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办好”(公共就业)事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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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办好”(公共就业)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1号);
四、申请主体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五、受理条件
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已实现就业。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灵活就业的市外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
3.个体经营人员提供营业执照。

七、办理流程
(一)灵活就业登记
1. 申请人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就近的基层平台、综合柜员提出申请;
2. 系统检测是否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若符合,个人承诺,录入信息,生成《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3. 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反馈申请人;
4. 业务办结。

(二)个体私营就业登记
1. 申请人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就近的基层平台、综合柜员提交申请,系统首先比对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判断申请人是否已注册营业执照且当前有效。

若有效,继续办理。

若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显示未注册,或营业执照已注销,则告知申请人,业务终止;
2. 系统检测是否符合个体私营就业登记条件,若符合,个人承诺,录入信息,生成《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3. 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反馈申请人;
4. 业务办结。

(三)单位就业登记
1. 单位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录入社保增员与单位就业信息,提交单位参保地人社部门审核;
2. 单位参保地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就业登记表》,反馈审核结果;
3. 业务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网上申请:1个工作日
线下申请: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十一、办理地点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服务指南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登记
一、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3.《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在常住地登记的外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七、办事流程
1.失业人员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就近的基层平台、综合柜员提交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业务系统审核失业登记信息。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现场即时办结,网上办理的1个工作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十一、办理地点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服务指南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5号;
2.《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五、受理条件
在威海市行政区划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六、申请材料
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劳动合同。

七、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 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十一、办理地点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

服务指南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事项名称
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培训指导中心
三、办理依据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73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就业创业群体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
六、申请材料
1.培训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七、办事流程
1.个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向职业培训主管机构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职业培训主管机构查验补贴申请相关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公示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社会保障卡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十一、办理地点
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培训指导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

服务指南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培训机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事项名称
培训机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培训指导中心
三、办理依据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73号)
四、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就业创业群体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
六、申请材料
1.培训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普通技工学校在校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两后生”需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4.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
5.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七、办事流程
1.培训机构需提供培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
能鉴定补贴协议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材料向职业培训主管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代领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培训补贴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职业培训主管机构查验补贴申请相关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公示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十一、办理地点
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培训指导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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