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生平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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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生平和思想》

第一節:白居易的生平和思想

白居易是杜甫的有意識的繼承者,也是杜甫之後的傑出的現實主義詩人。他繼承並發展了《詩經》和漢樂府的現實主義傳統,沿著杜甫所開闢的道路進一步從文學理論上和創作上掀起了一個波瀾壯闊的現實主義詩歌的高潮。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晚居香山,自號香山居士,又曾官太子少傅,後人因稱白香山、白傅或白太傅。原籍太原,後遷下矽(陝西渭南縣),他出身于一個小官僚家庭,世敦儒業,祖、父皆以明經出身。

白居易的青年時代是在顛沛流離中度過的。由於戰亂,他十一歲時就離家避難越中,常常是“衣食不充,凍餒並至”,以至“常索米丐衣於鄰郡邑”。貧困的生活,使白居易接近了人民,這對他的詩歌創作差不多一開始就走上現實主義的道路有著重大的作用。

白居易的思想帶有濃厚的儒、釋、道三家雜糅的色彩,但主導思想則是儒家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他說:“仆雖不肖,常師此語。”又說:“仆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志也;謂之閒適詩,獨善之義也。”(《與元九書》)可見這一思想不僅支配了他的政治態度,同時也支配了他的創作方向。他的一生,大體上即可依此分為前後兩期,而以四十四歲貶江州司馬為分界線。

(一)前期——即從入仕到貶江州司馬以前。這是白居易“志在兼濟”的時期。這一時期,他在仕途上可以說是一帆風順。二十九歲,一舉成進士,三十二歲又以“拔萃”登科,為校書郎,三十五歲複應制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以第四等入選,由校書郎為幸至尉,不久入為翰林學士,又做了三年的左拾遺。所以詩人曾不無自負地說:“十年之間,三登科第,名入為耳,為升清貴。”

社會現實和個人聞見,既使詩人深感有“為民請命”的必要,而最高統治者的信任又使他覺得有此可能,於是“兼濟天下”的思想便占了主導地位:“丈夫貴兼濟,豈獨善一身!”(《新制布裘》)為了實現這種宏願,他非常積極、勇敢,也不怕犧牲自己:“勿輕直折劍,猶勝曲全為!”(《折劍頭》)“正色摧強禦,剛腸嫉喔咿。常憎持祿位,不擬保妻兒。養勇期除惡,輸忠在滅私!”(《代書詩一百韻寄微之》)這不僅是他的政治態度,也是他的創作態度。當校書郎秩滿時,他“閉戶累月,揣摩當代之事”,寫成《策林》七十五篇,針對當時經濟、政治、軍事、文教各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革意見。他指出人民的貧困是由於“官吏之縱欲”、“君上之不能節儉”、“財為不均,貧富相並”。他要求統治者“以天下之心為心”,“以百姓之欲為欲”。為了瞭解人民的“心”,他建議統治者“立采詩之官,開諷諫之道”。在元和三年至五年做左拾遺期間,他一方面利用諫官的職位,“有闕必規,有違必諫,朝廷得失無不察,天下利害無不言”;一方面又利用詩歌的特點來配合鬥爭,凡“難於指言者,輒詠歌之”。《秦中吟》和《新樂府》等諷諭詩便是這時寫出的。這些詩象連弩箭似的射向黑暗的現實,幾乎刺痛了所有權豪們的心,使得他們“變色”、“扼腕”、“切齒”。然而詩人卻是“不懼權豪怒”!

元和十年(815),盜殺宰相武元衡,白居易認為是書籍以來未有的“國辱”,首先上書請捕賊,權貴們怒其越職奏事(白居易時為贊善大夫),造謠中傷,遂被貶為江州司馬。實際上得罪的原因還是在於那些諷諭詩,所以他自己說:“始得名于文章,終得罪于文章。”

(二)後期——即自貶江州到死。這是他“獨善其身”的時期。江州之貶是對詩人一個沈重的打擊,“換盡舊心腸”,詩人雖未免言之過分,但比之前期確有了顯著的不同。在江州司馬期間,他還有某些激情,寫出《琵琶行》和《與元九書》,唱出“不分氣從歌裏發,無明心向酒邊生”這樣的詩句。但已轉向消極。隨著政治環境的日益險惡,在前期還只是偶一浮現的佛、道思想,這時也就逐

漸滋長。他糅合儒家的“樂天安命”、道家的“知足不辱”和佛家的“四大皆空”來作為“明哲保身”的法寶。他悔恨自己“三十氣太壯,胸中多是非”,而力求做到“面上滅除憂喜色,胸中消儘是非心”。他緘默了,不敢再過問政治了:“世間盡不關吾事”、“世事從今口不言”,他認為“多知非景福,少語是元亨”。為了避免牛李黨爭之禍,他為自己安排下一條“中隱”的道路。這就是不做朝官而做地方官,以地方官為隱。因此他力求外任,在任杭州和蘇州刺史之後,又“求致身散地”,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在洛陽度過最後的十八年“似出複似處”的生活。所以劉禹錫稱道他說:“吏隱情兼遂,儒玄道兩全。”其實是可悲的。在這種消極思想的支配下,白居易的詩歌也喪失了它的戰鬥性和光芒。大量的“閒適詩”、“感傷詩”代替了前期的“諷諭詩”。

但也應指出:白居易的消極畢竟不同于王維的“萬事不關心”。他的兼濟之志並未完全消失,在力所能及而又不觸怒權貴們的情況下還是為人民做了不少好事,如在杭州時的築堤浚井。人民對他也很有好感:“蘇州十萬戶,盡作嬰兒啼。”(劉禹錫《白太守行》)他晚年在洛陽也時常想到人民:“心中為念農桑苦,耳裏如聞饑凍聲。”(《新制綾襖成感而有詠》)只是老百姓“饑凍”的根源,他再也不去追究、揭露了。會昌六年八月,詩人病死在洛陽,葬洛陽龍門山。

第二節:白居易的詩論與新樂府運動

作為一個傑出的現實主義詩人,白居易還有其獨特貢獻,這就是在總結我國自《詩經》以來現實主義詩歌創作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現實主義的詩歌理論。新樂府運動的形成和開展,白居易先進的詩論起著直接的指導作用。他的《與元九書》,便是一篇最全面、最系統、最有力的宣傳現實主義、批判形式主義的宣言。

首先,他認為詩歌必須為政治服務,必須負起“補察時政”“泄導人情”的政治使命,從而達到“救濟人病,裨補時闕”、“上下交和、內外胥悅”的政治目的。他響亮地提出了“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口號。所謂“為時而著”、“為事而作”,也就是他在《新樂府序》中說的“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針對當時的社會特徵,他特別強調“為民”,認為詩歌應該反映人民疾苦:“惟歌生民病”、“但傷民病痛”。將詩歌和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結合,這是白居易詩論的核心。在他以前,還沒有誰如此明確地提出過。

這種觀點,不僅是他自己的創作指南,而且也是他衡量古代作家作品的標準和領導新樂府運動的綱領。對六朝以來那種脫離現實脫離政治的“嘲風雪、弄花草”的東西,他作了徹底的否定。歷來風騷並稱,李杜齊名,但白居易卻說屈原“澤畔之吟,歸於怨思”,只“得風人之什二三”;說李白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風雅比興,十無一焉”,不及杜甫的“盡工盡善”;而且即使是杜甫,他也認為為時為事而作的作品還不夠多。這樣的持論雖不免偏激狹隘,但也說明他的大膽和堅決。對廓清大曆以來逐漸為頭的逃避現實的詩風來說,也有其現實意義。

其次,白居易還認識到文學植根于現實生活,是現實生活的反映。《策林》六十九說:“大凡人之感於事,則必動於情,然後興於嗟歎,發於吟詠,而形於歌詩矣。”並認為象《詩經》中《北風》之刺威虐,《碩鼠》之刺重斂,漢童謠“廣袖高髻”之刺奢蕩等,都是由“感於事”“動於情”而為生的。因此,他指出要寫作為政治服務的詩就必須關心政治,主動地從現實生活中汲取創作泉源。《秦中吟序》說:“貞元、元和之際,予在長安,聞見之間,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與元九書》也說:“自登朝來,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便是這一理論的實踐。

第三,他闡發了詩歌的特性,並結合這種特性強調詩的教育作用和社會功能。《與元九書》說:“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聲,莫深乎義。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上自賢聖,下至愚矣,……未有聲入而不應,情交而不感者。”他以果木成長過程為喻,形象地、系統地提出了詩的四要素。“情”和“義”是內容,“言”和“聲”是形式,其中尤以“實義”為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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