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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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
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办[2016]196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09
【实施日期】2016.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苏府办[2016]19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和《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苏政办发〔2015〕134号),加强本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差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本支持计划。
一、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开展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完善乡村教师师德考评制度和方式,把师德建设作为对乡村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倡导像叶圣陶那样做教师,不断提升乡村教师的教育境界和专业素养。
二、创新乡村教师编制管理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核编生源基数,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争取尽快落实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教师编制政策。分学段核定教师编制,对缺编学段通过逐年核销工勤和教辅人员编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业编制跨行业调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途径,腾出编制优先用于乡村教师的统筹调配使用;严格按照控编减编的要求,通过调整富余学段编制,跨学段交流、跨系统交流、退休减员、安排转岗等多种途径,确保只减不增,着力化解结构性缺编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
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三、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对乡村公办幼儿园和学生数增长较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