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郑州市第六十六中学

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校各部门,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外,对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本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进行调查,明确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各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的乱收费案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保证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

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各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执行的;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在有关部门调查乱收费过程中,拒不提供情况,或出具虚假资料,或不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自纠,造成后果的;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响强烈的;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七条教育乱收费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

收费行为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总务、财务人员和有关教职员工。

收费行为审核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分管副职领导。

收费行为批准人是主要领导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承办人)的责任: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或单独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审核人)或主要领导责任人(批准人)的责任:(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第十条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部门,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外,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对教育乱收费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度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特别恶劣、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可以加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应当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必须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受到本办法第十条第(三)(四)(五)项处理的,对被追究责任人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要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确定责任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经初步核实属实的;在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或行风评议代表、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中被发现并要求调查处理的;上级机关要求调查处理的;在新闻媒体上被公开曝光的;其他有必要进行调查的。

第十六条调查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实行回避制度。调查人

员与被调查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实行回避。

第十七条被追究责任人对处理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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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员工,包括各成员公司。 三、制度原则 1、事实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处罚与奖励对等原则。 3、追责与改进,奖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权责界定 1、人力行政部:一般责任的追究由人力行政部根据制度考核执行,并履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和执行职能。 2、董事会/总裁办:重大责任的追究由董事会或总裁办会议研究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过错划分 过错分为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各岗位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对造成的损 失和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负直接责任; 2、经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导致过错发生的,负直接 责任。

3、经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 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过错发生的,经办人负直接责任。 4、经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的内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过 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5、管理人员对直接下属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 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当负领导责任; 6、分管领导对其主管或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当负主要领导责任。 7、经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 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及时予以纠正,导致过错发生的,承办人 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领导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8、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过 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审核人未 经批准擅自决定,导致过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9、批准人不采纳经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过错发生的, 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 出决定,导致过错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10、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决策人、 持赞同意见的班子成员负直接责任。 11、经办人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过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指 令、暗示经办人按其意图实施过错行为的,作出指令的人员负直接 责任。审核人作出的指令经批准人同意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 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六、追责内容 (一)管理干部及以上级别: 1、对于已经接受的工作任务,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董事会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劝离。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_范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责任追究的内容 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 3、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 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上访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责任追究的措施 1、责令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组织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4、调整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业务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单位领导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造成严重经济损

中层管理组织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宁铁通监察〔2016〕X号 关于印发《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的通知 分公司属各地市分公司、工程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按照中移铁通公司要求,现将《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xxxxxxx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对 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股 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失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 职责管辖范围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利益 和信誉遭受损害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渎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职责管 辖范围内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企业利益和信誉遭受重大损害的 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各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程序

第四条分公司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其职责为: (一)研究制定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办法; (二)指导和监督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工作; (三)研究决定责任追究相关事项; (四)受理相关责任人的申诉或者复查申请; 第五条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纪检监察部,其职责为: (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关调查组开展失职渎职行为责任的调查核实; (三)评估失职渎职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出具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四)指导地市分公司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需要责任 追究的事项,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向领导小组书 面报告情况,提出调查方案;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成立调 查组、开展调查并上报结果,领导小组做出责任追究决定。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

金融风险管理重点

金融风险管理重点 第一章、金融风险概述 1.金融风险的定义:①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金融市场各种经济变量的不确定造成 结果发生的变动,从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的大小及该损失可能性的大小。 ②是指金融变量的变动所引起的资产组合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2.对金融风险的正确理解: ①金融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金融风险的实质在于它是一种直接发生货币资金损益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损益结果和损益程度在金融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也是不确定的) 金融活动的内在不确定性(经济行为主体主观决策或由于获取信息的不充分)造成的金融风险是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活动的外在不确定性(经济行为主体之外,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随机性和偶然性的变化趋势,比如宏观经济、政策、政治、技术等外部因素)造成的金融风险是非系统性风险。 ②金融风险是金融活动的内在属性 暴露或敞口的概念:表示的是金融活动中存在金融风险的部位和受金融风险影响的程度。 敞口的大小与金融风险大小并不成正比。 ③金融风险的构成: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结果。 3.金融风险的特征: 1 )金融风险的一般特征:客观性、普遍性、扩张性(持续的时间长、影响的范围广)、多样性与可变性、可管理性。 2)金融风险的当代特征: (1)高传染性。高传染性主要表现为金融风险传导的快速度和大面积。 方面,通信手段的现代化,带来了交易方式的现代化; 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创

新,金融衍生工具的推陈出新,使得国际资本流动性更趋灵活。 (2)“零”距离化。 (3)强破坏性。金融风险的高传染性和零距离化是导致强破坏性重要因素。 4.金融风险的种类:(根据金融风险的性质划分) (1)系统性金融风险(Undiversifiable Risk )又称为不可分散化风险, 是指能产生对整个金融系统,甚至整个地区或国家的经济主体都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的风险。它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金融风险,直接威胁一国的经济安全。 (2)非系统性金融风险( Diversifiable Risk )又称为可分散化风险,是指某个行业或企业特有的风险。是个别性风险,不会对市场整体发生作用。操作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等都属于非系统性金融风险。 5.金融风险形成的理论探讨: (1)金融体系不稳定假说:(Minsky 认为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信用创造机构和借款人的相关特性使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内在不稳定性。)他把借款人分为三类:避险性借 款人(即基于未来现金流量、根据所预测的作补偿性融资);投机性借款人(即根据所测的未来资金丰缺程度和时间来确定和借款);蓬齐借款人(即需要滚动融资以新债偿还旧债)。风险程度:避险性借款人<投机性借款人<蓬齐借款人。 (2)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性理论:(主要表现在股票、外汇等资产价格的波动,原因是信息不对等。)①股票价格的内在波动性: “乐队车效应”; ②汇率的内在波动性:固定汇率制度下易崩溃,浮动汇率制度下过度波动。 (3)信用脆弱性理论:现代理论认为,信用脆弱性是由信用的过度扩张和金融业的过度竞争造成的。信用的广泛连锁性和依存性是信用脆弱、产生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金融业过度竞争及信用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是信用脆 弱性的又一表现。 (4)信息经济学的微观解释: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的不对称是产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不对称信息大致分为两类:外生的信息不对称将会导致逆向选择;内生的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讲解

八、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是指管委会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等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行政效率和行政秩序,给行政对象或者国家、公共利益造成其不良后果,给管委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应当对其给予相应处理处罚的制度。 (一)行政过错的主要情形 管委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过错: 1、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 2、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3、未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造成办事者往返多次,影响办事者办事的; 4、未履行限时办结制,无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完成事项或告知办理结束; 5、对符合规定条件应予以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6、超越规定权限办理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明显虚假的材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8、故意制造虚假材料或谎报事实的; 9、办理业务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的; 10、其他应该追究工作过错的行为。 (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形式

1、口头警告;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5、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6、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追究形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三)行政过错责任的认定 1、管委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上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情形范围内出现问题,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为一般责任;产生不良影响的为较大责任;出现严重后果的为重大责任。 2、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由管委会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过错责任追究的处理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3、工作过错行为是由数个行政环节过错造成的,工作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4、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造成管委会赔偿,有过错人员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5、工作人员过错行为性质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6、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从重追究过错责任。 (1)在被调查过程中拒不交代过错事实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建立重大治安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救护大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队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实行重大治安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促进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一步增强抓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大队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若因领导干部所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疏于管理教育等现象,以致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等重大治安问题,或导致本单位治安秩序混乱,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分管领导干部等人员追究党纪、政纪、刑事等责任,促使其加强防范意识,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治安问题。 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追究调查。对发生的重大治安问题,要及时立案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查清发案原因,查明领导应负的责任,查出存在的隐患;对负有责任的人员,有关单位要按管理权限和处罚权限,根据其承担的责任,依照处分、处罚的程序严肃追究。追究领导责任种类有:诫勉教育、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其中,应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一票否

决的,由集团公司综治委作出决定和负责执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到领导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未处理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等“三个不放过”。 三、各部门分工协助,落实追究制度。根据维稳及综治委建立重大治安问题报告、记载、通报制度,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重大治安问题的通报,研究确定应予追究的案件,对特别重大治安问题要随时汇报、通报,必要时,经大队分管领导同意,随时确定予以追究的案件;由联席会议确定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由职能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应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干部作出处理决定;由集团公司综治委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对作出追究责任决定的领导干部内部通报,必要时,可有选择地登报、播出,以扩大教育面,提高社会效果。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政副职以上、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 _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若属方案错误诱导造成的,主要追究方案制定人的责任;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金融风险管理重点

一、判断题 二、简答题 1.金融风险管理的策略涉及哪些方面? 预防策略是指在风险尚未导致损失之前,经济主体采用一定的预防性措施,以防止损失实际发生或将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以内的策略。 规避策略是指经济主体根据一定原则,采取一定措施避开金融风险,以减少或避免由于风险引起的损失。分散策略是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 转嫁策略是指经济主体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其承受的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 对冲策略是指经济主体通过进行一定的金融交易来对冲某种金融风险。 补偿策略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途径,对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金融风险损失,寻求部分或全部的补偿,以减少或避免实际损失的一种策略。 2.风险识别的方法中自上而下方法的优缺点? 自上而下的方法是一种从最高管理层开始,逐步向下识别风险的方法。识别潜在风险的任务由董事会负责完成,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或召集公司的个别员工共同探讨企业所面临的风险。 优点:总体上把握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整体性和全局性。 缺点:距离实际操作部门较远,不容易发现营运层面的风险。 3.利率的不利变动主要有几点? 利率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因利率水平的不利变动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利率的不利变动 1.利息收入减少/利息支出增加 2.非利息收入减少/非利息支出增加 3.资产价格下跌/债务价格上升 4.如何利用远期外汇合同进行保值? 远期外汇买卖的交割日通常是在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以后的某一个日期,汇率和货币金额都在合同中预先约定。远期外汇交易适用于期限在1年以下的短期对外借贷的场合。 操作方法:在有关经济交易成交时,债权人与银行做一笔期限与收款日相同的远期外汇交易,卖出远期外汇;债务人与银行做一笔期限与付款日相同的远期外汇交易,买入远期外汇。这样,在成交日就可以将未来收付的外币汇率确定下来,从而消除汇率风险。 5.表外套期保值具体操作方法? 表外套期保值则是指银行通过对远期外汇合同、外汇期货合同、外汇互换合同和外汇期权合同等表外工具的运用对其表内的汇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借助金融工具管理汇率风险的方法一般是通过金融交易持有一个与现有受险部分金额和期限相同但方向相反的外汇头寸,来控制汇率风险。 利用远期外汇合同、外汇期货合同、外汇互换合同、外汇期权合同行保值 6.专家制度的缺陷 1.实施的效果很不稳定 2.与银行在经营管理中的官僚主义方式紧密相联,大大降低了银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3.加剧了银行在贷款组合方面过度集中的问题,使银行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4.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分析时,难以确定共同遵循的标准,造成信用评估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不一致性。 7. 信用违约互换的特点 从特点上来说,信用违约互换(CDS)属于期权(又称“选择权”,option)的一种,相当于期权的购买方(规避风险的一方)用参照资产(reference asset)——即此处的债券,

责任追究制度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办证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执法人员及公证员及其有关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是指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公证员及有关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或公证事项过程中,由于主观故意或者过失使自身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从而出现错证或者显失公正, 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结合、惩诫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公证员及有关人员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七)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八)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九)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或进行有偿服务的; (十一)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 (十二)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积极进行了纠正的; (二)因过失出现错误并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情形。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行为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 (二)对控告、揭发、检举行政执法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行政执法过错的; (四)其他应当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篇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以上的;

干部考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干部考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干部考察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干部考察失误责任追究主体主要是指: 1、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不按程序进行考察,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的考察人员。 2、在干部考察谈话工作中,提供不真实情况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被谈话人及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在干部任用工作中,不听取考察组考察意见而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知情的党委负责人。 4、与干部考察工作相关,对造成用人失察、失误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述干部考察包括平时考察、任职前考察、定期考察。 第四条责任主体应负的主要责任 1、对考察过程负责

(1)干部考察都要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工作做到统一领导。考察组由2名以上干部组成,要指定负责人。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组织考察工作,拟定考察方案,规范考察步骤。 (2)考察工作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进行,考察要时间服从质量,不准突击考察、草率行事。考察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表现,尤其要注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对反映的问题,要注意认真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得出正确结论。 (3)干部考察实行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一般不去自己的原籍、出生地、生长地和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单位考察干部。凡被考察对象涉及考察人员的亲属、同学、同乡、战友,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察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考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要坚持集体活动,严于律己,不准吃请,不准收礼,不准参加公费娱乐活动;不准借考察之机拉关系、办私事、进行权钱交易;不准向被考察对象许愿,不准泄露干部考察情况。 2、对考察结果负责 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撰写考察材料以及提出干部使用意见,不偏听偏信,不感情用事,不隐瞒歪曲考察真相。

金融风险管理知识点整理 济南大学 考试必备

1.金融风险管理概述 一、简述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定义:风险:1.损失发生的可能性2.结果的不确定性3.结果对期望的偏离4.风险是受伤害或损失的危险。金融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的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 二、简述金融风险的特征和种类:特征:1.普遍性2.传导性和渗透性3.隐蔽性4.潜伏性和突发性5.双重性6.扩散性7.可管理性8.周期性。种类:1.信用风险2.流动性风险3.利率风险4.汇率风险5.操作风险6.法律风险7.通货膨胀风险8.政策风险9.国家风险 三、简述金融风险管理的目的:1.创造持续稳定的生存环境 2.以最经济的方法减少损失 3.保护社会公众利益4.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 四、简述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内部:1.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2.总部的高级管理层3.各分支机构的中级管理层4.审计部门5.基层管理者。外部:1.行业自律2.政府监管 五、简述金融风险识别的流程:1.明确风险的业务识别2.识别关键风险诱因3.确定风险事件 4.建立关键风险指标体系 5.确定风险敞口。 六、简述金融风险度量的主要方法:1.风险发生的概率评估:(1)主观概率法(2)客观概率法(3)时间序列预测法(4)累计频率分析法2.预测风险结果的评估:(1)在险价值(2)极限测试(3)情景分析 2.金融风险管理基本方法 一、现代风险分析的基础与发展:基础:1.马柯维茨的资产组合选择2.夏普和林特纳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发展:1.运用VaR对风险进行度量2.运用RAROC将风险管理同资本收益相联系3.ERM的提出及在金融企业中的应用 二、简述VaR的含义及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定义:在给定的概率水平下(置信水平),在一定的时间内持有一种证券或资产组合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作用:1.确定内部风险资本需求和设定风险限额2.用于进行资产组合3.用于绩效评估和金融监管。 三、简述RAROC的含义及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含义:按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描述了单位资本所获得的收益。作用:对于金融机构所有的分析和决策活动都有帮助,银行的分配限额、进行风险分析、管理资本、调整定价策略和进行资产组合管理。同时也对资本管理、融资计划、资产负债表管理和补偿活动有帮助。 四、简述金融风险管理的定性方法:1.风险预防2.风险规避3.风险自留4.内部风险抑制 五、简述金融风险管理的定量方法:1.金融风险的损失控制2.金融风险的分散3.金融风险的转移4、金融风险的对冲 六、简述内部控制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1.基于内部控制环境的金融风险管理环境2.基于金融风险评估的金融风险识别与度量 3.基于内部控制活动的金融风险控制 4.基于信息系统控制的金融风险信息交流与反馈5.基于监督评价的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价。 3.信用风险管理 一、简述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1.现代金融市场内在本质的表现2.信用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导致信用风险3.信用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形成信用风险 二、简述信用风险的定性度量方法:1.专家制度2.评级方法3.信用评分方法——Z评分模型和θ评分模型 三、简述信用风险的定量度量方法:1.在险价值方法2.信用度量制模型3.信用风险量化模型 4.信用监控模型 5.信用风险组合模型 四、简述信用风险的控制策略:1.贷款定价策略2.资产分散化策略3.贷款证券化4.风险资本比率约束机制5.信用风险监管资本计量的内部评级体系6.信用风险缓释 五、简述信用风险监管资本计量的内部评级体系的构成及作用:构成:1.评级发起2.评级认定3.评级推翻4.评级更新。作用:确保非零风险暴露内部评级和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过程

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doc

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下文是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执法权的工作部门、经依法授权或者委托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征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

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做好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和责任主体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以下简称过错责任): (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申诉、控告、检举不按照规定调查、处理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按照规定实施许可、审批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检验、监测等行政监督职责的; (四)其他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过错责任: (一)超越职权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的; (三)无合法依据,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四)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故意刁难,选择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或者行政执法结果明显不公正的; (六)行政执法方式明显粗暴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限、条件、程序、时限或者方式的其他情形。

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S有限公司 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S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 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 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 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 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本制度所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 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 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 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不执行公司决策层有关 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称公司资产损失,是指公司、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公司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子公司所 持有的其他权益的减少或灭失。 第六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有错必究原则;

金融风险管理考试要点归纳资料

金融风险的概念 是指金融变量的变动所引起的资产组合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违约风险 是指债务人还款能力的不确定性 信用风险 是指债务人或者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或因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导致金融工具的价值发生变化,给债权人或金融工具持有人带来损失的风险。 信用评级 是评估受评对象信用风险的大小 市场风险 是指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交易头寸由于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可能遭受的收益或损失。 利率风险 是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变动时所面临的风险。 久期 债券在未来产生现金流的时间的加权平均,其权重是各期现金值在债券价格中所占的比重。 流动性风险 是指由于流动性不足而导致资产价值在未来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操作风险 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金融风险的特点: 普遍性、不确定性、主观性、隐蔽性、扩散性、或然性、内外部因素的相互作用性、可转换性、叠加性。 金融风险的分类:市场分析、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金融风险的识别原则: 实时性原则(金融风险时常处于动态变化当中,因而要实时关注、连续识别、即时调节)、准确性原则(如果识别不准确会给后续风险处理带来延误或者产生新风险)、系统性原则(经营活动是一环扣一环的,每一项活动都会带来一种或朵)、成本效益原则(随着金融风险识别活动的进行,边际收益会越来越少,因而需要权衡成本和收益,以选择和确定最佳的识别程度与识别方法,使得风险识别活动活动最大效益) 金融风险识别方法 现场调查法,是指金融风险识别主体通过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各项业务及其所涉及的部门进行详尽的现场调查来识别金融风险的方法。优点:简单、实用、经济,能获得第一手资料,保证所得信息的可靠性。缺点: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很难准确把握调查重点难点,对调查人员是一个巨大挑战。 问卷调查法,是指通过调查人员发放问卷调查表让被调查人员现场填写来识别金融风险的方法。优点: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有助于降低风险管理的成本,而且同样可以获取大量信息。缺点:问卷调查表微小漏洞都可能导致获得的调查资料和信息不可靠。 情景分析法,先利用有关数据、曲线与图表等资料对未来状况进行描述,然后再研究当某些因素发生变化时,又将出现何种风险以及将导致何种损失和后果。优点:可以识别和测定资产组合所面临的最大可能损失。缺点:分析主要依靠分析者的分析角度选取,不同人分析有不同的分析角度,所以比较难把握。 金融风险管理的策略方法 风险规避策略: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比方说,知道了将要开展的一个业务是有风险的,我们可以选择不开展它。但是在规避这项风险的同时我们也放弃了收益的机会,这是一项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转移策略: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策略性选择。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风险分散策略: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策略。但是风险分散是有成本的,主要是分散投资过程中增加的各项交易费用。 风险对冲策略: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损失的一种策略性选择。意图在不放弃风险活动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少和避免最后的风险损失,或是降低损失发生时产生的成本。 风险补偿策略:商业银行在所从事的业务活动造成实质性损失之前,对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价格补偿的策略性选择。 风险承担策略:金融机构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以其内部资源如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来弥补可能发生的损失。 VaR 公式:μ)(-z v V aR c 0A σ= σc 0R z v V aR = 假设股票A 的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且年标准差为30%(按252个工作日计算),某投资者购买了100万元的股票A , 请问:(1)在95%置信水平下,样本观察时间段为1天、1周的VaR 为多少?(每周按5个工作日计算) 1年σc 0R z v V aR ==100×1.96×30%=58.8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和加强公司内部工作监督机制,使员工明确自身职责,提高责任感,促进员工正确履行职权,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过错责任,是指公司员工基于公司在岗位、职务所设定的义务因过错不能完全履行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过错责任行为,是指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公司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致使公司或员工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尚未触犯刑律的行为。 第五条过错责任由过错行为人承担。两人以上共同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过错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条过错责任根据责任人职责在过错中的作用不同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的人员; 2、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监督和管理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 第七条追究过错责任,应当按照既定程序,公正、公开,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保障被追究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责任自负的原则。 第八条追究过错责任,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不能履行职责或产生职能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放纵、包庇违规、违纪行为的;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 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金融风险管理考试要点归纳

0 金融风险的概念 是指金融变量的变动所引起的资产组合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违约风险 是指债务人还款能力的不确定性 信用风险 是指债务人或者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或因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导致金融工具的价值发生变化, 给债权人或金融工具持有人带来损失的风险。 信用评级 是评估受评对象信用风险的大小 市场风险 是指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交易头寸由于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可能遭受的收益或损失。 利率风险 是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变动时所面临的风险。 久期 债券在未来产生现金流的时间的加权平均,其权重是各期现金值在债券价格中所占的比重。 流动性风险 是指由于流动性不足而导致资产价值在未来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操作风险 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金融风险的特点: 普遍性、不确定性、主观性、隐蔽性、扩散性、或然性、内外部因素的相互作用性、可转换性、叠加性。 金融风险的分类:市场分析、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金融风险的识别原则: 实时性原则(金融风险时常处于动态变化当中,因而要实时关注、连续识别、即时调节)、准确性原则(如果识别不 准确会给后续风险处理带来延误或者产生新风险)、系统性原则(经营活动是一环扣一环的,每一项活动都会带来一 种或朵)、成本效益原则(随着金融风险识别活动的进行,边际收益会越来越少,因而需要权衡成本和收益,以选择 和确定最佳的识别程度与识别方法,使得风险识别活动活动最大效益) 金融风险识别方法 现场调查法,是指金融风险识别主体通过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各项业务及其所涉及的部门进行详尽的现场调查来识别金 融风险的方法。优点:简单、实用、经济,能获得第一手资料,保证所得信息的可靠性。缺点:花费大量人力财力, 很难准确把握调查重点难点,对调查人员是一个巨大挑战。 问卷调查法,是指通过调查人员发放问卷调查表让被调查人员现场填写来识别金融风险的方法。优点:节省大量的人 力、物力和时间,有助于降低风险管理的成本,而且同样可以获取大量信息。缺点:问卷调查表微小漏洞都可能导致 获得的调查资料和信息不可靠。 情景分析法,先利用有关数据、曲线与图表等资料对未来状况进行描述,然后再研究当某些因素发生变化时,又将出 现何种风险以及将导致何种损失和后果。优点:可以识别和测定资产组合所面临的最大可能损失。缺点:分析主要依 靠分析者的分析角度选取,不同人分析有不同的分析角度,所以比较难把握。 金融风险管理的策略方法 风险规避策略: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比方说,知道了将要开展 的一个业务是有风险的,我们可以选择不开展它。但是在规避这项风险的同时我们也放弃了收益的机会,这是一项消 极的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转移策略: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策略性选择。风 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风险分散策略: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策略。但是风险分散是有成本的,主要是分散投资过程中增加 的各项交易费用。 风险对冲策略: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损失的一种策 略性选择。意图在不放弃风险活动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少和避免最后的风险损失,或是降低损失发生时产生 的成本。 风险补偿策略:商业银行在所从事的业务活动造成实质性损失之前,对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价格补偿的策略性选择。 风险承担策略:金融机构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以其内部资源如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来弥补可能发生的损失。 VaR 公式: VaR A = v (z c σ -μ) VaR R = v 0z c σ 假设股票 A 的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且年标准差为 30%(按 252 个工作日计算),某投资者购买了 100 万元的股票 A ,请问: (1)在 95%置信水平下,样本观察时间段为 1 天、1 周的 VaR 为多少?(每周按 5 个工作日计算) 1 年 VaR R = v 0z c σ =100×1.96×3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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