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的思考与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企合作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在这金融危机期间,各高校存在竞争激烈,就业难的问题。尤其是大专院校的学生,学历低,就业更难的现状。怎样使高职院校学生增强竞争优势?在此结合我系合作办学情况的了解,剖析校企合作的动力与阻力,并对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提出构想与建议。
关键词:校企合作;模式;高技能人才培养
近几年来,国家相继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指出: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模式,探索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该文件精神给职业教育界和企业界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探索和实践校企合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校企合作的意义
校企合作是为了高效率地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进行教育制度改革,并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晰学校与生产部门合作中,各自必须例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从而使校、企双方共同承担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法律责任。
目前,对“校企合作”的基本界定是:基于企业用人需求,校企双方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下共同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能够得以推进和实施,在于学校和企业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和目标:培养高质量和大规模的高技能人才,以补充日益紧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对校企合作模式的初步探索
近两年,我校倡导校企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关系不是“一对一”,而是“多对多”,也就是说,学校可以与多家企业建立多个不同专业、多种不同形式的合作伙伴,企业也可以与多家学校建立多种层次、不同需求的合作伙伴,而且不仅局限在某一家企业与学校之间合作,而是根据学校与企业的各自优势和特点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校企伙伴关系模式。例如:
1、“学生到企业实习”模式:学校作为主体,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传授与技能实训,企业接收学生进行短期的实习。因实习时间不同,分为三类:
(1)走岗实习:在教学初期阶段,安排学生到企业参观学习或短期认识岗位实习。
(2)贴岗实习:在教学中期阶段,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一段时间,以辅助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掌握。
(3)顶岗实习:在教学的末期阶段,与企业签定学生就业协议,安排学生到企业的具体岗位上工作,企业可择优录用学生。
2、“校企联手专业建设”模式:由企业行业专家与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承担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制定、专业实训设施设备建设、教学内容与教材开发、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职责。
3、“企业向学校订单培养”模式:学校的学生就是企业的准员工,建立企业冠名班,学校与企业共同管理,共同制定培养方案,企业的技术骨干人员与学校的专业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针对性培养适合该企业需求的员工。
4、“校企人才交流”模式:
(1)学校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针对企业员工相关理论知识欠缺的问题,教师给工人上课,或与工人一起研究探讨生产中的技术知识问题。
(2)企业技能人才到学校给学生或教师上课,传授生产现场经验,促进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同时,也使企业技能人才在学校获得系统培训的机会。
笔者认为,上述各种合作模式是在学校和企业的自觉状态下进行的一些有益尝试,然而,这些合作模式缺乏规范,更缺乏法规保障。
应该说,在我国职业教育界,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至今还尚未展开。目前,许多学校为落实就业导向的办学方针,积极寻求更为宽广、更加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但是,这种努力只是学校的“单相思”。
三、校企合作的动力与阻力剖析
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想真正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还有很长的路需要业内和社会各界共同探索,特别是政府、企业、学校应该如何运作才能推动校企合作?
例如: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开展校企合作的文件、意见,如何使这些文字变为可操作的、有约束力和保障力的法律规则。
又如:长期以来,企业习惯于从人才市场招聘工人,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快速招聘,补充用人的不足;缺点是所招聘的人员技术水平及综合素质不高,如果企业与学校合作培养人才,虽然人才成长速度慢,但是,企业的人力资源质量将会大大提高。中国的企业如何改变和提高企业经济增长方式,不妨与学校合作,实行订单培养一般
技术工人,进而共同培养高级工和技师,应该说,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再如,职业学校更应该努力转变观念,确立“以企业为中心”的新观念,一切以社会需要和企业需要为准则,致力于发挥学校的优势和潜力去解决企业用人需求的问题,从而使学校成为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校企合作的阻力相当大。上述学校与企业的种种合作是表层的校企合作,并没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究其原因:
首先是国家在推行校企合作制度方面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虽然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校企合作开展,但对学校和企业均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其次,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长远的人才战略意识,只满足于目前的生产效益。事实是,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主动营造环境和提供条件,与学校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才是解决企业高技能人才紧缺的有效途径之一。
再次,很多学校的本位主义比较重,始终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角度去思考校企合作的问题,这是不对的。学校要转变观念,要从“多赢”角度考虑校企合作,即从国家赢、企业赢、学生赢、学校赢等多
方面出发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缺少了任何“一赢”,校企合作都难以成果。
四、校企成功合作的构想与建议
实现校企成功合作,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双方要从培养人才的生源和培养模式去构想。
(一)通过调查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理想生源应该是在企业工作一段时间,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又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的在职职工,曾有企业明确表示:他们需要的不是由学校招生培养出来的没有工作经验的技师,他们希望的技师是由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培养而来的。
(二)在设计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中,校企双方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校企双方要依据职业内涵和高技能人才能力需求的分析结果,确立人才培养的思想素质目标、能力素质目标和身体素质目标。
二是校企双方要依据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任务分析结果、技术技能与知识结构要求调查结果,创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课题式、项目式”课程体系。
三是学校要改革教学组织模式,建立以学员为中心的学习计划,不影响企业生产的前提下,灵活利用时间和场地进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