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培训制度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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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提升科技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科技人员绩效和组织效率,促进科技人员个人全面发展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级培训、部门级培训、科技人员自我培训。

公司级培训主要指覆盖全公司范围内的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计划、组织实施;

部门级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科技人员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

科技人员自我培训指科技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三条总经理、分管经理及各部门、职责

(一)总经理

1、负责审批公司级培训计划和培训效果评价方案。

2、监督公司级培训计划的实施。

(二)分管经理

1、负责审批部门级培训计划和培训效果评价方案。

2、监督部门级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部

1、拟订公司级培训计划和培训效果评价方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对培训过程进行控制。

2、协助分管经理对部门级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备案,监督实施。

3、建立培训档案,将科技人员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四)其它部门

1、拟订部门、培训计划和培训效果评价方案,报分管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2、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公司级培训工作的开展。

3、向综合管理部报送培训成果,以建立科技人员培训档案。

4、受训科技人员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条培训计划

1、部门级培训计划制定及审批程序

综合管理部每年3月初和9月初分别发放《科技人员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科技人员具体情况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填写《科技人员培训需求调查表》,并将科技人员的《培训需求调查表》进行汇总,拟订出本部门运行期(非运行期)培训计划,于3月中旬、9月中旬经分管经理审批后,将《培训需求调查表》、《培训计划表》送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助理。人力资源助理根据报回的部门级培训

计划进行备案,同时通知各部门执行,培训计划表见附件。

2、公司级培训计划的审批程序

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及运行期(非运行期)工作目标,拟订公司级培训计划,经分管经理(综合部、人事部、技术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培训计划表见附件。

3、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派培训的科技人员,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科技人员外派培训表》,公司分管经理审核后,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科技人员外派培训表》见附件。

第五条培训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计划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一切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通知培训师及受训人员。

2.各项培训结束时,培训主办部门应根据情况举行测验或考核。由主办部门负责人或培训者负责主持。

3.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召开培训效果评估会议,或者采取与被培训人座谈会、观察法及绩效考核等各种方式开展,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送交各有关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4.各项培训测验或考核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六条培训效果评估

每项培训结束3天内,培训者应将科技人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记在“培训考核成绩表”,并要求受训人员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上的进步,与培训成绩送交综合管理部,一起

放进人事档案,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七条科技人员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1、科技人员培训出勤管理由各部门、自觉负责遵守,综合管理部监督和检查。

2、一般情况下,培训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凭培训主办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及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3、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科技人员请假单,并呈请部门、负责人核准,交至综合管理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

4、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

5、科技人员参加培训,必须在科技人员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科技人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科技人员和被代签科技人员均按旷课处理。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科技人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科技人员培训记录上,并由综合管理部归入科技人员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二章新科技人员培训

第八条培训目的

向新科技人员介绍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九条新科技人员培训是综合管理部及科技人员所在部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两周内执行。

第十条参加新科技人员培训的科技人员在培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请按《科技人员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期间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科技人员。

第十一条各部门及在对新科技人员进行培训后,要及时对其进行考核。填写《新科技人员培训表》,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三章经理级人员的培训

第十二条经理级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与分管经理。

第十三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正确。

第十四条对高层管理者培训内容宏观经济环境和趋势分析;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投资、税收、劳动、人事、财政、金融等政策法规);行业状况;新兴科技和产业等等。管理模式;公司宗旨;组织文化等等,内部资源分析(经营分析、财务分析、人力资源分析);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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