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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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操作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无纸化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仅报送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税务机关则需要对无纸化企业进行备案。下面以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为例,介绍无纸化试点企业备案及申报流程。
一、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备案流程
1.进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0,点击页面左侧的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备案——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备案
2.进入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备案界面后,点击筛选按钮
3.对需要进行无纸化管理试点备案的企业进行筛选,按企业代码进行添
加
4.对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备案相关信息进行设置,选中需要备案的企业,点击备案按钮
5.对无纸化备案起止日期进行设置,需要注意的是,起始日期和结束日
期不能重复,点击单条确认。
6.特别注意的是:进行无纸化企业备案时,录入了起始日期和结束日
期,一旦超过结束日期,该企业不再属于无纸化管理的范围。若需再次把企业纳入无纸化管理时,在“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备案”模块下会查询不到该企业信息,需通过“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依职权)”模块对企业无纸化备案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依职权)”,录入企业代码
(2)进入“扩展信息”界面,点击“新增”按钮,选择“扩展类型代码”—“WZHQY:无纸化企业”;
(3)设定“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并点击“保存”。
7.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审核系统设置好无纸化备案后,相关备案信息同步至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需要一定时间(同步时间为次日零时),一般情况下,当日在审核系统中进行设置后,次日综合服务平台中无纸化设置生效。
二、企业申报软件参数配置及生成申报数据
1.启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打开“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II,如图:
2.将“启用数字签名”前的文本框中选中,设备密码为可编辑状态,将金税盘证书口令输入到“设备密码”中,点击“确认”按钮。
注意:设备密码要确保输入正确。
3.按照申报软件操作流程录入申报数据,在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前,务必插入金税盘。
金税盘插入电脑后,桌面右下角会显示相应图标,如图:。
4.生成申报数据后,企业可以选择存放路径。若选择“本地申报”,可将加签后的申报数据存入U盘,报送税务机关审核;若选择“远程申报”,则登
陆“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远程申报操作即可。
三、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审核流程
(一)通过出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申报的电子数据
对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申报的数据,在待办任务里双击进行审核。
审核: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包括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汇总表;
1.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2.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