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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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河长制各项工作,促进水环境的保护管理,根据《X省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和《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特制订本制度。

职责

1,总河长专题会议

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研究决定全市河湖库渠保护管理重大事项。

参加人员:各市级河长、各县市区总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副总河长专题会

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全市河湖库渠保护管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参加人员:市级相关河长、各相关县(市区)副总河长或总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

河长专题会

组织确定河流保护管理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流域内水环境保护治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责任,指导协调,联防联控。对市级相关部门、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激励、问责。

参加人员:流域内县(市区)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

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河长制工作,协商解决河长制工作推行中的突出问题,讨论年度或阶段工作计划和任务,协调解决江河库渠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市级河长交办的重大事项。

参加人员: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二、程序

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专题会由市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召集,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

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研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专题会、办公室联席会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要求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河湖库渠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专题会和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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