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的通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成价函[2003]270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3.08.28

【实施日期】2003.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市

实验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成价函[2003]270号2003年8月28日)

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以成价函[2003]118号《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