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行为量化评分条例
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评价量化标准
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评价量化标准陈本银课间:1、步入教学大楼要有秩有序,轻走慢行,不准大声喧哗和吵闹,确保楼内肃静。
2、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边走,不准拥挤抢行,要主动给老师和客人让路,尤其遇人夺进出楼道、楼门较拥挤时,上下或进出各成一路纵队靠右边行走,并注意自觉避让。
3、在楼内追跑、打闹、吹口哨、串班、到其他同学座位乱翻、坐课桌、向窗外扔东西者,扣2分。
4、在教室或走廊里聚众玩耍或二人搂在一起,有失态现象者依情节轻重扣2--5分。
5、不经允许擅自离开校园者、见到老师不主动问好者、不穿校服者扣2分。
6、不遵守午间纪律,在教室内大声喧哗、闹怪声、乱敲者(不听劝阻者扣5分)。
7、校外时间有违纪现象发生,经核查属实的每人次酌扣5-15分。
集体活动:8、中午唱歌姿势不端正、声音不洪亮每人次扣2分。
9、两操不认真,活动不按要求着装者,每人次扣2分。
10、体育课、活动课、课间操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5分。
11、升旗、集会及社会活动期间,必须认真听取报告,不说笑,不看书报,不做小动作,不吃东西,不乱鼓掌,保持会场安静。
升旗、集会姿势不正、交头接耳者,每人次扣5分。
12、要专心听讲,携带笔记本,做好记录,注意会场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
否則每人次扣5分。
13、大会发言首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时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14、未经宣布散会,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散会后,各班要有秩序地依次走出会场,不得争先恐后。
15、清理积雪等劳动不按要求拿工具者、不积极参与者扣2分。
卫生:16、放学不扶凳子,不按时值日,或打扫卫生不彻底者扣2分。
本组值日期间卫生被学校检查扣分的,每人次扣2分,组长加倍,责任人罚继续值日一周。
17、不听从组长或卫生委员的合理安排者扣5分,并罚值日一周。
18、在室内、走廊、校园等处乱扔杂物者扣5分,保持不好自己课桌椅周围的卫生及整齐者,每人次扣5分。
19、个人卫生不好者,如长指甲、有异味、衣服不整洁者,每人次扣5分。
学生版 四川师范大学文件本科生毕业论文基本学术规范及学术作假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文件本科生毕业论文基本学术规范及学术作假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中和学生相关内容为深入实施“教学质量攀登计划”,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基本学术规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校委[2013]90号),结合我校本科教育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基本学术规范要求第一条凡向我校申请学士学位所提交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第二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恪守学术道德。
第三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选题必须结合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能理论联系实际,能与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产发展等领域热点、焦点问题结合,具有较好的实践指导意义或一定的理论价值,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第四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内容层次分明、行文思路清晰、文字表达清楚,能正确的翻译与论文有关的外文文献资料,并按规定完成外交摘要,不得使用任何翻译软件进行机器翻译等。
第五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应做到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数据完整、计算正确,不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等。
第六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严格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准则和要求,参考文献标准规范、注释规范。
第七条学生所提交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中规定的结构,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排和印刷、装订。
川农评教细则
川农评教细则上课迟到或旷课是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中规定:旷课三次及以上者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
平时点名未到(包括代答到)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者每节课扣1分,早操迟到扣0.3分,没有请假就不去参加的同学取消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班干等荣誉称号的资格;上课睡觉者每人每次扣2分……你们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拿起笔来战斗吧!我现在也对自己所写的文章进行了总结归纳。
让我们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第一条:尊敬老师,上课认真听讲。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有事必须提前向老师请假,请假后不能随意旷课。
若发现某位同学因上课迟到被通报批评后仍然继续晚到,那么他所在寝室其余成员也会受到连带责任处理,即该寝室所有成员都将被通报批评并且取消各种奖助贷等评比资格,甚至将面临退宿。
从而造成恶劣影响,使得全年级同学引以为戒,形成良性循环。
大家说这样公平吗?当然不公平。
但是如果我们只顾着耍酷,最终害苦的还是自己。
“良言一句三冬暖”希望每个同学都要切记这句话哦!第二条:要做好课前预习、听讲和作业准备工作。
根据教材内容制订出详细的预习计划,在预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应主动向老师求解,预习时间不少于15分钟。
预习之后需写下预习心得体会并交给指导老师签字。
“温故而知新”希望每位同学都牢记古训。
以往许多同学错误地认为预习没用,因此上课从来不愿花费精力,经常早早进入教室等待老师上课,殊不知这恰恰是放弃了自己在上课时最宝贵的学习机会——与老师的互动。
而那些上课专注听讲、积极回答问题的同学却能在下课之后继续巩固复习上课时掌握的重点内容,最终考试取得较高的分数。
当然也有一些同学不善于利用课外时间预习、补习功课,可谓两眼朝天一张嘴,完全靠死记硬背、死打乱撞获得分数,不仅辜负了父母和老师的殷切期盼,也丧失了自身最具潜质的竞争力,实在令人惋惜。
所以我建议每位同学都能把上课做作业和预习作为课余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来对待。
大家一定很想知道这项评分标准吧!首先我要告诉大家:这是为了提醒我们要珍惜自己的大学时光,抓紧时间努力拼搏,别浪费青春。
川师学分置换流程
川师学分置换流程川师学分置换流程一、申请条件1. 申请者必须是川师大学生,并且已经完成至少一学期的学习。
2. 申请者必须符合接受学校的置换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学分和课程内容等。
二、了解置换政策1. 申请者应仔细阅读接受学校的置换政策,包括置换对象、置换比例和置换课程等。
2. 如有疑问,可咨询川师大相关部门或接受学校的国际事务办公室进行进一步了解。
三、选择接受学校1. 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的专业需求和兴趣选择合适的接受学校。
2. 可参考其他川师大学生的经验和意见,以及接受学校的排名和专业实力等因素进行选择。
四、联系接受学校1. 申请者应与接受学校的国际事务办公室联系,并表达自己的意向。
2. 需提供个人信息、成绩单和课程表等材料,以便接受学校进行评估。
五、评估申请1. 接受学校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估,包括成绩、课程内容和学分等。
2. 如有需要,接受学校可能会要求申请者提供额外的材料或进行面试。
六、确定置换课程1. 接受学校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置换课程,并与申请者进行沟通和确认。
2. 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置换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要求,以确保与川师大的课程相匹配。
七、填写申请表格1. 申请者需要填写接受学校提供的置换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课程表和推荐信等。
八、提交申请1. 申请者应按照接受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
2. 注意确保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延误或被拒绝。
九、等待通知1. 接受学校将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者审核结果。
2. 通知可能是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进行。
十、接受录取1. 如申请被接受学校录取,申请者需按照接受学校的要求进行确认和缴费等手续。
2. 申请者还需向川师大的国际事务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办理学分置换手续。
十一、办理学分置换1. 申请者需向川师大的国际事务办公室提交接受学校提供的置换课程信息和成绩单等材料。
附表8-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处罚条例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处罚条例(试行)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倡导诚信教育,对违反学校考试管理的违纪、舞弊行为,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条下列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警告处分;(一)不按要求就座,且拒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二)未带规定的考试证件,且拒不回答监考人员查问;(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终结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四)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吸烟,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不改;(五)提前交卷后,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影响他人考试,经劝阻后不改;(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未收齐试卷或答卷而擅自离开考场;(七)有其他违纪行为。
第二条下列严重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严重违反考纪,骚扰考场,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造成考试事故;(二)有第一条所列情形之一,不服处理,干扰考场,肆意纠缠、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监考人员和考生;(三)干扰考试评卷工作,纠缠、威胁、诬陷评卷教师和教务管理人员。
二、考试作弊处罚第三条有下列作弊情形之一者,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一)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二)有意移动答卷,让他人窥视、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三)提前交卷后,有意在考场逗留,向他人提供试题答案;(四)互对答案、传递答案;第四条有下列作弊情形之一者,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闭卷考试,以各种形式夹带、隐带、隐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或者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二)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三)根据试卷卷面答题内容,阅卷教师发现,经教务部门审核确认属试卷雷同、抄袭等行为;(四)利用上厕所之机,或谎借其他理由离开考场,偷看或给他人传递与该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五)隐卷不交,或将试卷带出考场;(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材料;(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第五条有下列严重作弊情形之一者,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一)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二)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作弊;(三)已构成考试作弊,不服从处理,肆意纠缠、威胁、侮辱、诽谤、诬陷监考人员;(四)偷盗试卷;(七)有其他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
中学学生行为量化考核评分细则(试用)
中学学生行为量化考核评分细则(试行)一、班级奋斗目标:培养积极主动、高效、高质量、爱动脑的学习习惯,培养综合+特长的优秀学生,构建团结、和谐的优秀班集体。
二、学分评分的依据: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依据。
三、学分计分办法:每人每学期基础分80分,减分与加分合计,计算出每月学分,学期末总计学分,作为评选奖学金、评优选先的依据。
四、学分计分标准:(一)学习(由学习委员、科代表共同管理,由学习委员——秦雪负责)1.不认真晨读减2分,并另找时间读20分钟课文。
收交作业不及时(每天晚6:50前或晚自习后)酌情减分。
晨读要求:语文、英语晨读要求前5分钟站立齐读,中间20分钟自由读,最后5分钟检测。
(实行科代表负责制)值日组先清扫清洁倒垃圾再晨读。
2.作业按时完成,书写工整,及时订正。
作业完成情况为“优”(以各科教师批改作业习惯为准),得“优”一次加3分;不交一次减2分,并补交;未带作业一次减1分,并补交,以此类推。
(科任老师有加减分的另行计算)3.必须完成当天学习任务(特殊情况请假的除外),没有完成任务,一次减5分,并且第二天及时补上。
4.上课未带书本者(包括该科的辅导资料),一次减2分。
5.凡学习上有作弊者(包括考试、听写等情况),该科计0分,取消考试资格,发现一次减3分,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处分。
6.考试、竞赛加分:(1)周考、年级阶段考、期末考单学科成绩奖励(100分制)70—80分,加1分;81—90分,加3分;91—99分,加5分;100分,加10分。
(150分制)105—120分,加1分;121.5—135分,加3分;136.5—148.5分,加5分;150分,加10分。
(2)年级月考、期末考试年级排名奖励:年级151—200名加5分;年级100—150名加10分;年级50—99名加15分;年级11—49名加20分;年级1—10加25分。
(注明:高中第一学期以9学科总分为依据,其余学期以6科总分为依据)(3)物理、化学、生物竞赛成绩奖励:省三等奖一次加5分;省二等奖一次加10分;省一等奖一次加15分;全国赛区三等奖加20分;全国赛区二等奖加25分;全国赛区一等奖加30分。
四川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PPT(z)
部)讨论通过、学校教务处审核外,还要报学校主管副校 长、校长办公会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温馨提示: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取消推荐免初试硕士
研究生资格。
关于请假
学生应按时参加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学生上课、实习、军事训练等均应严格考勤。因病 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参加学习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以后还应办 理销假手续。
关于毕业
学生修读完所属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
得毕业所需最低学分,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根据我校学分制的要求,学生在少于四年的时间内提前修
完毕业所需最低学分,可申请提前毕业。
温馨提示:
毕业证书遗失概不补发,由学校出具与毕业证书具有同 等效力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明书》。
thank you !!
关于考试
学生旷课累计时数超过某门课程(含实践性课程和实践性环节)教学时 数的三分之一时,取消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考查)资格。 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考试一般不得缓考。
学生参加考试,应遵守考场纪律。(“违纪零分”、“舞弊零分”)
无故旷课处理
(一)11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21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因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或其它特殊原因须暂时 中断外一般以一学年为 期,经学校批准也可续休,但累计不超过两年。因从事科 技开发、创办企业而休学的时间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但 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应退学的情况
(一)休学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者; (二)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
四川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重点解读
学籍管理规定目录
学制与学习年 限 入学与注册 课程选修、免 修、重(再) 修与辅修
学生行为规范量化考核管理规定
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创建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学生成才、成功打下必备的素质基础,特制订本规定。
学生行为规范是在校学生每学期的必修课,即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与课堂行为规范量化考核,以基础分60 分起加减分,其中课堂行为规范量化考核由任课教师在学期内给分,每周每名讲师将给出六分给不同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由学生科来完成,按照量化考核管理规定加减分,最后加到一起就是学生的行为规范量化考核总分。
模范遵守课堂纪律,全力投入课堂学习,积极、主动配合教师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
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比较认真,能够配合教师营造课堂学习氛围。
基本遵守课堂纪律,大多数时间上课比较认真,能按照教师的要求参预课堂学习。
课堂上时常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玩手机、看杂书、吃零食、睡觉等),或者与他人闲聊,或者有更加严重影响他人学习、影响教师上课甚至破坏教学秩序的行为。
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表现,对照考核标准评定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学期总评成绩为班级每位任课教师评定成绩乘学时权重之和。
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每学期为一个考核时段,由学生科负责全面考核。
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部份实行60 分基础加减分制,日常检查由学生会负责。
学生个人考核与班级、寝室的各项考核评比过程与共,结果相依。
每学期考核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4 分为良好;60—74 分为及格;59 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成绩在及格以下或者学期累计减分达10 分者,取销学生会干部任职资格、奖学金评定资格和评优资格。
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出早操、上早午晚自习、上课,如因故不能出操、上自习、上课,要提前请假。
如未请假或者未获准假(以请假单为凭)而缺席,按旷课处理。
学期内请假超过3 次,如需再请假必须由家长和学校取得联系。
迟到、早退每次减1 分;事假每学时减1 分;旷课每学时减2 分;无病历无诊断病假每学时减1 分;学期内无特殊情况病事假累计达20 学时者,额外减5 分;每周满勤(包括要求必须参加的各项集体活动,不迟到早退)的学生加 1 分,学期满勤加10 分。
学生量化考核标准处罚
学生量化考核标准处罚学生量化考核是一种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考核的制度。
通过量化考核,学校可以客观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行为表现,并依据一定的标准制定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
在学生量化考核中,标准是评价学生表现的依据。
对于学生的行为表现不良需要进行处罚,以期对其行为进行警示和约束,促使其改正错误,提高自身素质和行为规范。
首先,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不达标的情况,应该给予适当的处罚。
学习成绩是学生在学校最核心的表现之一,是学生能力的体现。
当学生出现较为明显的成绩下滑、多次考试成绩不达标等情况时,学校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如限制其参加某些活动,增加额外学习时间,或者要求其完成特定的学习任务。
其次,学生的违纪行为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学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并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当学生有迟到、旷课、作弊等违纪行为时,学校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以达到约束学生行为、培养学生自律的目的。
此外,学生的不文明行为也应该受到惩罚。
学校应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对于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如恶意欺凌、语言侮辱等,学校可以采取批评教育、小组讨论、道歉等方式进行处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最后,学生的缺勤行为也应该得到处罚。
学生的缺勤不仅会影响个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还会对班级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学校可以通过设置缺勤次数上限,并对超过上限的学生进行处罚,如限制其参加班级和学校活动,或者进行倒扣分等措施。
总结起来,学生量化考核标准中的处罚应该是有针对性、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自我提升。
同时,学校也应该给予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价值观,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新教育学分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新教育学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富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研究计划和各种学科专业竞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对象和学分要求创新教育学分是指我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本科创新教育项目或其他科研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和专业学科竞赛奖项,经核准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1.本科从2008级开始,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教育学分”,本科毕业时未能完成4个“创新教育学分”者将按结业处理。
2.专科从2008级开始,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教育学分”,专科毕业时未能完成4个“创新教育学分”者将按结业处理。
3.本科、专科超出4个学分的,可以冲抵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程。
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成果取得的创新教育学分可以冲抵人才培养计划中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其他创新成果取得的创新教育学分只可以冲抵人才培养计划中非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可以累计,但冲抵选修课程学分原则上本科最多不超过10学分,专科不超出6个学分,其余超出部分学院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但不冲抵课程学分。
4.学生参加取得创新教育学分的多个项目可累计计算,但同一项目累次获奖,一般只计算一次且只计最高分,不累计,集体与个人重复,只计最高,不累计。
5.各类等级考试所获得的学分、课外实验活动学分既可申报实践学分,也可申报创新教育学分,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申报,但不能两边同时申报。
6.创新教育学分的指标应列入评优评奖的有关条款。
二、活动项目创新教育学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包括:竞赛、比赛活动,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各类社会考试等。
三、创新教育学分的申报1.个人取得的创新成果由个人申报,集体取得的创新成果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申报。
申报时需详细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新教育学分申报表》,并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蓝皮书考试题1.doc
蓝皮书考试试题1单项选择题1.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吸烟,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不改者,应给予( A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警告处分B.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在监考人员未收齐试卷或答卷之前而擅自离开考场,应给予(A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警告处分B.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书包等与考试内容非直接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的位置,但未构成考试作弊,应给予( B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警告处分B.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4.严重违反考纪,骚扰考场,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造成考试事故,应给予( C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警告处分B.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5.将手机、小灵通、对讲机等通迅工具带入考场未放在指定的位置或者已经接收、发送信息,但能确认与考试内容无关,应给予(B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警告处分B.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6.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未加拒绝,应给予( A)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B. 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7.利用上厕所之机,或谎借其他理由离开考场,偷看或与他人传递、交流与该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应给予( B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B. 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8.在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书写下流语句或侮辱性语句,应给予( B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B. 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9.在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应给予( C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B. 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0.将手机、小灵通、对讲机等通迅工具带入考场并已经接收、发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利用通讯工具与他人交谈,应给予( C )A.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B. 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C.取消考试资格,该科成绩以无效计,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不定项选择1.下列哪些情况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ABC )A参评学期量化分未达到80分者B参评学期内受到行政、党、团组织纪律处分者;C恶意欠费者;D参评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未达到80分者;2.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给予( C )处分。
个人(班级)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中北大学软件学院个人(班级)量化考核细则每人基本分数为一百分,加减分情况详见以下细则。
加减分实施由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统一管理。
所有奖惩措施均需院团委统一批准。
班级量化考核分数=(班级个人分数之和/班级人数)+班级量化分数。
第一章评分细则加分细则表:表一(活动赛事加分表)表二(学生会日常工作加分表)表三(学生干部加分表)表四(各项等级考试加分表)减分细则表:表五(各班委未完成学院任务减分表)表六(早操签到减分表)表七(有关卫生检查、查寝、查课减分表)表八(有关青志队任务、记者站投稿减分表)表九(有关受校级处分减分表)第二章评分细则说明表一:活动包括各种辩论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合唱、歌咏等比赛,篮球、足球、羽毛球等各种大型活动。
表二:学院规定每班每学期应完成至少两次青志队任务,如扫雪等。
该任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向软件学院青志队提出申请,经青志队登记批准后,组织执行。
要求:参与青志活动的人数至少为本班人数的80%。
学生会每两周检查一次宿舍卫生,时间为每双周周六上午。
每次检查后,将评选出卫生状况优秀的十个宿舍以及卫生状况较差的十个宿舍,并予以奖励与惩罚。
表五:学院下达的任务包括:文件领取、班会记录、各项活动人员名单的上交等。
表六:软件学院的同学周一到周五早晨6:40——7:30在软件学院签到,共六个窗口,每班均有对应的窗口。
同学们签到时应遵循签到秩序,勿插队、与同学或负责签到的人员发生口角。
收指纹机时间为7:30,以指纹机时间为准,若未签到,则按旷签一次处理。
签到时,如果指纹机未能读出指纹,则出示学生证或住宿证,由相关负责人进行登记。
每周安检部会对签到情况进行统计,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表七:学生会会在周日至周四晚上,不定期抽查夜不归宿情况。
学生会将不定期组织查课,了解同学们的到课情况。
中北大学软件学院个人(班级)量化考核细则(文字版)惩罚措施:(班级)1、班级开会签到制度:每次以班级为单位开会签到,无故旷到者扣1分,迟到者扣0.5分2、各班上交文件制度:每次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文件,无故旷交者扣1分,迟到者扣0.5分3、班级文体活动制度:每次以班级为单位参加院级活动,报名后无故不到者扣1分,迟到者扣0.5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研究
旦大学生个人 的综合 素质发展的纵 向比较 被忽视 , 那么横 向比较也就失 质评 价的 目的逐步理 当由原来的 “ 明” 改进 ” 证 向“ 转变。在对过 程的评价 去了它本有的激励 目的与功效。该类评价缺 乏充 分考虑评价 的导向性 , 不 中, 让大学 生真正参与到评价 中来 , 使评价 实践 其教育意义 , 学生评价过 把 能客观、 学、 科 全面 、 合理地反映了大学生的综 合素质 。 程变成 教育和指导的过程 , 变成不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的重要手段。
是和 同学们对话的窗 口, 并通过积极收集同学们 的真实发展历程 的相 关行
目前 ,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 为了评价 和反馈大学生 的综合素质 发展 为 , 通过评议委员大会讨论 , 出相对 客观公 正的综 合评价 。整个评价 理 作 状况 , 以激励和引导大学生不断提高 自身各 方面素质 。传统 的素质评价 是 应秉持“ 公开 、 公正 、 公平 ” 的原则。辅导 员可 以选 择约两 名学生共 同组 成 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德 、 体三方面 的成 绩和表现进行 量化打分 , 智、 并依 据 “ 大学生综合 素质纪律检查 委 员会”, 评议 委 员会” “ 将评 价结果 在班 内公 评分排名, 基本模式多为 “ 学生学年 f 学期 J 合素质 总分 =德 育得分 +智 示。公示期 间, 评价个体如有 不满或疑 问 , 综 被 有权 向“ 纪律检查 委员会 ” 报 育得分 + 育得分 +/一奖励 ( 体 惩罚 ) 。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 , 类 告。“ 分” 该 纪律检查 委员会 ” 当在充分 了解 情况后 , 应 监督 “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改 革 研 究
◆ 朱建军 梁时间
( 四川师范人学学生工作部 ;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学生表现评价与奖惩管理办法
学生表现评价与奖惩管理办法在教育领域,学生的表现评价和奖惩管理一直是重要的议题。
通过评价学生的表现,可以帮助他们发展潜能,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
而有效的奖惩管理办法则能够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生的表现评价与奖惩管理办法。
一、理论基础学生表现评价和奖惩管理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教育心理学和行为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的相关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评价学生表现的参考标准,如塞宾斯基的认知发展理论和维果茨基的社会文化理论等。
行为心理学则强调通过奖惩手段来塑造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如皮亚杰的操作条件理论和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反射等。
二、全面评价体系评价学生表现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评价体系,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评价其思维能力、创造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
评价内容应尽量客观公正,避免片面强调分数和卷面功夫。
同时,评价的方式也应多样化,既有基于考试的定量评价,也有基于实际操作的定性评价,以使评价结果更加全面准确。
三、个性化评价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应该根据其个人特点进行个性化评价。
不能简单地沿用传统的评价标准和方式,因为这样会忽视学生的个人差异。
个性化评价可以利用教育技术手段,通过学生的学习记录和作品展示等来进行深入了解,从而评价学生的实际表现和进步。
四、建立奖励机制奖励是一种积极的激励方式,它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
在奖励管理中,应注意奖励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兴趣和擅长领域,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设计适合他们的奖励方式。
并且,奖励的目标应该是能够提高学生自我激励和自我调控的能力,而非仅仅满足表面的物质需求。
五、奖励策略与效果在奖励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奖励策略的灵活性和合理性。
过于频繁的奖励可能会导致学生过度依赖外在奖励,而忽视内在动机的培养。
因此,适度的奖励与适时的奖励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需要关注奖励效果的长期性,即使是小的进步也应该得到及时的肯定和鼓励。
四川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5.6.11)
四川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2年2月1制定;2014年12月16日修正;2015年6月11日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校字〔2014〕102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高大学生文明素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每学期学生根据本细则对上一学期本人的行为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并将书面自评结果交班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第三条由班委、团支部有关班团干部和部分普通同学组成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依据本细则对全班同学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基准分为60分,最后累加不超过100分),并将评分结果交年级辅导员审核。
第四条辅导员审核后,再将评定结果上报学院和学校。
第五条学生学期行为综合素质测评为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评(认)定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学生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为学生思想行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学生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主要体现为思想道德修养与现实表现、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和职业技能培训与其他共六个方面。
第八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竞赛等活动者,获班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0.6、0.4、0.3、0.2分;获院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1、0.8、0.6、0.4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2、1.5、1、0.8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4、3、2、1.5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6、5、4、3分。
参加市、省、国家先进事迹评比中获先进个人(如道德模范、优秀大学生等)的,分别加4、5、6分。
第九条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态度端正,且期末考试专业排名前3%者加5分,前9%加4分,前18%加3分,前30%加2分,前40%加1分(不兼得)。
第十条获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参评学期分别加0.3;0.5分;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二级甲等、一级乙等、一级甲等者参评学期分别加0.2,0.5,0.8,1分;获得国家级(省级)计算机二级、三级、四级证书,参评学期分别加0.2,0.5,0.8分。
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1.3
借阅量要求达到 10 册/学期
1
3、专项考核减分 基本素质专项考核减分内容为学生的学年处分记录,具体的减分内容及其标准如下:
级别 校级 学院级
减分项目 通报批评一次 校纪处分警告一次 校纪处分严重警告一次 校纪处分记过一次 校纪处分留校察看一次 通报批评一次
分值 0.8 1 2 3 5 0.6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等
级合 优 合 优 合 优 合 优 合 优 合 优 合 优
格秀格秀格秀格秀格秀格秀格秀
加
分 标
1
1.5
2
3
3
4 4.5 5
1 1.5 2
3
3
4
准
(4)普通话等级证书加分标准
考级 学生
其它专业
中文、学前教育、旅游英语等 专业
等级
二级 乙等
二级 甲等
一级 乙等
二级甲等
一级乙等
加分 标准
1
3
5
1
3
3、专项考核减分
专项考核减分内容为学生学科考核未合格记录(以教务处公布的记录为准),具体减分
内容及其标准如下:
减分项目
分 值
考核:一门课程不合格需扣减课程学习测评分。
2
四、发展素质测评
学生学年发展素质测评标准分满分为 15 分,其中,基础考核分为 10 分,专项考核分为 5 分,即发展素质测评分计算方法为:发展素质测评分=基础考核分(满分 10 分)+加分 值(最多 5 分)。
3
三好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
3
二等奖学金
2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青年志愿者 2
优秀纪检队员 优秀国旗班战士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行为量化评分办法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行为量化评分办法(试行)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行为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量化评分结果的适用1、用于学校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2、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3、用于其他奖励、荣誉评比时参考二、计算方法学生行为量化分=80分(基础分)+加(减)分三、加分标准1、学生干部加分(若有兼任情况,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①担任党委副书记助理、校院学生干部及年级辅导员助理、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根据其工作表现划分为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0分②担任班支委干部(班长、团支书除外)、学习小组长、室长,根据其工作表现划分为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等次,分别加3分、2.5分、2分、1分、0分2、参与活动加分①参加学校艺术节、运动会、学术科技节比赛及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大赛、寝室文化节、创业投资策划大赛、实战营销大赛、商务谈判大赛、模拟招聘大赛、学术论坛及学院大型文艺演出每人加1分/次,参加校、院、年级、班级其它活动每人加0.5分/次(一个班整体要求参加的活动除外)②参与学校优良学风班级体及优良学风寝室创建活动其成员每人加1分,获校级“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其成员每人加2分,获校级“十佳优良学风班级”、“十佳优良学风寝室”,其成员每人加4分③申报科研创新项目成功者加1分/人;结题者,一般项目加3分/人,重点项目加4分/人④参加学院学生艺术团并按要求参加训练者加3分⑤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认真写调查报告者加1分3、学习表现加分①一学期内上课全勤加5分(因公请假或因病请假视为出勤)②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获证者加3分/证(驾照、英语、计算机证除外)③在一般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加3分;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加6分;在A刊、B刊、C刊发表学术论文者分别加30分、20分、10分(限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4、寝室内务①学校内务检查成绩为优秀,其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次②学院内务检查成绩为优秀,其寝室成员每人加0.3分/次5、道德风尚加分①拾金不昧、积极帮助他人者视情节加1—6分②舍己救人、见义勇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者加20分6、志愿者活动及公益劳动加分①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加0.5分/次,上限为3分②参与公益劳动加0.5分/次,上限为3分③担任大型活动主持人加2分/次,担任大型活动礼仪加1分/次7、其他加分①为学校、学院刊物及其他报刊投稿,若被采用者加1分/次②及时准确反映同学思想动态及其他情况而受表扬者加2分(干部反映情况除外)③在学院比赛中获一等奖加3分/人,二等奖加2分/人,三等奖加1分/人,优秀奖加0.5分/人。
附表8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惩罚条例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惩罚条例(试行)为严格考试治理,严肃考风考纪,增强学风建设,提倡诚信教育,对违背学校考试治理的违纪、舞弊行为,按以下规定予以惩罚。
一、考试违纪惩罚第一条以下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警告处分;(一)不按要求就座,且拒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二)未带规定的考试证件,且拒不回答监考人员查问;(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终结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四)在考场内高声喧哗、抽烟,或有其他阻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不改;(五)提早交卷后,在考场周围停留、交谈,阻碍他人考试,经劝阻后不改;(六)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未收齐试卷或答卷而擅自离开考场;(七)有其他违纪行为。
第二条以下严峻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留校观察处分;(一)严峻违背考纪,骚扰考场,阻碍正常的考试秩序,造成考试事故;(二)有第一条所列情形之一,不服处置,干扰考场,肆意纠缠、要挟或公开侮辱、诽谤、诬告监考人员和考生;(三)干扰考试评卷工作,纠缠、要挟、诬告评卷教师和教务治理人员。
二、考试作弊惩罚第三条有以下作弊情形之一者,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一)窥视、剽窃他人答卷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二)成心移动答卷,让他人窥视、剽窃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三)提早交卷后,成心在考场停留,向他人提供试题答案;(四)互对答案、传递答案;(五)互打暗号、手势的合谋作弊;(六)在考试中利用通信工具;(七)论文剽窃,经教育不改;(八)有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第四条有以下作弊情形之一者,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留校观察处分;(一)闭卷考试,以各类形式夹带、隐带、隐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或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二)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强迫他人为自己剽窃提供方便;(三)依照试卷卷面答题内容,阅卷教师发觉,经教务部门审核确认属试卷类似、剽窃等行为;(四)利用上茅厕之机,或谎借其他理由离开考场,偷看或给他人传递与该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五)隐卷不交,或将试卷带出考场;(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考试材料;(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取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八)其他考试作弊行为;第五条有以下严峻作弊情形之一者,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一)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二)有打算有组织的集体作弊;(三)已组成考试作弊,不服从处置,肆意纠缠、要挟、侮辱、诽谤、诬告监考人员;(四)偷盗试卷;(五)剽窃、剽窃他人研究功效,情节严峻的;(六)多次违背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七)有其他情节严峻的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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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行为量化评分办法(试行)为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文明素质,把学生培养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行为准则》和《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行为量化评分条例(试行)》特制定本量化评分办法。
通过对学生行为量化评分,为学校专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提供基本的依据。
一、量化评分办法、评分内容和评分权重学生行为量化分=60分(基准分)+∑(8项之和)×40%+附加(减)分。
政治表现15分遵纪守法 15分社会公德12分学习表现15分集体活动15分身心健康 10分公益劳动 6分寝室内务12分二、量化评分程序(一)每学年初,学生根据量化评分内容对上一学期本人的行为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行为量化评分表》,交班量化评议小组。
(二)评议小组的组成:各班由班、团干部四名和普通同学三名共七人组成量化评分小组,原则上由班长担任评议小组组长,另一班委担任副组长。
根据回避原则,再增设一名候补人员,凡涉及到评议小组组员的评议时,由候补人员替补。
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对全班同学进行量化评分,并将评分结果交年级辅导员审核。
(三)年级辅导员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
学生如果有疑问,可在公示期间(五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提出合理的书面申请,要求复核。
在申请合理的前提下,辅导员再次组织评议小组对有疑问的部分进行复议,复议后再公示二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评定结果交至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存档。
三、评分标准和加减分标准(一)政治表现(15分)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积极认真参加学校各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包括党、团组织生活)且全勤;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起到较好的宣传作用。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社会责任感强。
(11-15分)。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有较为明确的理想和较为坚定的信念;能参加学校各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包括党、团组织生活),无请假现象但偶有迟到、早退现象(三次以内)。
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10分)。
3、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理想模糊,信念不坚定;二次以内(含二次)请假未参加学校各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包括党、团组织生活),迟到、早退五次(含五次)以内。
没有树立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0-4分)。
(二)社会公德(12分)1、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宏扬传统美德,言行举止文明大方;爱护公物,关爱自然,珍惜资源,勤俭节约;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对同学中的不良现象敢于开展大胆批评;诚实守信,待人真诚,作风正派,品质优良,;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
(9-12分)。
2、遵守校园文明规定;爱护公物,不铺张浪费;有明辨是非能力,但对不良现象不能开展批评;不说谎话,作风较正派,较诚实守信(5—8分)。
3、偶有违反校园文明规定的行为,受到院系、班级通报批评;诚实守信不足,真诚待人不够;不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劳动成果。
(0-4分) 。
(三)集体活动(15分)1、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集体活动全勤;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争做好人好事(11-15分)。
2、能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偶有早退现象(三次以内),集体荣誉感较强;尊敬师长,同学关系较为融洽(5-10分)。
3、两次请假未参加集体活动(或有五次以内迟到、早退现象),对集体不够关心,同学关系不很融洽(0-4分)。
(四)公益劳动(6分)1、劳动观念强,主动参加公益劳动,积极肯干,吃苦耐劳,并能自觉绿化校园环境和做好教室卫生(5—6分)。
2、有一定的劳动观念,能在公益劳动和校园环境绿化、教室卫生劳动中完成指定的任务,但偶有迟到、早退现象(三次以内)(3—4分)。
3、在公益劳动和校园环境绿化和教室卫生劳动中不够认真,并有两次请假(或有五次以内迟到、早退现象)(0-2分)。
(五)寝室内务(12分)1、积极主动参加寝室卫生打扫,整理内务;认真完成值日任务,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所在寝室内务整洁,成绩优秀(9-12分)。
2、能参加寝室卫生打扫,整理内务,能完成值日任务,但偶有不认真情况(三次以内),所在寝室内务较好(5-8分)。
3、两次请假未参加寝室卫生打扫、内务整理和值日任务;值日任务完成较差,所在寝室内务差(0-4分)。
(六)遵纪守法(15分)1、法纪观念强,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院系、班级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到自行自律;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无任何违纪现象,起到表率作用;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和善于批评。
爱护、关心学校(11-15分)。
2、有法纪观念,基本能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院系通报批评,但偶有违反班规现象,在班级受到批评(6-10分)。
3、法纪观念不够强,对学校、院系、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不够,不能正确行使权利,不能正确履行义务;偶有轻度违纪现象,受到院系通报批评(0-5分)。
(七)学习表现(15分)1、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认真、按时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抓紧学习时间,坚持课余自习;学期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养成良好学风,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术和科研。
(11-15分)。
2、热爱专业,学习较刻苦;能参与课堂讨论和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课余能上自习;偶有迟到、早退现象(三次以内)(6-10分)。
3、学习较努力;能基本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不能坚持课余自习;学年偶有请假现象(因病假住院、因公请假除外)(三次以内);偶有迟到、早退现象(五次以内)(0-5分)。
(八)身心健康(10分)1、坚持课余锻炼;积极主动参加体育比赛和体育活动。
早操准时、认真,无缺勤情况;热爱生活,乐观向上,保持健康的心理,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6—10分)。
2、能参加班级、小组体育活动,以及课余锻炼。
早操偶有不准时(三次以内)。
能正确对待困难,不怕挫折。
(3-5分)。
3、对体育锻炼缺乏兴趣,不能参加班级体育活动和课余锻炼。
早操不准时(五次以内)或请假两次以内。
不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
(0-2分)。
(九)加减分标准1、加分标准(1)受到院级通报表扬者加1分/次,校级及其以上通报表扬者加2分/次(限学生处或校团委正式通知者)。
(2)及时准确地反映同学思想动态及其它情况而受表扬者加2分。
(3)好人好事,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表扬者加1—2分/次。
(4)积极参与院级以上(包括院级)各项活动和比赛的加分/次,获得前三名者:加3分/次,四至八名加2分/次。
(其他优胜奖参照执行)(5)在二年级前包括二年级通过英语三级考试者加3分,毕业前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者加6分、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者加8分,第五学期通过校级英语水平测试者加3分(专科学生根据专业要求对照执行。
加分只适用于过级后的第一次测评)。
(6)在第二年级前包括二年级通过四川省计算机一级考试者加3分(专科学生根据专业要求对照执行。
加分只适用于过级后的第一次测评)。
(7)在二年级前包括二年级通过四川省普通话二级甲等测试者加3分。
(加分只适用于过级后的第一次测评)(8)军训中获连级嘉奖者加1分,团级嘉奖者加2分,师级嘉奖者加3分。
(加分只适用于军训后的第一次测评)(9)测评时该学期获校、院级“优秀寝室”称号者,其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获校级“优良学风寝室”称号者,其寝室成员每人加3分;获校级“十佳优良学风寝室”称号者,其寝室成员每人加4分;获校、院级表扬的寝室,每人每次加分。
(10)测评时该学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认真写调查报告者加1分,获得“优秀社会实践”荣誉称号者加2分。
(11)专业作品在院级以上(包括院级)的展览中参展加1分,获得名次者加2-4分;作品被学院收藏者,每件加1分,专业作品在院级以上(包括院级)的刊物中发表加2—4分。
(加分只适用于参展或收藏后的第一次测评)(12)在院级以上(包括院级)的刊物中发表文章加1—3分(记者团的新闻稿除外,加分只适用于发表文章后的第一次测评)(13)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无迟到、早退和缺席者加1分。
(14)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活动,无迟到、早退和缺席者加1分。
(15)担任学生干部者(包括寝室室长)加1分;青年志愿者加1分。
(16)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加3分,其他荣誉称号者(如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加2分。
(17)积极为学院的各种大型活动和工作服务者加分/次,受到表扬者加1分/次。
(属本各部门的本职工作除外)2、减分标准(1)在学期中受到校、院级通报批评和处分者扣5-25分(通报批评5分,警告10分,严重警告15分,记过20,留校察看25分)。
(2)受到公安部门处罚者扣30分。
(3)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内务打扫和缺课者、缺早操者每次扣1分(迟到每次扣分,早退算一次缺席)。
(4)学期内因私请假累计30学时或因病请假60学时者扣4分。
(5)在校园内言行不文明被查处者,每次扣3分。
(6)学生干部不负责者扣2分。
(7)上课迟到扣分/次,早退扣分/次,旷课扣2分/次。
(8)在校、院级的寝室卫生与纪律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如卫生最差、使用违规电器等),所在寝室每人每次扣分。
(9)在校期间如果有不诚实守信行为(如:故意恶意欠费;不按照缓交学费时所签订的还款协议还款或其他欺骗行为)的,根据情节扣10—25分/次,此项由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考核,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具有最终的裁定权。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办公室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