权 :经济发 展权 ;经济安全权
经济法是一 门以 “ 权利为本位 ”的部 门法 ,有其 独立 的 权利体系 。故在 经济法理论 界中,对经济法权利 的探 究 成为
调整对象 的需求 展开 的。所 以我们有必要对经 济法 的调整对 象进行剖析 。 目前,我 国法学界在经济法调 整对象这个 问题 上主要存 在 以下几种 观点:“ 国家干预说 ” 国家协 调说 ” 国家调节 、“ 、“
6 9
还应兼顾到 自己在社会 中所应 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
个人 的经 济分配权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我认 为主要集 中在 以下两 个部 分, 即个人对 自己的劳动所得 的安排 以及对公共资源 的享有 。
教授对此 更是明确 的指 ,他更看 中把经济法 的全 部作用 归 纳为发 展、分配、安全 的理 论,应 当说这种揭 示抓 住 了经 济 法赖 以存在 的基础和发 展的 目标 。因此 ,对照这 三个范 畴, 我们可 以衍生出三个对 应的权利 ,即经济 分配 权、经济 发展 权 以及经 济安全权 。换 一句话来说 ,经济 法权 利 由经济 分配 权 、经 济发展权和经济 安全权构成 。因此 我赞成程信和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