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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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范畴
唯物辩证法范畴对事物、现象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有:矛盾、对立、统一、肯定、否定、质、量、度、质变、量变、单一、特殊、普遍、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必然与偶然等等。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客观的,它们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并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客观世界最普遍最一般的本质联系,具有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又是辩证的,这是由客观事物自身发展的辩证性所决定的,是区别于形而上学范畴论的关键所在。
列宁说:“人的概念并不是不动的,而是永恒运动的,互相转化的,往返流动的,否则,它们就不能反映活生生的生活。
”(《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7页)唯物辩证法范畴本身是确定性与流动性的统一。
它们既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事物的辩证联系,又会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不断深化。
唯物辩证法各对范畴之间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即它们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其中一极作为胚胎存在于另一极之中,在一定条件下一极转化为另一极。
唯物辩证法整个范畴体系也是不断发展、日益丰富的辩证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二者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联系。
一方面,规律离不开范畴。
规律用判断来表达,范畴用概念来表达,离开概念的判断是没有的,范畴及其关系的展开就构成规律。
另一方面,范畴也离不开规律。
离开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范畴就会变成孤立、凝固的形而上学的抽象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又有明显的区别。
前者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客观事物及其现象之间的辩证关系,后者则从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揭示客观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的最本质方面,是对事物运动的整体性认识。
唯物辩证法范畴对于人类的认识及实践活动有着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内容提要: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范畴。
它们是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等。
这些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它们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综合地发挥着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内容。
本章主要讲五对唯物辩证法范畴:
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
本章重点和难点:1、唯物辩证法范畴与规律的关系,2、必然性和偶然性,3、本质和现象。
第一节原因和结果
一、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原因和结果是事物、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普遍形式之一。
原因和结果是反映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在事物发展的链条中,事物之间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中产生或引起某一事物或现象的现象叫做原因,被原因作用而产生的现象或后果叫做结果。
例如,摩擦生热,摩擦是生热的原因,生热是摩擦的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较早产生而且经常运用的一对范
畴。
因为,人们在实践中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必须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也就是要找出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以便指导自己的活动。
各门科学的任务,首先就在于揭示事物和现象产生、发展的真实原因。
1、因果联系的特点
因果联系的特点之一,是前因后果、先后相继,具有时间上的顺序性。
在因果联系中,原因在前,结果在后,时间上存在着先行和后继的次序,这种次序是不能颠倒的。
但是,并非一切先后相继的现象之间都是因果联系。
例如,春夏秋冬、白天和黑夜的先后相继,就不是因果联系,它们都是地球围绕太阳公转和地球自转引起的结果。
把“在此之后”混同于“由此之故”,常常是引起人们对客观事物因果联系作出错误判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果联系的另一个特点是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必然的联系。
就是说,只要有一定的原因出现,就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一定的结果出现,这是因果联系必须具备的特征。
但是,又不能把一切必然联系都看作是因果联系,数学中的函数关系,虽然反映着现象之间的客观必然联系,但并不是任何函数关系都表示因果关系。
例如,在距离=速度×时间(S=VT)这个公式中,速度不变,时间的变化与距离的变化成正比,但时间的变化并不是距离增加的原因,距离的变化,也不是时间变化的结果。
两者之间没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所以这种联系不是因果联系。
可见,因果联系必须是由先行现象引起后续现象的一种必然联系。
在两个事物或现象之间,只有既具有时间上的顺序性,又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必然联系,才是因果联系。
2、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因果联系是客观的。
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是指它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联系,它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因果观念则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所具有的因果联系的主观反映,唯物辩证法的因果范畴是从客观事物中抽象概括出来的,而不是头脑中虚构出来的。
因果联系是普遍的。
因果联系的普遍性是指客观世界中的一切现象都有其产生的原因。
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一切现象都毫无例外地受因果联系的支配,没有原因的现象和不产生结果的现象都是不存在的。
虽然有些现象的原因暂时还没有被认识,但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肯定是存在的,并且或迟或早总会被人们所认识。
有些现象我们还不知道它将产生怎样的结果,然而它的结果终究是会产生的。
因果联系存在于客观世界一切事物或现象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客观普遍性。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学说,在哲学上被称之为唯物主义决定论;与此相反的学说则被称为非决定论。
唯心主义者和不可知论者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鼓吹非决定论。
主观唯心主义者把因果联系归结为主观精神的产物。
休谟认为,因果联系不过是一种心理习惯。
康德则说,自然界本身不存在因果联系,因果联系只是人们整理感觉经验的一种先天的形式。
马赫宣称:“原因和结果是我们思维的创造物”,在自然界中,既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
有的物理学家从微观粒子的位置和速度无法同时精确地测定这个“测不准关系”出发,否定了微观世界中的因果联系。
他们认为任何微观粒子,例如电子,都不受因果律的支配,而是在各种可能性中自由选择自己运动的道路。
这样,他们也否定了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人类的实践活动和科学成果是因果联系客观性和普遍性的最好证明,也是对非决定论的最有力的驳斥。
人的实践活动是带有一定目的的客观物质性活动,是受因果规律支配的。
人们在实践中采用一定手段和方法来改变客观世界的事物或现象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即使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也一定有非预期的某种结果。
在这里,手段和目的、手段和非预期的结果、改变之前的现象和改变之后出现的现象之间都有因果联系。
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无论是成功的实践还是失败的实践都要受因果规律的支配。
因果关系存在于社会实践的整个过程之
中,人们在实践中认识了客观世界的因果规律及其普遍性,并以它为指导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获得预期的结果。
现代物理学通过科学实验雄辩地证明了微观粒子也是爱因果规律支配的。
现代物理学发现,在一定条件下电子和正电子相撞击必然转化为两个光子,人们如果掌握了电子和正电子相撞的角度和运动速度,就可以确定两个光子的运动方向。
可见,有的物理学家以“测不准微观粒子的位置、速度”为理由,否定微观世界的因果联系是错误的。
“测不准关系”只是揭露了机械决定论的局限性,说明了因果联系的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但并不能由此得出“微观过程中没有因果联系”的结论。
现代科学不仅揭示了微观世界因果联系的客观性,而且依据这种认识能够创设出一定条件,利用原子能为人类服务。
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承认因果性,但他们却把某种客观精神、理性或神看作决定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最终原因。
诸如,佛教鼓吹的“因果报应”的宿命论,上帝是“终极原因”的神学目的论,所持的就是这种观点。
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上帝,目的是人所持有的。
要追溯事物的“终极原因”,它就是物质世界自身,就是物质所固有的永恒运动和物质现象间的相互作用。
二、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因果联系不仅是客观的、普遍的,而且是辩证的、复杂的、多样的。
因果联系的辩证法表现在原因和结果的对立统一关系中。
1、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
在确定的场合和关系中,原因和结果是相互区别的,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两者决不能颠倒,也不能混淆。
如,云积成雨,云积是原因成雨是结果,二者的界限十分分明。
2、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
原因和结果的同一性表现在:在原因之中包含着结果的未显露的实质,结果正是这一实质在一定条件下的实现和展开。
同时,在结果中原因并不消失,而是以隐蔽的形式仍然保持着自身的内容。
原因和结果之间有共同的内容相贯通着,否则原因何以能够产生结果,结果又何以成为另一现象的原因呢!例如,云积成雨的例子,云积包含着成雨的内容,成雨之后还保持着部分云积成分。
种子是植物生长的根本原因,它包含着成长为植物的内容——胚芽,反过来生长出来的植物里面,还保持着原种子的成分,所以又能够产生新的种子。
原因和结果不仅表现为相互依赖、相互贯通,而且还表现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一种关系中为结果的东西,在另一种关系中会转化为原因,反之亦然。
这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无限的链条,甲现象引起乙现象,乙现象又引起丙现象,丙现象又引起了现象,乙对甲来说是结果,但对丙来说又是原因。
例如,外伤引起的失血使血量减少,血压下降;血压下降所造成的脑缺血可引起的中枢神经机能障碍又可以加深血液循环障碍;血液循环障碍又引起其他各种疾病等。
从事物发展的整个链条来看,原因和结果是经常交换位置的,在此时此地是结果,在彼时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
第二种情况是两个现象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即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成为原因。
例如,经济是思想发展的原因,思想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但是思想又反作用于经济,引起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而,作为结果的思想反过来又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原因,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又成为思想发展的结果。
控制论中的反馈原理,是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及转化的突出表现。
在一个控制系统中,“司控系统”是起主动作用的系统;“受控系统”是被动的系统。
前者表现为原因,后者表现为结果。
在这两个系统中不仅存在着司控系统对受控系统的控制作用,而且在受控系统中表现出来的控制作用的结果,又反作用于司控系统即信息反馈,产生新的相应的控制作用,因而成为引起新的控制作用的原因。
这样,在司控系统和受控系统之间进行的控制和反馈,实际上就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转化。
例如,电冰箱内温度
的升高,调温系统便动起来,接通制冷装置,使温度降低;而当温度降到一定程度时,通过反馈作用,调温器就中断制冷装置的运动。
这就是在电冰箱的使用中所表现出来的因果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转化。
3、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研究因果联系的辩证法,不仅要考察原因和结果的对立统一关系,而且还要注意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现实世界的因果联系是多种多样的、复杂的。
这是因为:第一,由于每一事物的性质不同,因而事物间的因果联系也是复杂的、多样的。
第二,由于宇宙中的每一事物,都是在各种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中存在的,因而它的存在和发展必然受着其他许多事物的制约和影响。
因此,一种事物可以同时处在许多不同因果联系之中。
因果联系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果多因等情况。
一因多果又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一种原因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这叫做同因多果。
如,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这一原因,会同时引起气候异常、水土流失、农作物生长不好等等许多结果;另一种情形是同一个原因在不同的地点、时间。
条件下引起不同的结果,这叫做同因异果。
如,一种药物对某种疾病有疗效,同时又对人体的某些方面产生不良的影响。
一果多因也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一种结果由多种原因同时起作用而引起的,即同果多因。
例如,农业收成好坏是由自然条件优劣、耕作技术高低、农村政策是否正确等多种原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另一种情形是一种结果在不同的地点、时间、条件下,可能是由不同原因引起的,即同果异因。
例如,物体发热,可以由摩擦引起,也可以由太阳辐射、通过电流等多种原因产生,多果多因是指无论原因或结果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因果关系。
例如,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曾经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在许多方面造成了严重后果。
这些后果是由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现实的、内部的、外部的、主观的、客观的等多种原因所造成的。
同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获得了伟大的成就,这种多方面的综合性成果,也是由于多种原因起作用而取得的。
在一因多果中,多种结果又分为积极结果和消极结果,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
应该把它们加以区别,要努力争取积极结果,减少或避免消极结果。
在一果多因中,多种原因又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根本原因和非根本原因,在社会生活领域里,还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等。
这些原因对结果的产生都起作用,但作用的性质、大小不同,应该把它们加以区别。
在多种原因中,首先要抓住主要原因,即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同时要充分估计到其他原因的作用。
只有如此,才能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自觉地对其施加影响,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在因果现问题上,我们不仅要同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的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界限,而且要同不了解因果联系的辩证性、复杂性的形而上学划清界限。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虽然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但却否认因果联系的辩证性。
复杂性,把事物运动的多样性原因,简单地归结为机械作用,犯了机械决定论的错误。
三、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唯物辩证的因果观是客观事物的因果联系及其规律在人们认识中的正确反映。
它对于我们能动地改造世界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1、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必经阶段
改造世界首先要认识世界。
科学的任务,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为了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事物的因果联系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一种本质联系,也是一切事物和现象中都存在的一种普遍联系。
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因果联系,寻找现象的原因。
从偶然原因进入必然原因,才能发现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从而为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
科学的预见来自对事物因果联系的正确认识。
正确的预见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关键,在实际工作中,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准确地预见事物发展的进程和结果,才能正确
地确定工作的目标和行动的计划或方案,才能在实践中自觉地驾驭事物的发展进程,创造条件,克服不利原因产生的坏的结果。
因而,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又是正确地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
2、掌握事物的因果联系,对于正确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水平也有着重要意义
我们的工作既有成功的,又有失败的。
在总结工作时,不但要肯定成绩、发现错误,而且要分析其原因,以便发扬成绩,纠正错误,继续前进。
可见,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能动地改造世界的重要条件。
那么,如何才能正确地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
其一,要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坚持决定论,反对非决定论。
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掌握事物的真实的因果联系。
其二,还要承认事物的因果联系的辩证性、复杂性,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反对机械决定论。
对事物的因果联系要做具体分析:要区别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原因的地位和作用,抓住主要原因,兼顾次要原因,努力争取有利的结果。
同时还要预见事物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既要看到眼前的有利结果,也要考虑到由此而引起的以后一系列不利的变化;要统筹兼顾,瞻前顾后,趋利避害,造福于人类。
第二节必然性和偶然性
一、事物发展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
深入地考察和研究事物的因果联系,就可以发现两种对立的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
这两种联系是普遍联系的又一个侧面,都同因果联系有关。
无论是必然现象或偶然现象,都是由一定原因所引起的结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是对因果联系的进一步深化。
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确定的趋势,它是由事物本质的原因即根本矛盾引起的。
偶然性则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它是由事物外部的或事物内部次要的原因引起的。
例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这种必然性是由瓜和豆的遗传因子所规定的;但是每棵瓜藤结几个瓜,每个瓜有多大,每棵豆苗结几个豆荚,每个豆荚长几个粒,这是偶然性,是受气温的高低。
雨水的多寡、土壤的肥瘠、田间管理的好坏等多种因素制约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范畴与原因和结果的范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其区别表现在:因果范畴所反映的是过程的“始发性”与“后继性”之间的关系,其中也包含着主动与被动的关系。
必然性和偶然性范畴反映的则是过程的确定性联系和非确定性联系之间的关系。
其联系表现在:因果联系是一种必然联系,有其原因,必有其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也都有其原因,事物内部的根本原因规定事物发展的确定趋势——必然性;非根本原因则规定事物发展的不确定趋势——偶然性。
所以,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因果联系的进一步深化。
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客观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是客观存在的,都有自己的客观根据。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两种发展趋势,它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条件的复杂性、因果联系的复杂性造成的。
具体说来,必然性主要是由事物内部的本质原因即根本矛盾决定的,但也受非本质原因和外部条件不同程度的影响。
偶然性主要是由事物内部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但也受本质原因不同程度的制约。
例如,我国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劳动生产率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这是必然性,这主要是由于调整生产关系以后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本质
原因决定的。
但是,在这一总的增长趋势中,还会出现某一年增长多一些,某一年增长少一些,个别地方在某一年甚至出现减产等偶然情况。
这主要是由于气候的变化或具体领导工作中某个环节上的成败造成的。
这些都属于非本质原因和外部条件的影响。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人们头脑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观念,都是对客观事物发展中所具有的两种不同联系的反映。
唯心主义否认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客观性,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从意识、理性、神的意志中引出来的主观范畴,这是不科学的,错误的。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联系,二者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
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表现在:第一,必然性和偶然性产生的原因不同。
事物发展的原因不是单一的,往往是内部的和外部的、主要的和次要的等等各种原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
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主要原因,是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的内在根据。
偶然性则不同,它产生于事物的次要的或外部的原因,使事物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这样或那样的特点。
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主要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内在阶级根据。
但是,由于敌我双方力量的分化和组合,国际条件的变化,以及国内各种非主要矛盾的影响,又使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以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方式。
进程等等,都带有自己的特点或一定的偶然性。
第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由于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主要原因,因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主导的支配地位,它确定不移地贯彻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
由于偶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次要的和外部的原因,因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的地位,对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这样或那样的特点和偏差。
例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既基本适应又不完全相适应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正是这一矛盾决定了一定要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使我国成为文明、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性。
但是由于我国社会存在的各种非主要矛盾的影响,人才的知识结构、思想水平、国际环境等诸条件的作用,使改革和建设在时间、进程、方法、形式等各方面都带有一定的偶然性。
我们要努力利用有利的偶然因素,促使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发展。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存在形式不同。
由于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主导的支配的地位,因而,它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比较稳定的、持久的趋势,是同类事物共同具有的发展趋势,具有确定性。
由于偶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的地位,因而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不稳定性或暂时性,它或者以这种方式出现,或者以那种方式出现,或者突然出现后又马上消失,具有不稳定性。
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
它们的统一在于,二者相互依赖,相互渗透,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依赖,相互渗透,共处于事物发展同一过程中。
一方面,必然性离不开偶然性,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这是因为:事物发展的任何一个过程,其内部的根本矛盾都按照必然规律发展着,但这个过程的外部条件或内部非根本原因也会对过程的发展产生种种影响,从而使过程的发展产生种种摇摆和偏差,造成许多偶然现象。
所以,任何一个必然的过程,都是通过许多偶然的形式实现的。
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
同偶然性相脱离,孤立存在的赤裸裸的必然性是没有的。
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这种必然性,也一定要通过大量的偶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