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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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生成绩管理,有效提高学生成绩管理水平和效率,全校所有开设课程的学生成绩均通过教务系统统一管理,任课教师须在规定的权限和期限内完成课程成绩的录入工作。为保证成绩录入工作有序进行,现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规范如下:

一、课程成绩录入时间

1、根据教学管理工作要求,每个学期所有开设的课程成绩应在考试周结束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录入并提交完成。任课教师有特殊原因要推迟提交成绩的,需提交申请,并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和教务与科研部审批。按照教学计划正常结课的课程,体育课的考试周为第17、18周,其余课程的考试周为第19、20周,提前结束的课程可提前安排期末考试并提前提交成绩。考试周的具体时间以当年教务与科研部核准制定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校历》为依据。

例如: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应在考试周(2014年1月6-17日)结束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录入并提交完成。体育课成绩应该在2014年1月17日24点前完成录入及提交,其余课程的成绩应在2014年1月25日24点前完成录入及提交)。

各开课单位在学院规定的成绩录入提交时间内应给予任课教师充足的批改试卷和成绩整理时间,以免任课教师因时

间仓促导致成绩出错。

二、课程成绩录入范围

1、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计划学期内开设所有的课程,原则上均都应于每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2、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起,课程考核成绩(全校性学术型、讲座型公选课、毕业实习、毕业论文除外)不再采用教务系统导入方式录入成绩,需由任课教师本人亲自完成录入及提交。请各开课单位高度重视期末成绩录入工作,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一天提交本单位的《期末成绩录入情况检查表》至教务与科研部核查。

三、成绩录入要求

1、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各项基础数据由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准备。教学班名单中学生为本学期修读该课程的所有学生(含学籍异动)。学籍异动类学生未办理相关手续听课者不能参加考试且无法进行成绩录入。

2、各教学单位秘书应于开学后第三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核对本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生名单等信息,并导出和打印相应点名册,提供给任课教师,以便教师进行成绩登记。

3、当点名册中没有某学生姓名,而实际考试中确有该生试卷并取得成绩时,请教师单独上报该生成绩至各教学单

位,由教学秘书整理并确认原因后按统一格式上报教务与科研部,以防漏报成绩。最后由教务与科研部审查,并确认该成绩是否有效。

4、教师应给成绩录入名单里的每位学生出具成绩,如果该生是退学、休学、缺考或者缓考的,可直接在期末成绩栏输入“退学”、“休学”、“缺考”、“缓考”或0(务必不要留空),然后可以在备注中选择“退学”、“休学”、“缺考”或者“缓考”。

5、讲座型公共选修课、学术报告型公选课、《形势与政策》、毕业班级的《就业指导》的成绩评定执行《关于规范二级制成绩管理的通知》(教务〔2012〕25号)的相关规定(注意:教务系统中中间有空格的“通过”是为了兼容以往的数据,折合百分制为70分,请不要使用,应该使用“通过”或“未通过”)。

6、在学生成绩录入界面务必按照各开课单位教学大纲设置各部分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记分制。对于每门课程,录入成绩前必须把这些都设置好,系统默认的比例数值为空,一旦比例以及记分制设置完毕,在成绩录入过程中不要更改这些设置,否则请清空总评成绩,再设置新的比例,然后点击【保存】按钮。

设置各部分成绩的比例时需要注意:设定的平时成绩比例+设定的期中成绩比例+设定的期末成绩比例+设定的实验成

绩比例=100%。

成绩录入时需要注意:使用百分制进行计分时,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都应该按照百分制输入,请勿进行折算。在成绩录入过程中,请及时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以防止程序、系统、网络等出现故障而造成录入的数据丢失。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会根据设定的比例自动计算总评成绩。(若遇学生情况不清楚时,请到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处核查清楚后再录入“如缓考、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降级、跟班重修学生”。)

7、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成绩录入完毕后,请及时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暂不要点击【提交】按钮,请再核实一下成绩的准确率和正确性,若确认无误再点击【提交】按钮。成绩一经提交,任课教师在网上将不能进行本课程成绩的修改。然后通知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系统客户端打印出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由任课教师审核无误后签字,各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请最迟在下学期第三周将打印版成绩单(经任课老师及系主任签名确认)一起交至教务与科研部,由教务与科研部统一备案。

四、成绩录入异常处理

成绩一经评定、提交后,任课教师不能再修改成绩。下学期第二周前为教务与科研部抽查、开课单位检查、任课教师自查或学生申请查分时间,查阅后确实发现了成绩误判、

误登或漏登的,需办理成绩修改(补登)审批手续,并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第九章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视情节给予任课教师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分。

任课教师办理成绩修改(补登)审批手续,要在下学期第二周前填写《成绩修改(补登)审批表》(可到教务与科研部网站表格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写清楚修改的原因、修改的内容等信息(另需根据修改原因附上考试答卷的复印件或考勤、作业记录等),由各开课单位负责人及教务与科研部部长签字(手写,盖章无效)后,再送交教务与科研部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成绩修改,故勿轻易点击“提交”。

五、延迟录入后果处理

对于延迟提交成绩的教师(提交申请者除外),学院将会扣发给老师补的两周课时量对应的课酬,故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的录入并提交。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若与此规定冲突,以此为准。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网上录入学生成绩的方法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网上录入学生成绩的流程

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期末成绩录入情况检查表

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期学生学籍异动统计表

5、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成绩修改(补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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