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沪水务〔2017〕853 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9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7年7月10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2017 年7 月10 日印发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
一、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规范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本市建设财力项目、财政预算类资金的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和检查评选工作,其他水务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三、管理机构上海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委员会(以下简称局文明委)领导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宣传处、防汛处(安全监督处)、工会、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评审等日常工作。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管理处。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评审相关配合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诚信自律的监管作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创建要求
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应自觉按照上海市《文明施工规范》
(DGJ08-2102-2012)组织施工。

市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文明施工措施有效落实。

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应当建立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下同)统一领
导,工程建设参建方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

项目法人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要求,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施工单位作为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应当在施工活动中落实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文明工地创建落到实处。

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工作范围,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措施的落实。

五、申报条件
申报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原则上是以一个工程项目或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标段为单位的工程项目为一个文明工地,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一)列入年度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建设计划的水务建设工程和申报水利部、上海市相关荣誉的水务建设工程必须申报创建上海市水务局文明工地。

(二)河道、堤防、管线等线状工程合同价2000 万元以上;水利泵闸、供排水厂站、滩涂圈围等点(面)状工程合同价3000 万元以上;中心城区积水点等道路管线工程概算投资500 万元以上。

(三)点(面)状工程,应当做到工地全封闭施工,设置固定围挡和门禁、监控系统,施工区域主要道路混凝土硬化,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等设置合理;线状工程,应当做到城区或人流密集段设置封闭围挡,人流非密集段主体结构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滩涂圈围工程,应当做到有完善的施工交通组织,进出场区设置门岗登记,主要施工便道硬化处理,有积极的安全防护、防扬尘等措施。

六、申报程序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实行届期制,每年评选一次。

上年度已是文明工地的,如符合续报项目申报条件,可继续申报下一届。

(一)创建申报
1、新开工项目申报当年计划实施的工程量达到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30%以上的新建项目,应当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当年计划实施的工程量未达到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30%以上的新建项目,应当在下年度第一个季度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2、续建项目申报当年计划实施工程量不少于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20%的续建项目,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3、申报方式施工单位应当填写《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附件
1),经
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区属工程还应当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创建申报推荐意见。

(二)检查申请
1、新开工项目申请
创建申报项目的工程量完成30%至50%时,施工单位应当对照《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指南》要求完成自查,并填写《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附件2),并附自查情况,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区属工程还应当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出检查申请推荐意见。

工作小组对申请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并安排专项检查日期。

2、续建项目申请
施工单位应当对照《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指南》要求完成自查,并填写《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附件2),并附自查情况,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随续建申报材料一起,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区属工程还应当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出检查申请推荐意见。

工作小组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和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并结合项目进度,安排专项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逾期未申报或未申请检查的,将不再纳入年度文明工地评选范围。

七、检查和评审
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遵循“前期有策划、过程重落实、全程可持续”的原则。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申报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其施工、监理、建设及分包单位均列入检查范围。

内容涵盖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包括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

(二)检查形式
文明工地创建检查采用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1、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应当由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以查看施工现场为重点,并听取汇报、查阅各参建方文明工地创建资料。

施工单位应当以多媒体形式进行创建汇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当就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工作小组结合查看的施工现场、内业资料、创建汇报情况对照检查表进行评分,专项检查满分为100 分,80分以上为合格。

专项检查是文明工地创建评审结果的重要依据。

2、日常巡查、随机抽查。

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应当由局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3、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涉及公众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的项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应当予以核查。

(三)评审程序局建设管理处依据专项检查评分结果,并就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接受社会监督等情况会同局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形成初步名单,经局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在上海市水务局官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年度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建议名单。

(四)否决事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1、参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的;
2、发生死亡或3 人以上重伤或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发生因各类违规行为受到社会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事件,经查属实,且造成恶劣社会负面影响的;
4、恶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合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严重、较重等次不良行为的;
7、干部职工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刑事处罚的。

8、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年度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1、申报年度内,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标准化季度考评存在一次不合格或两次及以上未达到优良标准的;
2、发生因各类违规行为受到社会投诉等事件,经查属实,且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
3、受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4、申报年度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一般、轻微等次不良行为的;
5、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八、审核和表彰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建议名单,经局文明委审核同意后,授予相关项目“上海市水
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称号,行文表彰并对外公布。

局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应当在获得“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称号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水利部文明工地”、“上海市文明工地”、“上海市立功竞赛”表彰。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可作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良好行为予以运用。

九、其它(一)已评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发现并查实存在本办法否决事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实施细则由局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发布的《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实施细则》(沪水务文明委〔2011〕2 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
2.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
3.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汇总表
4.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附件1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
注:施工单位创建计划中附工程建设地交通路线图一份 附件 2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
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附件4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
年月日
工地名称: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
年月日
工地名称: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
工地名称: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
年月日
超过船舶抗风等级或能见度监控设施效能的不作业
起重机械:驾驶员、指挥、司索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
作业区域设警戒区,没有无关人员进入起重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施工机
具:中小型施工机械有验收牌中小型施工机械有安全装置、随机开关设置符
合要求
电焊机两侧接线、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设置规范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工作防护
棚顶管设备设施无缺陷
工地名称: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
年月日
工地名
称:
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
年月日
工地名
称:
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宣传教育)
年月日
工地名称:
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宣传教育)
年月日
工地名
称:
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卫生防疫)
工地名称: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卫生防疫)
年月日
工地名
称:
检查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现场有专职保洁员
境脚手架外侧设安全网,设置整洁
脚手架杆件涂刷规定颜色的警示漆
垃圾、土方等堆放及运输符合要求
工地名称:检查人: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节约创新和科技创新)
年月日
工地名称
检查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