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内部控制法规体系的比较(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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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内部控制制度比较

中美内部控制制度比较

内部控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管理制度,它对内防错纠弊、保护资产,对外为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效率提供有效途径。

因此,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中美内部控制变迁比较(一)我国内部控制变迁早在西周时,便有统治者为防止官吏贪污盗窃、弄虚作假,制定了分工控制和交互考核的措施,实行职务、职权的相互牵制和制约。

其作用正如朱熹所说,“毫财赋之出入,数人之耳目通焉”。

西汉时期出现了上计制度,地方须将其户口、垦田、钱财、谷物等情况编册上报,并呈报皇帝审查。

及至宋太祖时期,实行“官职分离”、“职差分离"的官职制,“主库吏三年一易”.与今天的职务轮换制类似。

清朝时,政府在财物出纳、调拨、储运、保管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程序。

内部控制的现代理论研究大约起于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加大企业内部控制的推进力度。

1996年财政部发布《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提出内部控制的定义和内容,规定cpa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第37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2001年6月财政部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将内部控制定位于内部会计控制,2004年底“审计风险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基于coso框架的评价方法.但这都只是从审计角度出发,还无法为企业实际操作提供直接依据。

(二)美国内部控制变迁美国的内部控制是以英国为蓝本发展起来的。

十八世纪的产业革命掀起了经济发展的高潮,出现了公司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当时的美国铁路公司为控制、考核各地的运输业务,采用内部稽核制,取得了显著效果,各大企业起而效之。

二十世纪初,经济的发展使股份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一些企业建立起了“内部牵制制度”,规定交易的处理不能由一人或一个部门包揽全过程.二战后,生产连续化、自动化、社会化程度的空前提高,对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管理者实行分权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求采取更完善的控制制度,以便有效经营。

中美内部控制研究的比较

中美内部控制研究的比较
之 中 。 务 报 告 类 目标 有 公 布 真 实 、 靠 的 财务 报告 ( 年 报 、 期 报 财 可 如 中 告 )、 止 资 产 未 经 授 权 使 用 ( 被 侵 占 、 窃 、 毁 、 经 授 权 购 买 防 如 盗 损 未
内部 控 制 内部 控 制 最 早 出 现 于 1 3 9 6年 ( 郑 利 , 0 8)经 过 几 或 处理 )。 这 一 类 目标 通 常 为 内 部和 外部 审计 师所 关 注 。 胡 20 , 十年的发展 ,内部控制 已形成 了一定 的理论。其大致经历 了内部牵 从 以上 的分 析 可 知 ,我 国 最 近 的 内控 目标 与 美 国 的 内控 目标 大 制、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结构 、 内部控 制整体框架 四个 阶段。 美国 体  ̄ ',说 明 我 国在 内控 的制 度 建 设 上 已经 跟 上 美 国 的步 伐 , 内控 tP, f J 但 的 内部 控 制 研 究 硕 果 累 累 , 各 国 所 效 仿 , 文 拟 对 我 国 和 美 国 的 内 效 果要 留待 时 间 来 考 证 。 为 本
的是 内部稽核制 ,0世纪 随着公司所有权和经 营权 的分离,企 业建 证 业务 活动 的有 效 进 行 , 护 资 产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 止 、 现 、 正 错 2 保 防 发 纠 立 了 内部 牵 制 制度 , 到 2 而 O世 纪 8 0年 代 , 国 加 快 了 内 部 控 制 的 误 与 舞 弊 , 证 会 计 资料 的 真 实 、 法 、 整 而 制 定 和 实 施 的政 策 与 美 保 合 完 制度 性 建设 ,9 8年 ,美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发布 《 计 准 则 公 告 第 程 序 。 内部控 制 包括 控 制 环 境 、 计 系统 和 控 制 程 序 ” 0 4 年 《 18 审 会 。2 0 独 5 》 “ 5号 以 内部 控 制 结 构 ” 代 “ 取 内部 控 t t 度 ” 9  ̄ J 。 O年 代 C O 委 员 立 审计 具 体 准 则 第 2 号 — — 了解 被 审 计 单 位 及 其 环 境 并 评 估 重 大 tl OS 9 会 出 台《 内部 控 制 — — 整 体 框 架 》 指 出 内部 控 制 整 体 框 架 包 含 五个 错 报风 险》征 求 意 见 稿)中 则 提 出 内部 控 制是 “ 了 合 理 保 证 财 务 , ( 为

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比较

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比较

实现企 业 的战略 目标 。战 略 目标 是 企业最 高层 次 的
目标 , 导和 制约 战术 目标 。 指 企业 所有 的活 动应 该 围
美 国 内部控 制规 范 是非 官方 的职业 自律 组织 负
责制 定和 发 布 的 , 其性 质 相 当 于职 业 界 的 自我 管 理 绕 战略 目标 的实 现而进 行 , 内部控制 的建 立和 实施 如 企 和 自我规 范 , 一 种 自律 性 的标 准 。我 国 内部 会 计 也 不例 外 。 果企 业在 战略 制定 方面 出现 了真 空 , 是 企 控制 规 范 的主 要制 定者 为 财 政 部会 计 司 、 监 会和 业 的战 术就会 迷 失方 向, 业 的损失 会更 大 。 证 中注 协等 , 是一种 兼有 自律 和他 律双 重性 质 的标准 。
维普资讯
■■一 目际 比较 C M A I N O P RS O
内部控 制制 度 是 现 代 企业管 理制 度 的 重要 组成 部分 ,有效
的 内部控制 有助 于提 高 企 业 的运 营 效 果 ,
的领 导 对 内部控 制 认
识不 足 ,认 为 内部控
制定 过程 ; 专家 和教授 的影 响较 大 ; 最终 定稿 采取 的 定 义 中明确 指 出 内部控 制 可 以实现 各类 目标 ,各类 目标不 仅包 括 以前所提 到 的 3 目标 ,而 且还应 当 个 是征 求意 见而 非 民主 投票 的方 式 。
( ) 质 上 的 比 较 二 性
制 束 缚 了 自 己 的 手 脚 ,不 重视 内部控 制
保护企 业 资产 ,确保
财 务报 告 的可靠 性 以
制度 的建 设 。
二 是公 司 治理 结
及 企业 对法 律法 规 的 遵 循 。建立 现代 企业 制 度 的关 键 就是 要建 立 、 全 与企 业 内部 管 理和 经 健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美国COSO报告的比较与思考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美国COSO报告的比较与思考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与美国控制框架的比较(一)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机构比较美国内部控制框架是由美国COSO委员会这一民间组织制定的,属民间主导型。

该委员会是一个民问组织,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美国会计学会(AAA)、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管理会计师协会(IMA)、财务经理协会(MEI)等五个民问机构发起.并独立于这五个组织。

我国《基本规范》是由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起成立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研究制定.制定机制属于政府主导型。

政府主导型的制定机制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协调各方利益,较少地受到有关利益方的影响,为建立健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

一般来讲,内部控制制定机制的属性与各国的国情相关联。

在美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市场化程度高。

民间专业团体影响力较大,由于参与基础较为广泛,其制定的法规很容易得到广泛的认可;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问较短,市场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在经济政策上比较侧重于宏观控制,在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的制定过程中.依赖于政府,属于政府主导模式。

但是在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的制定过程中.应该鼓励有关专业团体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师协会以及大型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这样制定出的内部控制标准容量得到相关各方的认可,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

(二)内部控制标准法律地位的比较美国COSO委员会制定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属于民问机构的研究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该框架1992年出台并在1994年修订后,得到了包括美国证交会(SEC)等相关政府机构的认可。

尤其是在安然,世通等公司财务欺诈事件出现后,美国国会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得到了美国法律的认可,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

我国的《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由财政部牵头制定,以财政部文件形式发布,是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制作为规范性文件,法律级次还较低,要引导企业按照《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还需要其他法律的配合。

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体系比较研究

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体系比较研究

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体系比较研究摘要:本文通过对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体系的对比,研究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在两国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得出造成我国内部控制监管现状的主要原因,并由此提出促进内部控制监管体系愈加完善的实质性建议。

关键词:萨班斯法案、内部控制监管、上市公司、COSO框架The comparison and research of listed companies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ternal control systemAbstract: Through the comparison of internal control regulatory system of listed companies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this article researches the differences on internal control evaluation system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between two countries,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main cause of the status of internal control regulatory system in China, and thus puts forward substantial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internal control supervision system.Keywords: Sarbanes-Oxley, supervision, listed companies, the COSO 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一、引言21世纪初,安然事件震惊全美,并且接踵而来的世通事件等等大型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无疑给美国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上强大的自信心狠狠的一击。

中美内部控制要素的比较

中美内部控制要素的比较

事项 识别 、 风险 评估 、 风险应 对 。我 国 的风 险评 估 中 虽 没 分 类 但 这 四个 方 面 的 内容 都 已被 包 含 在 内 , 就 是 说 也
在 “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 有 以 下 相 企 中
首先 . 两 国制 定 内部 控制 制 度 从
控 制制 度 的 实施 机制 来 看 ,c s < o o框 < 架》 强调 每 个 员工 都 是 企业 内部 控 制
的 监管 。
险 的有效 控制 。 美 国 《 险 管理 —— 整合 框 架 》 风
中 将 内 部 控 制 划 分 为 八 要 素 ,其 中 目标 制 定 、 项 识 别 、 险 评 估 和 风 事 风 险 反 应 四项 都 是 与 风 险 相 关 .我 国 “ 业 内部 控 制 规 范 ” 虽 然 没 有 将 企 中
但《 险管理》 风 中详 细 分 析 如 何 识 别 各 种 风 险 并 举 例 说 明 内外 部 风 险 应 注意 的要 素 。 “ 业 内部控 制 规范 ” 而 企
年 颁 布 的 《 班 斯 法 案 》 就 要 求 所 萨 中
有 上 市 公 司对 内部 控 制 情 况 进 行 披 露 .虽 然 此 后 也 有 财 务 丑 闻 事 件 发

中美 内部控制要 素 的比较
● 陈 明 李 阳/ 文
势 提要: 国 布 《 业 部 制 本 范 及 套 引 内 控 亵 我 颁 的企 内 控 基 规 》 配 指 将 部 制
内容 划分 为 五 个要 素 进 行 了阐述 , 与 美国< os 框 架》 分相 似 , 是 这 < c o 划 但
仅列 举说 明要 注 意 的要 素 。最 后 , 在 风 险应 对方 面 , 风 险管 理 》 明应 根 《 说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操作体系的比较研究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操作体系的比较研究
体系 由立 法 统 一 制 定 , 程 序 最 终 要 通 过 其 民主 投 票 才 能 立 法 , 分 体 现 了其 政 治 体 充
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
创造 。 职务 发明 创造 申请专 利 的权利 属于 该 单位 : 被批 准后 , 申请 该单位 为专 利权 人 。, ’ 应
修 正
笔者认为, 以职 务 发 明创 造 权 属 界 定
以来, 美国为了适应新的经济需求, 2 0 于 04 年颁布 了《 企业风险管理一整合框架》 以强
化 内部控 制 环境 和 风 险 应对 问题 ;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次
的要素确认、 务发明创造权 属界定 的属 职 性认定为前提 , 在此基础上确立共有职 务
第一, 对专利 法第六 条第一 款“ 执行
本 单 位 的任 务 或 者 主要 是 利用 本 单位 的 物
我 国的内部控制体 系建立 较晚, 近年 来, 随着 市场 经济 的进 一步 发展 , 在一 些 规模较大 的上市公司中, 开始逐渐应 用内 部 控 制 理论 , 建 立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模 型 , 初 见成 效。2 0 年 5月 由财 政部等五部委 08
1 4
明 创 造 任 务 的 完 成 者 ,两 者 是 合 作 关 系 , 其 中 提 出者 是 先导 , 成者 是 关键 。 完 第 二 , 主 要 是 利 用 本 单 位 的 物 质 技 在 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任务 中, 本 单位 是 职 务 发 明 创 造 条 件 的提 供 者 , 单 本 位员工是职务发明创造任务的完成者 , 两 者 也 是 合 作 关 系 ,其 中 完 成 者 是 关 键 , 条 件提 供 者 是保 障 。
当修正为‘ ‘ 执行本单位 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 用本单位 的物 质技术条件所完成 的发明创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

( ) 萨班斯 法案》 一 《 及cos 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 定背 0《 制
景 进入2 世纪 以来 , 1 以安然 、 世通 等公 司为代表的一些美 国大型 公 司, 因财务信息造假等行为而相继倒 闭破产 , 导致美国资本市场 诚信危机 , 彻底击破了美 国号称是最完善资本市场的神话 , 在世界
国际观察 l L B LO S R A I N O A B E V TO G
中美 内部 控制比较
西南财 经大学
2 世纪初美 国安然、 l 世通等一些大型公司财务丑 闻的 出现 , 促
吴学斌
徐甜甜
为了规范资本市场 , 促进其健康发展 , 多国家通过立法强化企业 许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 日益成为企业进人资本市场的“ 入门证 ” 通 和“ 行证 ”其次 , 。 经济健康发展迫切 呼唤加强 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作为 公司治理 的关键环节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 ,在企业发展壮大 中 具有举 足轻重 的作用。 但从现实情况看 , 我国企业 内控控制环境较
五要 素的否定 , 而是对五要素的提炼 、 升华。 八个要素关 系密切 , 内 部环境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 ,为企业风险管理所有其他要素 的
运行提供 了平 台和组织结构 ; 企业 目标 的制 定, 则是风险管 理的起 点, 是其他 步骤 的躯 动力量 ; 在企业 目标 己定 的前提下 , 企业需要
缺陷 , 大程度上 流于形式 , 很 无实质 内容 , 严重阻碍 了资本市场 的 健康发展。而在 当前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企业环境 日新月异 的 背景下 , 单纯依赖会计 控制 已难 以应对企业面对的市场风险, 会计 控制必须要向风险控制发展。 同时 , 国务 院领导高度重视 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 , 多次作出批示 , 同意由财政部牵头 , 联合证 监会 及国资 委, 研究制定一套完整公认的企业 内部控制指引 , 同时多部 门、 组 织及个人 的积极参 与 ,为构建我国企业 内部控制标准体 系提供了 组织 和机制保障。 综合 以上多种 因素 的影响 , 我国制定 内部控制体 系的时机基本成熟 , 一套完善的企业 内部控制体系呼之欲出。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比较分析——以《萨班斯法案》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例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比较分析——以《萨班斯法案》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例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比较分析——以《萨班斯法案》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例张凡【摘要】美国《萨班斯法案》突破性地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责任落实到公司实际掌权者身上,明确了责任人员。

它的颁布不仅促进了世界各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而且标志着美国资本市场完全以自律为主的弱监管时代已经过去。

与之相比,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存在着内容原则化、简单化、缺乏具体规定及由此导致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今后的立法完善应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罚措施,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全面细化具体规定、使其便于操作,从而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的外部监管作用。

【期刊名称】《法治社会》【年(卷),期】2016(000)004【总页数】7页(P100-106)【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萨班斯法案;中美比较【作者】张凡【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71.222内容提要:美国《萨班斯法案》突破性地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责任落实到公司实际掌权者身上,明确了责任人员。

它的颁布不仅促进了世界各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而且标志着美国资本市场完全以自律为主的弱监管时代已经过去。

与之相比,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存在着内容原则化、简单化、缺乏具体规定及由此导致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今后的立法完善应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罚措施,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全面细化具体规定、使其便于操作,从而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的外部监管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选择上市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尤其是大型上市公司运营状况的好坏将直接作用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与此同时,接连发生的上市公司造假舞弊事件迫使我们把关注点从企业效益更多地转移到了企业内部控制上面。

2002年美国通过了《萨班斯法案》(该法案的全称是《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由于该法案是由多部法案合并而成,法案的主要提议人分别是美国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主席萨班斯及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因此该法案又被称为《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1金平:《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法律问题研究》,复旦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论文。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论文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论文

中美内部控制研究的比较摘要:内部控制的研究持续多年,各界认识保持对其的关注度,特别是近年来美国安然公司、世通公司财务丑闻财务造假案发生后,人们对其热情有增无减。

本文分析了我国与美国的内部控制在发展历程,目标,概念,框架上的异同。

希望对我国的内部控制建设有所助益。

关键词: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最早出现于1936年(胡郑利,2008),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内部控制已形成了一定的理论。

其大致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四个阶段。

美国的内部控制研究硕果累累,为各国所效仿,本文拟对我国和美国的内部控制进行比较,以对我国的内部控制的建设有所裨益。

1 内部控制理论发展历程的比较美国的内部控制研究发展较早,起初以英国为蓝本,后来逐渐超越英国。

18世纪,当出现公司制的企业形式时,企业的内部控制采用的是内部稽核制,20世纪随着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建立了内部牵制制度,而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加快了内部控制的制度性建设,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以“内部控制结构”取代“内部控制制度”。

90年代coso委员会出台《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指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包含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

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萨班斯法案,提出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强制要求。

sec亦相应地于2003年8月发布规则,具体规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我国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起步较晚。

财政部在1986年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内部控制制度作了相应的规定。

在1996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第一次对内部控制进行定义,提出了内部控制包含三要素,即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

同时于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这是第一个关于内部控制的行政法规。

中美内部控制法规体系的比较(区别)

中美内部控制法规体系的比较(区别)
部门规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美国的行业自律规范是在SEC的监管下制定的,效果好。
我国相关指导原则、指引、规范出自不同部门,主要是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证券交易所。各部门强调的重点各不相同,不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统一与协调。
三、中美内部控制法规体系其他方面的比较:
美国
《审计程序公告第29号》
对内部控制进行定义(二分法: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
1992年
COSO委员会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即“COSO”报告
1993、1994年
《1993年证券法》、《1994年证券法》
美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依据,确立了信息披露制度,体现了内部控制的主要精神。
1996年
AICPA
行政法层次的规范
大多由SEC颁布,包括条款、以一般公告形式颁布的监管文告、解释性公告、诉讼公告、概念性公告、政策声明等
设计内部控制的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
美国由SEC颁布的行政法构成了内部控制法规体系的主体。
我国内部控制规范逐渐完善,但在具体执行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行业自律层次的制度
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受SEC管辖,制定相关规则并执行监管活动
中国
中美比较
规范制定主体
COSO委员会(非官方的职业自律组织);2002年成立PCAOB,官方开始参与,但仍以自律为主
2006年以前,主要包括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和中注协,以官方为主;2006年成立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自律与他律双重作用,仍以他律(官方)为主。
美国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组织以行业自律为主,中国则以官方制定为主导.
《审计准则公告第78号》

浅议中美内部控制比较

浅议中美内部控制比较

浅议中美内部控制比较本文从内部控制的内容、目标、环境、手段、层次等方面对中国和美国内部控制进行了对比,总结出了我国与美国有关内部控制之间存在的一些差异,试图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内部控制提供一些建议。

标签: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差异随着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给我国的企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这就必须要求我国的企业完善内部控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然而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距离。

一、中美内部控制理论存在的差异我国的内部控制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上的研究,都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笔者认为我国与美国内部控制制度之间的差异主要存在于以下五个方面。

(如下图所示)1.内部控制环境的差异。

美国政府通过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来为美国的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特别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在美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虽然也发生过安然等重大的财务丑闻,但总体看来其所占比例很低。

而在我国却存在相反的情况,在沪市和深市上市公司仅1000多家,但违规者却众多,严重影响了整个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和投资者的信心。

2.内部控制内容的差异。

我国与美国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历程都经历具有自身特征的几个阶段,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如下表所示),3.内部控制目标的差异。

美国的内部控制目标同时注重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

然而根据我国审计准则定义,内部控制更多关注的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目的是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会计的可靠可信及业务活动的合法,在我国内部控制的目标由最初的查错防弊目标到最后实现企业战略等。

4.内部控制的手段差异。

美国的内部控制己将风险评估作为主要的控制手段,这一考虑是针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稳定性设置的。

而我国内部控制的手段主要还停留在以查错防弊为主,这也是由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不高,投资环境还不是良好,监管者的意识和素质不够高等因素决定的。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分析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分析
内部控制 I E N LC N RO I R A O T L NT
中美 内部 控制比较分析
西南财经大学 刘 娟
内部控制起源于 2 世纪 2 0 O年代的美 国, 在经历过安然 、 世通 等重大会计舞弊事件后 , 内部控制更是得到了来 自社会公众 、 学术
界、 实务界 的广泛关 注, 在此期间 内部控制理论有了突破性 。而在 格规定 。其 中的 4 4条款明确规定 了管理层应承担设立和维持一 0 个应有 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职责( 刘君 ,0 6 o 20 西方对 内部控制 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最初含义模糊狭窄到后 来 内涵清晰完整 、 涵盖范畴更广泛的过程 。 O O报告 自从发布至 C S 今 已有十几年的历程 了, 其得到了世界各 国的广泛关注和认同 , 并
点。到 了第二阶段2 世纪4 年代末至7 年代初 ,由于社会经济的 0 O 0
发展和审计方法 的改进 ,内部控制理论得 到了发展。内部控制开 始划分为 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 ,并在此期间推行了一套 内部控制体系 ,其 目标在于保护组织财产 的安全 、增进会计信息 的可靠性以及提高经营效率 。到 了内部控制结构阶段 ,也就是2 0 世纪8 年代至9 年代初。这一时期 ,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审 O 0 计理论 的推进上有大量的举动 ,这使得内部控制理论也得到 了极 大的发展。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和提高审计 的质量和效率 是该阶段 的重点 。18 年4 I P 发 布了 《 9 8 月A C A 审计 准则公告第 5 5
中国,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与探索开始得比较晚 ,历经的时间也很
短, 因此 , 国内的 内部控制理论势必有其特殊性 , 与美国也势必有
所不同。

纷纷效仿 , 中国也不例外 , 2 于 0世纪 8 0年代起以 C S O O为模板进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操作体系的比较研究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操作体系的比较研究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操作体系的比较研究作者:迟丽华董正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31期摘要: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的根本制度。

它覆盖了整个企业战略目标的各个方面,是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核心。

美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发展较早,至今已趋近完善,而现阶段中国则刚刚起步,仍处于初级阶段。

相比之下,美国的一套体系对我们具有很多可借鉴之处。

关键词:内部控制体系控制环境监管机制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提升企业软实力、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

企业内部控制是以专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通过全方位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内部控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美国为了规范市场行为,强化公司内部治理程序,通过COSO委员会于1992年首先发布了关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定义。

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为了适应新的经济需求,于2004年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以强化内部控制环境和风险应对问题;并在次贷危机的背景下,为了强化内控体系的可操作性,又于2008年6月发布了附加指南《监控内部控制系统指南》。

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较晚,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一些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中,开始逐渐应用内部控制理论,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模型,初见成效。

2008年5月由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此建立起基本大纲;为了细化企业内控执行程序,2010年4月五部委再次联合颁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经济体制发展至今,就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而言,美国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已相对成熟,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而我国仍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

因此,我国可以从美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得到很多可借鉴之处。

一、美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特点美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程序严谨,能够集思广益,适用范围广泛,对于外部环境的控制更是与时俱进。

美国萨班斯法案与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比较及启示

美国萨班斯法案与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比较及启示

美国萨班斯法案与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比较及启示第一篇:美国萨班斯法案与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比较及启示美国萨班斯法案与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比较及启示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王棣华/张小苓中国会计报 2012-04-20 14:15:06对《萨班斯法案》与我国内部控制规范进行比较和分析,吸收有用经验,有利于更好地完善我国企业内控体系,规范资本市场,重塑投资者信心。

加大对证券行业的监管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

我们应该借鉴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关于公众公司——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在我国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从社会各界吸收精英人士。

促进跨国监管合作。

随着资本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流动,相应的各种经济犯罪也层出不穷。

因此,应该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跨国犯罪行为,维持世界经济的新秩序。

加强注会行业的监管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开始实行,特殊的普通合伙制被纳入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中,这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理想选择。

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轮查制度。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国外大都实施轮查制度,美国《萨班斯法案》规定,对上市公司超过10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检查一次,对少于10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每3年检查一次。

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

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和现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浪潮的盛行,现在应该可以开始实施轮查制度。

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违反独立性的工作。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走出去”就必须提高执业质量,独立性就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因此,应该借鉴《萨班斯法案》,不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可能影响独立性的非审计业务,但为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应该批准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允许其从事非审计业务。

加大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保管责任。

《萨班斯法案》为了应对蓄意破坏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况,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对所审计或复核的工作底稿至少保存5年,如违反此项规定将被处以罚款或20年的监禁或者予以并罚。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比较分析

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比较分析
二、中美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的法律内容比较
(一) 市场、 制度及政府之间的关系分析 市场、 制度、 政府之 间存在一定的逻辑依赖关系:稀缺的社会资源需要优化配置才可 能达到政府所追求的社会经济绩效的最大化目标;市场是资源优 化配置的手段; 制度则能够为市场的运作提供保障。 要有效论证经 理层在财务报告方面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就需要对三者的内 在属性进行分析。一是市场发生作用可以提升社会经济绩效。 市 场, 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场所, 也是人与人之间产权交换或转移的 场所; 企业, 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稀缺性社会资源, 如劳动力、 资 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均通过各自相应的要素市场在企业间进行分 配,这些企业通过消耗资源而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被用来满足消费 者的需求。 因此, 生产要素在企业间的分配状况就会直接影响到用 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服务的产出。假如市场是完全竞争的, 所有生产要素、 产品、 服务都可以从市场上得到, 那么边际社会收 益就会等于边际社会成本,整个经济系统就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 态, 最大化经济绩效。 二是制度可以保障市场发生作用。 制度, 是规 范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规则。 “由正式规则 制度 (法律、 宪 法、 规则) 非正式规则 、 (习惯、 道德、 行为准则) 及其实施效果构 成”而市场则是个天然的规则集, , 没有规则就没有市场, 市场的 “ 有效性直接决定于制度框架” 。 “制度决定着经济绩效, 是新制度 经济学为经济学家所给出的重要结论” (科斯, ) 2003 。三是政府可 以保障制度发生作用。 政府,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 根据 (学术版 ” )的 定义,是管理和调控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体系,本文中 “政府” 指广义上的政府, 涵盖立法、 司法、 行政等职能部门。 政府可 以对制度施加影响: 一方面, 非正式规则的有效运作离不开政府的 支持, 如国际贸易方面的许多国际惯例得到了各国的尊重; 另一方 面, 政府可以直接制定宪法、 法律等正式规则, 并且通过司法、 行政 等法律执行手段来保障制度的实施。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

中美内部控制比较作者:曾燕来源:《管理与财富》2009年第10期[摘要]:美国企业是世界上最具竞争力和创新精神的企业,研究美国企业的内部控制,有助于我们汲取美国企业运营与管理方面的经验,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内部控制比较一、内部控制目标不同根据审计准则定义,我国内部控制的主要对象是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目的是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会计的可靠可信及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而美国的内部控制目标不仅涵盖企业的会计系统控制,而且还需要合理保证经营的效益性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要达到该目标,需要涉及到企业方方面面的活动,涉及到对企业经营过程的详细分析。

在内部控制中增加非财务目标,其目的亦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可以看出coso报告中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的内容更为宽泛。

coso报告提出的内部控制的目标有三;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

二、控制手段不同我国内部控制的手段主要以查错防弊为主,即在一定的控制环境和控制程序下,防止、发现、纠正会计系统的差错与舞弊,而美国的内部控制己将风险评估作为主要的控制手段,这一考虑是针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稳定性设置的。

越弱的控制意味着越大的潜在损失和越多的风险,而越强的控制则意味着较少的潜在损失和同一资金水平下的较少风险,当用风险评估手段识别和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环节,可以事前将经营管理风险含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即认为在企业内部哪个环节控制风险最大,哪个环节就是要加强的关键控制点,不论其是否会对企业的会计系统产生影响。

可以看出coso报告中内部控制的手段主要体现在事前控制上。

我国仍停留在内部牵制和内部控制制度阶段,并没有明确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而是直接列出了内部控制的内容。

从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将内部控制的设置限定在业务项目层次上进行,而美国的内部控制已采用内部控制要素的观念,内部控制的设立是按照业务循环及每个业务循环的五项构成要素来进行的。

中美主要内部控制规范比较分析——兼论对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建议

中美主要内部控制规范比较分析——兼论对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建议

标而采取重大措施 的贯彻执行 , 障经 营管理的有效性 , 保 提高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 降低 实现经营 目标 的不确定性 ; 确保企业建立 针对各项 重大风险发生后 的危机处理计划 ,保 护企业不 因灾害性 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 《 基本规范 》 出了由五个 目标构成 的完 整 目标体系 , 中战 提 其
用 于 实 现 企业 其他 三类 日标 的过 程 中 ,也 应用 于企 业 的战 略 制 定
破。 本文对《 基本规范》 《 、指引》C S 新 旧报告进行 了较 为详细的 、O O
比较 分 析 后 , 建设 企 业 内 控体 系 提 m 了具 体 建议 。 就

阶段 。 另外 , O O C S 新报告还将报告拓展到“ 内部的和外部的” 财务 “
略 目标 是 内部 控 制最 终 的 目的和 最 根 本 的 目标 。 O O 报 告 在 原 CS新
《 萨班斯法案》 和美国证监会 (E 规则等多方面要求 , 0 4 S C) 于2 0 年发 布了 《 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 以下简称C S 新报告 )我 国 ( OO 。
内部控制 自2世纪9 年代 以来发展很快。0 6 0 0 2 0 年国资委发布 了 《 中
的 和 非财 务 的报 告 ”该 目标 涵 盖 了企 业 的 所有 报 告 。 ,

《 引》 《 本 规 范 》 C 0新 旧报 告 主 要 内容 比 较 指 、基 、 0S
第 , 要素上 的比较 分析。 指 引》 《 没有直接 引入要 素概念 , 仅 从全面风险管理 内容看 , 包括风险管理 策略 、 险理财措施 、 风 风险 管理 的组织职能体系 、风险管理信息 系统 和内部控制系统五个方 面。 基本规范 》 《 的五要 素是借鉴C S H O OI报告 的五要 素 , 并根 据我 国实 素 如《 将 限定 为内部环境和 内部监督 , 突出了内部控制的“ 内部” 特征 ; 在风 险评估 引入了风险承受度 , 明确 了风险识别 、 风险分析 、 风险应 对 策 略; 把控制活动界定 为控 制措施 , 提 了具体 的控 制措施 , 并 更 具可操作性 ; 在信息 与沟通要 素中加入 了反 舞弊机制。 当然 , 国 我 《 基本规范》 中存在着要素划分不够 清晰的问题 , 如将 内部审计作 为 内部环境的构成部分 ,而又规 定内部审计在 内部监督 中的职责 设置 、 治理结构 、 权责分配和人力资源政策也同时具有内部环境和 控 制 活 动 的 特 征 。 O O 报 告 在 原有 旧报 告 的基 础 上 新 增 了三 个 CS新

美国与中国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美国与中国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美国与中国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引言内部控制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能够帮助企业有效管理风险、保护资产、遵守法律法规并提高运营效率。

本文将重点关注美国和中国两个国家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方面的特点和差异。

美国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美国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主要基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简称SOX)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COSO)。

1.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这是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该法案主要是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要求,以防止类似于恩隆、安然等丑闻的再次发生。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要求,要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要求公司领导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责任进行强化,要求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定、评估和维护负有更高的责任;•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并对审计的结果进行公正、客观的报告。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通过对美国的上市公司和整个资本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提高了企业的内部控制意识,促使公司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及财务报表的透明度。

2. COSO框架《内部控制整体框架》(COSO)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接受和应用的内部控制框架,由美国内部控制研究与教育基金会(COSO)发布。

该框架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定义,并提供了一种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方法论。

COSO框架主要包括五个组成部分:•控制环境:关注组织的整体风险管理意识、道德标准、管理哲学等;•风险评估:确定和评估组织面临的风险,并确定如何响应和管理这些风险;•控制活动:将风险管理策略转化为具体控制活动,确保实施有效的控制;•信息与沟通:确保及时获取、处理和传达关键信息,并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控活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异常情况。

中美内部控制制度比较1

中美内部控制制度比较1

梦缈锣中美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分析西南财经大学蔡苗摘要】关国的内部控制制度发展至今, 已经达到较完善的程度。

本文通过对我国和美国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的比较, 找出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 并结合我国国情, 提出我国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的一些建议。

【关健字】内部控制拉制目标控制要素一中美内部控制制度比较一内部控制形成机制比较。

我国内部控制理论起步较晚, 大约起于世纪年代。

而美国内部控制起源很早, 可以追溯到世纪。

我国内部控制形成机制。

我国的内部控制规范在形成机制上极具“中国特色”①主要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财政部参与制定②理论界的专家和教授对制定的影响较大, 相对来讲, 其他各界的声音则显得比较微弱③最终定稿采取的是征求意见而非民主投票的方式。

我国的内部控制规范从刃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组成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到以年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发布, 总共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

关国内部控制形成机制。

在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上, 美国的主要做法是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 程序上提高透明度, 贯彻民主决策的原则。

委员会就是由多个专业团体发起组织的。

抖年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也是由世界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组织主导实施的。

美国内部控制规范的形成时间一般较长, 报告是委员会在年成立以后, 经过年的反复研究后才于年发布的。

后来又经过两年的修改, 于年提出了对外报告的修改篇。

《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出台也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

两个内部控制形成机制之差异。

从对形成机制的比较可以看出政治环境决定会计服务的对象。

政治环境的差异, 导致美国政府并不直接控制规范, 而是交给民间机构或组织来完成而我国的内部控制规范则由国家政府制定颁布。

并且, 我国处于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急速发展时期, 只能先借鉴国外先进成果制定出具有指导性的规定, 然后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 再对其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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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内部控制法规的发展历程:
时间
机构
事件
意义
1986年
财政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提到内部会计控制,我国内部控制发展的起点
1996年
财政部
发布《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
1999年
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拟定(或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2000年
中国
中美比较
规范制定主体
COSO委员会(非官方的职业自律组织);2002年成立PCAOB,官方开始参与,但仍以自律为主
2006年以前,主要包括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和中注协,以官方为主;2006年成立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自律与他律双重作用,仍以他律(官方)为主。
美国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组织以行业自律为主,中国则以官方制定为主导。
《审计程序公告第29号》
对内部控制进行定义(二分法: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
1992年
COSO委员会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即“COSO”报告
1993、1994年
《1993年证券法》、《1994年证券法》
美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依据,确立了信息披露制度,体现了内部控制的主要精神。
1996年
AICPA
2006年
财政部、银监会、国资委
联合成立了“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ICSC)
2007年
ICSC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2008年6月
五部委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试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二、中美内部控制法律框架的比较
财政部
新《会计法》
第一部体现内部控制要求的法律
2001年
证监会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要求所有证券公司从内部控制机制与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
2001年6月
财政部
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通知
2002年6月
中注协
印发《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美内部控制法规体系的比较
1、中美内部控制法规(标准)的发展历程
1、美国内部控制法规(标准)的发展历程:
美国内部控制的法规主要由联邦法层次的四个法律、行政法层次的若干规范和行业自律层次的一些制度构成。
时间
机构
事件
意义
1934年
《证券交易法》
第一次使用“内部会计控制”术语
1958年
AICP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国资委监管国有大中型企业;证监会监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财政部管全国所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并负责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银监会、保监会负责对其行业内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评价的监管。
美国的监管机制效率高、效果好。我国多部门分管,许多企业分属于不同的监管部门,不仅使得监管效率低下,也由于口径不一致从而削弱监管的权威性。
法规制定程序
透明度高,以民主投票方式最终定稿,充分贯彻民主决策原则。
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主导,“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规定未得到执行,缺乏对公众立法建议权的保障。
公众参与与立法透明度是美国立法的基本特点,我国立法程序在公开化与透明度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
监管
主体
PCAOB(美国公众会计监督委员会,自律性组织,由不同会员事务所的会计师组成)专门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和评价执行情况的监管与处罚。PCAOB由SEC监管,增强了监管主体的权威性。
2002年12月
财政部
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预付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的通知
2002年12月
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2003年
财政部
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
2004年
财政部
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的通知
行政法层次的规范
大多由SEC颁布,包括条款、以一般公告形式颁布的监管文告、解释性公告、诉讼公告、概念性公告、政声明等
设计内部控制的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
美国由SEC颁布的行政法构成了内部控制法规体系的主体。
我国内部控制规范逐渐完善,但在具体执行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行业自律层次的制度
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受SEC管辖,制定相关规则并执行监管活动
《审计准则公告第78号》
全面接受“COSO”报告
2004年
COSO委员会
《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即ERM框架
现代内部控制最具权威性的框架
2002年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
2005年
《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
对电力公用事业和天然气控股公司的监管权从SEC转移到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
三个层次
美国
中国
中美比较
法律
《1993年证券法》、《1994年证券法》、1935年和2005年《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涉及内部控制的法律:《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审计法》均有相关条款
《1993年证券法》、《1994年证券法》确立了信息披露制度,体现了内部控制的主要精神; 《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主要针对能源行业的内部控制;《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美国内部控制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内部控制立法层次低,缺乏统领性的法律。
部门规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美国的行业自律规范是在SEC的监管下制定的,效果好。
我国相关指导原则、指引、规范出自不同部门,主要是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证券交易所。各部门强调的重点各不相同,不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统一与协调。
三、中美内部控制法规体系其他方面的比较:
美国
监管方 式
的比较
实行立法监管,处罚力度很重,依靠法律的强制作用、实施风险导向的审查程序以及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
停留于部门或行业规范,对执行主体的威慑力远远不够;规定的违规处罚程度轻,现金罚款(金额往往过低)与警告是最主要的执法形式,不足以引起执行主体的重视。
美国将内部控制上升到立法层次,执法力度非常大,内部控制监督效果明显。我国内部控制监管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效率低、效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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