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议费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会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根据《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襄财行发〔2016〕31号)、《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襄财行发〔2014〕3号)和《市商务局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的有关意见》(襄商党〔2017〕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管理
(一)会议范围。包括全市商务工作会、全局性会议、科室牵头召开的专业会、各类专业培训。
(二)会议预算。各类会议均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年初无预算的,不得安排经费支出。
(三)会议规模。根据会议规模分类,全市商务工作会议属于三类会议,其他专业性会议均属于四类会议。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70人,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5人。各类专业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参培对象,经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在《培训通知》中明确表述,参加培训对象不得突破《培训通知》确定的范围。
(四)会议会期。全市商务工作会、全局性会议不超过半天、专业性会议控制在1小时,合并召开的专业性会议不超过2小时。各类专业培训不得超过1天。
(五)会议地点。局各类型会议原则上在局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各类专业培训一般安排在局内部会议室召开,内部会议场所不能满足条件的,应当在市财政局公布
的定点会议场所或专用会议场所召开,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六)会议公开。各科室应当将非涉密会议(含培训)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局网站公示、公开。
二、会议费开支标准
(一)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费等。
(二)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三)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除全市商务工作会外,会议综合定额标准全部按四类会议核定。即住宿费220元/人,伙食费90元/人,其他费用30元/人,合计340元/人。半天以内的会议和培训不安排住宿。
(四)各类专业培训需要列支讲课费的,需在会议开支预算中单独说明,详细说明讲课人的姓名、单位、职称,并有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讲课费标准为:副高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
三、会议费报销流程
(一)主办科室召开会议前,应编制详细会议开支预算,经局分管领导、局分管财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执行。
(二)科室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三)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预算、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的发票和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科审核,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报销。
(四)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四、会议费报销要求
(一)严格区分普通会议和专业培训,不得以专业培训代会议,不得突破规定的会议时间和扩大会议规模。
(二)参会人员以市区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市区外召开。
(三)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不得宴请与会人员,不得发放纪念品及物品。
(四)会议用餐一般安排自助餐,接待单位没有自助餐条件的,要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
(五)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以及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
(六)会议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采取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