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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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201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和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巴中市环境状况公报。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剑锋

2015年6月5日

《2014年巴中市环境状况公报》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剑锋局长

副组长:田华贵副局长

刘建平副局长

杨泽斌副调研员

蒲浪党委书记

成员:陈华污染防治科科长

李斐自然生态科科长

成平总量控制科科长

唐桢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张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

袁泉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2014年巴中市环境状况公报》编制组名单

主编部门:自然生态科市环境监测站

协编部门:局办公室

污染防治科

行政审批科

总量控制科

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目录contents

综述 (1)

环境质量状况 (2)

1.水环境 (2)

2.空气环境 (4)

3.声环境 (6)

4生态环境 (8)

5辐射环境质量 (8)

6土壤环境质量 (9)

措施与行动 (9)

7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9)

8污染排放与防治 (10)

9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10)

10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10)

11政策法制 (16)

12环境监测 (16)

13环境监察 (17)

14环境信访 (18)

15环保队伍建设 (20)

16宣传教育 (19)

综述

ZONGSHU 201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部署要求,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进一步改善;大气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1.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7.8%以上;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达到规定标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年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环境质量状况

HUANJING ZHILIANG ZHUANGKUANG 1.水环境

1.1主要河流水质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规定水域环境功能的要求。巴河河流水质为优,达到Ⅲ类标准。控制断面手傍岩除了6月为Ⅱ类水质,其余月份均为Ⅲ类水质;跨市出境断面道河湾仅1月、4月、5月为Ⅲ类水质,其余月份均为Ⅱ类水质。

2014年巴中市主要河流水质状况统计图

1.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1.2.1巴城

2014年,城区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点位)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类别要求。

区域类型监测点位规定水功能类别实际水质类别市城区地表水大佛寺ⅢⅡ

地表水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2.2县(区)城市

2014年,3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断面(点位)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类别要求

区域类型监测点位规定水功能类别实际水质类别平昌县地表水鸭子滩ⅢⅢ

通江县地表水千佛岩ⅢⅡ

南江县地表水养生潭ⅢⅡ

地表水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3县(区)水环境

5个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包括187个乡镇26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或优于规定的水质类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

2.空气环境

2.1巴城空气环境质量

2014年,巴城全年共监测365天,有效监测365天,空气质量Ⅰ级224天,Ⅱ级133天,超标8天。空气质量总体为Ⅱ级,良,污染指数为53,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同比空气环境质量有变好的趋势,二氧化硫浓度、二氧化氮浓度、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同比下降了0.004、0.003、0.014毫克/立方米。

巴中市2013年、2014年大气监测结果对照图

巴中市2014年大气优良天数比例图

2.2县(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2014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3农村空气环境质量

2014年,农村空气环境(恩阳区合治寨村点位)质量均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

2.4大气降水

2014年全市未出现酸雨,降水的pH值接近于中性,与上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

3.声环境

3.1区域环境噪声

2014年,巴城声环境质量较好,平均等效声级为52.6分贝,南江县城平均等效为54.5分贝,通江县城平均等效为51.3分贝,平昌县城平均等效为45.7分贝,均达到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满分要求(55分贝)。

3.2交通干道噪声

2014年,巴城交通干道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7.9分贝,南江县交通干道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6.9分贝,通江县交通干道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2.6分贝,平昌县交通干道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1.6分贝,均达到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满分要求(68分贝)。

3.3功能区噪声

2014年,巴城功能区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夜间等效声级、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52.6分贝、41.7分贝、53.0分贝。与2013年的52.3分贝、44.7分贝、53.4分贝相比,昼夜噪声污染水平略有下降。南江县功能区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夜间等效声级、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53.5分贝、41.7分贝、53.0分贝。与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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