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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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在医疗保健体系中,将患者从一级医疗机构转诊至二级或者更高级别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同时也可以将患者从二级或者更高级别医疗机构转诊回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

该制度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加强医疗协作和转诊管理。

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患者能够顺利进行转诊并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双向转诊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一、转诊要求1. 患者需在一级医疗机构接受初步诊断和治疗,但需要进一步的专科诊疗或者特殊检查时,可申请转诊至二级或者更高级别医疗机构。

2. 转诊需经由主治医师或者专科医师提出,并得到医疗机构的批准。

3. 转诊申请需提供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初步诊断、治疗方案等相关资料,以便接诊医疗机构能够准确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求。

二、转诊程序1. 主治医师或者专科医师提出转诊申请,并将申请提交给医疗机构的转诊管理部门。

2. 转诊管理部门审核转诊申请,确保患者满足转诊条件,并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医疗机构的资源情况,安排合适的接诊医疗机构。

3. 转诊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转诊申请转交给接诊医疗机构,并通知患者有关转诊的具体安排。

4. 接诊医疗机构接收转诊患者后,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转诊医疗机构。

5. 转诊医疗机构根据接诊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结果,制定后续的治疗计划,并与患者进行沟通和安排。

三、转诊管理1. 转诊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转诊管理制度,包括转诊申请的流程、审核标准、接诊医疗机构的选择和评估等。

2. 转诊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转诊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转诊制度的运行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3. 转诊医疗机构和接诊医疗机构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享患者的病历和治疗信息,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连续的医疗服务。

四、转诊费用1. 转诊医疗机构和接诊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转诊费用的支付责任和方式。

2. 转诊费用应包括患者在转诊医疗机构和接诊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等,并按照规定进行结算和报销。

参保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参保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参保病人双向转诊制度一、转院原则:因病情本医院确实不能诊治的疾病,实行逐级转院制度,原则上转往宜宾市一、二医院,特殊病情可直转省级定点医院。

二、转诊转院流程:1、住院期间因病情或因本院设备条件有限,需要到他院进行有关的门诊检查,医师做好病程和医嘱记录,检查后需再回到本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者,其门诊检查费用可纳入本次住院费用报销范畴。

2、因病情或条件有限确需转院诊治的病人,由转出科室填写“双向转诊单”,并详细注明转往医院名称和转院原因,转院表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完整、字迹清晰,科主任签字。

3、转出科室告知患方到医保结算中心完清费用结算手续,并持双向转诊单和结算发票到医保咨询窗口办理转院手续。

4、危、急、重症病人可先行转院(科),医师在办理先行转院的同时仔细询问患方“参保类别”开具“双向转诊单”,并告知患方3日内持转诊单到医保结算中心办理转院手续。

5、转院手续办理时限为3日内办理。

参保病人转出超过3日未办理者,医师告知病人按门诊转院程序办理并到医保结算中心办理转院手续。

6、参保类别是“城乡居保建卡贫困户”的患者且县域内不能治疗需转院的,医师开具“双向转诊单”、“珙县医疗机构建卡贫困户转诊审批表”,到医保结算中心办妥转院手续(危、急、重症病人可先行转院),同时告知患方在上级医院出院后到医保咨询窗口领取卫健局已审批的“珙县医疗机构建卡贫困户转诊审批表”。

三、市外转院权限:根据医保局有关规定,医院达“二甲”后,若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不能诊治而又确知宜宾市一、二医院也不能诊治的情况,可以直接转往市外定点医院(要严格控制)。

医师开具双向转诊单、并持双向转诊单、二代社保卡到医保咨询窗口办理网络直转手续。

四、转院注意事项1、不得滥用转往市外医院权限,即宜宾市一、二医院能诊治的疾病,原则上不往市外转院。

2、急诊、抢救病人可先行转院,告知患方三日内补办妥转院手续。

3、非急诊转院,遵循先结账再持发票办理转院手续。

4、各科室引导患方严格按上述流程办理转院手续,避免患方迂回往返。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医保转诊转院制度应运而生。

2. 转诊转院的定义医保转诊转院,又称双向转诊,是指在就医过程中,经医生诊断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的情况。

转诊是由低级医疗机构向高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则是由高级医疗机构向低级医疗机构转院。

3. 转诊转院的目的•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及时就医并得到适当的治疗;•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避免医疗资源浪费;•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转诊转院的适用范围医保转诊转院适用于情况:•患者所在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相应治疗服务或相关医疗技术;•患者病情需要更高水平医疗机构的诊治;•患者需要转至与其住所更近的医疗机构治疗。

5. 转诊转院的申请5.1 转诊转院的主动申请患者可直接向参保单位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参保单位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决策。

申请时需提供材料:•患者转诊转院申请表;•住院病案首页、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资料;•原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

5.2 转诊转院的被动申请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医生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转院。

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如认为需要转诊转院,会向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参保单位根据医生的意见进行决策。

6. 转诊转院的审核和备案参保单位收到转诊转院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备案并发放转诊凭证,患者凭此凭证前往目标医疗机构就诊。

7. 转诊转院的费用转诊转院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参保单位负责支付。

患者在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费用结算按照医保规定进行。

8. 转诊转院的注意事项•患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目标医疗机构就诊,否则转诊凭证将失效;•在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期间,患者需按医生要求进行相应的治疗,并配合完成相关检查;•患者需及时向原就诊医疗机构通报转诊转院情况,以维护医患关系和病情跟踪。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1、二、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必须转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转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自已选定的二、三级医院及定点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

参保人员如发生以下情况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1)因病情需要转往参保人员未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 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不另收起付线)。

4、转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齐全,一式两联。

6、海淀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除需在转诊医院盖章后,同时应到海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到接诊医院就诊。

(在海淀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的医疗费用采取记帐方式,不能发生现金)7、对于外院转来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二、公费医疗转诊转院规定:1、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因我院条件限制,需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就诊.2、《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一式三联。

其中A联、B联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清楚,C联由接诊医院填写。

3、对于外院转来的公费医疗人员严格按照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北京市公费医疗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4、急诊转诊:对符合急诊范围并有治疗需要的患者,我院给予办理急诊转诊证明,应注明转诊目地、转诊期限及转往医院名称、经治医生签字,盖公费医疗转章后生效.。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医疗双向转诊制度]1、背景介绍医疗双向转诊制度是一种推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措施,通过将患者从一级医院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医疗服务的分级治疗。

2、双向转诊的定义与目的双向转诊是指将疑难、复杂病症的患者从一级医院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和治疗,或将一些无需住院但需要二级或三级医院的专家会诊的患者进行转诊。

双向转诊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提高患者的就诊效果和满意度。

一级医院可将不能明确诊断并需进一步治疗的疑难病症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二级或三级医院则可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3、双向转诊的流程和注意事项(1)患者首先到达一级医院就诊,并经过初步诊断。

如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由一级医院的主治医生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

(2)一级医院的医生应尽量与二级或三级医院联系,了解接诊医院的接诊能力和科室分布等情况,在转诊前准备好完备的病历和检查资料。

(3)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应签署同意书,同意接受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进一步诊治和治疗。

(4)一级医院的医生应详细告知患者转诊后的就诊流程和时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二级或三级医院在接诊患者时,应对其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与一级医院及时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和知识共享。

4、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双向转诊申请表(2)患者同意书(3)转诊病历模板(4)接诊医院收到转诊患者确认书5、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双向转诊:将疑难、复杂病症的患者从一级医院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和治疗的医疗制度。

(2)一级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能够完成常见疾病的诊治的医疗机构。

(3)二级医院:拥有较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较完备医疗设备的医疗机构。

(4)三级医院:国家重点医院,拥有最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最完备医疗设备的医疗机构。

6、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信息共享不畅:一级医院和二级、三级医院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患者的接诊和治疗进程。

双向转诊法律规定(3篇)

双向转诊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活动。

第三条双向转诊是指医疗机构之间按照规定程序,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情况,将患者从一个医疗机构转至另一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的行为。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自愿原则;(二)医疗需要原则;(三)公平公正原则;(四)效率原则;(五)信息共享原则。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双向转诊的条件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开展双向转诊工作:(一)具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开展双向转诊所需的医疗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三)具有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四)具有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第七条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考虑将其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一)病情需要更高层次的诊疗服务;(二)医疗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患者诊疗需求;(三)患者要求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四)其他需要转诊的情形。

第三章双向转诊的程序第八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患者提出转诊申请;(二)接诊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三)接诊医疗机构与转出医疗机构协商确定转诊方案;(四)双方医疗机构签署转诊协议;(五)患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六)转出医疗机构按照协议将患者转至接诊医疗机构。

第九条双向转诊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转诊双方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转诊患者的病情信息;(三)转诊时间、方式;(四)双方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五)转诊费用的承担方式;(六)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条双向转诊过程中,接诊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评估,并告知患者转诊原因、转诊后的诊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二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二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航空总医院脊柱外科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相关科室联系,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居民医保患者转诊转院规定

居民医保患者转诊转院规定

居民医保患者转诊转院规定一、为规范我院医保患者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根据【**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参加**县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跨省转诊转院、异地就医住院诊疗适用于本规定。

三、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异地就医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

四、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原则上应选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五、转诊转院包括上转和下转。

上转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诊治时,因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条件和能力不足,无法确诊或治疗须转入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的医疗行为。

下转是指经上级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等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康复和护理等的医疗行为。

六、参保人员需转往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县妇幼保健院是具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两癌患者)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

因病情复杂救治效果不佳或不具备救治条件的,应优先转诊至市三级公立医院,特殊情况可直接转诊至省级公立医院。

凡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自行到县外县区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下浮20%。

七、经诊断确需外出住院治疗的参保居民,应在转院前或当日办理转诊转院纸质证明,电子转诊时间可以适当放宽。

凡纸质转诊转院证明在住院当日之后补办的,一律视为非正常转诊,报销比例下浮20%(因病情紧急转院治疗的,可由转出医院补开转诊转院证明,时间与转出时间保持一致)八、具有转诊资格的医务人员不按转诊规定,弄虚作假或为熟人、朋友等不符合转诊条件办理转诊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医保医师资格。

**县妇幼保健院转诊转院补充说明新医保结算平台上线后,转诊政策发生了新变化,职工医保系统和居民医保系统二合一,驻马店市、区、8个县实现了参保信息的互联互通,减少转院、转诊、备案手续,无需降低报销比例,保障了参保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享受到更便利的医疗保障服务!驻马店市8个县2个区(确山县,遂平县,**县,泌阳县,汝南县,平舆县,上蔡县,正阳县,驿城区,高新区)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就诊时,无需再办理转诊手续,可持医保卡或身份证直接办理住院,享受出院直接报销待遇,而且不降低报销比例。

2023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正规范本(通用版)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一、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在患者就诊初期,由一位医生或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至另一位医生或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的过程。

转诊转院可以在同一医疗机构内部进行,也可以跨医疗机构进行。

二、转诊转院的目的转诊转院的目的在于提高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

通过将患者转至专科医生或更有经验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可以更好地诊断和治疗疾病,避免延误治疗或误诊,并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三、转诊转院的操作流程医生发起转诊转院1.医生在诊断后,判断需要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病例,可以考虑转诊转院。

2.医生与患者沟通,并得到患者的同意后,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

3.医生将转诊转院申请表及相关病例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核。

转诊转院审核1.相关部门或专家接到转诊转院申请后,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2.如果患者的病情需要进一步治疗或诊断,并符合转诊转院的规定,可以通过审核。

3.如果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或者病情不需要转诊转院的,将通知医生。

选择接受转诊转院的医疗机构1.一般情况下,患者可以选择接受转诊转院的医疗机构。

2.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医疗机构,也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做出决策。

3.医疗机构的选择应考虑到医生的专长、设备设施以及医疗费用等因素。

转诊转院后的治疗1.患者前往接受转诊转院的医疗机构后,需要携带相关的病例资料和转诊转院申请表。

2.接诊医生在了解患者的病情后,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

3.医疗机构可以将治疗结果或诊断结果反馈给转诊转院的医生,以便医生了解患者的进展情况。

四、医保对转诊转院的规定医保对转诊转院有一定的规定,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转诊转院必须符合医保规定的病种范围。

2.转诊转院必须经过医保的审核批准。

3.转诊转院需要在医保规定的医疗机构内进行。

4.医保对转诊转院的费用有一定的报销限制。

5.患者需要在转诊转院前确认有医保参保资格。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转诊转院时,患者和医生需要注意几个事项:1.了解医保对转诊转院的规定,确保符合条件。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之间进行的病人转诊。

为了保障病人的健康和医疗质量,双向转诊制度应该遵循以下规定:首先,对于危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例、传染病人、恶性肿瘤病人、精神疾病急性发作期病人以及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在转诊前,需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转诊原因并征得其同意。

其次,征得病人同意后,全科医师应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薄和双向转诊通知单,随患者转交医院。

对于危重病人的转诊必须谨慎,应该就地抢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院。

转院时应安排医务人员护送,确保转院途中的安全和顺利。

第三,上级医院负责双向转诊的职能部门接到双向转诊通知单,应及时、妥善、安排患者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

病人转诊期间全科医师要跟踪随诊,与病人保持固定联系,定期向接诊的专科医师了解病人治疗情况。

病人转诊期间专科医师有义务接受全科医师的咨询,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给全科医师。

第四,上级医院的住院病人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专科医师应填写双向转诊通知单,写明处理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及注意事项,随病人返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全科医师应就继续治疗和预后情况与专科医师保持密切联系,以取得帮助和指导,更有效地指导康复。

最后,中心应与转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转诊流程,以确保转诊的通顺。

为了保障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医务科设立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确定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及有关双向转诊工作细则等管理措施,并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

同时,医务科还要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病人,并完成有关事务及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

各临床科室也要指定1-2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接待联络员,负责本科病人的具体接待事务。

对于协助转诊工作的外院医务人员,也要主动热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最后,需要明确转诊指征,上转指征包括极危重疑难杂症或限制于技术、设备条件或者超出当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等范围等原因需要转诊进一步诊治的病人;下转诊指征包括各类疾病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康复治疗的病人,为节约医疗资源,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人,但需长期护理和照顾的老年病人以及自愿要求回乡镇后续治疗和康复病人。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工作制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局《关于巾发公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22]244号)京市卫生局和京市中医管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22]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22]45号)文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恃制订本制第二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三条建医院联系制医政赴召开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題。

第四条医院接待双向转诊办公室设在社区转诊患者限务部负责与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取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并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

第五条双向转诊原則(一)患者自愿的原則:从维护病人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莩受到“双向转诊的方、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wei)险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材的有效动,促逬卫生资源的合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起有效 .严密. 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 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条各科室职责(一)医政处1 、建医院高血压 .病、脑卒中 ^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 、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裣项目目录 .3 、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髙医院的知名 -4 、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岛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5 、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 1)6 、制定双向转诊的洗程(见附件 2)7 、制定对口支援社区方案。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一、引言医保转诊转院,也称为双向转诊,是指在医疗保险的范围内,患者通过医生的推荐,从一家医疗机构转诊到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

本文将介绍医保转诊转院的规定,包括转诊的条件、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等。

二、转诊条件医保转诊转院不是随意进行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

以下是常见的转诊条件:1.病情需要进一步治疗或诊断:转诊转院是为了提供更适宜的治疗或诊断手段,因此患者的病情需要有明确的需要进行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证明。

2.转诊同时满足两家医疗机构门诊要求:双向转诊要求患者同时满足两家医疗机构门诊要求,包括患者住院六个月内签约或选择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参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也是转出或转入医院的定点医疗机构。

3.转诊医生意见一致:患者的转诊需得到转出医疗机构的医生的推荐,并且转入医疗机构的医生也需同意接收患者并提供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

三、转诊程序1. 患者就医患者在出现症状或感觉需要进行进一步治疗或诊断时,首先前往已签约或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患者将病情告知医生,同时提出请求转诊的需求。

2. 转诊申请转出医疗机构的医生经过对患者的病情评估后,如果认为需要转诊,将发起转诊申请。

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转入医疗机构的意愿等。

3. 转入医疗机构接收转入医疗机构接收转诊申请后,将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提供的治疗或诊断手段。

如果认可患者的转诊需求,将通知患者前来进行进一步的就诊。

4. 结算费用转诊转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将根据医保政策进行结算。

患者需要根据规定提供相应的医保卡、转诊证明等文件进行费用结算。

四、注意事项1.在进行医保转诊转院前,患者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有医保资格,以及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

2.在转诊申请过程中,患者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转诊证明和转诊申请的文件,以备后续结算和纠纷解决的需要。

3.患者在转诊转院时需注意选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医院设施和医生资质的医疗机构,以确保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转诊是指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需要进一步诊治,因此需要被转诊到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专科治疗或手术。

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后,若需要康复治疗或继续随访,又需要回到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的医疗服务。

为了提高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效率,我院制定了专门的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一、双向转诊的适用范围我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转诊的患者,包括一级医疗机构转诊到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的患者,以及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转诊回一级医疗机构的患者。

二、双向转诊的手续办理1. 转诊申请:转诊患者需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生指导下填写转诊申请表,并将相关病历、化验单、影像资料等医疗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医院。

2. 审批流程:医院将转诊申请表交由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复的转诊意见和相关材料转交给患者。

3. 转诊通知:一级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诊信息通知相关的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预约到具体的科室和医生。

4. 患者护理:患者根据医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转诊通知单交给医生,进行后续治疗。

三、双向转诊的费用结算1. 转诊费用支付:在合理范围内,由患者自行支付由转诊所需的费用,包括交通费用、挂号费、问诊费等。

2. 医保报销:根据相关规定,患者可将转诊费用报销申请提交给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将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四、双向转诊的随访和整体管理1. 随访服务:患者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后,如需回到一级医疗机构进行随诊或康复治疗,一级医疗机构将提供相应的随访服务,包括定期电话随访、复诊安排等。

2. 转诊信息管理:医院将建立健全的转诊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转诊信息记录完整和准确,方便医生对患者的诊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3. 整体协调管理:医院将与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转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转诊的效率和质量。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1. 转诊转院的定义医保转诊转院,也称为双向转诊,是指就诊医疗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将患者的诊疗需求转交给另一家医疗机构,以获取更专业、更适宜的医疗服务的过程。

在医保制度下,通过转诊转院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的优惠政策。

2. 双向转诊的适用对象医保转诊转院适用于几种对象:•需要更高级别医院或专科医院提供诊断和治疗的患者;•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手术或治疗的患者;•需要其他专科医生的协助和诊断的患者;•需要转院治疗的患者。

3. 双向转诊的申请程序是一般医保转诊转院的申请程序:1.患者就诊医师评估:患者首先就诊于基层医疗机构,由医生评估患者需求,并决定是否需要转诊转院。

2.转诊申请:诊断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要求,填写并提交转诊申请,包括转诊转院的理由和目的。

3.审核与批准:转诊申请提交后,医疗机构负责审核患者的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批准。

审批的时间通常在3至5个工作日之内。

4.通知患者与接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将批准后的转诊申请通知患者,并告知患者应该前往的接诊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

4. 双向转诊时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双向转诊时,患者需要注意几个方面:•遵守转诊要求:患者转诊转院时需要遵守医保转诊转院的相关要求,如去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遵守转诊申请流程等。

•携带相关资料:患者在转诊转院时需要携带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等,以便接诊医生更好地了解病情。

•报销手续:患者在接诊医疗机构就诊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医保报销的手续,以便享受医保的优惠政策。

5. 双向转诊的优势医保转诊转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专科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转诊转院,可以将患者送到具备更高级别的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个性化医疗服务:通过转诊转院,患者可以获得更专业、更适宜的医疗服务,提高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节约医疗费用:医保转诊转院享受医保的优惠政策,可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 上级医疗机构医师知道工作记录

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 上级医疗机构医师知道工作记录

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上级医疗机构医师知道工作记录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到大医院就诊,然后由大医院医生根据患者的情况决定是否将患者转回所在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使患者在家门口就能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双向转诊的标准和流程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健康,并且确保患者得到全面、连续的医疗照顾。

下面将从双向转诊的标准和流程两方面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双向转诊的标准1.疾病情况适宜双向转诊的首要标准就是患者的疾病情况适宜,即患者的病情需要大医院的进一步诊治,但又不需要长时间的住院治疗。

例如,一些需做手术或特殊检查的病例,或是需要大医院的特殊技术和设备时,可以考虑进行双向转诊。

2.临床治疗需要双向转诊还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治疗需要来决定,如果患者需要大医院的专家诊治或是特殊的治疗方案,那么可以考虑进行双向转诊,以便患者得到更专业的治疗。

3.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也是进行双向转诊的考量因素之一,如果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继续治疗患者,就不需要进行双向转诊,反之则需要考虑双向转诊。

4.患者意愿患者的意愿也是进行双向转诊的重要因素,医生在决定是否进行双向转诊时,需要充分征求患者和家属的意见,以确保患者能够接受并配合转诊治疗。

二、双向转诊的流程1.医生诊断与决定在患者到达大医院就诊后,医生会首先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诊断,然后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双向转诊。

医生需要仔细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然后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沟通,最终做出是否进行双向转诊的决定。

2.转诊协商与安排如果医生决定进行双向转诊,就需要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进行协商,并安排好转诊的具体事宜,包括转诊时间、转诊科室、转诊医生等。

医生需要将患者的病历资料和诊疗方案详细告知基层医疗机构,以便基层医疗机构医生能够及时接诊和治疗患者。

3.患者配合与签署在确定进行双向转诊后,医生需要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并征求其意见,得到患者的配合和签署协议。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行为,建立分级管理的双向转诊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知情选择的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2)分级管理的原则。

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确诊治疗。

(3)综合权衡的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到医院时应考虑患者病情与医院的专科、专病特色。

(4)资源共享的原则。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5)连续医疗服务的原则。

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医疗服务。

第三条双向转诊执行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向医院转诊的指征:①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指征:①医院门诊或出院后需要进行跟踪、随访、康复、卫生宣教和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例,而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

②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维持治疗的病例。

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④其他应当转诊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的病例。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基层医疗机构患者转往医院:①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转诊原则及转诊指征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规范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规范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的双向转诊与转院工作,提高病人的诊疗质量和满意度,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订立本规范。

第二章双向转诊管理第一节申请与审批1.双向转诊是指在病人就诊医院未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时,依据需要将其转诊至其他医院。

病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的方式申请双向转诊,申请表中应包含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结果等。

2.双向转诊申请表需要由就诊医院的主治医生填写,并汇总相关检查结果和病历资料。

医院管理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病人或其监护人。

3.双向转诊的医院选择原则是:选择符合病人需要的特殊专科医院或有先进医疗设备的医院,并确保其能够供应更好的诊疗服务。

4.对于急诊病例,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双向转诊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快速布置转院。

第二节双向转诊协议1.双向转诊协议是双方医院之间的紧要文件,包含转诊医院和接诊医院的基本信息、双方的权责义务、医疗费用的支出和结算、信息共享和隐私保护等内容。

2.双向转诊协议的签订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签订后应妥当保管,必需时供应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3.双向转诊协议中应明确病人的诊疗计划、转诊时间和方式、转诊目的和预期效果等,确保双方对病人的管理和治疗的全都性。

第三节转诊过程管理1.转诊过程管理是保证双向转诊的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当指定特地的人员负责转诊过程的跟踪和协调,及时处理转诊中显现的问题。

2.在病人到达接诊医院之前,转出医院应将病人的病历资料、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发送给接诊医院,确保接诊医院的医务人员对病人有充分的了解。

3.接诊医院应及时布置特地的医务人员对病人进行初步评估,确保能够及时发布转诊医院的诊断结论,并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4.转诊过程中的紧急情况需及时向接诊医院汇报,确保进行紧急救治。

5.转诊过程中的信息沟通要建立起可靠、高效的沟通渠道,确保病人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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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一、转诊转院原则: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分级诊治原则;专科特色原则;资源共享原则;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转院条件:
(一)转入条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和挂钩合作单位后续治疗或康复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三)上转条件:我院难以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因受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自愿要求转市级医院的病例。

三、转诊转院程序和医保待遇
(一)转入程序和待遇:患者持下级医院开具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证明》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就医申请表》到所在地医保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72小时内),持初始病历检查资料和相关手续到我院医保办登记盖章后到入院处以“转入”方式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患者在24小时内办理转入登记,只补足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费用,不再扣取起付费;出院时持《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证明》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就医申请表》、出院证到医保办审核和结算。

未按规定在72小时内到当地医保管理就够办理转诊转院申报审批手续的(职工医保到当地医保中心审批,居民医保到当地社保所审批或电话告知),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职工和居民医保病人在市内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助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

(二)下转程序和待遇:患者病情稳定后需转往下级医院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在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前提下,由主管医生开具《双向转诊联系单(下)》,并做好转回登记,详细填写患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经科主任签字后,交医保办盖章送对外医疗办预约基层医疗机构,然后转回继续康复治疗,主管医生对下转患者3天内电话回访病情和给予指
导;患者出院时以
“转院”方式办理审核结算和结账手续,患者在24小时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不再扣取起付费。

(三)上转程序和待遇:患者病情需转市内区外三级医院治疗时,由主管医生开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证明》和《双向转诊联系单(上)》,转诊证明经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签字,医保办盖章后按“转院”方式办理审核结算,并到出院处以“转院”方式办理结账手续。

同时,将双向转诊单交对外办预约登记。

24小时内入住转入医院不再扣取起付线。

未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未在72小时内到区医保管理机构办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就医申请表》审批手续的(职工医保到区医保中心审批,居民医保到当地社保所审批或电话告知),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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